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媒体在政府施政过程中的功效

2011-04-11 12:57李巍巍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1年2期
关键词:网络媒体政府政治

闫 波,李巍巍

(哈尔滨工业大学媒体技术与艺术系,哈尔滨 150006)

论网络媒体在政府施政过程中的功效

闫 波,李巍巍

(哈尔滨工业大学媒体技术与艺术系,哈尔滨 150006)

网络媒体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出现的第四媒体,它的到来是信息时代变换的重要标志。它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活面貌,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政治生态环境:一方面现实政治在网络领域积极展开,另一方面网络媒体又会对现实政治产生巨大影响。在网络媒体中,应积极引导和规范网络信息传播,加强参与者的思想教育,严格自律,尽快为网络传播立法,使网络媒体传播政府信息过程更完善。

网络媒体;政府施政;信息传播;政治参与;网络舆论

当前,互联网已深刻介入我国的诸多政府事件之中。比如,人大代表、国务院各部部长做客人民网的强国论坛与网民直接对话;一些城市已设立了市长热线电话、市长投诉电话等等。种种现象表明,网络传播政府信息的时代已经来临,网络已越来越成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手段,4亿多我国网民正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影响并参与着社会公共决策。从我国封建社会“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到现在不仅使民“知之”,同时也使其“言之”,这一巨大的历史变迁,反映了时代潮流不可阻挡的前进方向。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媒体具有互动性、公开性、透明性、便捷性、匿名性等性能,因此,网络媒体在政府信息传播中具有平民政治与精英政治相融、可开放性与高透明度并存、虚拟性与现实性共生等独有的特征。笔者试图探讨在公共信息传播中网络媒体产生的影响,包括正面影响如促使政府开放、透明、高效办公和推动公民政治参与等,以及负面影响如导致无序的、非理性的、非法的政治参与和网络舆论放大等以窥视网络媒体在政府信息传播中的发展趋势。

一、网络媒体在政府信息传播中的特征

网络媒体传播信息是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兼容的结果,既存在点对面现象,如政府通过媒体发布信息,民众获取信息,这属于大众传播的范畴;又有点对点的形式,如官员通过在线交流、开通博客、微博等方式实现和民众一对一交流,这属于人际传播。网络媒体在传播政府信息过程中表现出如下的特征。

1.平民政治与精英政治相融

传统的媒体包括报刊、电视等,受众参与度比较低,受众可以通过媒体获得政府信息,但是对政府政策几乎无法参与。在网络媒体传播中,这种模式被颠覆,传播过程是个互动的过程,比如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公开领导信箱、议案提案、热点讨论、嘉宾访谈、发展论坛、民意调查等栏目,构建了政民互动平台。民众看到政府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后,就可以通过意见反馈、发邮件等方式发表自己的见解、意见。目前,这一平台也已经成为政府了解民情、吸纳民意的重要窗口。网络社会为民众表达民意提供了一条便捷而通畅的渠道。它已成为民众参政议政的新空间和新手段。传统的集中型权力结构明显不适合现代信息化社会的发展,分权成为一种必然趋势。正如尼葛洛庞帝所说的那样:“我看到同样的分权心态正逐渐弥漫于整个社会之中,这是由于数字化世界的年轻公民的影响所致。传统的中央集权的生活观念将成为明日黄花。”[1]网络媒体对打破政治领域内的信息垄断和由此衍生的集权控制,潜在地具有颠覆作用。它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进了平民政治的发展。

另外,网络为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当今社会,随着网络的普及和政府官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很多政府官员在网上开博客、微博,通过 QQ、MSN等和民众交流并及时获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这种方式更加灵活,交流氛围更加轻松。作为对民意整体趋势的把握,网络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对最高领导人而言,网络媒体成为直接了解民意、与民众互动的平台。据国家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从 2007年起,我国民众在网络上发出的声音得到了高层前所未有的重视,官方信息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传递给大众群体,同时在第一时间便可得到反馈。2008年我国的网民数量增加了 42%。截至 2010年 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突破了 4亿大关,达到了 4.2亿。2008年 6月 20日上午,胡锦涛总书记直面网友“广直言之路,启进善之门”,给正在发育成熟的我国网络媒体和广大网民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2009年 2月 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国政府网与网友在线交流。网络媒体的互动性强烈地激发了公民的参政热情,与此同时,执政者更全面地把握民意,使网络媒体促使国家意志和民众意识产生共鸣。

由于互联网不再是由政府独立控制的,所以民众拥有了更高的言论自由,网民在进行信息反馈的时候不用实名,不必担心言论自由的后果,一定程度上,网络媒体为网民的传播活动提供了安全屏障,受众在进行意见表达的时候更勇敢、更主动。

2.可开放性与高透明度并存

网络的兴起为公民获取公共信息提供了极为方便和廉价的途径,任何人只要有台电脑,能够上网就可以浏览网上的各种信息,包括政府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只要在网上一经公布,网民就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并进行反馈。在以往的政府信息传播中,民众往往是通过从中央到地方的层层政府机构获取信息,这种信息传播方式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往往受到质疑。但是网络媒体的出现,使得民众只要登录政府网站就可以得到权威、真实的信息,这无不彰显网络媒体在政府信息传播中所体现出的开放性、透明性。

很多议题,民众以前无法触及,但是通过网络媒体,公民不仅可以了解到详细内容,而且可以发表评论。这充分表明政府政务公开的决心,同时也让普通民众有了更多机会了解政务。政府网络信息的传播是政府政务公开的标志,可大大提高政府施政透明度和开放性,有利于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发展。

3.虚拟性与现实性共生

网络上的公共信息,在发布的时候不需要繁琐的制作程序,在传播的过程中不需要特定的时间、空间。对于网民来说,只要打开电脑,就可了解到国际和国内所发生的政治事件,意见反馈也不需层层机构、上访等,只要回复邮件、留言等就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

网络已成为展现巨大威力的“魔盒”,它将全国乃至全球捏为一体,政府发布信息更加简单易行,数量广泛,不用像传统媒体如报纸受到版面限制,电视受到录制、传送等限制。跨国界传播也成为现实,在大多数时候,受众在国内通过浏览网页看到他国的公共信息,不必受电波频率、政府控制等限制。

网络传播形式多样,包括在官方网站发布信息,在各大门户网站如新浪、网易等有相关栏目、专题,在主流媒体网站如人民网、新华网等有新闻栏,在各论坛设有相关社区、讨论群等。这些都体现了网络媒体的便捷和高效性,在虚拟的环境下实现信息的高效传播,通过网上的视频、文字、图片等,受众对政府信息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可以说网络媒体正悄然改变着我们的政治生活方式。虚拟空间下的政治参与促进了现实生活的政治活动,网络媒体的出现使受众在政府信息传播中找到了虚拟性与现实性共生的结合点。

二、网络媒体在政府信息传播中产生的影响

1.网络媒体在政府信息传播中的正面作用

从中央领导和网民平等交流到各级官员问计于民,从政府邀请网民组成调查团调查官方施政情况到网民表现“意见领袖”风范被选为人大代表,从通过“人肉搜索”让腐败分子绳之以法到民众给国家建设出谋划策,网络媒体的正面作用正不断凸显出来。一方面,通过网络媒体来传播政府信息,对我国传统的政治形式赋予了新的内涵;另一方面,通过网络这个技术平台,人们可以更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并形成与上层机构互动,这也是我国政府尊重人权,向民主社会不断发展的体现。

(1)促使政府开放透明高效办公。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官员在一个“受保护”的环境中活动已成为一种常态,官员直接面对民意的表现形式可能是在精心组织、安排的活动中出场,这更像是一场表演,但是公民对政府的政策制定、信息传达从根本上说是茫然的。目前,政府借助网络这个开放的技术平台,将其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日常管理等展示在公民面前。一方面,可以让公民更好地了解政府行为,增加了政府办公的透明度,促进了政务公开;另一方面,政府以这种廉价、便捷的方式将信息传达出来,不仅节省了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也最大限度地确保了政府及时、有效地制定出科学决策,切实有效地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可以说网络媒体的出现在提高了政府行政效率的同时降低了运行成本,促使政府开放、透明、高效办公。

(2)推动公民政治参与。通过网络的方便、快捷方式,公民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得政府信息,包括重大政治事件、评论、政府决策、政治家的态度、统计资料等。这种方式较传统媒体显得更灵活、机动,为广大公民开辟了政治参与的新渠道,唤起了公民的参政热情,为实现民主的广泛性创造了条件。同时公民通过在线的询问、批评、建议、举报等形式进行舆论监督,强大的网络舆论,往往会导致司法机关对一些事件的全面介入,一定意义上体现了社会监督对政府高效、公正办公的积极作用。从网络媒体影响力的角度看,在网络时代,简单的封堵对网络的作用不大,与其花大力气屏蔽各种站点和信息,还不如增加政治透明度,主动提供多元化的信息,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不断提高政府在大众面前的公信力和权威。当政府成为可信的代名词时,民意和法制就会得以体现,这应该是整个网络媒体的胜利。网络媒体的飞速发展在促进言论自由和政务公开的同时,也提高了民众的参与能力。

2.网络媒体在政府信息传播中的负面影响

(1)导致无序的、非理性的、非法的政治参与。网络媒体在传播政府信息过程中带来了便利,推动了社会民主进步,但也带来了很多消极的影响。在极大地调动公民参与热情的同时,也对政府治理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我们坚信政府的官方网站由于受到政府的管制,其言论具有真实性。但是其他门户网站、社区、论坛等在金钱和恶性竞争的驱动下,发布信息的真实性是有待考察的。网络的可操控性导致其信息量大、传播渠道多,信息难辨真伪,政府被迫面临信息无法控制境地,任何团体和个人都可以自由传递政治信息,表达自己的政治见解。导致了信息缺乏权威性和公信力。传统媒体严格的审核制度和信息量受控制等特性,在网络媒体中荡然无存。每天在网上传播的信息不计其数,面对互联网中海量信息的不断轰炸,“相当多的民众缺乏驾驭这些信息风暴的能力,甚至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消化这些信息,表面上拥有无数信息,实际上却可能茫然不知所措,致使民众的网络政治参与可能在人云亦云的盲从中失去理性”[2]。所以网络媒体虽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这些消极影响还是不容忽视的。

网络媒体是人们表达意见和情绪的载体,但并不说明互联网能代表或者反映全体人民的意见。司法机关只有严格依照法律办事,才能真正贯彻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才能更好地体现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司法机关不能被媒体所左右,更不能在法律与社会舆论之间犹豫徘徊。新闻媒体的关注,只能让司法机关的决定更加公正。假如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我国本身司法机构及组成不合理或存在缺陷,那么,司法机关应当通过有效途径向上级机构反映,而不应该由媒体舆论左右而做出超越法律之外的判决。

网络被人戏称为“一面可以随意涂写的巨大电子墙”。通过网络媒体传播信息摆脱了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在网络空间里,人们拥有前所未有的自由,任何主机或节点上发布的信息都可以被无限放大。因特网在技术上呈现出无中心特征,只要用户付出上网费便拥有了到不同服务器上获取信息的权利。因为没有一个固定的信息资源和管理中心,甚至个别民众认为网络世界是不受任何组织团体控制的世界。网络受众的文化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不同,一方面表现出对网络提供的政治信息真假性辨别能力不同,另一方面网民对自己在网络上的行为控制能力也不同。基于在网上身份的隐匿性,有些怀有恶意的群体会散布虚假的政治信息,或者丑化、攻击、诽谤政府,这些都必然对政府信息的传播产生负面影响。

(2)网络舆论放大。在传播政府信息过程中,网络媒体往往会较传统媒体更易引起舆论的放大,这与网络媒体本身的特性分不开。首先,由于网络传播速度快、范围广、效果好,受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方便,不再通过订阅报纸、等待每晚七点的新闻联播等方式获取信息。随时打开电脑,就可以看到最新的政府动态,可通过点击新闻链接等查阅相关内容,看到最新评论,这样获取的信息更加及时、丰富。其次,网络传播的内容和形式更开放、更随意,信息存储不受空间大小的限制,某一主题评论可以多人、多方参与。无论是一般的网民,还是网站新闻编辑、时事评论员都可以参与评论。此外,网络可以利用链接将其他网站的评论加以综合、集纳形成专题,还可将传统媒体的评论转化成电子文本、视频或者音频形式上传至网络之中,因此网络媒体言论往往更加丰富、饱满,产生的舆论力量更加强大。再次,由于网络提供的是一个双向交流的平台,其传播主客体的交互性,使得传播过程是通过网络媒体传播者同网民交互传播共同完成的。这是网络在传播方式上与传统媒体最大的不同之处。网络改变了传统媒体以“传播者为中心”的传播模式,形成了“以受众为中心”的传播模式。受众对网络信息表现出了强烈的参与热情。对受众来说,由于传统媒体单向传播的特点,通过报纸、电视等来发表个人意见是不现实的,而由于网络媒体的互动性,通过网络媒体发表意见却很方便,这对专业技术要求不高,意见文字稿形成之后,点击相应按钮,只需一二秒钟就实现言论的上传、发布。

上述这些充分反映网络传播使舆论放大所带来的优点,也正因为如此,同时也造成隐忧,一些不健康网络言论更易扩大化、情绪化,更具煽动性、更容易脱轨。所以,对网络传播来说,讲究社会责任不仅是网络媒体传播者的事,每个网民都应增强社会责任感,履行好自己的社会责任,以保证自己传播内容健康、有益。“在政府尚未发挥重要作用的电子荒野上,由于网络媒体的这些特性可能导致日益严重的无政府状态”[3]。网上信息的传递和交流较传统媒体是相当自由的,很大程度上不受政府的管理和控制。沉默的螺旋假设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从众心理”,其作用程度也可能因为网络时代的到来而发生变化,网络媒体相对于传统媒体作用范围更广,舆论的影响力更大。从心理学来讲,从众心理的产生主要是由于认知失调,从众是减少失调的一种有效方法。因此很多人通过在网上寻找同盟军来保护自己。当这种同盟军受到居心不良人的蛊惑时,可能任何形式的参与都会导致“参与爆炸”。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互联网起到了“聚合剂”和“放大器”的作用。传统媒体的议程设置中容易忽视的小型事件,在网络舆论中却被聚焦和放大。但是网络舆论并不等同于民意,只能代表部分人的心声。在网络舆论中,来自全球不同地区的意识形态、政治形式、文化思想的渗透无处不在,经放大的、不实的、甚至是反动的舆论充斥在政府信息的传播中时,它的质量问题和负面影响就值得我们警惕了。

三、网络媒体影响政府施政的趋势

1.公民话语权逐渐回归

随着网络技术发展,网络媒体传播信息的出现,传统媒介那种“一对一”的对话方式因为网络媒体“一对多”或“多对多”的对话方式而受到冲击。政府不再是控制其传播途径、传播内容、传播权限的唯一机构,受众有了更高的自由度发表言论,表达自己的主观意愿和看法,从而产生自由的人格和自由的意志,也必将向政府政策提出自己的意见,使得集中在政府手中的话语权逐渐向社会民众回归。

法国法学家米歇尔·福柯在《话语的秩序》中最早提出了“话语即权力”的观点,网络话语权作为一种现实存在,其影响力不仅存在于虚拟的网络空间,还与现实生活息息相关,网络空间是言论自由的一个新领域,言论的含义也早就突破了传统的界限,由现实空间向虚拟空间延伸。在网络中,公民的话语权有着自己独特的形式和特征,“它能够实现传播学上所提出的直接表达、传授交融、主题核心和拟题众议,从而引发广泛的社会讨论”[4]。

首先,具有匿名性的网络是实现公民话语权的平台。参与在网络空间活动中的参与者只出现 IP地址,可以隐匿个人的信息和社会特征,这就不会受到一些客观条件的过分制约,大大增加了参与政府事物的人数,使人们更为充分地发表意见。传统媒介大多受到严密的社会控制,使得政府领域中的公共性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而“在互联网这个独立的空间中,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自由表达其观点,无论这种观点多么奇异,都不必担心受到压制而被迫保持沉默或一致”[5]。由于网络媒体的匿名性,使得民众的各种观点得以平等呈现。

其次,具有互动性的网络增强了人们的话语权。传统媒体在传播信息、传递公共观点时都是一种单向的、线性的模式,这种传播模式常常使受众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在多数时候受众是“聆听者”而非“说话者”,因而削弱了他们的话语权。互联网则以其交互方式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提供技术支持,如百姓可以利用“网上问政”这一平台,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可以直接向相关政府部门询问,方便快捷。各级政府还可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担任网络发言人。这种交互作用通常是即时的,政府信息在发出后就可能得到来自四面八方的反应,由此保证了信息传播的有效性。网络为公众提供了说话的机会,为人们广泛参与公共事务、发表政治意见提供了一个自由交流平台,增加了在政府信息传播中公民的话语权。

2.我国政府信息传播的机遇和挑战

伴随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媒体因为其形式新、容量大、交互性强等特点,在传播政府信息过程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网络正深刻影响和改变着传统的政府信息传播模式,给政府施政过程中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网络媒体在这一过程中是一把双刃剑,结合我国国情,一方面参与的主体,即政府和受众还存在一定的不平等性,在传播过程中还缺乏明确的规范性;另一方面网络舆论可操控性空间较大,网络对我国政治发展进程的促进作用将会十分明显。从过去的获取民意、传达信息的政府网站只是空架子,缺少实质内容,到政府官员开设博客、在线和网民交流等,可以说网络传播政府信息是个不断发展进步的过程。只是现在我国网络传播的法律法规尚不够健全。

纵观现在网络媒体的优势和在人民生活中起到越来越无可替代的作用,相信其在我国政府信息传播中的作用会愈发凸显出来,这是对我国政府行政能力的一种提升,同时也带来考验。面对越来越透明、高效化的网络媒体,政府官员的任何工作都必须体现民意和国家利益。相信网络媒体的出现和不断发展完善,会进一步促进我国政府高效、透明办公。

网络媒体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出现的第四媒体,它的到来是信息时代变换的重要标志,它不仅改变着人们的生活面貌,也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政治生态环境。一方面现实政治在网络领域积极展开,另一方面网络媒体又会对现实政治产生巨大的影响。

综上,归纳结论如下:(1)论证了网络媒体在政府信息传播中具有平民政治与精英政治相融、可开放性与高透明度并存、虚拟性与现实性共生的特征。(2)探讨了网络媒体传播政府信息,网络为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渠道和平台,成为政务公开的有效途径。网络有利于兑现公民权利,有利于群众监督政府施政,有利于领导和群众的互动,实现还政于民。(3)阐述了目前网络媒体传播政府信息过程中所遇到的信息传播双重性,受众分布的不合理性,以及在传播过程中容易导致非理性的政治参与、网络政治参与过程缺乏明确的规范性等问题。在网络媒体中,应积极引导和规范网络信息传播,加强参与者的思想教育,严格自律,尽快为网络传播立法,使网络媒体传播政府信息过程更完善。

[1] [美 ]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 [M].胡泳,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7:143.

[2] 朱建华.网络的政治社会化功能分析[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7:5-9.

[3] 白淑杰.网络政治参与对我国民主政治的影响及发展趋势探析[J].法制与社会,2008,(9):240-241.

[4] 徐东.对网络话语权的担忧与思索——一个法理学的视角[D].四川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1-7.

[5] 刘吉,金吾伦.千年替醒:信息化与知识经济[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278.

C4

A

1007-4937(2011)02-0144-05

2011-01-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90924015)

闫波 (1957-),女,黑龙江哈尔滨人,副教授,博士,从事网络文化理论研究;李巍巍 (1984-),女,吉林四平人,硕士研究生,从事网络文化理论研究。

〔责任编辑:王晓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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