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桂华
(怀化学院 外语系,湖南 怀化 418000)
从言语行为理论看英语习语的语用功能
贺桂华
(怀化学院 外语系,湖南 怀化 418000)
习语是英语本国语使用者言语中的普遍现象,能否灵活运用习语已成为衡量EFL和FFL学习者英语真实水平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而要全面理解和正确运用习语单纯从其语义、文化角度是不够的,习语有其自身适用的语用语境并能实施语用功能。该文试从言语行为理论角度来探讨习语的语用功能,旨在帮助英语学习者更好掌握习语的交际功能,以便在跨文化活动中实现更加顺畅的言语交际。
英语习语;言语行为理论;语用功能
习语不仅是语言词汇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民族文化载体的精华。英语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语言之一,拥有两万多条习语,常用的就有四千条左右[1]。这些习语不但可以表达丰富的语义,且包含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内涵。由此可见,习语在英语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事实上,英语习语在本族语言语中是一种普遍现象,而是否能正确理解和使用习语已成为衡量L2学习者语言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鉴于英语习语在EFL和FFL中的重要意义,许多的国内外专家投入了对习语的探讨和研究,初期的研究主要围绕习语的典故和来源、习语的结构、分类、语义及用法;习语的文化差异与翻译技巧等。这些研究对学习者理解其语义、文化差异、掌握其翻译方法等提供了巨大的帮助。
然而,随着语用学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专家、学者意识到语用意义的研究对理解和正确运用英语习语具有更好的指导作用。研究者们对习语的思考不再局限于它本身的结构和意义,而是把其视为一个交际单位进行动态的研究。例如,1996年Fernando按照习语的不同功能将习语划分成概念性习语、人际互动性习语和衔接习语,并指出人际互动性习语的使用可以成为一种交际策略。2003年武继红教授在“双语词典再现熟语意义的新视角”一文中则指出“习语在语言交际中可以传达语用功能,如表达情感、实施言语行为等。[2]”2004年常晨光教授在其专著《英语习语与人际意义》中曾指出“英语中有许多习语常用来实施建议、忠告、愿望、命令、威胁、感谢、祝贺等言语行为[3]”。还有不少语言学家从交际功能的角度将英语习语分为表达情感、态度、愿望、决心、愤怒,诅咒等种类。为了更全面揭示习语的语用意义,本文试从言语行为理论对习语的语用功能进行动态的研究。
1962年,英国牛津大学的一位哲学家约翰·兰索·奥斯汀(John Langshaw Austin)在他的著名哲学著作《论言有所为》(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1962)里最先提出了言语行为理论(Speech Act Theory)。他将一个完整的言语行为分为叙事行为(locutionary act),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成事行为(perlocutionary act)三部分。1977年,塞尔(Searle)对奥斯汀的言语行为分类进行了修正和补充,认为言语行为应分为四类:发话行为(utterance act),命题行为(propositional act),施事行为和成事行为。然而无论是奥斯汀的三分法还是塞尔的四分说,他们关注的中心问题都是言语行为理论中的施事行为。
之后,奥斯汀按施事语力将施事行为分为五类:裁决式(verdictives),阐释式(expositives),行使式(exercitives),行为式(behabitives)和承诺式(commissives)。塞尔2001年对奥斯汀的分类提出了一系列修正意见,并在其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五大类型:断定式(assertives),指令式(directives),承诺式(commisssives),表情式(expressive)和宣告式(declaratives)。塞尔的施事行为分类成为当今大多数语用学研究者遵循的分类标准。
言语行为理论是从一个新的角度研究语言,它关注的既不是语言自身的语法结构,也不是语言的潜在系统,它关注的是人们以言行事,如何以言行事以及话语所产生的实际效果[4]。用塞尔的施事行为分类来分析习语的语用功能有助于深刻而全面地掌握习语的用法,更好的实现跨文化交际。本部分将结合这五大类型来探讨英语习语具体的语用功能。
(一)断定式习语及其语用功能
断定式行为目的是使说话人对施事行为命题内容的真实性做出不同程度的承诺,可用真实或谬论来加以判断。断定式英语习语可以表达以下几种语用功能:
A.发表评论
例如,so near and yet so far(咫尺天涯)通常用来评论某件事情表面上看很快就要成功了,但实际结果却令人失望。因此句子The cat sat in front of the bird cage in an agony of frustration at being so near and yet so far.可理解成“猫无可奈何地坐在鸟笼前,眼看着鸟儿近在咫尺,可怎么也够不着”。
B.提出忠告
例如,More haste, less speed(欲速则不达)这一习语告诉听话人在处理事情时不能盲目追求速度。否则,越容易出现问题,最终影响事情的进展。
C.陈述、断言
例如,Let’s face it(实话实说)通常用于口语中,用此习语引出听者不愿意接受但却是事实的情况,目的在于鼓励听者接受已成的事实。因此句子 Let’s face it,unless we plan ahead we are going to be in trouble.可理解成“实话实说吧,如果我们不事先计划就会有麻烦”。
(二)指令式习语及其语用功能
指令式行为目的是使说话人支使听话人做某事,可能是很缓和的建议,也可能是强制性的命令。指令式英语习语可以表达以下几种语用功能:
A.命令
例如,Hop it通常用来表示“命令某人滚开”,因此句子Hop it,I won’t see you any more.可试译为“你给我滚,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了”。Don’t let’s play games理解为“不要支支吾吾搪塞地浪费时间”。
B.建议
例如,Time is money(时间就是金钱),旨在向听话人建议要珍惜时间。而当某人说话喋喋不休或啰嗦不止时,可用习语Curtains for you来打断,意为“你说的够多了,不要再讲了”。
C.制止
例如,a piece of cake(小菜一碟,易如反掌),可用来制止或打消听话人可能产生的认为做某事很难的想法和念头。而当某人大肆在众人面前爆家丑时,可用习语Don’t air your dirty lien in public来善意地加以制止,意为“不要把令自己尴尬的事抖落在大众面前”。
A.鼓励
例如,keep the faith(恪守信仰),通常用来鼓励听话者继续坚持某种原则或信仰。而当某人感到灰心丧气的时候,可用习语cheer up来加以鼓励。
B.警告或告诫
例如,当警告某人不要做某事,否则会惹怒你的时候,可以用don’t you dare(不准,你胆敢)这一习语。又如习语That is life在一定场合可以表示“发生的事情对你不公平,但你只得承受,继续生活下去,因为这本身就是生活”。
C.许可
例如,当你要表达“许可某人做某事”时,可用习语be my guest,往往译成“请便、可以”,可用于有礼貌地同意他人的请求。
(三)承诺式习语及其语用功能
承诺式行为目的是说话人承担某种义务去做某事。承诺式英语习语可表示如许诺、威胁、发誓等语用行为。
A.发誓
例如,习语I will eat my hat if用于说话者为向听话人证明某事绝对不可能式而发的誓言,可译为“绝不可能,绝非”,因此句子I will eat my hat if I have got the faintest ideas about this robbery可用于打消他人的怀疑,意为“我发誓关于这个抢劫案我一点都不知情”。
B.许诺
例如,习语promise sb the earth指对他人许下不可能实现的承诺,因此句子All the election manifestos promise the earth可试译为“所有的竞选宣言都是满口许诺,好话说尽”。
(四)表情式习语及其语用功能
表情式行为目的是以真诚条件表达某种心理状态。表情式英语习语可表达如惊讶、愤怒、谢意等心理状态。
A.表达愤怒
例如,习语In God’s name(到底,究竟)可表是说话人的震惊和愤怒,通常与what,how和why连用来强调。因此句子 What in God’s name are you going to do with a hundred and sixty-five watches可试译为“你要165块手表到底要去干什么?”
B.责备
例如,习语a bull in a china shop可用来某人做事笨手笨脚,就像闯入瓷
器店的公牛一样。You, like a bull in a china shop, made my kitchen a real mess,可用于妻子责备把厨房弄得一团糟的孩子或丈夫,既诙谐幽默,又达到了训斥的目的,将会话双方的亲密关系展现得淋漓尽致。
C.表达不满
例如,习语God knows(天晓得),可表达说话人对某事不满或厌烦的情感,因此如果用God knows回答What is your son busy with,则可推断出你对你儿子充满了强烈的不满。
(五)宣告式习语及其语用功能
宣告式行为目的是以一种宣告行为成功的实施,保证命题内容和现实世界一致。例如习语to name names(指名道姓,公开点名),设想一个情景:美剧里,当警察抓到一名嫌犯,从他口中逼供。嫌犯招了自己的同伙是谁,就可以 name names。
习语不仅具有丰富的语义和文化内涵义,而且也有其自身的适用场合并能传达断定式、指令式、承诺式、表情式和宣告式这五大施事行为。在跨文化交际中得体地使用习语不仅可以建立、保持和协调交际关系,而且能使交际双方很快预见对方谈话的意图,从而使整个交际活动流畅、高效。因此不管是在英语学习还是教学过程中,我们都应用一种整合的方法对待习语,即将习语的句法、语义、语用、认知及社会文化等要素一并综合考虑。只有这样,才会避免出现对习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或“只知语义,不能会话,不能交际”等问题。
[1]冯庆华.英语习语研究:语用学视角[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2]武继红.双语词典再现熟语意义的新视角[A].2003年全国双语辞书会议论文集[C].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3.
[3]常晨光.英语习语与人际意义[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
[4]索振羽.语用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5]何自然.语用学概论[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
[6]陆谷孙.COBUILD 英汉双解词典[Z].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2.
Abstract: Idioms are frequently seen in native English speaker’s speech, which makes the mastery of idioms o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criteria for assessing the English idiomaticity of EFL and FFL learners. To fully understand and accurately use English idioms requires that we should not only know their semantic meaning and cultural connotation but also their pragmatic usages since they have their own pragmatic contexts and could perform certain pragmatic functions. This paper, based on Speech Act Theory,explores the pragmatic functions of idioms. It aims to help English learners better understand the communicative functions of English idioms and hence realize successful real communication.
Key Words: English idioms; Speech Act Theory; pragmatic function
On Pragmatic Functions of English Idioms from Speech Act Theory
HE Gui-hua
(Huaihua University, Huaihua Hunan 418008,China)
H31
A
1673-2219(2011)03-0182-03
2010-12-28
怀化学院院级科研课题“英语习语的语用语境和功能研究”成果之一(编号HHUY2008-37)。
贺桂华(1982-),女,湖南娄底人,怀化学院讲师,硕士,从事翻译理论与实践、语用学研究。
(责任编校:张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