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端 苏 庆 晏 捷
(1、2、3. 长沙电视台 政法频道,湖南 长沙 410015)
作为全国首家政法类地面电视媒体,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以下简称政法频道)一直以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为己任。近年来,政法频道凭借稳健的收视率和优质的口碑成就了巨大的品牌优势,成为全国城市电视台争相模仿学习的榜样。
2010年初,政法频道节目全面提质,提出“大法制、大民生、大情感”的频道发展口号,进一步提高频道品牌影响力。而《方圆之间》栏目也在频道大法制发展理念下进行全面改版,在后晚间时段努力打造湖南最具影响力的“电视法学院”,在法制电视节目“杂志化”的发展创新上进行了不少有益的尝试。
《方圆之间》是省内唯一的中国新闻名专栏,是政法频道的法制类新闻专题栏目,在湖南电视节目中具有资深的品牌影响力。“大民生、大情感、大法制”的频道战略发展目标确立之后,《方圆之间》作为一档有着11年品牌沉淀的法制节目,理所当然地成为频道“大法制”节目理念的贯彻执行者。
我国一直重视法制工作,强调依法治国。从城市电视台的角度看,高品质的法制节目应该具备“大法制”的理念,贯彻依法治市或依法治省的基本要求。所谓“大法制”,就是要树立和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制度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1]城市电视台要树立和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从“大法制”的五个基本要求入手,对新闻选题精心策划,让新闻节目能够促进老百姓学法、用法、遵纪守法;要通过生动的电视新闻节目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倡导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0年9月,政法频道《方圆之间》栏目开始向“大法制”的节目制作理念不断努力,在节目选题、节目编排、节目互动等环节进行突破和创新。
“法制节目选题的低俗化现象在法制的光环下往往容易被忽视,但是不得不承认,不少城市电视台的法制节目选题低俗化的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这一方面是由于收视份额的惨烈竞争,更多的还是城市电视台自身的办台理念问题。”[2]
《方圆之间》栏目在政法频道中最早坚持“以案说法、以法明理、以理服人”的创作方向,凭借节目的法制专业特色,以法律的态度、新闻的眼光、平民的视角为法制建设不懈努力。在栏目的鼎盛时期,《方圆之间》在国内电视业界获奖的多篇颇具大法制视野的专题节目,奠定了该栏目在推进社会法制建设、宣传法治理念方面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2008年《方圆之间》栏目制作的专题节目《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围绕2008年4月湖南省政府出台的中国第一部《湖南行政程序规定》,通过长沙市政府将烈士公园跃进湖还湖于民的举动以及多个生动案例旗帜鲜明地指出,《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出台给整个中国的行政程序领域带来了里程碑式的变革,记录了湖南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成果。该节目获得中国新闻奖三等奖和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提名奖。《方圆之间》栏目制作的另一期节目《交叉换肾之争》,记录了两个肾病患者需要通过交叉移植换肾手术来拯救自己的生命,却遭遇法律瓶颈的案例,随后卫生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相关条款于2008年进行重新修订,让这部牵涉到患者生命的行业内部规定更加符合立法精神,更加尊重人权。该节目获得湖南省广播电视新闻一等奖和中国广播影视大奖提名奖。
2010年,《方圆之间》栏目在全国两会期间围绕《两会工作报告》中对于目前社会、民生、法制问题的解决构想,制作了《2010两会聚焦》系列报道,重在联系实际解读两会报告,起到吃透两头、做大中间,让老百姓理解党的执政理念的效果,得到阅评表扬。目前《方圆之间》解读社会法制热点问题类的题材有:反映即将颁布的《侵权责任法》对公民隐私权保障问题的《侵权责任法解读》系列;反映乙肝患者依法维权的《乙等公民生存状态再调查》系列;反映中央政法委以纠正赵作海、佘祥林冤案为开端,坚决取缔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刑讯逼供现象而颁布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并深入解读这个司法新规定的《违法刑讯逼供之“证据”》系列节目。
类似的优秀节目和精彩策划还有很多,这些获得肯定的优秀电视新闻作品,都是站在促进和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选题高度,运用独特的思辩角度,采取个案切入、深度挖掘的电视表现手法,最终“以案说法、以法明理、以理服人”,将社会主义的法制理念不断深入到每一个公民的心中,最终达到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倡导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只有坚持“大法制”的选题思路,城市电视台的法制节目才不会走向低俗和琐碎,而是成为在推动社会主义法制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建设性媒体,这样才能树立节目的影响力,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为了让《方圆之间》成为长沙甚至湖南老百姓心目中的“电视法学院”,《方圆之间》从2010年9月实施节目全面提质改版,以“新闻互动杂志”这种新型的电视节目形态为改版方向,融故事性、专业性、服务性为一体,将维权类、评述类、深度类等法制电视新闻节目形态共同融入到栏目中,力争将《方圆之间》打造成60分钟的法制电视新闻互动杂志。目前,《方圆之间》在节目编排上已形成以下几大特色板块:
《律政先锋》是《方圆之间》栏目全新打造的法律维权板块,时长10分钟。它采用动态短新闻的节目形态,出镜记者和专业律师共同出现在新闻现场,旨在为普通电视观众解决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法律纠纷,提供法律维权和援助的绿色通道。在节目选题上,该版块贴近老百姓日常的法律事务需求,体现节目的亲民性和专业的法律服务。一旦有观众提出委托,栏目就派出记者和援助律师的二人团队,从舆论监督和法律维权的双重角度为委托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法律援助。该版块最终的目的并不是纠纷现场的气氛营造,而是通过栏目特约的援助律师在帮助委托人的过程中“以身说法”,在纠纷调解现场及时进行相关的法律解释,提供法律通道,而出镜记者的作用就在于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记者和律师的搭配,角色分明,相得益彰,让该板块真正成为长沙老百姓心目中的维权利器。 《律政先锋》突破小事件、小制作的藩篱,抬高题材门槛,要求所操作题材具备普遍意义,做到以点带面,不是单纯解决一个法律纠纷,而是让观众真正学到法律知识,使普通市民能灵活的学法、用法,最终通过自己的法律知识为自己维护正当权益,达到普法宣传的社会效应。
《核心调查》沿袭了中国新闻名专栏《方圆之间》“以案说法”的深度调查节目形态,时长25分钟左右。最具争议的法制事件和最具张力的法制故事,始终是《核心调查》的关注重点,节目宗旨是“独立、独家、独到”,它将法律融入故事,将教化融入情节,放大细节,扩充信息,是法制节目形态中的“重型武器”和彰显法律思辩的高端法制节目品牌。
要走向“大法制”,就不能局限于猎奇式的低俗化报道,《核心调查》始终坚持制作社会重大法制新闻事件的调查性专题节目,它注重节目品质,注重对时政、法治、经济等领域的深度话题进行调查,针对当事人物,紧逼核心问题,抽丝剥茧,层层追查,毫不留情,既敢于触碰灰色地带和具有争议的问题,更对其进行深入解剖分析,用公正的角度呈现事件真相。
为了走出城市电视台的地域局限,《核心调查》在牢牢抓住本土题材的基础上,还涉及部分全国热点事件、法制故事类题材。如2010年11月发生的湖南籍男子在海口连杀5人并自首的事件、曾经引起热议的“我爸是李刚”事件、张悟本事件等。这类题材不但具有强烈的社会关注度,而且政治风险较低,有利于提升栏目的品牌影响力和收视率,最重要的是可以打开全国营销市场。总之,《核心调查》就是要讲述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法制故事,并让观众在故事中感受法制的力量,记录中国法制进程中的每一步变迁。
《法治大国民》是一档综合评述类节目,时长15分钟左右。观点是一个电视台的灵魂,《法治大国民》努力打造成迸发观点和思想的法制课堂。该板块在频道节目交流中心的全国优秀法制节目中精心选取当日最精彩的法制专题节目,由编导对其进行加工和整合,并由法学博士、社会学专家、知名律师组成的记者团队出镜讲述,模拟新闻现场制作评述性的现场口播,用敏锐的法制眼光解读各种法制事件,让观点在故事中闪光。该板块目前已经形成在观众心中有分量的多位优秀评论员,并起到建设性的普法作用,开启民智,提高观众的法律素养,让每一位观众都能与这些政法一线的精英同步思考。
《法治大国民》最初采取的专家对某一法制事件进行点评、轻故事重评论的方式已经被证明是叫好不叫座。后经改版,《法治大国民》采取空录精彩的法制专题节目,再由专家针对法制故事作简短评论的方式,在收视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要完成这一综合评述类节目板块,节目题材来源一直是一大难题。毕竟节目交流中心的节目数量和质量都非常有限,目前政法频道、知音频道合并后,节目交流中心购进了大量全国各地城市台制作的优秀专题节目,节目资源的丰富性得到有力的保障。
城市电视台要有百姓声音,百姓也要有说话的地方,有表达意见和建议的地方。《方圆之间》定位于“法制电视新闻互动杂志”,正是观众与节目的良性互动传达了百姓声音,也只有全方位的节目互动才能使“大法制”的节目理念真正深入人心。为此,《方圆之间》开辟法律服务热线,将栏目原有新闻热线电话85549110打造成老百姓心目中最及时、最有效的法律服务热线,并强调律师坐镇法律援助热线,现场接听观众来电,为观众解疑答难。
《方圆之间》主动与新媒体进行互动链接,形成线上线下、网内往外联动的格局,让网络拓展《方圆之间》的影响,延长《方圆之间》单期节目的寿命,并且真正为受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方圆之间》还将设立与节目互动更加频繁的“方圆法律服务网”。实践证明,网络可以成为电视栏目增强服务性的一个延展性平台,观众可以及时到这个平台上发出法律诉求,由专业律师对观众的咨询进行回答,并把每天有意义的热线案例上网公布。在节目和网站运作成熟之后,《方圆之间》将结合法律或热点事件,在节目口播中和网站中设置话题,吸引观众参与。通过这些举措,《方圆之间》将大大增强观众的参与性和互动性。
“在信息量急剧膨胀的今天,新闻杂志化在新闻寻求自身突破的实践方面无疑是一次积极的探索,支撑这种探索的应该是越来越强化的新闻性,而解读新闻正是新闻性强化的表现。”[3]可见,电视新闻杂志节目的信息量更大,内容更加丰富,观点更加多元。《方圆之间》“杂志化”的发展探索,既是“大法制”发展理念下的必然要求,同时也能更好地完成“大法制”理念的传播使命。《律政先锋》立足于法制短新闻,《核心调查》立足于自采深度调查专题,《法治大国民》立足于法制评论,三个板块之间形成流动的“大法制”理念传播带,成为后晚间时段湖南电视观众的一道“法制盛宴”,最终达到推进社会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M]. 北京:长安出版社,2009.
[2] 陈正荣. 中国城市电视台发展报告[M]. 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 196.
[3] 蔡雯. 新闻报道策划与新闻资源开发[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