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竞生的女权主义思想及其特征

2011-04-14 04:27苏志宏郝丹立
关键词:婚姻制度情爱情人

苏志宏,郝丹立

(1.西南交通大学 政治学院,四川 成都 610031;2四川教育学院 学报编辑部,四川 成都 610041)

张竞生 (1888—1970),广东饶平县人,原名张江流,学名张公室。1912年底赴法留学后改名张竞生,取达尔文“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意。1920年以哲学博士学成回国,1921年被蔡元培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张竞生的思想主张,主要是从改良人种的优生学角度主张节育避孕,从妇女解放角度主张性解放,从国家富强角度主张婚姻制度改革。其激进的观点在20世纪20年代的思想文化界引起巨大的反响,由张竞生引发的“爱情定则大讨论” (1923年)、所出版的《性史》(1926年)都是当时社会广泛关注的热门话题。本文从三方面论述张竞生女权主义思想的时代特征。

一、“情人制”——以“新女性”为核心的新社会蓝图

五四以降的20世纪20年代初,各种社会改革思潮和方案层出不穷。作为20世纪20年代中国思想文化界的风云人物,张竞生也提出了一个以“新女性”为核心的社会改革方案, “性解放”及其相关的女性权益则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受弗洛伊德和蔼理士性心理学说的影响,张竞生认为“性爱”集科学、制度、文化和艺术于一身,“优生学”和“性心理学”是关于性爱的科学;夫妻家庭制度、子女教育、宗法制度、经济关系等,都以男女性爱为基础;作为人类思想文化的源泉,人类从生殖崇拜而产生宗教,从性欲升华而产生艺术,性爱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1]367。在1925年出版的《美的社会组织法》中,张竞生认为社会进步的根本原因,在于两性相悦的“美治精神”,由此而使得人类社会的发展呈现出由前现代社会的“鬼治” (宗教与专制)向现代社会的“法治”(民主与法制),最终趋向以道德─性爱为基本内涵的“美治”的历史进化过程。在美治社会阶段,社会以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需求—— “广义的美”——为目的[2]184。在美治社会中,人们由追求物质利益的“职业”转化为追求艺术价值的“事业”,而这一以美和艺术为中心的新型理想社会“必要以新女性为中心”[2]184,253,因为美治社会的道德规范将以“情爱”、“美趣”和“牺牲精神”为主导,而女性由于其性别差异则天然有益于达到这样的目标——相较于男性看重金钱,女子则更注重“情感”和“美趣”;相较于男性的追名逐利,女性更有为情爱而牺牲的精神。然而,现代社会中“资本的流毒”将女性自身所具有的情爱、美趣和牺牲精神掩盖起来并使其处于边缘状态,“使男子不能受其影响,以致男子不能不专门从理智、实用即自利诸方面讨生活,由是女子的地位一落千丈”。而美治社会的建立,就是将女性固有的“普遍的情爱,真正的美趣,及广义的牺牲精神”发扬光大,使其成为社会主导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取向。这就需要一种以“情人制”取代传统婚姻制度的新社会,惟有在这一社会中,妇女才能成为社会的中心,美治社会方有可能实现[2]161-166。

在张竞生眼里,传统婚姻制度是阻碍社会进步的障碍,这些制度多数都是“为男子自私自利之图,为压抑女子之具与背逆人性的趋势”,从而导致社会停滞不前。而理想中的“情人制”则与此迥然有异:(1)理想中的新社会“以情爱为男女结合的根本”,这是因为“爱的真义不是占有,也不是给予,乃是欣赏”,强调男女相悦的爱情是两性关系的根本,从而否定了传统婚姻注重子嗣、财富、门第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动摇了它的社会基础;(2)只有否定传统婚姻制度中一切非情爱的世俗利益的考虑,爱情方能成为男女结合的唯一依据,进而成为人际关系的主导性因素。为达此目的,就必须颠倒传统性别关系中的男权主导取向,赋予妇女在男女关系中具有高于男性的主导权和主动权即所谓“大势力”,而“女子占有大势力,伊们自恃如花不敢妄自菲薄。男子势必自恃如护花使者的爱惜花卉,然后始能得到女子的爱情”,男女双方在异性目光的注视下,都将自尊自爱,和谐相处; (3)在这种以女性为主导、掌握主动的新型男女关系中,一方面“男女结合,不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全恃他的创造情爱的才能,创造力大的则为情之王与情之后,其小的则为情的走卒和情的小鬼”,社会在“爱的创造”的推动下不断进步;另一方面“男要女欢,女要男悦,不得不讲求仪容,揣摩心情”,社会风气在“爱的进化”中不断得到提升;(4)他反对传统“从一而终”的婚姻观念,强调在以情爱为唯一纽带的情人制中,男女关系“是活动的,变迁不居的”,一旦情感破裂,“由情爱结合的男女如不能继续情爱,破坏就免不了了”。在情人制的社会中,这种了断虽然是一种“破坏”,但又不同于传统所谓的“离婚”,而是一种基于破坏的“解脱”,是寻求新的幸福的创新;(5)在中国传统的婚姻制度中是没有爱情的地位的,情人制所塑造的新型男女关系则强调了情爱的重要意义,使人们知道“两性的结合全在情爱”,并且知道这种情爱是处于不断的变化发展过程之中的,只有“岌岌努力于创造情爱者才能保全”这种情爱。因此,爱是有“等差”的,“即在一时可以专爱一人而又能泛爱他人”[2]151-155,从男女两性关系的自由和解放出发,进而实现整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6)总之,“新女性如要占社会的中心势力,第一当养成为情人,第二,为美人,第三,为女英雄。这样的结果,男子受其影响,也必成为情人,为佳士,与为英雄了。这样的社会男女彼此都皆有情感、美趣及牺牲精神,那怕还不会变成为美的么?”[2]166只有在这种以女性为主导和掌握主动的“情人制”的情爱关系中,妇女的社会地位才能真正提高,人类才会进入到一个两性和谐、创新发展的美治社会阶段。瞄准传统婚姻制度作为突破口,以“情人制”取而代之,进而使全社会的人际关系在男女相爱中得以改善,情感、美趣、牺牲精神成为社会主导的价值观念,这是张竞生提供的社会改良方案的基本理路。

二、美治社会实现的条件

在中国传统婚姻制度中,妇女受压制“已变成为奴隶”,而现在“要使这般奴隶去干主人的事务,势必不能胜任”,因此,“在这个过渡的时代,怎样使女子成为情人,美人及女英雄,与怎样使伊们能够影响男子,这皆须有一种练习与养成的准备”[2]166。张竞生从三个方面论述了这个问题。

1.建立“情人的宗教”。张竞生认为,信仰与崇拜是人类社会不可缺少的精神要素,而宗教则是“迷信和空虚的信仰”,因而人类今后应当抛弃旧的宗教信仰,建立一种以科学为基础、以爱与美相结合的“新信仰”,后者“有信仰和崇拜的利益而无宗教的迷信和武断的毛病,它能够提高人类的情感和美感”。新信仰所以能够作为新的时代价值观念并为人们接受,是因为它奠基于“人类最亲切的需求”—— “情人”亦即两性之间的相互吸引、喜悦和爱慕,是人类最内在的冲动所致。情人之间的关系不仅仅是性欲,更在于精神文化修养的“改善与提高”,因此,应当提倡由“一班尝经被选为后、妃、王、卿相及名家者专门去负爱神之责,去实行为世间一切人类的情人。以这样晓得艺术与美趣及有学问与慈善之人去做情人,则其行为自然极高尚”,既能收到风范社会、改善和提高社会大众情爱水平的功效,又可以“使无情人的信仰和崇拜之人,缓缓地被这个好情人的风俗所习染,而也去信仰和崇拜他的情人”,人类社会由此将进入一个信仰与崇拜爱与美的社会。这个以高尚的情人为偶像的社会,就是一个以“情人的宗教”为信仰的社会,而“情人的信仰和崇拜是永不能消灭的,因为情人是爱与美的合一最好的象征”[2]167,180-183。

2.以女权代男权的“情人政治”。在将来的美治社会中, “情人制”是其政治运转的枢机,它的政治机构的设置都以创造美、培养“美趣”为宗旨。首先是“最紧要”的“国势部”,此部专为“制造美好的国民以应将来施行新政的人才所需求”而设[2]186,负责人口素质的管理与控制。其职能为:执行相关婚姻的法规和限制,提倡并规范避孕、卫生、母婴保护和优待等政策,通过移民等措施以调节人口密度,达到改善中国人的体质,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的目的;“工程部”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城市居住环境的美化为目标;“教育与艺术部”以提高国民文化素质和艺术修养为旨归,通过社会教育、职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一切国民皆成为有艺术性的工程师与办事人”[2]200。张竞生特别强调“性教育”的重要性,认为性欲关乎情感与理智的正常发育,因而这方面的教育比科学、艺术和经济的教育意义更为重大。要编纂三种教材,分别应用于初中、高中和大学,与此同时,还要编写一些供普通民众阅读的性育小册子,使全社会在生理、心理和情感方面都能够对人的情欲有所了解并以科学的方法对待之,进而将其“转变为精神的作用”,得以“情感的升华”[2]205。此外,“游艺部”、“纠仪部”、“交际部”、“实业与理财部”、“交通与游历部”均为创建美治社会的基本政治和管理组织,它们的着眼点都在于社会生产和人际交往的艺术化,克服传统男女关系的弊端,促进以情爱为内涵的现代美趣精神的普及,使两性交往能够沿着自由、开放、平等和高尚途径发展,以致整个“社会变成为情人的社会,人类心理变成为情人的心理,人类行为变成为情人的行为”。这就是所谓“专为使人类变成为情人而着想”的“情人政治”[2]236。由这样8个部门组成的政府就是“美的政府”,它实行一种围绕着情人制而运转的民主制度,其最高权力机关为“爱美院”,美的政府对爱美院负责,政府人选由爱美院选出,爱美院则由各地情爱活动中表现特出、且能风范全国的“后、妃、王、卿及名家者”组成。美的政府必须无条件执行爱美院所做出的相关爱与美的决议,否则一旦遭到后者弹劾,“政府全体人员即当辞职,由爱美院另选他人代替”。值得注意的是,张竞生为了保证情人政治及其美的政府必须按照爱与美的轴心运转,强调爱美院人员的性别比例,“女子当倍于男子,以符女子为社会中心的要义”,确保社会按照美治的轨道和情人制的方向发展。在张竞生的眼里,人类社会将发展到一个以妇女为中心的阶段是进化潮流之所向,阴盛阳衰是历史的必然。他吟诵道: “嗟尔男子,阳气已衰,权移女流,幸毋顽抗,自取罪累。其男子而具有女性者,知爱识美,自占优胜,又当别论。咨尔女子,努力进取,勉为情人,勉为美人,男德不振,女性代兴,进化潮流,违天不祥。”[2]237-238人类社会将按照女性的性别差异及其特征的方向进化发展,充满女性气质的情爱、美趣、牺牲精神及其爱与美的精神追求,是新型美治社会的主导社会风尚。

3.提倡并保障妇女权益。为了实现这一空想的女性中心主义的社会改良方案,妇女就必须具有四种基本的社会权益:生计权、教育权、婚姻自主权和参政权。首先,生计权亦即经济权,此乃妇女独立的最基本的权利,“女子先应把生计权抓住”。这一权益主要表现为财产所有权,即“女子得与伊的兄弟同分产业”的权利,以及已婚妇女有与丈夫及其子女一样的“法律性的平分产业”的权利[2]253-254。作为一个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者,张竞生主张妇女经济权益的获得,无须经过斗争或战斗,而可以通过“智识界、外交界、慈善界与农工商界”的开明人士,出于怜惜女儿的血缘亲情,在报上登一则“极感动人的启事”即能解决,只要该启事主张“凡为女儿者,得有所凭借以要求其父母的家产,而为兄弟者也就不敢依据不情的法律以相抵制了”;而已婚妇女则“应以情动与理喻其夫,务必得有一种法律性的平分产业的凭据”,否则“因此离婚也所不惜”[2]253-254。仅仅诉诸人类情感和一纸报端启事,就希冀摆脱几千年的私有制所造成的妇女在经济上的依赖地位,获得独立的经济权,是张竞生女权主义思想空想性的一大特征。职业是妇女取得独立社会地位的前提,“凡妇女不管父家与夫家富的贫的,自己总当勉力谋得一件职业以养生”,长期留学的经历,使得张竞生认识到妇女就业是妇女权益的基础,“情人制能否实现,全靠女子在社会上有无地位。欧美诸邦女子已有职业,故情人制已经实行了些”[2]155。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妇女不仅要有自己的职业,而且还担负着社会职业的审美化改造以促进社会的进步, “女人的高贵与男人不同:伊们不单要得到有利的职业,而且要得到为社会服务的事业,尤其是美趣的事业”——从事艺术、慈善、教育、新闻等“事业”,以引领美的潮流和生活审美化潮流。随着这些审美性的“事业”逐渐增多,整个社会将会在女性就业程度和职业审美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过程中得到发展[2]145-150。其次,除生计权外,张竞生认为妇女应当获得与男子一样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在家庭中不得重男轻女,父母在子女受教育的考虑上应当一视同仁。在教育体制的设立方面,则应尊重性别差异而男女分校,男子教育重在“知识”,女子教育重在“智慧”,“‘智慧’当然比‘知识’高贵千万倍,安可同臭男子一味鬼混以失却女子的特长呢”。要多设立女子学校以满足妇女受教育的需求,“在求男女个性的发展”的基础上改革教育[2]254,这是一种尊重男女两性性别差异的妇女教育改革观。第三,张竞生主张妇女应当具有婚姻自主的权利。应当在各地设立“妇女招待所”和“母权保护会”,前者专门收留不堪旧式婚姻的逼迫、寻求婚姻自由的逃婚妇女,后者则为贫家妇女和儿童提供“物质的救济与精神的安慰”[2]254,在保护妇女儿童基本生存权利的基础上,实现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第四,张竞生主张妇女应当有参政权。组织社会力量和资源,使妇女得以介入政治和社会问题的研究,为将来“女子参政”做准备,认为妇女直接参与“政治与社会的改革”,方能使妇女问题得以“全部分”的解决[2]254-255。

张竞生在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和妇女权益三方面论述了实现所谓“美治社会”的各种条件,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张竞生对于妇女权益的强调和重视。

三、“爱情定则”与《性史》的出版

在张竞生任北大教授的5年 (1921-1926)中,做了两件令当时中国思想文化界瞠目结舌的事情:一是提出所谓“爱情定则”并引发相关爱情问题的讨论;一是关于《性史》的出版。

1.关于“爱情定则”及其讨论。1922年3月,北大生物系主任谭熙鸿教授丧妻,而谭妻陈纬君之妹陈淑君于同年到北大求学,不久即与谭相恋而同居。陈淑君在广东的男友沈原培闻讯赶到北京大张挞伐,并在报上刊登广告,指斥谭无情、陈负义。因谭熙鸿是汪精卫的连襟 (陈纬君、陈淑君都是汪妻陈璧君的胞妹),一时间满城风雨,沸沸扬扬。1924年4月29日,张竞生在《晨报副刊》上发表《爱情的定则与陈淑君女士事的研究》一文,借此事发表了他对于爱情和婚姻问题的观点。

首先,张竞生提出所谓“爱情定则”的核心内涵:①有条件的;②是比较的;③可变迁的;④夫妻为朋友的一种[2]277。强调爱情是一个变数很高的发展过程,一个基于感情、人格、状貌、才能、名气、财产等具体条件而进行综合判断和选择的过程。当事双方的相关观念和行为,总是由于时间、地点和其他各种主客观条件的不同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因此,爱情是男女双方自主进行比较和选择的结果,是双方都平等具有的“自由择人的权力”,而“不是一人可专利可永久占有的”[2]280。陈淑君离开沈原培与谭熙鸿结合,就是一个自主的比较和选择的范例:“陈女士的行为,确与爱情定则相符合。因为她的爱情的变迁,全为爱情的条件所支配”[2]282,直接挑战了传统婚姻制度中男女双方权利不平等的现实。“若在夫妻结合无爱情的条件,无比较与变迁的地方,男女仅是一种性欲的交换品,夫妻不过为一种家庭的不动产。在这样可怜的恶劣社会和家庭,女的则守‘嫁狗随狗’的训言,男的则存‘得过且过’的观念,以至为夫的,则想无论如何对待他的妇人,她必不能或不敢琵琶别抱。所以男威日恣,养成家主的虐风。为妻的,则想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夜床已百年恩,所以忍气吞声造就婢妾的恶习”[2]279。其伸张女性的婚姻自主权的进步意义,跃然纸上。

其次,通过强调爱情的可变性本质,“乃是希望爱情从向上和进化方面去改善。假设夫妻彼此间能从爱情上时时去比较改善,变迁进化”,这在不懂得婚姻须以爱情为基础的中国,意义尤大:“处在我国现时的社会,大多数毫无爱情的夫妻,因为家庭和婚姻的制度所束缚,终是糊里糊涂过了一生,至于新式婚姻制度的夫妻,能够保守从前未结婚时的爱情已算满足,极少有彼此间互相勉励竭力向上的志愿。所以我特地把爱情定则写出来,使一些男女在选择的时候,应当有一个客观的美满爱情的条件为标准;即在已成夫妻的人,也当知爱情可以变迁的,应当竭力向上,取得一个进化的爱情的诀窍”[2]291, “希望此后,用爱和被爱的人,时时把造成爱情的条件力求改善,力求进化。那么,用爱 (主动追求爱——引者)的不怕被爱的有所变迁,被爱的也不怕用爱的有改志了”[2]280,这种基于爱情的家庭生活,在极大改善中国人的婚姻状况的同时,也可以提高中国人的生存质量。

第三,张竞生强调婚姻的可变性,反对传统婚姻制度对于两性关系的束缚,主张更为开放自由的男女交往,提倡一种新的两性道德观念。强调“夫妻原是朋友的一种”,即使离婚改嫁,“于情于理原无违背”[2]279。在他看来,“爱情是一事,婚姻制度为一事”,因此,张竞生提出的爱情定则与传统的婚姻制度代表了两种不同的道德观念[2]290。性交、爱情、婚姻这些涉及两性交往关系的概念在张竞生那里,是截然分开的三件事情,其中,传统婚姻制度由于其戕害人性的本质所以应当革除,而性交与爱情则是两性交往中最基本的要素,这两个要素又是没有内在联系的两回事情。在张竞生的爱情定则里,不仅婚姻不等于爱情,而且爱情超越性交,“性交与爱情完全是两件事的。因为先有爱情,然后就有性交,不是先有性交,然后就有爱情的——若有美满的爱情条件后,或有性交,或无性交,爱情都是一样的”。尽管作为“自然的冲动”,可以有性交而无爱情,但“较高上和较理性的人类,必要先有相当爱情的条件,然后才能生出性交的关系”[2]297。按张竞生的逻辑推断,新式的“情人”与传统的“夫妻”都是朋友关系中的一种,但只有情人能同时兼顾性交和爱情,而夫妻则只能兼顾性交与婚姻,往往不能兼顾爱情。张竞生强调两性关系当以爱情为基本要素、以情人为基本形式的新两性道德观念,构成了对传统婚姻制度的挑战。其特异之处,一是强调爱情是一种精神条件和物质条件的综合评价和自由选择过程,二是凸现出幸福美满的两性关系的维系在于当事双方的相互勉励和创新。这样的思想,在今天仍不失其价值。

2.关于《性史》的出版。1926年4月由“性育社”印行的《性史》(第一集)的出版发行,是张竞生相关社会改革和性解放思想和主张发展的必然结果。20世纪50年代中期新加坡夜灯出版社出版了署名张竞生的《十年情场》一书,在书中张竞生驳斥了当年《性史》给他带来的“想发财”、“想出名”、“大淫虫”、“性博士”等等各种骂名,说明了该书的缘起:“我当时是‘北大风俗调查会’主任委员。在调查表中由我编出了三十多项应该调查的事件,其中有性史的一项。会员们 (都是教授)在讨论之下,觉得性史的调查,恐怕生出许多误会,随表决另出专项。所以我就在北京报上发表征求的广告了”[1]103-104。这则由张竞生撰写名为《一个寒假的最好消遣法——代“优种社”同人启事》的广告,申明将本着科学研究的态度,在社会上公开征求并发表个人的性经历,以普及性知识,克服社会上对于性生活方面的不正确的观念和行为,因为这些观念和行为“都因不知性学问而起。所以我们这项公开的研究,即在希望把这些性的罪恶竭力铲除,而代替了一个极有利益与极有兴趣的工作”[1]417。至于为什么要采取“性史”即个人性经历的方法来编纂此书,张竞生自述是受蔼理士性心理学的影响,认为后者在讨论各种性的问题后,往往“附上许多个人的性史”,作为科学研究的材料和依据,“我当时抱着这个野心想在我国人性行为中,做出一点科学的根据,所以我也学蔼氏先从性史搜集材料了”[1]104。至于编纂《性史》的目的,张竞生强调是为了反抗旧礼教对国人性行为的束缚,“提倡性交的自由”,以“情人制”替代旧的婚姻制度,“我以为性交能得到自由发展就可以帮助情人制的发展;就是把旧时婚姻制度打垮了”[1]104,实现他通过婚姻和两性关系的改革最终推进整个社会进步的政治主张。在为《性史》(第一集)所作的“序”中,张竞生认为编纂此书的目的还在于提倡“科学艺术的交媾法”,从而使人类两性在性生活中都能得到肉体的满足和心灵的快乐[1]368。

张竞生从两性关系和婚姻制度的改良入手,提出了一套以两性享有平等权利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全面的社会改革方案,涉及了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和妇女权益等诸多领域。他以“情人制”为机柄,提倡女权主义的“情人政治”,尊重人的自由意志和权利,普及性育知识,希冀建立一个两性和谐的审美化的社会,在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这是一种极富个性色彩的女权主义思想政治观念。张竞生女权思想特征为:以婚姻制度作突破口进行渐进的部分的社会改良,尊重两性交往中女性自身的感受,强调女性应当享有从政治经济到爱欲情感等诸多社会领域中的权益和主动性,对于传统的婚姻家庭制度和两性交往观念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正如台湾学者李敖所言,编《性史》的张竞生,与主张在教室公开做人体写生的刘海粟和唱毛毛雨的黎锦晖,被传统势力视为“三大文妖”。可是,时代的潮流到底把“文妖”证明为先知者[2]出版说明P.1。

但这种空想色彩浓郁的女权学说,是把妇女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性伴侣来加以尊重的,缺乏对于中国女性权益现状及其历史的具体的分析和反思,也没有真正从妇女的现实需求和切身利益出发考察在中国实现妇女权益的现实途径,因而这仍然“是一种从男性焦虑出发的女权主义,而且这焦虑是从当时中国国家民族所面临的历史困境中产生”的。这种女权主义“从来没有反思自己的性别特权,而是理所当然地继承男性‘正女’角色,他来规范女人应该怎么样,从不质疑自己的权威”[3]。从妇女解放的层面看,这种女权主义的最大问题,在于女性主体话语权的缺失,作为“底层人”的妇女“能说话吗”这一疑问贯穿始终[4]。因此,这种女性主义的基本属性,仍然是工具主义的。

[1]张竞生.张竞生文集:下[M].广州:广州出版社,1998.

[2]张竞生.张竞生文集:上[M].广州:广州出版社,1998.

[3]王政,陈雁.百年中国女权思潮研究[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7.

[4]斯皮瓦格.底层人能说话吗?批评与回应[C]∥王安民.新尼采主义:生产第四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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