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景,屈 俊,李艳玲
麻醉药品是指能选择性缓解疼痛,但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耐受性、依赖性和成瘾性的药品。精神一类药品是指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能使之兴奋或抑制,反复使用能产生精神依赖性的药品。麻醉和精神一类药品(以下简称麻精药品)是典型“双刃剑”特点的药物,经过不断完善管理细节才能使麻精药品保障合理而不流失,严格管理又方便临床使用。根据《药品管理法》[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2]和《处方管理办法》[3]要求,结合《医院药学管理规范》[4]以实行麻醉药品的“五专制度”: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册,专册登记为基础,从麻精药品的请领、保管、调配、登记建立严密的流程管控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规定内容丰富,涉及医师、护士、药师与患者(家属)多个环节[5],药械科定期组织药学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学习,及时探讨药房在麻醉药品管理工作发现的新问题并整改,提高药师的法律意识。麻精药品的调配及发药实行专人管理,人员相对稳定,麻精药品的管理人员必须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熟练,并有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管理人员调整时要在药房负责人的监督下交接清点并记录,上报药学部门备案。
2.1 门急诊药房调配
2.1.1 处方限量 麻醉药品处方开具剂量按《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的规范化管理》原则发放[6]。
2.1.2 处方要求 门急诊处方及门诊患者原则上不能使用麻醉药品,如确需使用必须由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对患者进行明确诊断,并与患者签订麻醉药品使用知情协议书,医院医务处审核盖章。药房必须索要患者病历复印件、本医院医师诊断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做好详细的使用记录。
2.1.3 审核处方 药师接到麻醉药品处方后,严格审核处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日期、患者身份证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号、临床症状、病情诊断、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量等,准确无误后方可进行调配。麻醉处方为红底黑字的专用处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病情,主治以上医师(药房保管本院医师签名留样卡)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已开方使用麻醉药品。
2.1.4 代办人取药 门急诊患者应由急诊科护士作为代办人取药,首次使用麻醉药品对安瓿可实行现金抵押的方式促使其按时交回空安瓿,首次后使用可用空安瓿换取,最后一次回收安瓿退还押金。并做好空安瓿的回收、换取详细记录[7]。
2.2 住院药房的调配 住院药房是麻醉药品使用最多,涉及面最广的部门,是麻醉药品的管理最重要的环节。住院药房建立麻精药品使用超量问询制度,即病区医师开具处方超过规定用量时药师需下病区问询及提示,经过核实后方调配发药。确保麻醉药品不流失,减少成瘾等不良反应的发生。
①麻精处方为红底黑字的专用处方,处方右上角注明麻、精一字样;②麻醉处方实行全程编号管理:负责麻精药品管理的药师把处方按编号分科别登记造册,发放到各科室暂定为50张,已开具的处方及废帖由药师按科别登记处方编号,实行分科别麻精处方消耗登记,废帖一并回收,确保处方专用不滥用,麻醉处方保管3年;③药品批号跟踪管理:麻精药品请领与发放建立批号登记本,全程批号登记,回收空安瓿实行批号登记,发出药品与回收安瓿批号须对应。
药房通过近一段时间细化麻精药品管理,和临床科室互相协作,使麻精药品使用秩序井然。一旦在处方使用、专用处方编号、批号跟踪管理中发现不符,药师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药械科及院领导报告,使麻精药品管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变机械管理为科学管理。总之,麻精药品应严格保管,合理应用,杜绝滥用,防止流痹,更好的造福于患者。
[1]药品管理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001.1.
[2]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S].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2号,2005.1.
[3]处方管理办法[S].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2007.1.
[4]张淑慧,张志清,刘宝良,等.医院药学管理规范.第1版.2010.
[5]许 岭,马 力,李 皓.浅谈我院麻醉药品使用的流程化管理[J]. 安徽医药,2010,14(3):365.
[6]刘明儒.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的规范化管理[J].中国药事,2010,24(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