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祥干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中文系,广东 汕尾 516600)
历代有关史家素养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对史家修养的要求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知识技术方面的要求;二是道德品质的要求;三是在前两基础上的综合修养。虽然孔子没有专门对世家修养问题作过论说,但是笔者通过分析孔子对晋国史官董狐的评价发现孔子与史家修养思想有着深刻的联系。董狐、史鱼都能够在各自的职位表现出了耿直不阿的精神,孔子对他们的赞扬也可看作是对史官直书精神的肯定。孔子的评价涉及史学上一个重要转变。董狐这样的官方史官在记言记事时坚持秉笔直书是他们的职业操守,就像士卒杀敌、乐师奏乐一样只是职业要求使然,并没有道德上的要求,孔子“良史”的评价给史家的直书行为赋予了褒贬的道德色彩。在儒学成为封建社会官方哲学后,孔子的这个评价对我国古代史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后世史家论及直书精神皆以董狐为榜样,而且,孔子还提出了作为“良史”的标准,即“书法不隐”。这里的“书法”是指史官记事的方法原则,“不隐”就是要求直书史事毫不隐瞒。“书法不隐”史官应当遵循的记史原则,又是春秋时期史官保持的优良传统。
以上是孔子提出“良史”的深层意义的分析,下面再看看孔子“良史”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除了“书法无隐”这个总体标准之外,孔子对“良史”还有具体细致的要求:信和忠。
孔子十分重视对“信”的修养,《论语》38次提到“信”,主要的意思是诚信不欺,相信、认为可靠。“信”是孔子思想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孔子认为,不论做人、治学,还是从政都要坚持一个“信”的原则。“信”即是为人处世的行为准则,又是一个人不断追求的道德修养。这就要求人们事事都讲求真实可信,运用到史学中就是要求对待史料要慎重,记载史事要符合事实。孔子在史学中很重视“信”。
“忠”也是孔子“良史”的具体要求。“忠”字在《论语》中出现18次,其基本的含义只有两种。其一是“公正无私或尽心尽力”,如“行之以忠”、“为人谋而不忠乎”等;其二是“真诚”或“诚实”,如“忠焉,能勿诲乎”、“与人忠”、“臣事君以忠”等。
据此可以看出,“忠”在孔子的修行中是事人之道、为人谋之道。但孔子所说的“忠”有一情感基础,即内心的道德情感。只有内心充满了真挚的仁孝之情,外在行为上才会自然表现出“忠”、“信”、“恭”、“敬”。孔子所讲的“忠”与后世封建社会忠于一帝一朝的愚忠大不相同。孔子的“忠”是将心比心、由内而外的,自己内心道德准则是“忠”的基础。虽然孔子也讲“臣事君以忠”,但前提必须是“君使臣以礼”,至少礼节上君臣之间要对等而不是臣单方面尽忠于君。子贡曾问孔子,儿子听从父亲是否就称得上孝顺,臣子听命于君主是否就是忠?孔子严厉批评子贡,认为一味地听从君父之命并不是真正的忠孝,只有“能审其所从,之谓孝,之谓贞”。笔者将“贞”译为忠,《论语》中“贞”字只出现过一次,即“君子贞而不谅”,杨伯峻译为讲大信、合乎义的诚信。笔者认为《孔子家语·三恕》的这段文字对研究孔子的忠孝信的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什么要首先审视忠孝的对象的行为呢?因为孔子认为在尽忠孝之前要清楚是否符合“义”,如果君父自己有过失,臣子还有一味顺从,那是不忠不孝的表现。所以,首先要“忠”于大义,“忠”于自己的道德准则,然后才尽孝于父母,诚信于朋友,尽忠于君主。一名优秀的史官也要具备这种“忠”的素养。史官要忠于职守,更要忠于内心的道德准则,就像董狐们样。孔子正是以忠于仁义礼乐的思想作《春秋》的,他希望通过建立道德秩序来拯救当时混乱失序的社会,希望建立一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有序的政治秩序。所谓《春秋》的“为尊者讳”并不是孔子有意要维护君权、曲解史事,只是他认为在一个礼乐秩序良好的社会中君主理所当然应该受到极大尊重。孔子构建了一个道德伦理化的政治秩序,但他没有也不可能对处在这个秩序顶部的君王的权力做出限制性的规定。孔子相信道德价值高于事实,所以《春秋》中才有“为尊者讳”的记载笔法。
以事、文、义三个要素来分析史书是从孟子开始的。孟子有论孔子及其《春秋》的一段话。
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 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
孟子的评论文字不长,却意味深长。表达了以下三层意思:
(1)历史的记载方式由“诗”向“春秋”转变。“王者”指的是商汤、周文王、周武王等孔孟心目中仁义的贤王圣君,“王者之迹”就是这些贤王圣君们的事迹。“诗”指的是殷周到春秋时代之前诗歌的总称,还不是经孔子删定的《诗》。“春秋”指的是春秋时期周王室及各诸侯国的史书,不是指孔子作的《春秋》。“春秋”已经是比较正式的史书,而孟子将“诗”与之对举,说明他把“诗”也看作史书。三代之时有诗人歌颂记载贤王圣君们的事迹,所谓“汤武之隆,诗人歌之”。孔子所敬仰憧憬的三代成为过往是历史的必然,但为何三代之后作为记事方式的“诗”就逐渐消亡了,而各诸侯国的史书“春秋”逐渐兴起?孟子为什么不说“书亡然后春秋作”而说“诗亡然后春秋作”呢?因为他怀疑《书》。他认为周武王“仁人无敌于天下”,讨伐商纣王是“以至仁伐至不仁”,怎么会像《武成》所说的出现血流漂杵的惨烈景象呢?所以孟子说“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己矣。”孟子是从史书与时代关系来看历史著作的,他认为理想的殷周时代就应该是“诗”来歌颂,而礼崩乐坏的乱世就应该是《春秋》来讨伐。
(2)各国史书虽然名称相异,但所记内容相同。《十三经注疏》的注文是这样解释孟文所提的史书名称的:“此三大国史记之异名。乘者,兴于田赋乘马之事,因以为名。梼杌者,嚚凶之类,兴于记恶之戒,因以为名。春秋,以二始举四时,记万事之名,其事则五霸所理也。桓文五霸之盛者,故举之。其文,史记之文也。”笔者以为这个解释是针对各国史书的特称而言的,但孟子又说“一也”,意思是名称虽然各异但史书所记的内容是一致的,即齐桓晋文争霸一类的事。对此,《十三经注疏》疏文有很好的解释:“凡此虽异其名,然究其实则一也。盖王者迹熄,则所存者但霸者之迹而已,言其霸,则齐桓晋文为五霸之盛者,故其载文则史。”所以,孟文第二句的意思是,各国史书的名称虽然不一样,但所记载的都是齐桓公晋文公争霸一类的事件,所用的文字都是各国旧史的文字。联系第三句看,孔子的《春秋》也是这样的。
(3)孔子《春秋》的“窃取”之义。对孟文第三句的理解争议较多。首先,对“窃取”一词的理解,一般以章太炎为代表,将其解释为“盗取”。但彭忠德师以“窃”为谦辞“私下”之意,训“取”为“研治”,并分析了“窃取”一词所反映的孔子的史学思想。笔者对彭忠德师的结论深表赞同。“窃取”不仅反映了孔子治学的谦虚,更说明孔子曾用心研治过各国史书的义法,并将自己获得的新的义法用于《春秋》的修纂之中。其次,对于“义”,争论更多。有各国史书是否含有“义”、是否唯有孔子《春秋》含有“义”的争论,有孔子《春秋》之义指的是史书的“凡例”还是“微言大义”的争论,凡此种种,莫衷一是。笔者以为,这些争论都是因为没有正确弄清楚孔子对“义”的理解和解释。笔者将从“义”在孔子思想中的地位和意义及其与史书《春秋》之间的关系来解释“义”的史学意义。
众所周知,孔子最高的哲学命题是“仁”,孔子第一次将“仁”确立为最高的道德原则。“义”在孔子的思想中也有着非同寻常的地位和意义。《论语》24次论及义,如“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等。《论语》中没有仁义并称,也没有解释仁义之间的关系。对仁、义、礼的起源、适用范围及它们之间关系的解说最为清楚深刻的是《礼记·中庸》中的一段话:“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
根据金景芳的解释,“仁者人也,亲亲为大”是说仁产生于人,且只适用于人,“亲亲为大”说明“亲亲”是仁的起点,也是仁的原动力。“义者宜也”就是处理事物合适,恰当就是义,“尊贤为大”是说义的范围所包括很广,不以尊贤为限,但“尊贤”是义中的头等大事。“尊贤”与“亲亲”是有区别的。“尊贤”讲的是义,“亲亲”讲的是仁。讲义所重在社会,将仁所重在家庭。“亲亲之杀”即谓“亲亲”有亲疏远近上的差别,“尊贤之等”是说人的贤才有高下之分,表现在职位上也应有尊卑贵贱等级上的差别;最后“礼所生也”,是说礼是由仁的亲亲之杀和义的尊贤之等产生出来的,也就是说礼是仁义的表现形式。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孔子的思想中,义主要是用来处理血亲之外的政治关系的,孟子用义来论说孔子《春秋》是非常合适的。义既是史学方法,又是史学思想和理论,方法体现了思想。如果排除经学的门户之见,这一点是应该可以被承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