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适应性创新

2011-04-09 04:59朱建堂葛晓健
关键词:伦理观自然界马克思

朱建堂,葛晓健

(1.湖北大学学报编辑部,湖北武汉430062;2.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机械系,湖北武汉430205)

论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适应性创新

朱建堂1,葛晓健2

(1.湖北大学学报编辑部,湖北武汉430062;2.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机械系,湖北武汉430205)

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集中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理念上。科学发展观所蕴含的可持续发展思想肯定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是第一位的,强调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小康社会的建设必须得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的发展来支撑。这种支撑是以保护环境和不对环境进行破坏为平台的一种新型发展模式,这种新型发展模式既能协调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思想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互动;同时又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落实到了生态建设之中,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新的生态伦理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一个适应性创新。

科学发展观;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可持续发展

自然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中,一方面,“人类的生存依赖于自然,不可一息或离,人涵育在自然中,浑一不分”;另一方面,“人之生也时时劳动而改造着自然,同时恰亦就发展了人类自己”[1]101。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具有人类中心色彩的工具理性和人类至上的思维模式把自然放在与主体相对立的一个被动的客体位置上,导致人类扮演了自然的征服者和掠夺者的角色。基于此,新世纪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发展模式和倡导的科学发展观中,既肯定了在我国当前的经济社会中,发展是第一位的;同时又强调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小康社会的建设必须是以良性循环和可持续的发展来支撑,以保护环境和不对环境进行破坏进而形成的一种新型的发展模式。这“实际上是突出了生态环境问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的重要性、优先性、迫切性和整体相关性”[2],也是与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的理念相一致的。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是马克思主义对生态伦理观的一个重大贡献,科学发展观中所蕴含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一种适应性创新。

一、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提出和构建

自然,是马克思的一个核心概念,因为“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的劳动得以实现的……材料”。这是马克思成熟时期的基本观点。同时按他的劳动价值论的理解,社会主义劳动在摆脱了异化状态之后,劳动便成为人的自由的或自觉的活动,作为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劳动过程,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同其他生产方式一样,在劳动过程中,一方面要从自然界取走自然物质,将其加工使之形成使用价值,为人类生存与发展服务;另一方面更以不同形式,将改变了形态的自然物质即废弃物返还给自然界。这种“从自然到人”的“取”“还”交换过程,是同时产生、同时存在的[3]227。马克思关于生态伦理的观点集中体现在他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理念上。“工业是自然界同人之间,因而也是自然科学同人之间的现实的历史的关系。因此,如果把工业看成人的本质力量的公开的展示,那么,自然界的人的本质,或者人的自然的本质,也就可以理解了。”[4]128马克思的这段话意即,只有自然界才能确证着人的本质,人也就成了自然中的一分子,由于人的自然本质与自然界的人的本质统一于和谐共处之中,只有从和谐共处出发才能理解人的本质的对象化存在,以及自然界的社会本质和内涵。所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照马克思看来,也是人类的实践活动与理性的一种必然结合。

在马克思看来,“由于人的头脑特见发达,卒有意识出现之故耳。意识无形而有用,其用在分别计较乎对象,同时复蕴有自觉于衷;人与自然之见为分别对立者端在此”[1]102,所以人类才开始觉悟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真谛,顺应这一实践,马克思才把生态伦理作为自己的自然观的一个重要内容。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十分强调了“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4]168。在这里,马克思力图避免把人作为绝对主体并将其置于自然界之外或之上的思维惯性,而把人置于自然之中,把自然看作人无机的身体,肯定了自然界的内在权利和价值地位。与此同时,马克思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作为探究人的类本质的起点,提出了“人的自然本质”和“自然界的人的本质”的概念,揭示了人与自然的一体性关系,呼吁建立一个人与自然高度和谐的社会。这种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4]122。

正因为如此,马克思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自然观所着眼的是人与自然、社会三者关系的有机结合,这就不仅扩展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范围,而且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升到了哲学的高度,肯定了自然的内在价值,进而明确表明了马克思的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是最符合马克思本意的生态伦理观,换句话说,马克思的自然观所折射出来的伦理意蕴,就是要在人、自然、社会的三角关系中,把人类的角色从人类社会诞生以来所逐渐演变成的自然共同体的征服者的身份重新还原为自然共同体一员的普通身份。这里,马克思的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的自然观不仅隐含着对这个共同体中的每一个成员的尊重,而且隐含着对自然共同体本身的尊重。因此,马克思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扩展了人与自然之间的范围,肯定了自然的内在价值。因而具有极大的伦理意义,也对我们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显现出了它的不可替代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运用物质变换这个典型的科学生态概念,指明了物质的有机发展和无机发展的内在联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生产劳动本质上体现为“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但是如果这种“物质变换的过程”超出了自然的实际承载能力,必然会影响自然的正常物质循环和能量循环,从而引发人与自然的对立和冲突。因此,对马克思而言,可持续性问题就是超越资本主义社会及其造成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断裂的不断加剧和扩大的态势。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运用唯物主义和进化论的术语来定义劳动过程和人类、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相互作用。他指出:“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5]926这直接映射了当代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可持续利用、代际之间公平原则。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揭示物质变换的不合理性的目的,通过了100多年的人类实践,在今天看来,就是为了提倡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与此同时,马克思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实际上最终是要把生态学思想同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联系起来,同自然科学的发展联系起来。因为“历史可以从两方面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系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6]21。“如果不了解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及其与唯物主义历史观之间的关系,就不可能全面理解马克思的著作。换句话说,马克思的社会思想是与生态学世界观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7]24。马克思认为:人靠自然界生活,“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4]95。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一方面肯定自然和物质世界时人类社会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另一方面批判费尔巴哈所谈论的人不是现实的、历史的人,所谈论的自然不是处于人类实践中的历史的自然,造成了自然、实践和历史的分离。强调的是在人类实践中形成的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马克思阐明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不仅作用于自然界,也要受到自然本身规律的制约,人类的文明进步内在地要求人与自然必须协调发展。所以,按马克思看来,社会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的诸要素组成的整体系统,它的发展遵循一定的规律。纵观人类文明的历史发展过程,我们不难发现,人类文明的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不断演进的历史过程,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运动。马克思明确指出共产主义社会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即“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本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本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它是历史之谜的解答,而且知道自己就是这种解答”[4]120。从原始文明到农业文明到工业文明再到生态文明,就是一种由人与自然的关系所决定的人类文明的演进,是一个连续的、渐进的、自我扬弃的过程,是在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中不断发展的否定之否定的过程。因为,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历史观以及自然科学观,在实践的价值上,是需要将生态文明的实现和重构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建设的,这就不可避免的需要谋求科学技术和产业的生态化,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生态化,并且要将生态变革和社会变革统一起来。所以,马克思成熟的生态观和生态思维的形成更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在这里,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结合之所以被纳入马克思的视野,实际上就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方面的进相互促进、互为条件的一个结果。

二、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适应性创新

所谓适应性创新,就是在过去赖以生存的理论指导在接近转折的时期,洞察并适应新的变化,通过创新所进行的适应性生存,是一种全新的价值判断。因比,这种创新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顽强的适应能力和创新的能力。由于马克思成熟的生态伦理观形成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统一。科学发展观首先强调的发展,是一种在以全面、协调、可持续条件下的发展。可以说,科学发展观离不开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贯穿科学发展观始终的一条红线。对于马克思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思想而言,在面临转折的关头和一个全新的时代,全方位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也就是进一步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适应性创新,

1.可持续发展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当代适应

正如上面所分析的,马克思在阐明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之后才认为人类不仅作用于自然界,同时也要受到自然本身规律的制约,人类的文明进步内在地要求人与自然必须协调发展。所以,按马克思看来,社会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的诸要素组成的整体系统,它的发展遵循一定的规律。而“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8]850。这就是科学发展观所倡导的可持续发展,它遵循了马克思所提出的这一规律。首先强调的也是发展问题,并且是持续不断的良性循环发展,它要求我们以保护环境为发展的起点,以不对环境的破坏为底线,形成一个科学发展的良性循环结构,从而改善和保护自然环境,以这种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协调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关系,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具体而言,可持续发展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经济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首先立足于经济持续增长,而不是以保护环境为由取消经济增长。当然,经济持续增长不仅指数量的增长,而且指质量的增长。而环境的保护也是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中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基本点。就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而言,要保证可持续的发展:一方面就是要持续的保证经济增长,这样既可以增强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质量,同时又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物力和财力支撑,否则可持续发展只能是空中楼阁。尤其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要找到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合理结合点,在可持续发展要求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低碳经济。这也就是马克思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生态伦理思想在当今发展这一主题下的适应性创新。

其次,按马克思的观点,要在人类实践中形成的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关系继而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因此,科学发展观的可持续发展所要求的是发展要与有限的自然承载能力相协调,因此,它是有限性的发展。正是这种有限性的发展,才能保护和保证了生态的可持续性,才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就是说,没有生态的可持续,就没有可持续发展。生态的可持续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而可持续发展必然包括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我们对经济的增长要涂抹上一层绿色,要把绿色GDP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指标,确实保障生态可持续发展。

再次,根据马克思的观点,不仅要在人类实践中形成的人与自然之间的自然关系同时还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要强调社会公平,换句话说,没有社会公平,就没有社会的稳定。而在一个动荡的社会经济中,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难以实现。虽然不同国家或地区,在可持续发展不同时期的具体目标是不同的,但本质上讲都是为了改善人类生活质量,提高人类健康水平。毋庸置疑,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目标就是以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前提的人的全面进步。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也是人类发展的最高追求。

所以,可持续发展就是以经济可持续为基础,以生态可持续为条件,以社会可持续为目的。因此,我们可以把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内涵理解为: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自然—经济—社会”三维一体的和谐发展。显而易见,也就是科学发展观所内涵的生态伦理思想。一方面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伦理思想;另一方面又是基于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特点,即面临着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重巨大压力下,寻求加快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要注重社会、生态等其他方面的进步与和谐,真正“寻求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既能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9]1。

2.可持续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中国化阐释

从可持续发展的的角度来考察即从实践的角度考察看,马克思并不认为“‘人的本性’一开始就是永远规定好,现成的和不变的;它是发展的产物”[4]101。同样,自然界也不是一个静态的抽象概念,与“人的本性”一样也呈现出一个动态的、不断衍生演变的历史过程。自然界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原初物质、物质和精神的同一性,而是不断地被破坏、连续地被否定。为了人自身的幸福生活,人类对自然生态环境应该负有伦理责任。在马克思看来,人对自然的改造过程“应像一只火凤凰的自焚,目的是为了要从它的灰烬中恢复青春,得到重生”[7]。人内在于人的生活世界的自然世界因为获得其伦理属性,从而人对自然环境的责任,即是人对自由世界或对人自身世界的责任。将自然的自然性纳入人的自由意志和道德行为之中。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在实践中兼顾中国的自身特点。发展对中国来说是第一位的,也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必然选择。但在马克思眼中,可持续性问题针对的是超越资本主义社会及其造成的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断裂的不断加剧和扩大的态势问题。因此,马克思特别强调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人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这也是当代中国可持续发展观的源头。马克思揭示物质变换的不合理性的目的,通过了100多年的人类实践,在今天看来,就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型发展模式。

首先,可持续发展是一条维持生态系统平衡,从而有利于整个人类生存发展的价值追求。就世界范围而言,当前由于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仅就气候变暖问题为例,业已到了迫在眉睫、务必解决的程度。因此,尤其对于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注重环境保护、开发清洁能源、发展低碳经济显得极其重要。我们一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上升我国战略高度,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类的和谐共进。

其次,可持续发展是一场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变革。实施可持续发展这一目标意味着一场深刻的变革,包括人类价值观的变革以及人类行为方式的变革。其中,以新价值观形成为核心的环境意识的产生具有先导性的作用,已经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要条件。在我国,如果没有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同时,环境保护意识也没有成为全民族深层的自觉意识的话,那么,尽管《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纲领早已颁布,也很有可能只是作为一种理论存在而难以成为全民族的实践行动。在这个意义上说,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对加强环境保护具有关键性的意义。

总而言之,可持续发展也是人类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的一次深刻变革。这种发展是人类在长期实践过程中不断转变思维方式和寻求自身发展道路的最终选择。在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引领下,既要使人类的各种需求得到满足,又不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所以,符合中国发展需要的科学发展观,对于面临着经济增长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双重巨大压力的中国而言,是中国发展的自身需要和必然选择,意义重大而深远。

三、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适应性创新的意义

对自然认识的转变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不仅是生态伦理研究和理论探索的成果,也是对在日常生活中所产生的当下人与自然之间各种全球性问题理性反思的产物。它既为人们正确理解和处理自然与人的关系,提供了系统思维和知识构架,也为我们实践生态伦理的价值理念,践行和谐发展与科学发展打开了新的视野。科学发展观是一种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可以有效处理好经济的发展、环境的保护和人的全面发展之间关系。换句话说,科学发展观为解决我国经济的快速而健康发展与环境日益遭到破坏矛盾提供了最佳方式。正是有了科学发展观指导,我国才能走出一条经济与环境和谐共进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这些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适应性创新。在马克思那里,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结合之意义,实际上就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方面的所进行的相互促进、互为条件的一个结果。而科学发展观也就是以一种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协调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关系,最终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因此,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适应性创新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伦理观的丰富与创新

科学发展观为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找到了最佳方式,正是有了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人与自然的关系变的更加和谐。实际上,人类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又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因而人与自然环境必须和谐相处,相得益彰。人与自然关系是人类存在和发展所必须面对的最基本的关系,人类对自己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不断深化和发展的。人与自然和谐,是和谐社会各种关系中非常重要关系,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建立和谐关系的基础。因此,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尤其是对人口多、土地有限、人均资源极少、环境污染严重、环境事故频发的中国,坚持在科学发发展观的统领下协调人与自然关系,这不仅有利于稳定社会,缓解人与自然矛盾,而且有利于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立节约型社会。因此科学发展观是对马克思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伦理观在今天的中国所进行的适应性创新。

2.科学发展观是破解环境伦理难题的最佳方法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给环境带来的破坏和污染,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发展战略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科学发展观为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破坏之间矛盾提供了出路。既强调了发展的速度,也坚守了以环境保护为前提的发展理念。也可以说,提出科学发展观就是为了指导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突出环境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代化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之后,发展面临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前进中遇到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和突出,环境问题业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要理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顺利地推进经济社会转型,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下处理好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同时,应该承认,当前和过去很长一段时期,我们在发展观上确实存在着某些片面性,许多做法带有传统发展观的痕迹,重物质轻精神、重经济轻社会、重总量轻结构、重发展轻环境等现象普遍存在。因此,造成了环境的巨大破坏,目前,我们已经清醒地认识到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3.科学发展观是坚持走解决环境伦理难题的最佳路径

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利用和改造自然为并为人类自身谋求利益的能力也在逐步趋强,在此意义上的人类实践就有可能产生积极的对自然的征服和掠夺性的非科学的贪婪性的消极。因而人类实践在当下为自身谋求利益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在人类社会可持续的发展中,仅仅只为当下人谋求利益的合理性并不等于实践的科学合理性。科学合理性是以尊重自然规律为前提的实践理性,是人类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实践理性。非科学的贪婪性实践由于分裂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和统一,便使得这种实践由“积极”走向了“消极”。消极的实践不仅带来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分化和对立,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的循环平衡,而且最终以自我利益的获取损害了“他者”利益或公共利益。只有采取积极的实践,使自然生态文明内在于人类文明的发展和延续,才能使人类整体利益得到维护和实现。积极的实践是理性和道德的载体。基于公共利益取向的价值实践,必须以生态伦理行为作担保,建立制度规范体系是必要的保证。科学发展观正是实现经济健康发展、建设同环境保护协调共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保证。因此,实现经济快速发展务必建立在环境不被破坏的基础上,达到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共进。这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应有之义。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目的的社会发展观,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注意把握经济的健康发展。可以说,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基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10]28~29。这里之所以把科学发展观同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提高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相联系,是因为它至少包含有有三层意思,即只有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科学发展理念,我们才可以一是在认识上,将自然看作是人类延续的平台,从而将其包含在人的生活视域之内;二是在价值取向上,避免人的价值需求的自我化与价值实现的物态化关联,进而出现以控制和掠夺自然来满足人的自我价值实现的悲剧;三是在手段上,科学发展的理念和现代技术的进步客观上为人类科学合理地控制自然提供了现实的可操作性。

综上所述,实现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互动与共生,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适应性创新的立脚点。而实现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互动与共生,不仅可以深化我们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而且对认识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也有了极强的贴身感受,反过来,又坚定了我们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观的指导意义和进一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适应性创新的自觉态度。

[1]梁漱溟.梁漱溟自选集[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2]李培超.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道德基础[J].江西社会科学,2006,(4).

[3]刘思华.生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 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约翰·贝拉米·福斯特.马克思的生态学——唯物主义与自然[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8]中央文献研究室.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

[9]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4.

[10]江泽民.江泽民文选:第 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B82-02

A

1001-4799(2011)06-0033-06

2010-05-16

朱建堂(1957-),男,山东沂南人,湖北大学学报编辑部副编审,主要从事政治学研究;葛晓健(1963-),女,湖北武汉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机械系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研究。

雷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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