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文中参考文献的标注方法
本刊参考文献按顺序编码制的标注法标注。
1.按正文中引用的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
2.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时,将各篇文献的序号在方括号中全部列出,各序号间用“,”号分隔。
3.如遇连续序号,可标注起讫号“-”。
示例:
张扬〔1〕指出......李大鹏〔2-3〕认为......形成了多种医学模式〔5,7,10-13〕......
4.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献,只须编一个首次引用时的序号。每次的引文页码不相同时,将页码置于“〔〕”外(当“〔〕”在行文中时,则页码置于“〔〕”的上角标处),文献表中不再重复著录.
示例:
王英杰等〔2〕12-15......王英杰等〔2〕56认为......根据文献〔2〕88-90......
《海南医学》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