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修勇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辛亥革命前后湖南省政权人员的变化及特点
霍修勇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湖南长沙410006)
辛亥革命的爆发,打破了清末以来的统治秩序,使得湖南省政权人员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动。他们在就职期限、任职年龄、知识结构、参政热情、综合素质等方面,都发生了比较明显的改变,主要表现为:任职时间越来越短,就职年轻化趋势明显,出身本土化过程加快,专业化水平提升,议政能力有所改观等。
辛亥革命;省政权;地方政治;纪念
辛亥革命的爆发,打破了清末以来的统治秩序,使得湖南省政权人员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动。以辛亥革命为界点,我们会发现,省政权机构的人员在就职期限、任职年龄、知识结构、参政热情、综合素质等方面,都发生了比较明显的改变。笔者拟以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为分界线,揭示湖南省政权的行政、司法以及立法部门主要人员的变化情况,以期探求辛亥革命对湖南地方政治发展产生的重要影响。
一
辛亥革命前后,湖南省行政机关最高长官有巡抚、都督、巡按使、省长之别,二级机构的官员有布政使、按察使(提法使)、提督学政(提学使)、司长、处长之分。
辛亥革命爆发前的11年间,湖南省政权行政人员群体包括以下人员,巡抚有赵尔巽、陆元鼎、端方、张曾敭、庞鸿书、岑春蓂、杨文鼎、余诚格等;布政使有柯逢时、张绍华、刘春霖、曹鸿勋、庞鸿书、英瑞、吴引孙、庄赓良、赵滨彦、郑孝胥、黄以霖等;按察使(提法使)有胡景桂、胡湘林、浓瑜庆、庞鸿书、英瑞、颜钟骥、继昌、庄赓良、陆钟琦、周儒臣、张镇芳、刘钟林等;提督学政(提学使)有柯绍忞、吴庆坻(任职两次)、支恒荣、黄以霖等。
从以上人员的任职时间来看,在37人次的任职中,最短的1个月,最长的5年,1年以内的20人,2年以内的11人,2年以上的6人,平均时间为1年零1个月。从任职年龄来看,已知年龄的官员中最大的65岁,最小的33岁,据初步统计平均年龄为52.8岁,同时期的全国19个巡抚平均年龄为53.7岁。从知识结构来看,8位巡抚中,进士5人,举人2人,荫生1人,其他查证身份的11人中,进士(状元)6人,举人4人,拔贡1人,其中1人兼具有留学经历。从籍贯来看,外省籍的包括江苏4人,直隶3人,旗籍、浙江、安徽各2人,广西、云南、湖北、山东、福建、江西、河南各1人。
自辛亥革命爆发至省自治前的11年间,湖南的历任最高行政长官有都督焦达峰、谭延闿、汤芗铭;巡按使刘心源、陶思澄、韩国钧(未到职)、沈金鉴、汤芗铭;省长陈宦(未就任)、刘人熙(代)、谭延闿、周肈祥(代)、程潜、张敬尧、吴光新(未就)、林支宇。都督府时期的民政司长有刘人熙、仇鳌、萧仲祁、任福黎、胡瑞霖;财政司长有陈文玮、陈炳焕、杨德邻(暂署)、刘棣芬(兼署)、胡瑞霖(兼署);教育司长有陈润霖、吴景鸿、唐联璧(署理)、舒翰祥(代)、易克臬;实业司长有杨棨、刘承烈;交通司长有龙璋、龙绂瑞;外交司长是粟戡时。巡按使时期的政务厅长有陈宝书、贺纶夔、林鵾翔、吴瑞嘉;财政厅长有陶思澄、严家炽。省政府时期的政务厅长有吴嘉瑞、范冶焕、易象、刘岳峙、张荣楣、王丙坤、史久绍、曾继梧、冯天柱、刘庚先、李鸣九、吴景鸿;财政厅长有袁家普、周肈祥、林祖涵、严家炽、刘淇、杨从权、陈炳焕、萧翼鲲、姜济寰、杨丙、袁华选、钟才宏、唐巘;实业厅长有喻明颐(未就)、吴跃金、嵇炳元。
从任职时间来看,最短的是焦达峰8天,最长的是实业厅长嵇炳元3年零1个月,任职1年以内的51人,2年以内的10人,2年以上的4人。平均任职时间为7.81个月(焦达峰未计算在内)。从任职年龄来看,都督、巡按使、省长平均年龄为40.7岁。根据已知年龄人员统计,主要行政人员的平均任职年龄为43岁。从知识结构来看,可查证求学经历的24人中,具有传统功名的9人,其中进士(赐进士出身)3人、举人5人、增贡生1人;国内新式学堂毕业的6人(含传统功名3人),拥有留学经历的13人(含传统功名1人),其中7人既接受了国内学堂教育又拥有国外留学的经历。从学习的专业来看,研习军事的最多(7人),包括东斌军事学校、武备学堂、保定军官学校、警官学堂、高等警察学校等,其次为实业、政法、师范、船政等专业。从籍贯来看,已知的33人中,湖南24人,湖北6人,河北、安徽、浙江各1人。
清末民初,湖南省司法机构的主要人员有高等审判厅厅长陈尔锡、潘学海、陈彰寿、殷世熊、高种、李汉丞、李茇、冯天柱,高等检察厅厅长有许逢时、凌士钧、唐启虞、凌士钧、王准琛、肖度,控诉法院长官有吴鸿骞,湖南高等法院检察处长官是曹瀛。此外,湖南都督府司法司长有洪荣圻、盛时、肖仲祁,湖南省长公署司法司长有徐钟衡、赵垳、刘武、唐启虞等。从任职时间来看都比较长,超过1年以上的人员占有很高的比例。从任职年龄来看约为38岁,从知识结构来看学习警察、司法的人员较多。从籍贯来看,湖南籍呈现由少到多的变化。
二
立法机关人员是省政权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变化充分体现了辛亥革命对省政权产生的巨大冲击,主要体现在议员的年龄、知识、提案、议政活动等方面。
1908年12月,湖南巡抚奉命先后设立咨议局筹办处和选举调查研究所,负责咨议局筹备事宜。1909年10月和1910年9月,湖南咨议局召开常年会两次,除选举出常驻议员、常任正副委员长、审议长和资政院议员外,还讨论了有关政治、经济、教育、风俗、外交等若干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从提案、议案审查情况来看,共有29名议员参与,占议员总数的35.37%,单独或合作提案2件以上的有洪泽灏、谌伯瑞、陈炳焕、易宗夔、邹士桢、刘善渥、罗杰、胡璧、周名建等9人,洪泽灏更是达到6件之多。他们无疑是咨议局的活跃分子和中坚力量,体现了强烈的参政意识。从39件议案的类型来看,政治方面的11件,占议案总数的28.21%,涉及词讼4件、书吏2件、警察1件、衙属1件、筹办监狱2件、地方自治基础1件;经济方面的17件,占议案总数的43.59%,主要有银行1件、厘税征收4件、商埠2件、移民与善后5件、户籍2件、邮局1件、经营森林与土地2件;教育方面的4件,占议案总数的10.27%,全省教育1件、学堂2件、图书馆1件;军事方面3件,占议案总数的7.69%;另外还有社会风俗方面的2件(缠足和赌博),交涉方面的1件(对外售卖房屋),交通方面的1件(湘汉航运)[1]。咨议局专门为每个议案设审查长1~2人,审查员若干人,开展专门的审议工作,曾有27人担任议案审查长,71名议员先后担任议案审查员,其中谭兆元、陈炳焕、粟戡时等分别担任过14、12、11个议案的审查员[2]。
从议员出席会议的情况来看,在总共30次正式会中,到会最多时为75人,最少时为48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达到1913人次,每场平均63.76人出席,出席率达81.7%,而在互选资政院议员时,包括议长在内的78人全部到会。谭延闿是整个议场的主导者,他仅请假4次(第10、12、16、25次正式会因故请假),出勤率达到了86.7%。围绕议案总共有49人曾先后发言,占到参会议员的65%,发言超过5次(含5次)的有罗杰、易宗夔、陈炳焕、汤鲁璠、周广询、曹作弼、周煦埏、石秉钧、向燊、黎尚文、钟才宏、粟戡时、曾继辉、朱廷利、左学谦等15人,其中周广询20次、罗杰18次、陈炳焕13次、粟戡时12次。他们无疑是议员中的佼佼者,并实际上成为议场的主导力量[3]。
1913年5月,湖南省正式议会成立,选举欧阳振声为议长,王上仁、苏鹏为副议长,议员163人;同年8月,袁世凯下令解散省议会。1916年10月,湖南省议会再次成立,选举议员108人,直至1922年5月新省议会成立。此间,省议会共召开常年会3次,临时会12次。笔者仅根据第三次常年会情况对立法人员的变化加以分析。
1917年4月1日至6月19日,湖南省议会召开第三次常年会,共开会议51次,讨论议案30件。
从提案情况来看,参加提案的议员24人,占议员总数的22.22%,戴丹诚、方维夏、罗烈分别提出2个议案,罗良干3个,曹佐熙5个,而《省议会议员给恤条例案》由徐明谔、戴丹诚、张汉彝、罗良干、刘善泽、周正群、杨道馨、唐支厦、雷洪畇、黄本溥10人联名提出,《湖田清理局应依法交议定为单行条例以重地方收入案》以本会名义提出,《开办医学专门学校案》、《统计讲习所案》分别以教育审查股和内务审查股名义上报。从议案的类型来看,30件议案中,政治方面的4件,占议案总数的13.33%,包括议员抚恤2件、条例2件;经济方面的14件,占议案总数的46.67%,涉及发展实业7件、经费3件、商业1件、预算1件;文化教育方面的10件,占议案总数的33.33%,主要有教育规划1件、教育经费3件、学校建设3件、教师教育方法2件、修志1件;社会风俗方面的2件,占议案总数的6.67%,其中救济1件、丧葬1件。对于议案问题,议长在闭幕式上也表示,“六十案(包括省长交议和人民请愿案——笔者)内所有关于行政方面及请愿查办者尚少,最多者为金融财政两问题。湖南现在最困难者,莫如金融财政。”[4]
从议员出席会议的情况来看,除了第50次会议没有明确的人数登记外,议会议事录都对议员的出席、请假、缺席、发言等状况作了详细记载。按照议员人数以及会议次数,议员到会总人数应该是5400人次,但实际的统计总数却是5391人次,其中出席总人数为4045人次,每天平均有80.9人,出席率为74.91%,请假总人数1033人次,缺席总人数为155人次,因公未出席总人数为147人次,另外还有辞职、新补未到11人次。
在1033人次的请假数据中,涉及议员102人,占议员总数的94.44%,每天有20.66人,请假率为19.13%。在缺席的155人次数据中,涉及56人,占议员总数的51.85%,每天有3.1人,缺席率为2.87%。在因公未出席的147人次数据中,涉及31人,占议员总数的28.70%,每天2.94人,未出席率为2.72%。请假、缺席、因公未出席三项达到了1335人次,缺席率为24.72%。
从议员的发言情况来看,在议案讨论过程中,参与发言的74人,从来没有发言的34人,参与发言人数占议员总数的68.52%。
三
辛亥革命前后,湖南省政权人员的变化呈现以下主要特点:
第一,任职时间越来越短。辛亥革命前,主要行政人员平均任职时间为1年零1个月,辛亥革命后不到8个月。相比较而言,司法人员的任职时间稍长一些,达到了1年零5个月。时人曾经批评道:“中国官制不善,其弊虽不止一端,而明于治理者咸以任官不专、数数更调为一大原因,然此犹以前事也。至今新政行而更调更速,前以五年十年为一任两任者,今且数月数十日矣。……方今当此各省举行新政之时,而为此忽三忽四之政令,致使各大吏所定之政策无一不有始而无终,以空费此可宝之时日、可贵之金银,其可忧一也。方今各省库款支绌,各官责任繁多,而又以此无谓之举动,敝民而伤财,其可忧二也”[5]。这说明,辛亥革命爆发为资产阶级分子跻身政坛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由于新政治秩序的巩固需要时日,围绕权力分配的博弈依然十分激烈,人员更迭相当频繁。由于湖南资产阶级革命派没有产生强有力的领导人,难以掌控整个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政局不稳。
第二,就职年轻化趋势明显。辛亥革命前,主要行政人员的平均任职年龄为52.83岁,辛亥革命后降低到了43岁。主要官员的任职年龄也呈现类似变化,巡抚赵尔巽59岁,陆元鼎65岁,端方44岁,张曾敭58岁,岑春蓂39岁,杨文鼎42岁,余诚格55岁,平均任职年龄为54.7岁;都督焦达峰25岁、谭延闿31岁、汤芗铭30岁,巡按使刘心源67岁、陶思澄33岁、汤芗铭32岁,省长刘人熙73岁、谭延闿37岁、程潜36岁、张敬尧38岁、谭延闿41岁、林支宇45岁,平均任职年龄为40.7岁。这说明,湖南辛亥革命在官员年轻化方面的作用是十分突出的,它从整体上改造了湖南的旧政权。
第三,出身本土化过程加快。辛亥革命前,清政府的掌控能力比较强,能够较好执行异地为官以及交流回避政策,湖南官员外地人居多数,官吏很难在短期内形成地方实力派。辛亥革命后,大量湖南各阶层人员进入省政权,以行政机关为例,笔者查证籍贯的33人中,湖南就有24人,占已知籍贯人员的72.7%,占此时期总人数的36.9%。本土化的加快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本地人熟悉本地情形,更加关注发展问题;另一方面本土人员过多容易衍生地方主义,产生离心倾向,湖南省与中央在购买武器、军民分治、废省改道、改设将军等问题上,都展开了或明或暗的较量。这说明,在湖南辛亥革命过程中,外省籍的人员参与不多,具有非常明显的地域性特点,这也为随后发生的省自治提供了条件。
第四,专业化水平提升。辛亥革命前,湖南省政权的传统功名人员占有绝对多数,进士、举人、荫生、拔贡、增贡生等比比皆是,他们是在旧制度下主要由儒家传统文化孕育出来的旧式官僚群体,这一群体较少革新精神,容易安于现状,难以全面推行新政工作,客观上为辛亥革命创造了有利条件。辛亥革命后,新型知识人员逐渐增加,他们或毕业于国内新式学堂,或留学于日本、欧美等国,这也是辛亥革命爆发的主观条件。此外,革命爆发后,他们从事的工作和所学专业的匹配程度也有所提高,大量的专业素养为其更好履行职责奠定了基础,他们的活跃程度明显增强,行政能力明显高于其他人员,行政机关中的汤芗铭(福建船政学堂)、赵恒惕(东京振武学校、陆军士官学校)、程潜(湖南武备学堂、留学日本)、唐生智(武昌陆军中学、保定军校)、李剑农(日本早稻田大学)、仇鳌(日本明治大学)、胡瑞霖(日本明治大学)、张荣楣(日本法政大学)、曾继梧(日本陆军士官学校)、袁家普(日本早稻田大学)、林祖涵(日本弘文学院)、黄士衡(美国乌路普莱佑大学)、杨宣诚(日本海军士官学校、美国南加州大学商学院),议会中的林支宇(湖南警官学堂)、萧翼鲲(留学日本),司法机关中的冯天柱(留学法国,游历德国、比利时)等都是代表人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新式教育人员中学习军事的日益增多,军人当政对于湖南省政权的变迁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这也是不争的事实。
第五,议政能力有所改观。分析表明,咨议局、省议会议员的议政能力并没有呈现一个必然化的上升趋势,而是两者之间各有所长。从议员提案角度来看,前者更加关注政治问题,后者更多关注经济问题;从参与热情角度来看,咨议局议员要略胜省议会议员;从发言的角度分析,省议会议员比咨议局议员略显积极。
总之,从辛亥革命前后湖南省政权人员的变化可以得出以下基本认识:在湖南,辛亥革命对于旧政权的冲击是剧烈的,基本上实现了新式知识分子群体的掌政,从整体上提高了官员的素质,为湖南政治现代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辛亥革命的贡献是巨大的,影响是深远的,在纪念辛亥革命爆发100周年之际,我们应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1]湖南省咨议局.本局提出议案表[Z].湖南咨议局己酉议事录卷一(未刊稿).
[2]湖南省咨议局.各案审查委员姓名表[Z].湖南咨议局己酉议事录卷一(未刊稿).
[3]湖南省咨议局.议场出席发言表[Z].湖南咨议局己酉议事录卷一(未刊稿).
[4]湖南省议会.湖南省议会第三次常年会议事录[Z](未刊稿).135.
[5]更调督抚问题[J].东方杂志.1908,(1).
K2
A
1004-3160(2011)04-0016-04
2011-05-13
霍修勇,男,山东曲阜人,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党史教研部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史、中共党史。
责任编辑:刘剑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