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和
(广西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论胡适的自由主义思想及其文学观
王光和
(广西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胡适提倡自由主义起先是从输入政治思想着手的,随后延伸到文化和文学上来。胡适的自由主义文学观主要体现在他的自由主义思想、对个人主义品格的倡导、自由主义观念在文学中的表现以及独立的创作态度。胡适大力宣传易卜生主义,希望文学能够促进国人健全的个人主义人生观的确立。胡适把《易卜生主义》里张扬的个性主义输入到新文学中,他主张个人须要充分发展自己的天才性,须要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胡适的自由主义思想还反映在创作上,认为作家有文艺创作的自由,可以与政治意识形态保持疏离。
胡适;自由主义;政治思想;自由主义品格;文学创作
对中国自由主义文学概念的认识至今还难以一致,但在论及中国自由主义文学的起源和发展时,学界对胡适在其中所起的重要作用都是比较认同的。刘川鄂曾对自由主义文学这一术语的产生和概念的确立进行了追溯,认为五四时期虽还未明确使用自由主义文学这个术语,但在内涵上已经触及到自由主义文学的一些本质特征。朱自清把《新青年》时期的文学指导思想概括为“人道主义”,而称语丝社的思想表现为“自由主义”和“趣味中心”。上世纪30年代,“自由人”、“自由文艺”的提法在文学论争中常常出现。40年代,朱光潜已经明确表示,在文艺的领域内维护自由主义。[1]从上述发展脉络来看,我们认为,自由主义文学的概念以及相似的提法在自由主义文学发生的当时确实已经存在。而胡适在中国自由主义文学产生和发展过程中确实起到了关键作用。
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在胡适那里是紧密联系的,胡适说“张先生(张熙若)所谓‘个人主义’,其实就是‘自由主义(Liberalism)’”。(个人自由与社会进步)①本文所引胡适的文献大部分出自《胡适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为简便起见,凡引该文集处不一一标注页码,只在每条文献的后面括号内写明所引文章的题目。因此,在行文中(包括引文)不再对二者进行区分。胡适提倡自由主义,起先是从输入政治思想着手的,随后才延伸到文化和文学上来。他说:我们所要建立的是批评国民党的自由和批评孙中山的自由。上帝我们尚且可以批评,何况国民党和孙中山?(《人权论集》序)胡适对自由主义最浅显的解释就是尊重自由。在宗教信仰方面不受外力限制,就是宗教信仰自由,在思想政治方法就是思想自由、政治自由,在著作出版方面,就是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胡适说:“自由主义就是人类历史上那个提倡自由,崇拜自由,争取自由,充实并推广自由的大运动。”(自由主义)胡适强调,自由不是天生的、不是上帝赐予的,而是人类中最觉醒的人们经过长期的奋斗努力争取来的。
胡适认为,中国历史上有过很多的争取信仰自由和思想自由的“自由主义者”,但并不认为中国传统里有真正的自由思想:“中国虽则倡导人文主义,脱离宗教的羁绊,然而今日仍旧在落后的地位。她推翻了中古时代的宗教,但是对于大多人民的生活,仍旧没有什么改进。她善于利用科学方法,但是这方法只限于图籍方面。她的思想得了自由,但是她没有利用思想战胜物质的环境,使人民的日常生活也得自由”。(东西文化之比较)中国历史上的自由主义运动始终都没有抓住政治自由的特殊重要性,始终没有办法解决君主专政的问题,所以就始终没有走上建设民主政治的道路。而西方自由主义正是在这一点上与中国古代的“自由主义”有着根本区别。西方普遍认为,只有民主的政治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自由,所以自由主义的政治意义就是拥护民主制度。一个国家的统治权必须放在多数人手里,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人民的各项自由的权利。胡适还认为,在近代民主国家里,容忍反对党,保障少数人的权利,已经成了当然的政治作风,是近代自由主义最基本的一个方面。另外,胡适还告诫,现代的自由主义应该有“和平改革”的含义,因为在已经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自由和容忍已经给“和平改革”铺下了道路,“自由主义者就不觉得有暴力革命的需要了”。(自由主义)胡适把自由主义总结为四个含义:自由、民主、容忍以及和平的渐进的改革。
胡适所倡导的自由主义是源于他对西方现代文化的借鉴和吸收。胡适留学美国之前在上海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想有过零星的接触。胡适说:“我又读过严复所译穆勒(John Stuart Mill)的《自由论》(On Liberty)和赫胥黎(Huxley)的《天演论》(Evolution and Ethic)。”(我的信仰)但是他的自由主义思想的形成主要还是在美国留学期间。对西方国家特别是对美国民主政体和社会自由的推崇以及杜威的影响,是胡适自由主义思想形成的重要资源。自由主义是美国的“道统”。美国的宪法中也赫然标举人权、自由和幸福三面旗帜。胡适还深受杜威信奉的“相对自由主义”或者称为“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杜威说:“国家有责任创制使个人有效发挥其潜能的制度。”“现在自称自由主义者的大多数承认这样的原则,那就是有组织的社会必须运用权力创造条件,以使个人享有真正的自由,而不单单是法律自由”。[2]77杜威还指出,他所理解的民主并不完全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也就是说,杜威最为关注的不是作为制度的民主,而是作为普通人生活方式的民主。这才是民主的实质。如果一个社会、一个国家大多数人都不具备民主意识,没有形成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那么这个社会要想推行作为制度的民主,肯定是不会成功的。
在文学革命发起的初期,对文言文最终能不能完全代替白话文、白话文能否产生活文学、白话诗能否获得成功等问题,胡适虽然有进化论的理论依据和中西方文学发展史的历史证明,但他依然抱着尝试的态度,在实践中去证实这些议题。在这一点上,陈独秀要比胡适激进。陈独秀说:“鄙意容纳异议,自由讨论,固为学术发达之原则;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起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寄陈独秀)尽管胡适认为陈独秀这员“悍将”对文学革命形势的推动居功至伟,但他也觉得“这是很武断的态度”,“这种‘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的态度是很不容忍的态度,是最容易引起别人的恶感,是最容易引起反对的”。(容忍与自由)而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的结尾还谨慎地说,“谓之刍议,尤云未定草也,伏惟国人同志有以匡纠是正之”。(文学改良刍议)两相比较,便可看出胡适的实验主义思想和自由主义精神。胡适与“学衡派”以及其他一些守旧的文人在学术观点上存在着激烈论争,但在言论自由这一点上也还是很宽容的,“我们不能叫梅、胡诸君不办《学衡》,也不能禁止章太炎先生的讲学。我们固然希望新种子的传播,却也不必希望胡椒变甜,甘草变苦。”(读仲密君《思想界的倾向》)1932年胡适主编了一本杂志,宣传自由思想。“我们叫这刊物《独立评论》,因为我们都希望永远保持一点独立的精神。不依傍任何党派,不迷信任何成见,用负责任的言论来发表我们各人思考的结果:这是独立的精神”。(《独立评论》引言)
五四时期,胡适思想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他以实验主义为指导,提出中国变革不能走“根本解决”的路子,而只能靠一点一滴循序渐进地改革,又以易卜生主义为蓝本,发出“一个国家的拯救须始于自我的拯救”的呼声,要求人们养成独立的人格,对社会和国家有用。胡适认为自由是一种责任和品德,“从中国向来智识分子的最开明的传统看,言论的自由,诤谏的自由,是一种‘自天’的责任,所以说,‘宁鸣而死,不默而生’。从国家与政府的立场看,言论的自由可以鼓励人人肯说‘忧于未形,恐于未炽’的正论危言,来替代小人们天天歌功颂德、鼓吹升平的滥调”。(“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胡适在美国接触到了易卜生自由主义的文学思想,美国早在19世纪下半期在戏剧领域也掀起对易卜生主义的争论。Larzer Ziff说:“早在七十年代,易卜生开始对美国人的意识起作用了,但到八十年代美国人参与了就易卜生主义所进行的论战,并在此后二十年一直不断进行。”[3]338-339当然,美国的当时正在倡导“文艺复兴”,文学仍然具有一些明显不同于前期浪漫主义的重要特征。其中比较一致的就是对作为个体存在的人的重视:重视个人的内心(精神)生活,重视向作为个体的人的天性之回归。“在一定程度上,‘文艺复兴’文学对个人的重视,正是‘个人主义’在文学上的表现”。[4]315
当然,胡适对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的借鉴则更为突出。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文学的浸润之下,胡适接受了个人主义的思想,要求文学艺术表现人的思想感情,科学为人谋福利,教育要发展人的个性,要求把人的思想感情和智慧从神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提倡个性解放和个性自由。《新青年》的“易卜生专号”的推出以及《娜拉》的翻译,则是集中反映了胡适的个人主义思想,提倡“健全的个性主义”,批判现实,并认为压制人性的是社会、家庭和法律。他还身体力行,创作了《终身大事》,受《娜拉》影响明显。与韦莲司(胡适在美国的女友)的交往也使胡适对个人主义有了更多的感性认识。当时的留学生中有人批评胡适好标新立异,胡适不以为然。[5]443我们可以把韦莲司的个性特征与易卜生的娜拉角色进行分析。其中可以看出,胡适对韦莲司的欣赏钦佩与他对“易卜生主义”的提倡都是源于他的自由主义思想观念。胡适认为自由是天经地义,社会必须认同个性发展的多元性,要提倡平等观念。
值得注意的是,胡适并未把个体人格的发展看作是可以由自身判定的目的。他为独立而奋斗之后的终极目的,是创造一个新的、更自由的社会,这可能跟他的启蒙立场有关。他对易卜生主义所作的解释正是他自己思想的表达:“《〈科学与人生观〉序》、《不朽》、《易卜生主义》,这三篇代表我的人生观,代表我的宗教”,“易卜生最可代表十九世纪欧洲个人主义的精华,故我这篇文章只写得一种健全的个人主义的人生观。这篇文章在民国七八年间所以能有最大的兴奋作用和解放作用,也正是因为他所提倡的个人主义在当日确是最新鲜又最需要的一针注射”。(介绍我自己的思想)而在易卜生乃至整个西方社会的价值观里,“个人”是人生之航中那座最高最亮的灯塔,个人幸福才是最终的人生追求。搏击于人生洪流,是为了实现自我价值,关注于社会弊病,是为了达到个人幸福。而相比之下,胡适的个人主义则受到杜威的影响较为明显,提倡的是一种具有社会关怀的个人主义,也就是胡适在《易卜生主义》中所说的“健康的个人主义”,而反对只追求自己利益的极端个人主义。杜威从实证主义的哲学观念出发,要求用具体的发展的眼光认识个人与社会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反对片面强调某一方面的权利和作用。“离开强而有为的个人,构成社会的绳索纽结就没有东西可以牵缠得住。离开了相互间的共同关系,个人也就彼此隔离而凋残零落,或相互敌对而损害个人的发展”。[6]100可以说胡适所信奉的杜威的个人主义也有着利己也利人、平衡个人自由和社会责任的中国传统思想的烙印,儒家文化那种修齐治平的人生理想和关心国事民生的历史道义,在此也得到了一定的反映。这或许也是胡适之所以接受杜威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个人主义的一个重要原因。胡适在写给朋友白兰戴的信中说道:“发展个人的个性,须要有两个条件。第一,须使个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须使个人担干系,负责任。”(介绍我自己的思想)可见,胡适欣赏的“易卜生主义”主要有两层意思:一是个人要有自由,要有合理的人生权利;二是这种自由主义要“健全”,就是要承担对社会的责任。胡适对自由主义的这两层含义的解释,其出发点虽在个人的自我,而其目的却明显超越了自我和个人的疆域。胡适大力宣传易卜生主义,希望文学能够促进国人健全的个人主义人生观的确立。从这点来看,胡适的自由主义文学观依然带有泛功利主义的色彩,与现实主义文学观念相辅相成。胡适把《易卜生主义》里张扬的个性主义输入到新文学中,他主张个人须要充分发展自己的天才性和个性。
胡适的文学创作并不多,影响并不大,而且其文学倾向基本都是“写实的”“真的”文学,但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从中发现他的某些作品仍然受到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显现出自由主义的色彩。《终身大事》是胡适摹仿西方Farce(游戏的喜剧)而写的一个英文短剧。该剧除了揭露了封建迷信活动的欺骗性与谴责中国旧风俗和封建宗法制度的落后性和残忍性之外,还带有强烈的自由主义思想,充分表达了新时代的青年男女在婚姻恋爱问题上自己做主、反对家长以任何理由横加干涉的正当合理的要求。该剧塑造了一个真实可信的中国的“娜拉”形象。所以说,《终身大事》虽然是个写实主义的问题剧,但却有着强烈的对人的独立自由权利的肯定和张扬。胡适借田小姐男友的话给田小姐以最坚定的支持:“此事之关系我们两人,与别人无关,你该自己决断”。(终身大事)而田小姐也最后真的毅然决然离开了父母的家,奔向了独立和自由。在《一个问题》中,主人公朱子平甚至在梦里都喊着一句话:“人生在世,究竟是为什么的?”反映了人对人生目的的迷茫以及追求自由的艰难。从中也可以看出,只有在自由主义极度张扬的五四时期,只有在自由主义思想的鼓动下,胡适笔下的人物才会发出这样的对人生问题充满哲学追问的呼喊。胡适的白话诗里也有不少表达独立自由思想的作品。《尝试集》中的《鸽子》、《老鸦》、《威权》,甚至他的译作《哀希腊歌》都带有自由主义的色彩。例如《老鸦》中的“我不能呢呢喃喃讨人家的欢喜!”、“我不能带着鞘儿,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飞;不能叫人家系在竹竿头,赚一把小米!”(尝试集·老鸦)胡适自己解说道,他这是用具体的形象(老鸦)写抽象的问题(独立自由的品格)。“老鸦”象征着一个自由主义者,即使别人不喜欢他的“不吉利”的“哑哑的啼”,他也不肯为了“讨人家的欢喜”而“呢呢喃喃”;他尽管在“天寒风紧”的冬天“无枝可栖”,但也不愿意被人拴着绳子“翁翁央央的替人家飞”,更不能为了“赚一把小米”被人“系在竹竿头”。这其中可以明显看到一个独立坚强、不肯做奴隶、不肯受人束缚的自由主义者的身影在倔强地飞翔。
胡适甚至在教育他儿子时,也体现出他的自由主义思想。胡适说:“我要你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儿子”)胡适这里所说的并不是反对子女应对父母所尽的义务和孝顺,也不是反对晚辈对长辈的尊重,而是对过分扼杀个人自由的封建孝悌观念进行批判。胡适说,“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致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致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但“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都包在孝字里”实在是“流弊百出”。实际上,胡适要表达的是:孝顺不能妨碍个人的独立自由以及对社会人生之价值的公正评判。因此,胡适把“孝”与“易卜生主义”联系在一起进行讨论。胡适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某种意义上说,《“我的儿子”》其实就是易卜生的《群鬼》的中国版。胡适在《我的儿子》里批判的是传统的盲目的不讲是非的孝道,其目的是要提倡培养国民“健全的个人主义”。个人“健全”了,不仅于家庭有利,更重要的是有益于社会和国家。有了“健全”的个人,国家和社会才能“健全”,才能独立、民主、自由。胡适后来还写了《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继续对“传统束缚”对个人的自由和独立的压制,表现了个体在面对强大的道德秩序时的激烈态度,表达了他对个性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深刻理解和公开张扬。胡适还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女子写过《李超传》,“我替一个素不相识的可怜女子作传,竟作了六七千字,要算中国传记里一篇长传。我为什么要用这么多的工夫作她的传呢?因为她的一生遭遇可以用作无量数中国女子的写照,可以用作中国家庭制度的研究资料,可以用作研究中国问题的起点,可以算作中国女权史上的一个重要牺牲者”。(李超传)《李超传》的核心问题是男女平等问题,是女子争取与男子同样的自由的权利问题。女子与男子一样,也是有着独立人格和权利的个体,而不是家庭的附庸。胡适这样的观念,是与他写《我的儿子》是一致的。
需要说明的是,在观念上与“自由主义文学”相通的“人的文学”是由周作人先提出的,但提出的时间比胡适的《易卜生主义》要晚几个月。虽然胡适当时并未明确提出人的文学的口号,对人的文学阐发也比较模糊,但我们应该看到胡适对人的文学的阐发呈现的也是人的文学观。这一崭新的文学观是对传统文学观的根本反叛,立足点是自由思想的健全的个人主义,注重人的个性和尊严,注重个人的价值,主张人的解放。胡适回忆新文学运动的历史时这样说:“我借易卜生的话来介绍当时我们新青年社的一班人共同信仰的‘健全的个人主义’”。(中国新文学运动小史)温儒敏对此也有评价:“如果全面考察周作人,人道主义或‘人的文学’虽由周作人提出,却又是新文学先驱者们的‘共识’,并非周作人独特的发现,他不过是顺应时潮,及时将新文学运动所渴望的创作内容与方向加以较明晰的理论表述。也就是说,周作人在1918年提出‘人的文学’,主要还是以新文学运动代言人身份出现的!”[7]36而作为新文学的先驱者,胡适对自由主义文学兴起和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倡导之功。
胡适自由主义在文学领域的表现,除了要求文学要表现和提倡自由主义的精神,还呼吁社会要给作家以自由创作的权利。胡适的自由主义思想还反映在创作自由上。胡适反对政府对文学艺术的钳制,认为作家有创作的自由。胡适认为可以与政治意识形态保持疏离:“领袖诸公应该早日停止一切‘统制文化’的迷梦”,“在这个文化落后的国家,应该努力鼓励一切聪明才智之士依他们的天才和学力创造种种方面的文化,千万不要把有限的精力误用到消极的制裁压抑上去”。(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
现实主义重在关注社会现实,而自由主义则更多地强调张扬个性。在胡适的文学思想中同时呈现出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倾向,看起来令人有些不相协调,但实际上却有着天然的合理因素。我们说,胡适之所以选择接受现实主义,一方面是因为受到了进化论学说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因为思想革命的需要。承担了启蒙使命的胡适,其倡导文学革命的目的也是与改造社会和国家的目标相联系的。但要改造社会和国家,胡适认为,这个社会和国家就必须先有众多的具有健全人格的个人,这样的“健全”的个人才能汇集成“健全”的社会和国家。这与杜威关于“民主”的认识有些相似。杜威认为民主和自由更多地要体现为一种生活方式,即民主和自由不仅仅是依赖于政治制度,更取决于民众的民主意识。因此,在胡适的文学思想里,同时提倡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文学思想不仅没有什么冲突,反而更能体现其丰富性。而且,如果把胡适文学思想中的两种倾向放在新文学发展初期的历史环境中,就可以看出五四时期文学对人道主义的关注。我们甚至可以这样说,无论是现实主义,还是浪漫主义或是其他什么思潮,在新文学的初期,都体现出了对人道主义立场的呈现。这样的人道主义立场,也正是五四时期“人的文学”之主张的最基本的精神和原则。当然,在五四时期“人的文学”的大潮中,自由主义文学的特征还不是很明显,其理论主张也还不很明确。但随着新文学的逐渐发展以及新文化运动阵营的最终分化,自由主义文学的特征逐渐开始清晰起来,那就是特别强调文学的独立性,希望新文学能够摆脱各种各样的思想的和制度的束缚。胡适的自由主义文学思想后来对沈从文、徐志摩、张爱玲、林语堂、梁实秋、朱光潜、宗白华等现代评论派新月派甚至京派的作家和评论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当然胡适与自由主义文学家的文学主张并不相同,但这并不影响胡适仍然可以成为其思想领袖。我们说,正是对思想自由坚定不移的信仰才使得胡适成为中国现代史上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和自由主义作家的精神领袖。而后来对自由主义文学思潮进行批判时,很多人也自然而然地从胡适开始追溯其思想源头。但是,由于历史的局限,胡适自己对自由主义文学思想的论述仍然不够深入和明确,他只是以具体的作家和作品来引发他的自由主义的论述,并没有完全回归到文学本身。他倡导新文学应该关注人性和人格,但稍感缺憾的是,他没有就文学艺术与自由主义思想的结合以及应该如何结合的问题进行详细深入的论述。当然,这不完全是胡适的局限,而更多的是历史的局限。
[1] 刘川鄂.中国自由主义文学研究综述[J].江汉论坛,1999,(3).
[2] [美]杜威.自由主义[M].杨玉成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
[3] [美]Larzer Ziff.一八九○年代的美国——迷惘的一代人的岁月[M].夏平,等译.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4] 张冲.新编美国文学史(第1卷)[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0.
[5] 胡适.胡适留学日记[M].长沙:岳麓书社,2000.
[6] [美]杜威.哲学的改造[M].许崇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7] 温儒敏.中国现代文学批评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
B261
A
1672-0040(2011)05-0045-04
2011-07-08
王光和(1966—),男,安徽芜湖人,广西师范大学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副教授、文学博士,主要从事比较文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研究。
(责任编辑 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