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开发森林碳汇经济的战略思考

2011-04-13 01:29:06黑龙江省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主任
关键词:碳汇气候变化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科技经济顾问委员会主任

陈永昌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维持陆地生态平衡、保护生态安全、防止生态危机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森林的生态功能主要是吸储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提供森林游憩等。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温室效应的加剧,森林的作用与碳汇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当前,气候问题正成为人类面临的十大环境问题之首,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森林碳汇”这个主题反映出森林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作用越来越被重视,这也给林业工作者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赋予更大的责任和使命。为此,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类涉及减缓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中,森林碳汇都是一项重要内容,是气候公约谈判的必谈议题。我国政府也在《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两个政策文件中,把林业纳入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点领域,全力打好“森林碳汇”这张牌,充分发挥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特殊作用。

1 森林碳汇的功能与作用

森林碳汇就是森林储碳纳碳的功能,它包括:森林植被的吸碳功能,林木生长的储碳功能,森林土壤的固碳功能,统称为森林碳汇。

中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但由于经济的长期快速增长,加上粗放式发展方式,使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中国温室气体的排放总量已经占到整个发展中国家排放总量的50%,占全球排放总量的15%。据国际能源机构估测,到2020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将超过美国。作为负责任的大国,中国已向世界承诺,到2020年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强度下降40%~50%,相应能源强度下降40%,目标光荣而任务艰巨。

今后发展低碳经济要适时引入森林碳汇的理念,放大和创新森林的生态功能。真正提倡第一低碳生产,工业企业节能减排;第二低碳生活,变为社会主流意识;第三低碳能源,开发使用清洁新能源;第四高碳吸储,就是将排放出来的二氧化碳等气体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将其吸收并固定在植物体当中,这就需要大力发展森林碳汇,形成低碳经济的新架框、新思路。

碳汇林业是对传统林业功能的深刻变革。发展碳汇林业是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黑龙江的优势所在。认真组织实施好这项工作,对于黑龙江省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可以进一步实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通过实施造林绿化,降低减排成本,推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二是可以进一步加快生态建设步伐。实施碳汇林业工程,将政府投资与社会筹资有机结合,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推动生态建设取得新突破。三是利用森林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和固定功能不仅可以达到减排的效果,而且操作成本低,容易实施,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效、最快捷的间接减排途径。四是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保护和社区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还能促进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环保意识的提高。五是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黑龙江省加快林业强省和生态大省的建设之中,森林碳汇逐步产业化、有价化、金融化和市场化,开发碳汇经济这一新业态为林业培育新的增长点和新财源。

2009年9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出席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时曾提到,中国要大力增加森林碳汇,争取到2020年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 000万hm2,森林蓄积量比2005年增加13亿m3。有数字表明,每增加1m3的森林蓄积量,就可以吸收固定二氧化碳1.83吨,13亿m3的森林蓄积量就可以固定23.79亿吨二氧化碳,几乎相当于10年后中国的碳排放量(据有关部门预测,我国201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为13.3亿吨,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将达21.74亿吨)。

温家宝总理指出,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回良玉副总理强调,应对气候变化,必须把发展林业作为战略选择。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森林碳汇的发展,始终与气候变化的国际国内政治形势密切联系,成为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国家级战略。

2 黑龙江省森林碳汇的现状分析

据统计,黑龙江省现有幼龄林和中龄林地面积、蓄积分别占用材林的83.7%和75.3%,大部分森林属于中幼龄林,正处于旺盛的生长期,森林固碳能力处于最高峰,森林固碳潜力很大。连续多年,黑龙江省森林蓄积和森林面积一直处于增长状态,森林碳汇容量也相应地处于内涵和外延同时增长的状态。黑龙江森林蓄积稳步增加,表明森林碳汇容量的绝对增长。 黑龙江省广袤的森林资源环境决定了森林碳汇容量十分巨大。按照森林每生产1m3木材可吸收1.83吨二氧化碳计算,黑龙江省森林的碳汇量为27.45亿吨,以国际京都市场交易二氧化碳平均价格5.52美元/吨计算,黑龙江省森林碳汇价值为151.5亿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 000亿元左右。

黑龙江省的森林是欧亚大陆北方森林带的重要组成部分,北部为寒温带针叶林地带性植被,东南部为温带湿润针阔混交林地带性植被,西部是温带平原区域。全省现有森林面积2 007万hm2,活立木蓄积15亿m3,森林蓄积14.32亿m3,森林覆被率43.6%。从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和木材产量上看,均居全国首位,是国家最重要的国有林区和最大的木材生产基地。森林树种达100余种,利用价值较高的有30余种。其中天然林是黑龙江省森林资源的主体,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和长白山脉及部分半山区县(市)。黑龙江省丰富的森林资源形成了巨大的碳库,随着“天保”工程二期和退耕还林的深入实施,碳汇的效益会更加显著,将为黑龙江省乃至国家的生态安全和生态文明做出巨大贡献。

但是一分为二地看,黑龙江省森林碳汇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森林单位蓄积较低,森林碳汇容量与森林蓄积量成正相关

黑龙江省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东部和北部,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的森林较少,全省尚有30个县(市)的森林覆被率低于全国覆被率水平。全省林分每公顷蓄积量80m3左右,与世界平均水平相差近30m3;另外黑龙江省森林平均年生长量只有3m3/hm2。按照黑龙江省水、热、土壤条件等综合因素考虑,黑龙江省森林生产力理论值应该达到12~15m3/hm2,现实生长量只相当于潜在生产力的1/5左右。由于森林单位蓄积较低,造成森林总蓄积量不足,导致森林碳储量较低。当然,这些既是我们的差距,也是林业发展和碳汇经济的潜力所在。

2.2 森林火灾及病虫害严重

森林火灾是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干扰因子,其直接排放的含碳气体将影响大气碳平衡,进而对全球的气候变化产生影响。

黑龙江省不仅是我国的森林大省,也是森林火灾的多发区域,是全国森林防火的重点省份之一。根据黑龙江省火警火灾登记表和森林资源连续清查资料显示:1980—2005年期间,大兴安岭地区共发生火警火灾858起,林火615起,过火林地共129.12万hm2。其中落叶松在各场林火中的生物量损失约占总生物量损失的56%,白桦的生物量损失约占总生物量损失的33%;共计释放碳约0.13亿~0.17亿吨。

近年来,黑龙江省森林病虫害的年发生面积始终在26.7万hm2左右,造成的木材损失达4万m3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27亿元。全国有10大主要森林病虫鼠害,黑龙江省就占4个。由于森林病虫害的多发,导致林木质量下降,森林碳汇含量也随之下降。

2.3 缺少自己的“话语”权

森林碳汇的准确计量和监测是发展林业碳汇经济的基础。我国去年10月刚刚通过了《造林再造林碳汇计量指南》,但就森林经营产生的增汇如何去计量尚属空白。不能开展相关的计量和监测,其增加的碳汇就无法进行市场交易。因此,急需开展北方林碳汇的监测与计量研究,建立碳汇监测计量体系,培养一批碳汇计量的专业技术队伍,才能有自己的“话语”权。

2.4 缺少林业碳汇市场体系

从国家和省的层面上尚没有为企业制定碳排放配额,也没有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参与碳金融市场提供相关的政策框架与制度安排。此外,按照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的要求,进入交易的碳汇只能是通过人为活动新增的碳汇部分,森林碳汇是固有的,保有林业碳汇才能进入市场,而很多的林业碳汇还没有产生或衡量,或者说没有被承认。因此,需要从大的政策层面加以引导和推动,使企业形成主动承担减排责任和进入碳市场交易的经营理念。

3 发展碳汇经济培育林业的新增长点

3.1 建立绿色碳基金为碳汇经济提供金融支持

建议在大小兴安岭建立森林碳汇发展基金,金融、财税等部门给予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积极捐资,支持林业碳汇发展。企业捐资造林所获得的碳汇,经专家计量、监测后登记在企业的账户上,由地区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在今后给企业设安减限排量时,允许参与碳基金的企业积累的碳汇额度抵减一部分排放量,这也为未来大小兴安岭地区组织独立的林业碳汇营销奠定了基础。

专家建议,省里有关部门应加强与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联系沟通,开展北方林碳汇交易所可行性论证和相关的审批手续,成立相应的机构,搭建交易平台,纳入国家统一的碳汇交易体系。

3.2 统一森林碳汇计量体系与标准

森林碳汇计量体系与标准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与专家性。随着森林碳汇的国际化、市场化趋势,碳汇计量和监测的任务愈来愈大。黑龙江省是森林碳汇大省,应设立省级林业碳汇计量、监测评估机构,完善碳汇计量监测队伍,加强对碳汇的管理和技术支持,加强碳汇林业的宣传,建立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和标准,将黑龙江省的林业碳汇纳入国家森林生态价值的统计范畴,统一对外发布和交易。

3.3 加强森林碳汇的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

我国和黑龙江省的“十二五”规划都对生态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其中大力发展碳汇林业是重中之重。国家鼓励和加大碳汇林业的科技投入。黑龙江省碳汇林业应不断提高技术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依托牡丹江(穆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小兴安岭(五营)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和帽儿山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开展森林碳汇的基础科学研究工作;另外,林业碳汇在黑龙江省还是一个新课题,亟待通过加强科研和项目实践活动,促进人才培养。争取在国际合作中、国家科研项目上给予林业碳汇研究更多支持,促进更多的专家研究和关注气候变化与林业碳汇问题;加强科研院所的相关学科建设,全方位开展森林植被固碳和森林土壤固碳等多方面的科学研究,培养和造就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林业碳汇方面的复合型人才。

3.4 完善区域森林生态补偿制度

我国现在实施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主要是国家财政出钱“买单”。但是由于国家财力有限,补偿标准偏低且“一刀切”,没有真正体现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因此,黑龙江省应在国家补偿的基础上,结合地方补偿、市场补偿和社会补偿,对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进行科学计量和评估,按照“受益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的原则,在完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同时,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产权机制、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生态环境资源供求的引导作用,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生态利益共享及相关责任分担机制,通过碳汇交易变现,才能获得更多的资金对森林生态予以补偿再造。

3.5 强化碳汇林业的管理和保护

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和保护森林碳汇,是以后林业经营和管理的重要方向。为此,我们将引进国内外先进的森林经营理念和技术,建立森林增汇综合试验示范基地,提高森林固碳能力,减少碳汇的逆转。对林木进行科学的抚育,促进林木生长速度,改善林木品质。严厉打击挤占滥用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和林地审批程序。坚决预防森林病虫害,健全防治网络,并准确及时预测预报,及时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完善森林防火监控体系,拿出最大的精力抓好防火,制定最严格的制度要求防火,采取最管用的办法做好防火工作。

3.6 加强宣传和引导,为碳汇林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政策环境

开展林业碳汇项目涉及的国际规则比较复杂,因此,我们应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林业碳汇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气候变化、碳汇林业、碳补偿的了解,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意识、造林固碳意识;促进企业、个人积极参与以积累碳汇为目的的造林和森林经营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通过在政府、企业和公众中开展气候变化教育,使碳汇林业向着健康、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我们应抓紧建设碳汇金融平台,引导民众和企业捐资到绿色碳基金造林,所造林木归当地职工群众,使职工群众获利,而企业获得碳汇,经权威部门计量和监督后,登记在企业的账户上定期发布;在未来,国家如果给企业核定减排指标时,允许参与该基金的企业将积累的碳汇额度抵减一部分排放量。

3.7 搭建森林碳汇交易平台,建立碳汇的市场交易中心,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

碳汇林业不仅具有如此强大的生态功能,还能够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碳汇类同于存钱,不过森林碳汇储存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未来的发展潜力,在很大程度上它是一种以交易为表现形式的“生态补偿”。简单说来,就是碳汇可以作为一种商品通过市场进行交换,买方获得碳排放量,卖方获得相应的收益。

预计2012年全球碳市场交易量可达60亿~70亿吨。若按21美元/吨(15欧元/吨)左右的交易价格估算,预计交易额将达到1 50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

建议黑龙江省建立碳交易平台。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CDM项目供应方,黑龙江省作为林业大省应尽快建立完整的碳交易平台。国内已成立的碳排放交易市场的机构有北京环境交易所、天津碳排放交易所和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这3家交易所的成立时间都很短,只是个别小规模交易的平台,黑龙江省应尽快建立自己的碳交易场所,在国内碳交易仍不具备明确的法律框架或政策的情况下,出台有利于黑龙江省碳交易的地方政策,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利用杠杆放大的原理做大做实林业碳汇产业引导基金。试行提出自己的排放额度,使碳信用额度转化为可交易的商品,实现林业碳汇与实体资本的有效对接,重塑林业大省的地位与形象。

丰富的森林资源为黑龙江省乃至国家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做出了巨大贡献,林业经济在全省国民经济中也占有重要地位。与此同时,黑龙江省森林资源巨大的“碳汇”既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也蕴藏着潜在的巨大经济利益。随着“天保”工程二期和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的启动,黑龙江省森林碳汇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将会更加显著。森林碳汇将成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碳汇经济在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和黑龙江省加快林业强省建设过程中,必将成为林业发展的新路径、新方向和新增长点。

在“十二五”全国经济转型的大势之中,努力把黑龙江省由森林资源大省转成碳汇经济强省。

猜你喜欢
碳汇气候变化黑龙江省
《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22)》发布
四川桑园历史碳汇的评估工作完成
四川蚕业(2021年4期)2021-12-01 19:31:28
山西省碳汇造林及碳汇交易发展研究
山西林业(2021年2期)2021-07-21 07:29:28
黑龙江省节能监测中心
气候变化与环保法官
气候变化:法官的作用
黑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青阳林场不同林分类型碳汇计量及碳汇价值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