佘熔青 上海铁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随着铁路多经企业市场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加强合同管理,尤其是加强合同的风险防范已日益突出地摆在各级企业经营者面前。本文试就如何强化合同风险防范的有效措施,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经济合同是连接企业与市场的最直接的纽带。企业的经济行为就是订立、履行经济合同的行为。现代企业中法律工作的根本目的并不是用法律手段去解决既成的问题,而是在于如何有效地运用法律、法规条例去预防和制订经营风险,将任何可能危及企业权益的行为消灭或抑制在萌芽状态。
所谓合同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在经济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从这些年来我局多经企业在对外经济交往中出现的多起经营纠纷案例,特别是商贸违约带来的财务风险中可以看出,企业在市场交易中面临的合同风险多种多样。主要表现在:
(1)对法律法规缺乏了解的风险。在合同关系中,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必须遵守。如果企业对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就可能导致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法律的制裁,承受合同无效带来的后果,承担本不应该由自己承担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资信审查不到位的风险。在订立合同前,对合同相对方的资信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基础性的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没有做到仔细审查,货物供应方的资信瑕疵将导致我们不能及时甚至根本无法得到相应的货物。
(3)合同订立把关不严的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大多与签订合同条款把关不严有关。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签订地、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包装方式、交货方法、地点、争议解决的方式等条款约定不明,文字描述不清,数字大小写不注意,标点符号使用不准确,均易导致合同产生歧义,对己方产生不利影响。
(4)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合同履行阶段更是存在着许多潜存的法律风险,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双方可能对合同进行变更,对方丧失履约能力或出现可能违约的情形,对方可能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恶化而导致违约,也可能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风险。
合同管理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加强合同管理,是加强企业各项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水平的一个有效手段和突破口。铁路多经企业市场化程度越高,现代企业制度越趋成熟,对于企业经济活动的契约化水平要求就越高。因此,抓企业管理不可不抓合同管理,抓合同管理不可不抓合同风险管理,对于保障企业安全、提升企业效益、树立企业信誉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年来,从路局、投资中心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都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加强合同管理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制度办法,在强化基础管理、提升工作水平上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应看到,随着多经企业经营活动的不断拓展,特别是对外经济交往的日趋频繁,加强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的挑战也更加严峻。结合我们公司这些年来的实践,我认为,多经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突出地反映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合同管理制度建设虽然基本到位,但还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尽管合同管理制度建立了,但有的比较笼统,缺乏本单位实际工作的自身特点,有些可操作性较差,合同管理工作还没有形成科学规范、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
二是签订合同的谈判工作中缺乏法律事务人员的积极介入。有些单位虽然聘请了法律顾问,由于其不参与合同签订过程,根本不清楚合同签订的来龙去脉,导致一些合同问题难以提前避免和克服,也就发挥不了法律事务人员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的作用。
三是合同的签订程序和合同内容的规范化不够。比如在内部合同联签会审时,因各种原因不能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不能给合同管理人员合理的或足够的审查时间,部分合同采用的格式文本比较陈旧,部分条款已经不准确、不严谨,如:有的送审合同,在责任约定方面不明确,表述合同性质的用语不规范,有的履行期限不清晰、质量标准不明确,漏洞较多,合同争议条款解决方式约定混淆不清、正式合同附件与主体合同之间不加盖骑缝章等。
四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跟踪检查缺乏力度。在多经系统中,有的合同跨年度比较多,比如房屋租赁合同,项目购销合同等,合同管理人员由于精力和时间有限等多种原因,难以做到时时跟踪介入合同的具体履行,难以及时发现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五是合同管理基础薄弱。目前,在多经系统中也实施了合同上网制度,但对于一个独立法人单位来讲,不是所有合同都上网,这涉及每个单位的商业机密,所以虽然建立了合同台帐及统计、合同专用章使用登记、授权管理等,但是没有实现科学动态化管理的模式。
通过对当前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特别是鉴于近年来一些多经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因风险防范不力,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深刻教训,笔者认为,当务之急应从"三个强化",即强化管理基础、强化过程控制、强化队伍建设这三个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强化管理基础。合同管理工作要有序可控,必须靠制度来制约、来调节。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路局和投资中心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经营活动的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细化办法。本着合法性、可行性、完整性、实用性的原则,不断探索和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制度要相互匹配,形成有机的统一体,避免相互矛盾的不协调现象。要努力增强合同管理制度中各种规定和要求的程序性,必要时要形成简明易记、形象直观的流程图。要制定和形成完善的责任考核机制,使合同管理的每一项规定、每一种责任都有考核措施、有奖罚标准、有失职追究,为依法管理提供制度保证。根据以往的实践,抓制度完善尤其要重视抓好两项管理:一要抓好合同价格管理,建立科学的价格形成机制。合同的核心条款是价格,管理合同必须管好价格,不能由哪一个人或哪一个部门说了算,而应该明确管理的权限、机构、程序、形式,以及价格调整办法,科学使用商谈、招标、拍卖和经营班子集体研究等成价形式。二要抓好合同的分权管理,从制度上多层次防范问题的发生。从实践经验看,要把合同的签约权分解为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三项权属,分别由相关经营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和有关领导来实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二是强化过程控制。从合同的签订、合同的履行直至合同的终结,都必须实施全过程严格监督、严格控制。合同签订前,必须加强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重点是做好签订前审查主体资格和审查履约能力这两项工作。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完备合同主要条款,规范合同文字表述。合同主要条款是合同的核心,确定了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履行义务与承担责任的基本依据,因此在草拟合同文本时,应对照《合同法》中主要条款的提示,避免有漏、缺项。合同文字表述应明确、规范,无歧义,尤其是涉及合同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和价款(酬金)及付款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地作出表述。在履约过程中,要以防范财务风险为重心,对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稳定、履行期较长的合同,应在合同中约定价格随行就市的条款,并约定价格结算的基准节点和调整方式。为降低经营风险,在开展购销业务中,应以"货到付款,款到发货"为原则;租赁业务应预收一至两个月的租金作为租赁押金;代理业务要有通过控制单据交接等措施来防止款项不能回笼的经营风险。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首先要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法律的合同管理员队伍,这是搞好合同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要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提高经营班子和专兼职合同管理员的"两个素质",即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在加强政治理论培训的同时,也要组织他们不断学习、掌握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学习并熟练运用经济法律、法规,使他们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除了适时进行各种规范性培训外,还为他们创造更多的外出学习机会,安排有关人员参加路内外举办的相关培训,使他们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及处理各类事务的能力,不断丰富应具备的合同管理知识。其次,鉴于合同已被企业广泛采用,任何一个部门、任何一个员工都可能经办签订合同业务,因此,必须展开全员的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帮助全体员工不断增长法律知识,增强防范意识,提高他们商务谈判的水平。
总之,对于任何一个企业,在生存、运行和发展的过程中,其合同风险的存在都是客观的。其实合同风险并不可怕,它只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舞伴"。只要我们掌握了其中的基本规则,就能与合同风险共舞,就能预防、控制合同风险产生的损失,使合同风险可以被评估、被预防、被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