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古籍普查平台使用中的若干问题

2011-04-13 09:47王俊红
河南图书馆学刊 2011年6期
关键词:定损古籍著录

王俊红

(浚县图书馆,河南 浚县 456250)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大力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古籍普查是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古籍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古籍普查是对现存古籍的品种、数量、级别等次、破损情况和保护环境所进行的调查、鉴定和记录,是对登记的古籍进行详细的清点和编目整理,建立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和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古籍属于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解、认识古籍遗产的全貌,理清古籍的品种、数量和价值,对于延续中华民族的文化命脉非常重要。为了保证全国古籍普查顺利进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研发了全国古籍普查平台,笔者根据一年来使用全国古籍普查平台中的体会,结合古籍著录实际情况,就全国古籍普查平台使用方法和各位同仁商讨。

1 古籍普查平台简介

“全国古籍普查平台”(以下简称“普查平台”)是全国古籍普查的工作平台和发布平台。普查平台分为业务处理系统和发布系统两大部分,业务处理系统是公共图书馆、高等院校图书馆、科研单位图书馆、文博单位图书馆(藏书楼)、宗教单位图书馆(藏经阁)及个人或私人收藏机构著录古籍的编目系统;发布系统可以看成是古籍普查成果的展示方式之一,它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审核通过的普查数据在网上发布,具有检索和浏览功能。通过该系统,可以了解已著录古籍的题名、著者、版本、分类、版式、装帧、装具、序跋、刻工、批校题跋、钤印、附件、文献来源、修复历史、丛书子目、定级、定损、相关书影等详细信息。

2 古籍普查平台的使用

普查平台登记的内容主要有题名、著者、版本、分类、版式、装帧、装具、序跋、刻工、批校题跋、钤印、附件、文献来源、修复历史、丛书子目、定级、定损、相关书影等,现就部分字段的著录及有关事项简要介绍如下。

2.1 初始信息

汉文古籍的初始信息著录内容主要有普查编号、数据制作人、收藏单位、索书号、初始信息附注。普查编号是国家古籍保护中心规定固定的古籍普查单位号码,由系统自动生成;数据制作人是登记单位给普查登记人的古籍普查平台权限;收藏单位即《中国古籍善本书目·藏书单位代号表》中的单位代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是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收藏单位的全称。索书号填写收藏单位之索书号,现在还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来说是先分类后单位财产登记号,中间用“/”区分,分类号一级类目应统一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使用《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四部分类法进行分类,二、三级类目也应用统一的分类号码进行分类,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做为分类号。收藏单位分类,应与索书号相同或与索书号中的分类号相同,例:“1/9/521”表示“经部/四书类/单位财产登记号”。分类用以聚合合册、合函的古籍,有些单位使用汉字分类,这是错误的方法;初始信息附注即填写与初始信息相关的解释文字,如说明、解释收藏单位名称变更等,分类附注应填写与分类相关的解释文字如:经/四书类。

2.2 题名著者

题名以正文卷首卷端为著录的主要依据,正文首卷卷端所题题名不足以准确反映全书内容,可酌取书内其它各卷卷端、卷末、目次、凡例、序跋、版心、牌记、内封、原题、封面、题签、书根、函套等所题题名著录,或以约定俗成之题名、通行习见之异名著录。稿本、抄本原无题名,可审其内容并参考相关文献拟题。

题名卷数填写总卷数,题名卷数数字用大写,馆藏卷数可在题名卷数附注中登录如:《尺木堂纲鉴易知录》题名卷数:九十二卷,题名卷数附注:三十五——三十七、五十——六十卷。所属丛书题名,比照《中国丛书综録》相同版本著录。

著者应客观著录,以正文卷首卷端为主要著录依据,如无著者,可利用工具书查询,并在著者依据中填写考证。著者姓名以通用真实姓名著录,除著者以字号行世者外,一般不取字号别称。

2.3 卷数统计

总卷数应如实著录,按照“题名巻数”字段著录之卷数或卷数之和如实著录总卷数数量。总卷数可在中国国家图书馆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或其它工具书中查询,如查不出卷数,可用“□□”替代总卷数数量。实存卷数、实存卷次按藏书单位实际收藏情况填写,总卷数、实存卷数、实存卷次数字应用阿拉伯数字填写,缺卷数、缺卷次不用填写,原缺卷数、原缺卷次是指原书所缺的卷数和卷次。

总不分卷数按照“题名卷数”字段著录之“不分卷”或“不分卷”次数之和如实著录总不分卷数数量。总不分卷几次,指页码不连贯,超过70页为一次,实存不分卷应为70页为一次,按实存不分卷几次著录。总卷数包括卷首、卷末、目录、附注,目录出现几次当几卷,例:目录1、目录2。如果卷数统计未说明清楚,可在卷数统计附注中用文字加以解释说明。

2.4 版本

版本项以书中序跋、牌记、题识等为主要依据,并参考相关文献著录。出版年以朝代名及年号纪年表示,辛亥革命后用民国纪年,例:清乾隆三年。如查不到年号,以该朝代最后的年号著录,例:清刻本,版本著录清宣统刻本,同时在版本统计项中选清刻本。牌记内容的著录顺序一般是牌记/题记/木记/条记,内容应客观著录,按照从上往下、从右往左的顺序著录,中间用“/”隔开,换行用“/”表示不空格,例:乾隆葵丑新铸/春秋谷梁读本/留馀堂藏板。

2.5 版式

著录内容主要有板框、半页行数、每行字数、书口、边栏、鱼尾、版心有无字数、有无书耳。板框、半页行数、每行字数以书中正文的页码为标准,如:板框(高×宽)22×14cm、半页行数 12行、每行字数 26字。书口指上下书口,边栏根据古籍的实际情况填写,如:四周单边。鱼尾如是单鱼尾,可不选择顺或对。版心有无字数主要是指刻工刻本页的字数,根据版心有无字数统计情况选填有或无。有无书耳应根据板框外有无书耳实际情况选填有或无。

2.6 装帧

主要著录内容有装帧形式、开本、册数、函数。装帧形式以线装、经折装、蝴蝶装、包背装、卷轴装等古籍装帧形式规范着录。成册古籍的开本根据实际尺寸著录,先纵后横,以厘米为单位,同种古籍各册开本尺寸不一,一般以第一册为准。著录册数时,应现有古籍册数为准,线装、经折装、蝴蝶装、包背装等古籍著录册数,卷轴装古籍著录卷数,单张折叠的古籍著录幅数,散页的古籍著录页数,丛书填写总册数和总函数。

3 古籍的定级、定损及定级、定损书影的制作和上传

3.1 古籍定级与定损

古籍定级的原则是“三性原则”,即指“历史文物性、学术资料性、艺术代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古籍定级标准》将现存古籍划分为四个级别,并在前三级的每级之下再分别划出甲、乙、丙三个等级。一级甲等古籍主要是指北宋及以前刻印、抄写的古籍;一级乙等古籍是要是指元代及以前刻印、抄写的古籍;一级丙等古籍是要是指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代表性稿本、批校题跋本、朝廷组织编纂的代表性巨帙原本,明代及其以前铜活字印本、木活字印本、套版印本、饾版印本、拱花印本、饾版拱花印本及用特殊技法印制的各种有代表性书本。二级甲等古籍是指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正德十六年(公元1521年)刻印、抄写的古籍;二级乙等古籍是指明嘉靖元年(公元1522年)至隆庆六年(公元1572年)刻印、抄写的古籍;二级丙等古籍是指明清时期各学科名家名著的重要稿本、刻本、抄本、著名藏书家的批校题跋本等。三级甲等古籍是指明万历元年(公元1573年)至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版印、抄写的古籍;三级乙等清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至清乾隆六十年(公元1795年)版印、抄写的古籍;三级丙等清嘉庆元年以后翻刻、传抄宋元版、稀见明清人著作的古籍等。根据纸张的酸化、老化、霉蚀、粘连、虫蛀、鼠啮、絮化程度以及古籍整体上撕裂、缺损、烬毁、线断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行业标准·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将古籍分为五个不同等级的损坏级别。

3.2 定级定损操作程序

按标准确定古籍等级后,进行系统确认,如果有卷数残缺现象,应下调一个等级。定损时,应先确定定损册数,选择破损类型并打√确认,确定定损级别,确定修复建议,进行数据保存并返回,继续增加,确认总件数,确认总定损件数。

3.3 定级、定损书影的制作和上传

在制作书影时,应使用冷光源提供光亮,采用支架和压板固定古籍,避免挤压古籍、折叠书页。书影主要拍摄内容是反映题名的第一卷卷端,反映责任者的正文首卷卷端,或序跋、某卷卷端,反映出版者、出版时间的选择牌记、序跋等,还可选择彩色套印的书页、反映朝代忌讳字的书页,还应注意选择著名藏书家印章、批、校、题、跋等进行拍摄。一般古籍拍3—5张,最多不超过10张。

用于定级书影的影像质量必须达到画面清晰、字迹清楚、无透字现象,按照定级书影的内容要求选择书页,一般应在进行古籍登记编辑时就选择好需要制作定级书影的书页并做好标记。对透字的书页要衬入大小、厚薄适中,带毛边的白色衬纸。定级和定损书影拍摄后,应进行必要的加工。包括旋转端正图像,倾斜角度不超过1°;裁切书影,将书页之外的多余部分剪切掉,把不需要的部分剪裁到合适尺寸。从书影制作实际情况看,古籍书影拍摄质量不好主要是没有按照普查要求进行拍摄或扫描,不能客观反映书籍的真实面貌,如书影拍摄不完整,颜色失真,分辨率偏低;还有一些书影选取的位置不对,没有提供能确认古籍书名、版本的首卷卷端、刻书牌记等位置的书影。这是在书影制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书影制作好后,古籍所属单位应将制作完成的全部书影刻盘备份。一部古籍书影,包括定级书影和定损书影,可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内再分别建定级书影和定损书影两个子文件夹。

所有书影要上传到全国古籍普查平台。上传顺序是:打开“定级书影”的添加功能,浏览本馆所存定级、破损书影硬盘文件夹,选择命名好的书影确认上传。破损书影以此类推。

[1]文化部.古籍定级标准[EB/OL].http://www.mycollect.net/blog/39302.html,2011-06-01.

[2]文化部.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EB/OL].http://wenku.baidu.com/view/3ffa295e804d2b160b4ec0d1.html,2011-06-02.

[3]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中华古籍总目编目规则[EB/OL].http://www.ahlib.com/ahlib/main/model/newinfo/newinfo.do?infoId=21169,2011-08-30

[4]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全国古籍普查平台”使用说明[EB/OL].http://www.ahlib.com/ahlib/main/model/newinfo/newinfo.do?infoId=2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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