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旭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交流处,湖南 长沙 410100)
高职教育是高等职业教育的简称。发布于1999年6月13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将高职教育明确为“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1]目前我国高职院校以低于本科的一个层次而存在,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已经平分秋色。2009年,我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2305所,在校生2144.66万人;民办高校658所 (含独立学院322所),在校生446.14万人。其中公办本科院校1090所,高职(专科)院校1215所。[2]由于高职教育发展迅速,配套法规没有跟上,再加上普通高等教育的教学思想和管理模式的影响根深蒂固,社会上崇尚学科教育,贬低职业教育的习惯势力,使高职教育的发展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借鉴国外经验,认真进行比较研究,以利于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基本上是学科教育,按学科设专业,以该学科的理论体系为框架设置课程、组织教学,强调的是理论知识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要求培养学生须有“后劲”,对工作有较宽的适应性。高等职业教育则基本上是职业岗位教育,按社会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置专业,以该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知识和能力为依据设置课程,根据“必需、够用”的原则进行教学和实际训练。
美国的社区学院体系是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成功范例,被世界各国所效仿。社区学院可以提供五类教育:第一类是职业技术教育。这类学生占社区学院在校生的70%左右,对希望就业的学生进行职业技术训练,在学生学完两年的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准学士学位和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学生可凭证就业。第二类是高等教育。社区学院为愿意继续升入本科大学的学生提供转学教育,学生在社区学院学满大学一、二年级的学分,考试合格,获学士学位后,可转入相应的普通高等教育,即大学本科继续学习三、四年级的课程。这类学生占社区学院在校生的18%左右。第三类是补习教育;第四类是特殊教育;第五类是为社区百姓提高生活质量所开设的教育。这三类教育占12%。
德国的高等职业教育主要由两类高等教育机构实施,一是专科高等学校,二是职业学院。两类学校均以“双元制”为基本模式,校企合作贯穿办学全过程。普通高等教育则由大学承担,主要进行研究性教学。英国高等职业教育主要在多科技术学院及一些继续教育机构中实施,英国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采用工读交替制。普通高等教育由大学承担,进行研究性教学。日本的高等职业教育有短期大学、科学技术大学、高等专门学校、专修学校(专门课程)等教育机构,普通高等教育由大学承担,进行研究性教学。
我国高职教育以公办为主,但已开始打破政府一家独办的传统格局,逐渐出现了多体制办学的良好态势。
美国社区学院的突出特点是办学体制灵活,充分满足当地社会各类人员的需求,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美国的社区学院由所在州及当地政府领导和管理,州政府设有高等教育委员会和社区学院委员会,委员会与各学院无行政隶属关系,不干预学院具体办学。社区学院设有董事会和执委会,学院院长由董事会选聘,董事会由当地名流及各行业代表组成。社区学院的经费由州政府拨款75%,当地政府拨款10%,学生缴纳10%,团体和个人捐助5%,组合构成。
德国的高职教育办学体制与企业紧密相关。高等职业院校来自企业的合作经费,成了经费来源的主体部分。在有的州,职业学院的办学经费主要来自企业,几乎没有政府拨款。职业学院都成立理事会(董事会),该组织来自出资企业的代表,主要监督学校经费使用情况。正是有了企业的鼎力相助,德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才兴旺发达。企业为培养一名职业学院的学生要花费5-8万马克费用,但企业仍把此看作是一种经济实用的获取人才的措施。
英国采取一种开放的高职办学体制。英国的技术员、工程师培养都以“课程计划”或“培训方案”为中介。英国用“国家职业资格NVQ”的制度来培养不同层次的职业人才;NVQ考试课程中的第二、第三级为“中职”课程,第四、第五级为“高职”课程。这样,凡是有条件提供此课程的学校或培训机构,都可向主管部门申请;一旦鉴定后被认可,便有资格开设这类课程。无论是作为中等教育机构的“继续教育学院”,还是作为高教机构的“工程技术大学”,都设有这种不同层次的职教课程。主管部门只管办学资格的审核、课程标准的制定与培训结果的考核。英国这种高职教育办学体制与管理体制上的“开放型”与“灵活性”,很值得我们借鉴。
日本职业技术教育体制的一大特色是企业办学。日本的高职学院80%以上为私立,与中国高职院校的约80%以上为公办(国家及地方)刚好相反。大企业兴办的“工学院”既为自己培养急需的专门技术人才,也为客户提供技术培训。在企业技能培训与学院教学时间的分配上,明显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而且学校的教学多半是利用工余时间,其特点是重视科学研究方面的合作。毕业学生由企业消化。因此,日本高职院校中,生均数较多的短期大学约为500人,总体生均数仅为280人。
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培养的是研究型和探索型人才以及设计型人才,这类人才对于国家未来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无疑是十分重要的。高等职业教育就是既具有大学程度的专业知识,又具有高级技艺、善于将工程图纸化为物质实体,并能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和管理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或者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的是技艺型、操作型、具有大学文化层次的高级技术人才。
美国社区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主要面向社区,社区内需要什么人就培养什么人,公民想学什么专业就开设什么专业,学院设施全部向当地公民开放,完全为社区发展服务。
德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培养应用型人才,特别是职业学院,它不是为自由的劳动力市场培养“通用人才”,而是为特定的企业培养“专用人才”,使学生既在企业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又有部分时间在职业学校接受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将企业与学校、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主要培养专业技术工人,所培养的学生具有针对性,毕业后可以直接上岗。英国多科技术学院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完全是根据当地的工业、商业、服务业的实际需要而确定的,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事先要多次调查,反复征询有关企事业单位意见,然后进行评价,再报地方委员会批准。
日本的高等职业教育,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技术人才需要进行培养,坚持自身特色,办学和人才培养目标明确,针对性强,除了大专层次外,科学技术大学还实施本科和研究生(硕士、博士)教育。
我国普高教育在课程设计上,是根据学科知识结构的内部逻辑来展开的,将课程划分为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强调基础要扎实宽厚,知识面要非常广,以便适应将来学科发展的需求以及就业后个体发展的需要。高职教育课程设计是按照岗位、职业所需要的能力或能力要素为核心来展开的,根据这一能力体系再确定与之相对应的课程体系。在专业教学中,不强调专业知识或专业理论的系统性、完整性,而是强调知识的针对性及实用性,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教育与训练结合,提倡“顶岗实习”,教学与实践的比例要求达到1:1左右。
美国社区学院的课程设置相当灵活,以满足社区需要为原则,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社区内需要什么人才,就设置什么专业。社区学院的课程设置,其开课面之广几乎无所不包。以伊利诺伊州为例,州社区学院委员会认可的专业目录达140种之多,涉及文、理、工、农、经、商、管、法、医、家政、社会、服务、环境、交通、通讯、教育、食品、保健和维修等诸方面,其中大部分为实用性专业,以满足社区内各种人员的入学需求。[3]
德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为特定企业培养“专用人才”。为达到这一培养目标,学校的专业建设由企业和学校共同完成。每个专业都设有专业委员会,其成员主要由企业和学校代表构成,负责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实施、检查和调整。学校的课程设置、实验安排、实训实习次数及时间的确定、考试的组织和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等等,都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研究决定。
英国多科技术学院的课程设置,为本地区的经济与社会需要服务,针对本地区工、农、商等各行业的需求,安排教学计划,提供适应本地区的职业教育课程,使学生毕业后能马上就业,做到学以致用,设置哪些专业和开设哪些课程,事先要多次调查,有的专业每年招生,有的专业隔年招生,有的专业隔两年招生,如发现劳动市场某类技术人员过剩即停止招生。
日本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具有较高的层次,促进了日本科学技术的发展。主要根据与产业界在办学上的合作、科研上的委托、资金上的资助等方面来设置课程。学校与企业之间形成一种新型的关系:学校向产业提供所需课程,产业向学校提供实践的条件;同时产业向学校提供各种捐赠和资助,促进学校课程设置的科学性;学校将有应用价值的科研成果提供给企业;学校承担企业的委托研究,企业委托学校设置相应课程,培养和提高产业研究开发人员的研究水平。[4]
我国普通高等教育要求教师是研究型人才,既能够教学又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高等职业教育的教师,强调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要求教师努力向“双师型”方向发展,既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又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要求教师对企业有深入的了解,或有企业工作的经历。同时,要引进一部分确有专长的高级工、技师来充当技能训练的教师。
美国社区学院的教师,有全职和兼职两种,都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但职业技能教师不受此限。全职教师要承担4-5门课的教学,主要从事教学工作,研究课题很少,所用教材大部分自己编写,对教师评价以教学效果为主。每周工作量一般为授课15小时,办公室接待学生10小时。大量聘用兼职教师是社区学院办学的基点。兼职教师多为专业人才,工作经验丰富,主要教授应用性课程,如企业家主教管理,律师教法律,会计师教财会,技师教维修,软件人员教程序设计等。这种教学模式使学校、教师、学生三方受益。学校依靠兼职教师获取大量社区人才需求的信息,扩充开课面,加强服务针对性,同时降低办学成本。兼职教师以此为第二职业,增加了收入,并将所积累的经验系统化、理论化。学生所学即将来所需,提高了学习效益,增强了学习积极性。
德国高职教育的师资队伍,由高校专职教师和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专科高等学校兼职教师数要比专职教师多,如柏林专科高等学校,专职教师300人,兼职教师有500余人。职业学院专职教师更少,教学工作,特别是专业类、实践类课程的教学主要由兼职教师承担。兼职教师除少部分来自大学外,绝大多数来自企业。他们不仅有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能把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及技术改进等方面的最新情况及时地带进学校,真正体现理论联系实际,让学生学以致用。专职教师也都有从事教学和指导学生实践的双重能力,凡要成为专科高等学校或职业学院的教师,要有至少5年在企业工作的经历。此外,每间隔一段时间,每位教师还要到企业,了解研究企业,以熟悉掌握企业最新发展动态。[5]
英国高等职业教育的重心在继续教育阶段。从业教师不要求接受任何正式的教学培训,但校方会积极鼓励教师们获取教师资格证书。英国高职教育教师的教育与培训体系,呈现出“三段融合”、“三方参与”的特征。这一新培养模式,体现在教师职前培养、入职辅导和职后培训的方方面面,从教师成长的整个过程推动教师的培养,充分体现了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理论、终身教育思想和资源优化配置等原则,在教师培养实践中的作用。英国教师培养模式,有力地促进教师素质的提高和教师职业生涯的发展,进而提高了高等职业教育水平。
日本高职教育的发展,得益于教师队伍的建设。20世纪70年代,文部省决定设立独立的大学或在相关学科大学中设置专门的学部。为职业教育培养师资,文部省在1988年修订了职业教员许可法,创设了教员特别许可证和特别兼职教员制度,从社会上、企业中招聘具有丰富职业经验与优秀学识的人员充实师资队伍,不仅拓宽了师资来源渠道,而且架起了企业与学校之间互惠互利的桥梁。培养一流的学生必须要有一流的师资队伍,现实需求直接推动了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在日本,教师具有极高的地位,法律法规除了保障教师的基本权益外,对于其薪金、待遇等都作了详细规定,还有部分优惠政策,比如教师可以减免服兵役等。另外,日本教师的薪酬高于公务员,职业教育教师的薪酬比普通教师的薪酬高约10%。
(一)教育类型。美国的社区学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被世界各国所效仿。接受社区学院教育的学生,学完两年的规定课程,考试合格后,可获得准学士学位和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学生可凭证就业。其中的准学士学位的授予,值得我国借鉴。
(二)办学体制。我国的高职教育办学体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国外则以私有制为主体。办学经费来源主要为政府和企业,学费收入只占办学经费的10%左右。学校规模相对较小,如日本每校仅280人,学生毕业后即可对口就业。这种高职教育办学体制与管理体制上的“开放型”与“灵活性”很值得我们借鉴。
(三)培养目标。美、德、英、日四国在人才培养目标上具有共性,即培养目标明确,市场和社会需要什么人才,学校就培养什么人才,培养目标与社会发展相一致。此外,日本的高等职业教育,除了大专层次外,科学技术大学还实施本科和研究生(硕士、博士)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的不同层次人才培养,应是我国高职教育发展的方向。
(四)课程设置。美国社区学院的课程设置和开课面之广几乎无所不包;德国高等职业教育的课程设置是为特定的企业培养“专用人才”;英国多科技术学院的课程设置主要为本地区的经济与社会需要服务,有的专业每年招生,有的专业隔年招生,有的专业隔两年招生,使学生毕业后能马上就业,做到学以致用;日本企业委托学校设置相应课程等方法,都值得中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学习。
(五)师资队伍。美国社区学院的教师有全职和兼职两种,都必须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但职业技能教师不受此限,大量聘用兼职教师是社区学院办学的基点;这种教学模式使学校、教师、学生三方受益。德国高职教育的师资队伍,兼职多于专职;英国教师培养模式,值得我国学习;日本高职教育的发展,得益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流的学生,必须要有一流的师资队伍,优厚的待遇,推动了高等职业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六)研究结论。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正处在一个发展、变革的时期,对中外高等职业教育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加深我们对高职教育的认识与理解,促使我们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应当允许各地高职院校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方式,以适应当地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有利于调动社会积极性,有利于开拓高等职业教育资源,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效益的,应该积极倡导,以便经过一段时期的探索,逐步建立起符合时代要求,能够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高职教育体系。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EB/OL].[2010-07-19]. http://www.edu.cn/zong_he_870/20100719/t20100719_497966.shtml.
[2] 200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 教育部网站,2010-08-04.
[3] 徐昆. 中国与美国职业技术教育比较研究[J]. 海外职业教育,2005(2): 126-127.
[4] 李德方. 中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状况的比较[J].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5(2): 16-19.
[5] 刘新科. 国外职业技术教育改革的基本特征及其启示[J]. 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1):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