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炜
(信阳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信阳 464000)
1722年,黄叔璥被清政府委任为首任巡台御史,历任两年。御史由中央直接派往地方,负有体察民情,建议治理国策的重要责任。[1]64-65在这种使命感下,黄叔璥在驻台期间写成《台海使槎录》一书,既记录了自己对台湾的认知,也搜集整理了很多其他人搜集记录的资料,以此作为自己建言建策的主要依据。因为当时信息来源有限,清政府认知台湾主要靠奏折和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因此,这本书所反映的观点必然影响到当时的清政府,成为其制定相关政策的主要依据。本文选取该书有关台湾原住民的记载,分析隐藏其中的观点取向,借此讨论清政府制定的种种治理台湾原住民的政策依据。
“高山族”、“原住民”、“山胞”、“先住民”是现代人在不同语境下对台湾土著民族的总称。前两者用于比较正式的场合,如在官方文件、学者著作中常见。“山胞”则是一种比较亲切的称呼,属于口头语。“先住民”意思基本同“原住民”,见于一些学者的著作中。[2]台湾原住民实际又分为若干族群。这些族群的名称基本来源于该民族,采用音译的方法获得,如自称Atayal的族群被称为泰雅族。
显而易见,现代人对台湾原住民的称呼建立在科学研究和民族尊重的基础之上。在清代,因为对台湾原住民了解不多,清驻台人员①在本文中,“清驻台人员”特指曾在台湾停留的各类人等,既包括驻守台湾的官员,也包括留寓台湾的文人。他们在台湾停留的时间有长有短,但是根据自己对台湾的观察,留下了一些有关台湾的文字记载,这些记载为我们了解当时的台湾社会提供了重要依据。对他们的称呼比较随意,用得最多的是“番”。
“番”是一个统称,使用时比较随意。外延时大时小,在不同的语境下有不同的含义。第一,指不同于大陆的,可指人也可指物。前者如番妇、后者如番薯、番银、番花等。第二,台湾原住民的统称。如“其番喜酒好杀,无姓氏,无岁月,无冠履衣服之仪,无婚嫁丧葬之礼,不知法纪;抚御或失,急之则变生肘腋,缓之则俗敝人顽”[3]2。第三,指接受清政府管理的“熟番”。如“凤山县民番八千八百六十七口,共赈粟一千四百八十七石六斗”[3]90。在这里,民指移往台湾的大陆移民,番相对于“民”而言,指台湾原住民中接受清政府管理的所谓“熟番”。此处因为有具体语境,并不会引起歧义,所以用“番”实际指代“熟番”。
在《台海使槎录》中,除了用“番”指代台湾原住民外,还有诸如土番、土著、土人、社番、属番、熟番、生番、野番、顽番等称呼。根据统计,土番在书中出现43次,土著7次,土人19次,社番12次,属番1次,熟番7次,生番37次,野番11次,顽番1次。
在这些称谓中,土番、土著、土人基本和“番”的第二、第三个意思相同,在不同的语境下或指代台湾原住民全体,或指代其中的一部分。因为大多数是统称,所以,这三种称谓出现的频率就比较高。
社番的称谓来自于台湾原住民的基层社会组织“社”,并因此而得名。和现在的“村民”“市民”之类的名称来源一样。这个称呼出现13次,频率比较高。如“社番不通汉语,纳饷办差皆通事为之承理”[3]170,根据具体语境判断,“社番”多指代“熟番”。
“属番”意为归属了的番,在《台海使槎录》中,有“属番二十馀社,各依山筑居”[3]123的记载。
生番、野番、顽番,这三个词指代的人群基本相同,即那些居住在深山之中,不服清政府管辖的台湾原住民。这群人骁勇异常,又嗜杀成性。在清驻台人员的记载中,“生番所居,与熟番阻绝,远望皆大山迭嶂,莫知纪极,可以置而不议”[3]5,“然在深山中,野番盘踞”[3]60,“斗六门旧社去柴里十余里,在大山之麓,数被野番侵杀;后乃移出”[3]609,“阿猴林障蔽顽番”[3]73等。
生番和熟番是清代文献中对台湾原住民的分类方法,这一分类被广泛采用,并得到清政府认可。一般认为划分依据是汉化程度。[4]41其实,生番和熟番的主要区别是生番居住在深山之中,不接受清政府管辖,而熟番的生活区接近平地,接受清政府行政管理,按时输纳丁饷。至于汉化程度,并不是区分生番、熟番的主要依据。原因有如下几点:第一,汉化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不可能短期见效。而清初文献就已经开始区分生番、熟番,显然并不是根据汉化程度。第二,在《台海使槎录》等文献中,熟番、生番的生活习性和移台汉人相比,前两者更具相似性,正因为此,相关文献经常用“番”作原住民的统称。第三,从生番和熟番的转化看,为逃避清政府统治,熟番反叛后逃入深山,就成为生番;而生番一旦归顺,就成为熟番。
熟番是接受清政府统治的一部分原住民,占台湾原住民的大多数,因此,在清朝文献中,经常用“番”、“社番”“属番”等称谓,所以,熟番在《台海使槎录》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而生番属于台湾原住民中的“另类”,是少数,在涉及时,一定要特别标识出来以示区别。因此,生番出现的频率就比较高。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因为台湾原住民在衣着、风俗、生产、生活习惯等方面迥异于大陆,清政府统称之为“番”、“土番”或“土著”、“土人”等。根据和清政府关系的不同,“番”又被分为“熟番”和“生番”。在不同的语境下,熟番有时候被称为“属番”或“社番”。而“生番”偶尔被称为“野番”、“顽番”。
鉴于以上对台湾原住民的认知,清政府制定了对台湾原住民分而治之的治理策略,具体为:对生番,以“防”为主;对熟番,则以“抚”为主。
根据上文统计,《台海使槎录》中有关生番的记录约有49条,其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生番的居处,二是生番的性情,三是如何与生番相处,或曰如何治理生番。
在生番居处方面,一般认为生番生活在深山茂林之中,人迹不能至。如“生番所居,与熟番阻绝,远望皆大山迭嶂,莫知纪极”[3]5,“峻岭深林,生番错处,汉人鲜至”[3]122。
在生番性情方面,清驻台人员特别强调生番性情粗野,嗜杀成性。如“傀儡生番,动辄杀人割首以去;骷髅用金饰以为宝”[3]150,“內山生番,野性难驯,焚庐杀人,视为故常”[3]167。在49处记载生番的文字中,有12处讲的是生番杀人,占到了25%左右。可见,在清驻台人员心中,嗜杀已经成为生番的首要特点。
在与生番相处方面,无论是记载熟番与之相处,还是汉民与之相处,都以“避”为第一要务。林中有大树,但是“生番所居,莫敢采伐”[3]61,就连在熟番歌词中,也彼此祝愿“同去打鹿莫遇生番”[3]112。与“避”相辅相成的是“防”,即防止生番逞凶。如“北路增一千名,以五百驻斗六门,后护半线,前护本营,并查笨港海口,防御生番”[3]32。
上述三个方面反映了清政府驻台人员对生番的认知和处理对策。其关系可以简单概括为:(1)生番生活在深山之中,人迹不能至,管理不易,剿之不易;(2)生番性情粗野,嗜杀成性,教化不易;(3)从民间实际情况看,熟番和汉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避之而居。
如果上面的结论来源于对文献的搜集和整理,代表了对清驻台人员集体意识的概括和推测的话,那么,在《台海使槎录》中引用的一些文献,则有一些对生番的集中描述,从这里可以看出清驻台人员个人是如何看待生番的。如引《东征集》:
“生番杀人,台中常事。此辈虽有人形,全无人理;穿林飞箐,如鸟兽猿猴;抚之不能,剿之不忍,则亦末如之何矣!惟有于出没要隘必经之途,游巡设伏,大张炮火,虚示军威,使彼畏惧而不敢出耳。然此皆由于地广人稀,不辟不聚之故;不尽由侵扰而然。盖生番所行之处,必林木丛茂、荆榛芜秽,可以藏身;遇田园平埔,则缩首而返,不敢过。其杀人割截首级,烹剥去皮肉,饰骷髅以金,夸耀其众;众遂推为雄长。”[3]169
显而易见,这里表露出来的个人对生番的认识,和上文分析的集体意识是一样的。面对生番的这些特点,应该如何治理生番呢?《台海使槎录》卷八《番俗杂记》中,特别写出了《番界》一节,其文曰:
“内山生番,野性难驯,焚庐杀人,视为故常;其实启衅多由汉人。如业主管事辈利在开垦,不论生番、熟番,越界侵占,不夺不餍;复勾引伙党,入山搭寮,见番弋取鹿麂,往往窃为己有,以故多遭杀戮。又或小民深入内山,抽藤锯板,为其所害者亦有之。康熙六十一年,官斯土者,议凡逼近生番处所相去数十里或十余里,竖石以限之;越入者有禁。”[3]167
从上文可以看出,清政府官员根据自己对生番特点的认知,想出了设界这一管理办法,用人工设界的方法把生番和熟番、汉民分割开来,想用这个方法把“麻烦”的生番驱逐在管理之外。
其实,这一人为划界防范生番的方法,是一种依据了片面信息采取的错误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生产劳动,生番和熟番都紧密联系在一起。“各社生番持与熟番交易珠布盐铁,熟番出与通事交易”[3]153。就连汉民,也是不能避免与生番打交道的。既然日常生活中双方不可避免要有交往,那么,妄图用划界的办法隔离双方是根本行不通的。
上述认识,当时的一些有识之士已经认识到了。蓝鼎元《台湾近詠上黃巡使》的后半段特别写到:
“内山有生番,可以渐而熟。王化弃不收,犷悍若野鹿;穿箐截人首,饰金夸其族;自古以为常,近者乃更酷。我民则何辜,晨樵夕弗复。不庭宜有征,振威宁百谷;土辟听民趋,番驯赋亦足。如何计退避,画疆俾肆毒。附界总为戕,将避及床褥。”[3]175
同样的想法在《东征集》中也有提及:
“设法防闲,或可稍为敛戢,究未有长策也。然则将何以治之?曰:以杀止杀,以番和番;征之使畏,抚之使顺,辟其土而聚我民焉,害将自息。久之生番化熟,又久之为户口贡赋之区矣”[3]169
可见,用划界治理生番的方法不断受到质疑。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以防御为主的治理生番的策略却一直沉浸在一些官员的意识中,甚至成为清政府治理生番的主要思想。以清政府最高决策人皇帝的看法为例。雍正皇帝在收到有关生番杀人的奏折后,多次朱批:“生番乃未沾王化之人,尔等相机随宜招抚则可;剿捕必致戕害生命,有伤天和,不可轻举妄动也。”[5]196“但当划清界限,使生、熟番夷及内地百姓各安生理,两不相侵,始可免意外之虞。……明者远见于未萌,智者防患于无形。”[5]73
雍正认为,于冲突未萌时治理是治民的上上之策,但是这个上上之策却是划清界限,隔绝生番。一直到乾隆9年(1744年),巡台御史熊学鹏奏请招垦番地,仍然遭到拒绝。
从实践看,人为划界隔绝生番的方法是根本行不通的。既不能够解决生番与熟番及汉民的矛盾,也不利于台湾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台湾地区的防守。生番与熟番及汉民之间,经常爆发一些冲突。从同治13年(1874年)起,清政府转变了对待生番的态度,积极主动地“开山抚番”。但是,一些学者经过研究指出,清政府在隔绝(生)番汉和“开山抚番”这两种政策之间,“缺乏连续性,前一个政策所掩盖的矛盾暴露出来,后一个政策却没有相应的对策”[6]33-39,因此,开山抚番的成果必然有限。
相对于有关生番认知的简单和片面化,清驻台人员对熟番的认知要全面一些,也客观一些。这是因为,熟番居住地不比生番,往往依山筑居,和汉族移民之间多有交往和联系。巡台御史等驻台官员也有巡视台湾番地,体察番情的职责。黄叔璥《台海使槎录》中专门有《番俗六考》、《番俗杂记》等内容,对台湾原住民的居处、饮食、衣饰、婚嫁、丧葬、器用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记载。
除了黄叔璥之外,清驻台人员对台湾原住民的记载也非常多。根据这些驻台人员的观察,台湾原住民无论是日常生活、生产劳动还是风土习俗,都迥异于大陆。如睡觉以竹片铺地,籍以鹿皮;饮食用椰瓢,吃饭用手抓,聚众宴会,蹲踞而食;衣饰方面,原住民初用鹿皮等为衣,后来用幅布,但又俱短至脐,用布二幅,缝其半于背,左右及腋而止;留尺许垂肩及臂,无袖。习俗方面,盛行文身、凿齿等,婚姻方面,未嫁娶的男女可以私合,不受处罚等。
上述这些风土人情,在清驻台人员看来,是“无姓氏,无岁月,无冠履衣服之仪,无婚嫁丧葬之礼,不知法纪”[3]2,“傥招之以义,抚之以恩,明赏罚、善驾驭以道之,吾见耕者、猎者安于社,敬事赴公者服于途,其风犹可近古也”[3]170。
因此,清政府制定了这样的治番思路:“嗣后当徐徐开导,令其感恩向化”[5]39,或曰“荒外远人,理应加意存抚,以示中华广大之仁”[5]187。
可以看出,清政府以强势的支配者的姿态君临台湾原住民,追求的不是台湾的开发和台湾原住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而是要显示“中华广大之仁”,为此,确立了“抚番”的治理思路。
“抚”者,安抚也。无论从字面意义理解,还是从清政府的实践看,这都是一种消极的治理策略。清政府“抚番”的实质就是保持现状,用雍正皇帝的话说,就是“要在文武官弁抚恤得法,使百姓总不干犯熟番,熟番永不欺凌生番,各安生理,两不相涉”[5]39。
以这种思想为指导,清驻台官员对台湾的治理,首要的重点就是把生番、熟番、汉民固定在各自的生活范围里。至于在大陆经常可见的兴教育、修水利、促生产等措施,都发展的比较缓慢。
以兴教育为例。建立土番社学,教化番童是清政府抚番的应有之义。但是,土番社学的发展却极其缓慢,康熙25年,诸罗县首任县令樊维屏在该县设4处番社“设教番童”,29年后,康熙54年,台湾番社才又增加了4所;19年后,雍正12年,在台湾道张嗣昌的倡议和带动下,番社增加到41所;乾隆年间,台湾土番社学达到高潮,有51所;但到道光年间,因经费不足,理番官不重视等原因,番社“已渐废弛”。[7]83-85
台湾土番社学不仅数量发展慢,在择师方面,也不是十分严格。雍正12年,清政府命各番社立社师,其资格规定是“年四十以上、良心未丧、志向颇端之士,不拘已未入学。如果见识近正、音韵不差、文理粗通,讲解亦是者”[8]88即可担任。
当然,清政府在台湾兴教育对促进台湾文化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因为清政府态度消极,致使台湾文化事业的发展十分缓慢,效果有限。
其次,清政府抚番,还表现在纳饷方面,清政府力求不扰民。在郑成功统治时期赋税的基础上“减额”征收。可能因为饷银并不是很繁重,在《台海使槎录》中,经常可见台湾原住民以鹿易银换饷的记载。如大武郡社《捕鹿歌》的大意是:“今日欢会饮酒,明日及早捕鹿,人人都要得鹿,将鹿易银完饷,饷完再来会饮。”欢快之情洋溢其中。
但是,随着移民的增多,清政府努力保持的生番、熟番、移民界限不断被打破,人地矛盾逐渐突出。一些不法官员也想尽各种办法盘剥番众,导致他们的生活不断恶化,台湾各种社会矛盾经常激化。
“向为番民鹿场麻地,今为业戶请垦,或为流寓占耕,番民世守之业,竟不能存什一于千百。且开台来,每年维正之供七千八百馀金,花红八千馀金,官令采买麻石又四千馀金,放行社盐又二千馀金,总计一岁所出共二万馀金;中间通事、头家假公济私,何啻数倍。土番膏血有几,虽欲不穷得乎?今一切陋弊,革尽无馀;而正供应作何酌征,以苏番黎之苦”![3]165
显然,清政府制定的治台策略不利于台湾的开发和发展。既限制了有为官员积极开发台湾的积极性,又不能遏制不法官员盘剥番民的行为。既如此,清政府制定的“抚番保庶”的原定目标就不可能实现。在台湾,经常爆发冲突就是必然的了。
综上所诉,黄叔璥《台海使槎录》一书集中了大量清驻台人员对台湾原住民的认知信息。这些信息既包括他们对台湾原住民生活状态的了解,也透露出他们对台湾原住民的分析和评价,还有如何治理台湾原住民的建议策略。这些信息通过各种渠道被清政府获悉,成为清政府确定治台策略的重要依据。毋庸置疑,清驻台人员对台湾原住民的认知有很大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这些局限性导致清政府治理台湾原住民时采用了防、抚两种比较消极的方针策略,没有达到最优的治台效果。这是我们今天在处理民族关系时一定要注意的。
[1] 尹全海.清代渡海巡台制度研究[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7:64-65.
[2] 史式,黄大受.台湾先住民史[M].北京:九州出版社,1999.
[3] 黄叔璥.台海使槎录[M]//台湾文献丛刊.第4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57.
[4] 王幼华.清代台湾汉语文献原住民记述研究[D].台湾国立中兴大学.博士毕业论文,1993:41.
[5] 雍正朱批奏折选集[M]//台湾文献丛刊.第300种.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72.
[6] 周翔鹤.19世纪后期台湾的山地社会与“开山抚番”[J].台湾研究集刊,2006(1):33-39.
[7] 蒋素芝.清代台湾土番社学再探讨[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7(7):83-85.
[8] 胡建伟纂辑.澎湖纪略[M].台北: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1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