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中水库调度设计的原则、基本内容和要求,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大型水库调度设计。
本规范共分12章33节,其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资料和主要参数,防洪调度设计,灌溉与供水调度设计,发电调度设计,泥沙调度设计,航运调度设计,防凌调度设计,生态和环境用水调度设计,综合利用调度设计以及初期蓄水调度设计。
本规范实施日期:2010-12-01
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规范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泵站设计规范》(G B/T 50265-97)发布以来,已广泛应用于各地泵站设计和泵站改造技术项目之中,取得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近年来,泵站工程技术有了新的发展,为统一泵站设计标准,保证泵站设计质量,使泵站工程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运行管理方便,修订现有 《泵站设计规范》。
修订后的 《泵站设计规范》共12章442条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有:泵站等级及设计标准;主要设计参数;站址选择及总体布置;泵房及进出水建筑物设计;其他型式泵站;水力机械及辅助设备;电气;金属结构;安全监测。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对于5级建筑物和受潮汐影响的泵站,其防洪标准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一致;对设计流量、特征水位和特征扬程的确定方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对有关站址选择、总体布置方面的规定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订;对泵房的布置、防渗排水布置、稳定应力分析、地基计算与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订 (包括细化了垂直防渗布置、水平防渗结构、抗滑稳定计算公式及安全系数、地基土剪切试验方法以及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表等);对引渠的布置、出水管道型式等方面的规定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订,进、出水流道并入第九章;对其他型式泵站的规定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订,增加了一般规定;将空气压缩系统的压力等级分类与空压机行业标准进行统一;简化了泵站机修系统;取消630 kW以上采用同步电动机的限制,对无功的补偿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增加了有关励磁系统条款;删除了已淘汰的电器设备;修改了试验、检修设备的设置条款,让泵站维修、试验走向市场化;对出口拍门和快速闸门流道顶部通气孔的面积计算公式进行了修订;对出口拍门制造材料增加了可使用非金属材料的规定;对工程监测的规定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订;对附录A的规定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订,增加了岩基抗剪断参数和摩擦系数值表;对附录C中公式 (C.0.2-1)和 (C.0.2-2)进行了进一步化简。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与改建的大中型供、排水泵站设计。对于特别重要、技术复杂的大型泵站设计应进行专门研究。
本规范实施日期:2011-02-01
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规范主编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本规范实施后替代G B/T 50265-97
为规范水功能区划分技术要求、程序和方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等地表水体的水功能区划分。
本标准共6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分级分类系统和指标、划分程序、划分方法、成果编写要求以及水功能区划报告编写提纲、水功能区登记表格式、水功能区划图编制规定3个附录。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10-0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为了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规范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特制订本标准。本规范在总结了水利水电工程节能设计原则、方法和经验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节能设计。
本标准主要由总则、一般规定、工程规划与总布置节能设计、建筑物节能设计、机电及金属结构节能设计、施工节能设计、工程管理节能设计、节能效果综合评价和附录组成。主要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在节能设计方面应遵循的技术准则和要求,能耗计算方法,以及节能效果综合评价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12-0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规范分总则、术语、分类及编码原则和代码编制及说明,共3章4节5个附录,内容涵盖了各种水资源管理信息的代码编制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检索、分析、输出及交换,以及全国各级水资源信息化建设和相关的应用服务软件开发等。
本规范实施日期:2010-02-30
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
本规范总则、表结构设计、标识符命名、字段类型及长度和数据库表结构,共5章44条和1个附录。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水利及相关行业的科技信息数据库建设和业务系统开发。
本规范实施日期:2010-03-04
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本规范共6章40条和2个附表。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任务和实施范围、基本条件、电源和供配电工程、管理、效益、电气化水平。本次修订删节了原标准9章中的 “用电水平”、“水电农村电气化市”、“验收”等3章,增加了 “电气化水平”1章。
本规范实施日期:2010-03-25
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30-92、SL30-2003
本规程共8章35条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规划总则、基本规定、规划区选择、电源规划、供配电规划、环境影响分析、管理规划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等。
本次修订删去了原规程7章中的 “负荷规划”一章,增加了 “规划区选择”和 “环境影响分析”二章。
本规程适用于县 (市、区、旗,下同)、乡 (镇,下同)、村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的编制。
本导则实施日期:2010-03-25
本导则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导则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145-95
本规范共7章13节71条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土壤侵蚀强度与土壤侵蚀程度分级、石漠化强度与潜在石漠化危险程度分级、水土流失类型分区、水土保持调查和水土流失治理技术等。
本规范适用于南方岩溶地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本规范实施日期:2010-03-25
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本标准共7章14节72条及1个附录,主要对城市供水应急预案中突发事件的种类和级别、应急措施、组织体系、预案运行机制、保障和监督管理等作了规定。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4-07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有: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方法概述、空白控制、装置及设备、试剂、样品采集与保存、样品前处理、气相色谱分析、校准与数据处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与检出限和注意事项等。
本规范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生活饮用水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本规范实施日期:2010-04-14
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规范主编单位: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方法概述、空白控制、装置及设备、试剂、样品采集与保存、样品前处理、气相色谱分析、校准与数据处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与检出限和注意事项等。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生活饮用水中酞酸酯类 (同时也称为邻苯二甲酸酯类)化合物的测定。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4-14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方法概述、空白控制、装置及设备、试剂、样品采集与保存、样品前处理、液相色谱分析、校准与数据处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与检出限和注意事项等。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生活饮用水中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的测定。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4-14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为应对冬季冰封期水污染突发事件,弥补现行标准的不足,进一步促进监测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冰体样品在采集及前处理全过程的代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编写制定 《冰封期冰体采样与前处理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冬季冰封期江河湖库冰体痕量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样品的采集与前处理。
本规程确立了冬季冰封期含痕量有机物冰样的采样技术方案、样品前处理基本原则,共4章13节,主要内容有: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冰样的采集和保存和冰样前处理。
本规程实施日期:2010-04-14
本规程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规程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总则、引用标准、术语和定义、生态风险评价程序概述、问题提出阶段、风险分析阶段和风险表征阶段。
本导则适用于各种物理、化学、生物等胁迫因子引起的生态风险评价。
本导则实施日期:2010-04-14
本导则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导则主编单位: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本标准共8章45条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小水电代燃料基本条件、小水电代燃料电站、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区、小水电代燃料供用电、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和小水电代燃料效益。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组织实施的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其他小水电代燃料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4-25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贵州省水利厅
本规程共分10章51条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基本资料、代燃料项目区规划、代燃料电源规划、代燃料供用电规划、环境影响分析、项目管理、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和效益分析。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4-25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湖北省水利厅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为统一我国河流泥沙颗粒分析及资料整理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保证颗粒分析成果质量,给工程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基本依据,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河流泥沙及其它泥沙样品的颗粒分析。也可供非水利行业的粒度分析参考。本标准共7章27节113条和10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分析方法选择、粒径分级等基本规定;分析方法的操作技术;级配计算与资料整理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调整了章节编排顺序等结构;增加了激光法分析技术及相关内容;补充完善了误差试验统计分析内容;增加了两种分析方法级配成果互换关系建立和使用内容;增加了泥沙分析室质量管理体系技术要求内容。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4-2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水文局
本标准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SL42-92。
本标准规定了灌溉用网式过滤器、离心式过滤器 (旋流水砂分离器)、砂石过滤器、叠片式过滤器的基本参数及技术条件。其主要内容有: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型号、标记、基本规定、抽样和验收规则、试验条件、试验方法与技术要求。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5-02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等
为适应地下水资源评价、开发、利用、管理、保护以及地下取水论证的需要,统一地下水资源勘察技术要求,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区域水资源评价或专项工作中的地下水资源勘察。本规范共7章81条、10个附录,主要规定了规范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对地下水资源勘察的基本任务、阶段划分、工作程序以及应遵循的基本技术原则作了规定;规定了普查、初勘、详勘、开采阶段地下水资源勘察的工作精度和基本内容、方法;附录部分对地下水资源勘察报告的编制以及水文地质测绘、物探、钻探、抽水试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文地质参数计算、地下水资源量评价和地下水质量评价等技术方法做了规定。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6-0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吸收了近年来我国数字式继电保护技术较成熟的成果及其在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应用经验。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水利水电工程 (不含抽水蓄能电站)单机容量700mW级及以下水轮发电机组、电压等级6kV及以上电力设备和6kV~220kV电力线路的继电保护设计。本标准共11章6节144条,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发电机保护;电力变压器保护;线路保护;母线保护和断路器失灵保护;并联电抗器保护;电力电容器保护;电动机保护;自动重合闸;二次回路。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6-0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为适应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水力发电厂、变电所和泵站等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测量的设计,使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准确可靠、监视方便,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发电机单机容量10mW及以上的水力发电厂 (不含抽水蓄能电厂);交流额定电压为35kV~500kV变电所;单机容量200 kW及以上泵站。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测量 (含电能计量)设计的基本原则、内容和要求,不包括电气试验室的试验仪表的相关内容。
本标准共7章16节112条和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电气测量、电能计量、测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测量二次接线、仪表装置安装条件和有关条文的附录。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增加了功率因数测量、计算机监控系统电气测量、计算机监控系统电能计量、测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等章节;对部分条文作了修改、补充和调整,并对附录中测量图表也作了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6-0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DJ 9—87
本标准对水利信息核心元数据进行了规定,包括数据的标识、内容、质量、状况及其他有关特征。
本标准适用于对水利信息数据集的描述、数据集编目及信息交换服务。
本标准主要内容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元数据结构与表示、元数据结构、核心元数据的扩展和附录。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6-23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设备制造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设备制造监理行为,保证设备制造监理工作质量,提高设备制造质量和投资效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备制造阶段的监理。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备制造监理可参照执行。本规范共12章15节92条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设备制造前监理工作;制造质量控制;制造进度控制;合同费用控制;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信息管理;监理协调;设备出厂验收的监理工作;设备发运的监理工作。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6-30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
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利风景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规范水利风景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国家级和省级水利风景区规划的编制。本导则共13章16节74条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规划编制程序;规划任务;规划调研;规划原则和范围;规划水平年与目标;规划布局;专项规划;风景区容量;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规划成果及要求。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7-12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本标准是水利技术标准体系中的水利信息化标准之一,是水利行业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建设的基本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信息系统建设中基础性、通用性数据元的标记、名称、说明、表示等有关内容。适用于水利信息系统建设中各种数据库、数据交换、数据分析等系统的设计与开发。本标准共5章和1个附录,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水利信息公用数据元属性;水利信息公用数据元标识;水利信息公用数据元目录。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8-05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为指导、规范洪水风险图编制,制订本导则。洪水风险图用于防洪区土地利用规划、防洪减灾、洪水保险等。
本导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导则的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洪水风险图编制的原则、技术要求;洪水风险图的成果要求;洪水风险图示范图例。
本导则实施日期:2010-09-24
本导则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导则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为了统一河流泥沙公报编制技术要求,规范河流泥沙公报的编制内容和格式,特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机构编制河流泥沙公报的编制。
本规程共9章12节91条和4个附录,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总则、术语、般规定、资料选用与编制要求、综述与概述、径流量与输沙量、重点河段的冲淤变化、重要水库与湖泊的冲淤变化、重要泥沙事件。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09-24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国际泥沙研究培训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沙棘籽油的术语、定义、质量要求、食品添加剂、检验方法及规则、标签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中国沙棘亚种 (Hippophae sinenis)的籽为原料加工而成的油。
主要技术内容有:范围、规范性的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 、要求、食品添加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签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0-07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高原圣果沙棘制品有限公司,北京宝得瑞食品有限公司,青海康普德有限公司。
本规范规定了沙棘果实采摘的要求、技术方法和贮运,适用于中国沙棘亚种、蒙古沙棘亚种与中国沙棘亚种杂交种以剪枝法采果的生产。主要技术内容有:范围、规范性的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采摘要求、采摘技术、贮运。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0-07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沙棘开发管理中心,高原圣果沙棘制品有限公司。
规程在广泛收集国内现有的相关法规和标准,认真总结我国水务统计工作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充分征求修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规定了水务统计的有关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统计内容、统计过程及成果复核方法,给出了统计表格样式。
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市水务统计工作。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1-03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能源局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等同采用Standard testmethod for determining residua1 stresses by the ho1e-dri11ing strain-gagemethod(钻孔应变法测量残余应力的标准测试方法)》,为了保证标准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本标准在等同转化国际标准时做了必要的编辑性改动。
与A S TM E 837-08相比,本标准在内容方面主要有如下变化:对原标准引言进行了格式修改;未列入原标准的关键词;未列入原标准的参考文献;增加了引自C B 3395-92《残余应力测试方法 钻孔应变释放法》的附录A “钻孔偏心的修正”和附录B“孔边塑性变形的修正”。
本标准规定了在各向同性线弹性材料近表面测定残余应力的测试步骤。本标准适用于平面应力梯度较小的残余应力测定。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1-20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是在S D 316-89《锥形阀参数型式及技术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目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和要求以及标准化工作的需要,参照相关标准进行修订。
本标准与S D 316-89版比较有以下一些变化:对规范性引用的文件作了扩充;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的内容。对 “锥形阀”、“外套筒式锥形阀”、“阀体”、“套筒”、“联接管”、“执行机构”6个主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定义;对锥形阀的基本参数进行了修订。明确了阀体内径、设计水头和启闭速度锥形阀的三个基本参数;增加了焊接和无损检测的相关技术要求,明确了焊缝的分类和检验标准。对锥形阀的技术要求作了部分修订;增加了对螺杆、螺母、锥齿轮、涡轮、蜗杆等零部件的材质、尺寸公差和精度等级的技术要求;增加了对阀体、套筒的加工精度、尺寸公差及表面粗糙度提的相关技术要求;增加了对螺杆式执行机构、液压式式执行机构、电动推杆式执行机构的相关技术要求;增加了无负荷试验和负荷试验的相关技术要求;根据SL105-2007《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对锥形阀各部件的表面防腐蚀处理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增补;对标志、包装、运输和存放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附录A的布置图的标注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锥形阀参数、型式、技术要求,试验、产品验收、标志、包装、运输与存放的有关要求。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锥形阀产品的制造、安装及验收。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外套筒式锥形阀。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1-20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工金属结构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 D 316―1989
为了规范和指导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的编制工作,明确其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国家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的编制,其他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编制导则》共8章21节78条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编制、审批和发布的机构及职责;蓄滞洪区运用预案报批、备案和发布的程序;蓄滞洪区运用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导则实施日期:2010-11-20
本导则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导则主编单位: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治水方针政策,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预防和降低安全风险,指导和规范水利行业各单位建立完善高效的管理体系,促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 《质量振兴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水利单位追求管理绩效并持续改善管理建立和实施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可用于水利单位作为自我评价的准则,也可作为水利单位审核的依据。其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管理体系、策划、实施和运行、检查和改进、管理评审等。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实施日期:2010-11-20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编单位:中国水利电力质量管理协会水利分会
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防渗结构设计,满足工程安全和经济合理的要求,特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1级、2级、3级或坝高大于30m的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设计,以及水库库盆沥青混凝土面板设计。4级、5级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设计可参照执行。
对于特别重要或特殊要求的土石坝沥青混凝土面板和心墙设计,应进行专门研究。
本规范共8章10节96条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原材料、沥青混凝土技术要求及配合比、碾压式沥青混凝土的面板设计和心墙设计、浇筑式沥青混凝土心墙设计、安全监测设计。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 “主要术语”;取消了 “浇筑式沥青混凝土面板的设计”;进一步明确了使用范围和条件;对沥青和矿料提出了新的技术指标;明确和提高了沥青混凝土的技术指标;为了达到沥青混凝土防渗要求,对室内配合比试验及施工现场检测试验的环节提出了技术要求;细化了沥青混凝土防渗体与岸坡等建筑物的连接要求,对与沥青混凝土心墙连接的岸坡坡比提出了要求。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2-17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陕西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LJ 01-88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氯代除草剂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生活饮用水中氯代除草剂类化合物的测定。
本标准包括以下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方法概述;空白控制;装置及设备;试剂;样品采集与保存;样品前处理;气相色谱分析;校准与数据处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与检出限;注意事项。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2-17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芳香族挥发性有机物的顶空气相色谱测定方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及饮用水中挥发性芳香烃的测定。
本标准包括以下内容:范围;方法概述;干扰消除;仪器及材料;试剂;水样的采集与保存;分析步骤;结果处理;质量保证;方法的准确度、精密度和检出限。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2-17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有机氯农药 (OCPs)和多氯联苯 (PCBs)类化合物的气相色谱测定方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饮用水中有机氯农药和多氯联苯类化合物的测定。
本标准包括以下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方法概述;空白控制;装置及设备;试剂;样品采集与保存;样品前处理;气相色谱分析;校准与数据处理;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方法的精密度、准确度与检出限;注意事项。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2-17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
为规范节水产品认证活动的开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行业开展节水产品认证活动时,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和被认证企业应当遵循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对节水产品认证活动中的产品抽样检验、初始认证工厂现场检查和获证后监督等三个基本环节进行了规范,认证机构可根据产品特点和认证风险等因素选择适宜的认证模式。
开展节水产品认证活动规定了以下基本原则:应当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相关认证技术规范作为认证依据;坚持行政推动与企业自愿相结合。
本规范共6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节水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节水产品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节水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2-17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北京中水润科认证有限责任公司
为适应微灌技术发展的需要,在农业生产中更有效地推广中小型移动式首部机组,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柴油机作为动力机,其配套功率 (2.2~28.0)kW;配套水泵流量 (18~150)m3/h、扬程 (25~40)m;由柴油机、水泵、过滤装置、施肥装置及可悬挂牵引机架组成的微灌用中小型移动式首部机组 (以下简称:移动机组)。其他由电动机作为动力的中小型移动式首部机组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机组的型式,型号,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2-17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新疆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是水利技术标准体系中的水利信息化专业门类标准之一,是水利行业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建设的基本规定。
为规范水利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的标准编制,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水利信息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标准的编制,内容涉及数据库表结构、标识符、字段类型及长度等有关规定。
本标准共7章,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水利信息数据库表结构设计;水利信息数据库标识符设计;水利信息数据库字段类型及长度设计;其他有关规定。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0-12-17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为明确水利水电工程厂 (站)用电系统设计要求,做到安全、经济、可靠运行,制定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水力发电厂 (不含抽水蓄能电站)厂用电、泵站站用电系统设计。
本标准共9章25节181条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厂 (站)用电接线;厂 (站)用电变压器选择;厂 (站)用电电动机;厂 (站)用电系统短路电流计算;厂 (站)用电系统电气设备和导体选择;柴油发电机组的选择;厂 (站)用电电气设备布置。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1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溃坝洪水的模拟技术和方法,提高模拟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坝的溃决洪水模型试验和数值模拟,也可适用于围堰和堤防溃决洪水模型试验和数值模拟,并可供类似工程溃决洪水模拟参考。
本标准共4章17节82条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基本资料收集、模拟研究大纲编制、研究报告编写所应包括的内容;溃坝洪水模型试验中相似准则、试验设备与量测仪器、模型设计、制作与安装、模型率定和验证、试验成果整理分析等相关内容规定和要求;溃坝洪水数值模拟中基本方程及求解方法、定解条件及边界处理、模型率定和验证、计算方案和成果分析、计算研究成果等相关内容规定和要求。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 “溃坝洪水数值模拟”章节,因此将本标准名称改为 《溃坝洪水模拟技术规程》;对 “总则”一章的内容进行补充;对 “试验设备与量测仪器”一节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增补了 “附录A溃坝洪水模型试验测量精度要求”和 “附录B溃坝洪水数学模型基本控制方程”。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1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L164-95
为规范滑坡涌浪的模拟技术和方法,提高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库区、湖泊、河道的滑坡涌浪模型试验和数值模拟。
本标准共6章8节42条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明确模拟研究大纲、收集基本资料、报告编写应包括的内容;滑坡涌浪模型试验相似准则、试验设备与测量仪器,模型设计、制作与安装、率定和验证,成果整理分析等相关内容规定和要求;滑坡涌浪数值模拟基本方程、求解方法、定解条件、边界处理、模型率定和验证、计算方案和成果分析、研究成果等相关内容规定和要求。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对原规程 “总则”一章的内容进行补充和明确;增加了 “滑坡涌浪数值模拟”一章;对原 “试验设备和量测仪器”一章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1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L165-95
为统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导流和截流模型试验研究的方法与技术要求,提高试验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导流和截流物理模型试验研究。有条件情况下可同步开展数值模拟研究,加快试验研究进程,提高成果的可靠性。
本规程共8章13节75条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明确模型试验研究大纲、收集基本资料、科研成果应包括的内容;施工导流和截流模型试验相似准则、试验设备与量测仪器、模型设计、模型制作安装与检验;施工导流试验研究内容、资料整理与分析、试验研究成果等相关内容规定和要求;施工截流试验研究内容、资料整理与分析、试验研究成果等相关内容规定和要求。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 “基本规定”一章;将原 《施工导流模型试验规程》和 《施工截流模型试验规程》中 “相似准则”、“试验设备和量测仪器”、“模型设计”、“模型制作安装与检验”等具有共性的内容合并后单独成章;在 “施工导流模型试验”、“施工截流模型试验”等章节中,增加了部分条款内容,并进一步补充完善;将原规程 “报告编写”修改为 “试验研究成果”,并进一步补充完善;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1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L163.1-95、SL163.2-95
为统一水利水电工程坑探的技术标准,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坑探,包括探坑、探槽、探硐、探井等。
修订编制的 《水利水电工程坑探规程》共10章19节128条和4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坑探规程的适用范围;坑探工程的基本任务、工作程序、施工安全等的要求;探坑、探槽、探硐、探井的布置和施工开挖、施工安全、质量验收等的要求;坑探工程爆破及爆破器材管理的规定。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对结构、体例格式及表述用语做了调整、修订;增加了术语、一般规定、施工记录和报告、质量验收等的内容;对正文、附录和条文说明的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1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L166-96
为规范水流空化模型试验技术与方法,提高试验成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在减压箱、循环水洞、高压箱等专用试验设备中进行的各类过流面和绕流体的水流空化模型试验。
本规程共7章3节44条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般规定;相似准则;试验设备与量测仪器;模型设计与制作安装;试验操作要求和观测内容;资料分析与整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一般规定;修改和补充了试验操作要求及量测仪器设备。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11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L156-95
为规范掺气减蚀模型试验技术与方法,提高试验研究成果的可靠性与准确性,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泄水建筑物掺气减蚀设施的模型试验研究。
本规程共8章3节37条,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般规定;相似准则;试验设备与量测仪器;模型设计;模型制作与安装;试验方法与观测内容;资料分析与整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一般规定,增加了对模型水质的要求;补充了对掺气空腔内回溯水流的观测内容。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1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L157-95
为了规范水流压力脉动和结构流激振动模型试验研究的方法和技术要求,提高试验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特编制本试验规程。
本规程的适用范围为:水工建筑物水流压力脉动模型试验,流激振动模型试验和数值模拟研究。
本规程共9章3节47条,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般规定;相似准则;试验设备与量测仪器;模型设计;模型制造与安装;试验方法与观测内容;流激振动数值模拟原则;资料分析与整理。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数值模拟的原则规定和水弹性变态模型试验等内容;对试验数据处理的方法进行了修正和补充。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1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L158-95
为规范水电站有压输水系统模型试验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要求,提高试验研究成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特编制本试验规程。
本规程适用范围为:水电站和水泵站的有压引水隧洞 (管道)、调压井和尾水隧洞 (尾水管)等在内的非恒定与恒定流水力模型试验。
本规程共8章3节44条,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般规定;相似准则;试验设备与量测仪器;模型设计;试验方法与观测内容;试验资料整理与成果分析。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增加了有压输水系统的数值模拟”一节。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1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L162-95
为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机械设备选择的设计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加快施工进度,尽早发挥工程效益,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机械设备选择设计,其他设计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共9章33节172条和7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施工机械设备选择的原则及要求;土石方明挖机械设备、地下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土石坝施工机械设备、混凝土工程施工机械设备、地基处理机械设备和疏浚工程机械设备的选择设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及管理。
本标准2.0.4、9.0.3、9.0.5、9.0.6、9.0.7、9.0.8、9.0.9、9.0.10和9.0.11条中以黑体字标识的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1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为规范河湖生态需水评估工作,统一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技术要求,制定本导则。本导则适用于自然形成的河流、通江湖泊、河口和通江沼泽四类河湖生态需水评估。
本导则共7章27节121条,主要内容有:河流生态需水评估;湖泊生态需水评估;河口生态需水评估;沼泽生态需水评估。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11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为适应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迫切需要,规范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原则、内容、方法和参数,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的规定,结合小水电特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水电站和其配套电网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文件和报告中的经济评价。装机容量10mW及以下的水电站可采用适当的简化方法进行经济评价,简化方法见附录A。
本标准共8章48条和3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费用计算、效益计算、财务评价、国民经济评价、不确定性分析、方案比较方法、改建与扩建项目经济评价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修订后的规程适用于装机容量为50mW及以下(原规程为25mW以下)的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调整了小水电经济评价中的社会折现率;调整了可采用适当简化方法评价的建设项目和简化方法评价的建设项目的适用范围;增加了项目资本金财务现金流量表;调整了建设项目的计算期;删去了国民经济评价中影子价格,采用测算价格予以替代;删去了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不确定性分析中的概率分析,增加了盈亏平衡分析;删去了小水电联合企业项目的经济评价。
本标准实施日期:2011-01-22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农村电气化研究所
本标准实施后替代SL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