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迎华
(厦门大学 中文系,福建 厦门 361005)
政治家刘柳在明清时期的接受境遇
洪迎华
(厦门大学 中文系,福建 厦门 361005)
因为永贞革新及王叔文等的关系,历史上对政治家刘禹锡、柳宗元的接受表现出诸多争议,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诗人、文学家身份的刘柳。唐宋时期,刘柳的政治作为及人格处于被贬斥的地位,降及明清,其接受境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方面,接受者对永贞革新的认识走向公正和深刻,王世贞、王夫之、王鸣盛等人皆在对事件背景、过程的客观探讨中,重新审视和大力肯定了革新的历史意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革新人物的不实罪名翻了案。另一方面,明清读者对革新中的人物角色表现出了较为复杂的接受心理。诸多史家大力肯定二王的革新作为,但在道德品行上却加以贬低,并对其用事作风示以不满。而对刘柳,则出现了由否定其人而否定其文,和尽管对刘柳与王叔文结交并在行事中的激切、浮躁不无微辞,但对其人其文均予以肯定的两种不同接受态度。
柳宗元;刘禹锡;明清;政治家;接受;永贞革新
中唐诗人刘禹锡、柳宗元因以核心成员共同参与永贞革新而被称为“刘柳”。特殊的政治经历使刘柳在后世的接受除了诗文之外,还一直有一个争议不休的话题,那就是关于他们政治参与和道德品行的认识问题。
明代之前,一方面,基于相同的制度环境和社会形态,人们对刘柳其人其行的认识具有稳定的一致性。在唐代,以韩愈和《旧唐书》为代表,对刘柳参加革新一事持以讥议和批评。韩愈《永贞行》一诗对永贞革新和王叔文集团极力诋毁和嘲讽;他所修撰的《顺宗实录》说王叔文集团的革新活动是小人窃国柄,柳宗元、刘禹锡、吕温等人是“名欲侥幸而速进者”。之后,《旧唐书》为刘柳立传时,进一步发挥了韩愈的看法而批评道:“蹈道不谨,昵比小人,自致流离,前隳素业。故君子群而不党,戒惧慎独,正为此也。”[1]P4215站在官方的立场盖棺定论式地对刘柳参加永贞革新的行为进行谴责,并大有以此警示后人之意。至宋代,不仅《新唐书》,还有不少政治名家和文学大家都继承了他们对刘柳的看法。如《资治通鉴》记载二王刘柳等人好功近利、专横跋扈,苏轼更是骂刘柳为“小人”,其《与江惇礼五首》其二云:“柳子之学,大率以礼乐为虚器,以天人为不相知云云,虽多,皆此类尔。此所谓小人无忌惮者。”[2]P1703但另一方面,由于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进步,人们的态度又在逐渐发生转化。如《旧唐书》和中晚唐的文人对刘柳的政治才干很少推许或语焉不详,但宋人言论中推崇刘柳政治才干已不是偶尔染指的现象,特别是由于柳宗元古文在宋的影响,称赞柳氏政才的人更多。如田锡《题罗池庙碑阴文》评价永贞活动时的柳宗元说:“策名于贞元之间,通籍于元和之时,阔步高视,飞声流辉,谓佐王之才得以施,谓当朝大臣不我遗。”[3]言语中表现出对柳宗元这段踔厉风发的人生经历的声扬和肯定,对其才行推崇备至。然就总体言,刘柳的政治作为及道德人格在唐宋时期仍处于被贬斥的地位。
降及明清,作为政治家的刘柳,他们的接受境遇又怎样呢?相比以往,明清学者的接受态度有没有什么变化、表现出新的趋向和特点呢?本文试对此予以论析。
一
要谈刘、柳的政治参与,就不能不谈到影响他们一生命运的永贞革新。正是因为卷入这一事件,刘柳身后的声名才出现诸多争议。在某种意义上,对永贞革新的认识和评价,就是对刘柳历史作用认识和评价的一部分。
永贞革新发生在中唐顺宗时期。德宗后期弊端丛生,顺宗即位伊始就擢用王叔文等人,并授以要职,以革除贞元弊政,刷新政治,重振国威。以二王刘柳等新进士人为中坚的革新集团在施行新政的过程中有一系列的重要举措,如:把贪污残暴、民愤极大的京兆尹李实贬为通州长史;宣布罢免百姓所欠一切租税;禁绝各种杂税和例外进奉;罢宫市和五坊小儿;放还宫女、女乐九百人;选拔贤才;整顿财政制度,任杜佑为度支盐铁转运使、王叔文为副使等等。这些政治措施,和中唐的特定历史状况密切相关,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对人民有一定的好处,故当时人情为之大悦。另外,在他们的革新计划中还有两条至关重要的政治措施意欲施行,一是谋夺宦官兵权,一是裁抑藩镇势力。就前者而言,实较后者更为迫切,也更易实行,但结果却功败垂成。永贞元年五月,当权“以右金吾大将军范希朝为左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节度使”,“以度支郎中韩泰为其行军司马”[4]P7615,意欲夺回禁军军权,压制宦官骄横气焰。可是俱文珍等知道“从其谋,吾属必死其手”,密令诸神策军将领勿以军权授人。他们不仅拒绝交出兵权,还罢掉了王叔文的翰林学士,更有甚者,俱文珍等联络地方藩镇节度使共同上表皇帝,要求太子监国,导演了一场迫使顺宗禅位的把戏。永贞革新于是宣告失败,紧接而来的,便是新皇帝即位之后二王八司马或死或贬的悲惨命运。
对于这如昙花一现的革新活动,历史的评价并不客观。从唐宋时期对这一事件的接受来看,北宋范仲淹对革新的部分内容有所触及,南宋陈善也曾对改革的具体功绩和社会影响进行了大胆肯定①。此外,便大多是从二王八司马的品行发表评论,很少有人正面、公正地就事件本身进行分析。然至明清两代,不仅有学者开始客观地探讨事件的背景、过程,深入考察其失败的本质原因,还对其革新的历史意义作了重新审视和大力肯定。先看明人王世贞(1526—1590)的一段分析。其《书王叔文传后》云:
嗟乎!叔文以不良死,而史极意苛挞谪,以当权奸之首,至与李训辈齐称,抑何冤也?,贫不足道也。叔文以一言而合顺宗,然亦未为非深思远虑,而至顺宗即位之所注措,如罢宫市贡献,召用陆贽、阳城,贬李实,相杜佑、贾耽诸耆硕,皆能革德宗大弊之政,收已涣之人心,而其所最要而最正者,用范希朝为神策行营节度使,而韩泰为司马,夺宦官之兵,而授之文武大吏。卒为宦官所持,不能全身,亟贬而至死。盖其事之最要且正,而祸之烈实由之。即刘辟为韦皋求三川,而许以死相助,金钱溢于进奏之邸,叔文小有欲,宁不为所饵?愿叱而欲斩之,抑何壮也!皋时已逆知叔文之失宦官心,故敢抗疏直言其失,而亡所顾。……嗟乎!叔文诚非贤人君子,然其祸自宦官始,不五月而身被天下之恶名以死,死又至与李训辈伍,宁不冤也![5]
在上引文字中,王世贞言辞激切,极力推翻永贞革新失败后数百年间加以王叔文的诋毁和诬蔑之词。他已认识到新政“能革德宗大弊之政,收已涣之人心”的施政目的和实际效果,同时也洞察到了永贞革新失败的本质原因,那就是“夺宦官之兵,而授之文武大吏。卒为宦官所持,不能全身,亟贬而至矺死。”这一看法跳出了过去动辄以二王出身、品行和作风等主观因素论革新成败的偏见和老套,而是从中唐的政治局势出发,洞悉了宦官势力对政权的影响以及革新派和反对派的力量悬差,从特殊的时代背景、政治结构等因素分析事件,可谓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所在。不仅如此,他还觉察到了宦官和藩镇这两种势力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体现了他对永贞革新这一事件的深层认识,触及到了中晚唐时期一个普遍而重要的社会特征。
王世贞之后,永贞革新在历史上的进步意义便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接受者肯定和昭示。如明人李懋桧说:“或以叔文诚小人,至欲诛内竖、强公室,亦狥国家急也。”[6]P276清人王夫之(1619—1692)更明谓:“王伾、王叔文以邪名古今,二韩、刘、柳皆一时之选,韦执谊具有清望,一为所引,不可复列于士类,恶声一播,史氏极其贬诮,若将与赵高、宇文化及同其凶逆者,平心以考其所为,亦何至此哉!自其执政以后,罢进奉、宫市、五坊小儿,贬李实,召陆贽、阳城,以范希朝、韩泰夺宦官之兵柄,革德宗末年之乱政,以快人心、清国纪,亦云善矣。顺宗抱笃疾,以不定之国储嗣立,诸人以意扶持而冀求安定,亦人臣之可为者也。”列出永贞革新中“革乱政”、“快人心”、“求安定”的善举,以事实考据来为二王八司马长期遭受的“恶名”伸冤、说话,正面肯定了永贞革新的历史意义。接着他又说:
宦官乘德宗之危病,方议易储以危社稷,顺宗瘖而不理,非有夹辅之者,则顺宗危,而宪宗抑且不免。代王言,颁大政,以止一时之邪谋,而行乎不得已,亦权也。宪宗储位之定,虽出于郑,而亦俱文珍、刘光琦、薛盈珍等诸内竖修夺兵之怨,以为诛逐诸人之地,则韦执谊之惊,王叔文之忧色,虽有自私之情,亦未尝别有推奉,思摇国本,如谢晦、傅亮之为也。……叔文、之就诛,八司马之远窜,事所自发,亦以宦官俱文珍等怨范希朝、韩泰之夺其兵柄,忿怼急泄而大狱疾兴。诸人既蒙不赦之罪,神策监军,复归内竖,唐安得有斥奸远佞之法哉?宦官之争权而迭相胜负耳。杜黄裳、袁滋不任为主也。故执谊等有可黜之罪,而遽谓为千古之败类,则亦诬矣。[7]P873-874
这段话在处置二王八司马的问题上没有看到宪宗为泄私愤而驱逐先帝私人的一面,而显得不尽周全,但在二王功过的评价上却说得公允客观,既不偏袒二王之失,又不夸大其过。对革新失败的原因,他比王世贞看得更深入和全面。一方面,他指出因“顺宗瘖而不理”使得革新进行不下去的客观情况,另一方面,充分认识到宦官势力对王叔文集团“修夺兵之怨”、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意图。而且,他还道出了革新失败给中唐以后社会带来的直接恶果:“诸人既蒙不赦之罪,神策监军,复归内竖,唐安得有斥奸远佞之法哉?宦官之争权而迭相胜负耳。”这无疑是从整个唐代社会政治的发展来看永贞革新及其影响而得出的结论。李唐一代,宦官势力抬头于玄宗时期,安史之乱后便越来越专擅妄为,逐渐掌握了军权、财权甚至任免将相的权力,皇权大大削弱。德宗时所设护军中尉二人、中护军二人,全以宦官充任,统率左右神策军、天威军等禁军,地位愈加巩固。王叔文等意欲夺取宦官兵柄,也正是鉴于宦官乱政、皇权旁落而作出的大胆举动。革新失败后,不仅宦官掌典禁军成为定制,而且宦官擅权给整个中晚唐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灾难。他们争权夺利、鱼肉百姓,还可以杀死并废立皇帝。唐后期的穆宗、文宗、武宗、宣宗、懿宗、僖宗、昭宗都由宦官拥立,而宪宗、敬宗等几位皇帝皆死于宦者之手。所以,在唐代发展史上,短暂的永贞革新不只是昙花一现的景观,它对中晚唐社会形势的走向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王夫之所言,不失为深刻之见。
对王夫之的观点,王鸣盛(1722—1797)又作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发展。他在《十七史商榷》中说:“王叔文为人轻躁,又昵王伾、韦执谊,所亲非其人,故败。其用心则忠,后世恶之太甚,而不加详察。《旧书》亦狥众论,然《顺宗本纪》所书一时善政甚多。”接着他历数王叔文握柄间善政,指出:
以上数事,黜聚敛之小人,褒忠贤于己往,改革积弊,加惠穷民,自天宝以至贞元,少有及此者。……叔文行政,上利于国,下利于民,独不利于弄权之阉宦、跋扈之强藩。……宪宗乘父病,而一监国即斥叔文,父崩,骨肉未寒,又杀叔文,此不孝之尤者,吾不知叔文之死,竟有何罪?厥后己身与其孙皆为阉人所弑,而自此以下,人主之废立尽出宦者手,唐不可为矣。且阉人与方镇互相牵制、互相猜妒者也,叔文既与宦者为仇矣,乃藩镇又深怨之,何哉?盖其意本欲内抑宦官,外制方镇,摄天下财赋兵力而尽归之朝廷。……总计叔文之谬不过在躁进,《战国·卫策》: “卫人迎新妇入门,教送母:‘灭灶,将失火。’入室,见臼曰:‘徙之牖下,妨往来者。’皆要言也。但太蚤耳。”叔文正如此,若求其真实罪名,本无可罪。[8]P641-642
这段分析透彻到位,可谓一语中的。不仅对革新的核心意义和政治功绩有精到公正的评价,而且对宦官与藩镇之间互相依附和牵制的关系也有深刻地诠释。这说明了,明清时期,接受者对永贞革新这一事件的认识和阐释在不断走向全面、精确和深化。
二
永贞革新的核心人物是二王刘柳,对革新意义的肯定也就是对他们历史功绩的肯定,也就是为他们的不实罪名翻案。然而,另一方面,在人们对革新事件有了逐渐客观并渐次升高的评价时,对其中的人物角色则表现出了较为复杂的接受心理。也就是说,当接受者们相继为二王刘柳的千古骂名喊冤、伸冤的同时,在道德或人格层面仍对其不乏批评或争议。
先看对二王的态度。作为革新集团的领导人物,二王理所当然地成为“出头鸟”被接受者集中关注,而对他们的评价,又往往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对整个集团的看法。明清时期,诸多史家大力肯定他们的革新作为,但在道德品行上却加以贬低,并对其用事的作风示以不满。如王世贞在《书王叔文传后》中既赞叹其面对贿赂而能“不为所饵”、“愿叱而欲斩之”的行为“抑何壮也”,又说“叔文以不良死”,“叔文诚非贤人君子”,便因袭了历来对王叔文的主观成见,表现出矛盾的一面。清初学者钱谦益(1582—1664)在《嚮言三十首》中也说:
钱氏所言,虽然没有抓住革新破产的关键所在,但也指出了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据钱氏语气,他对二王用事间的革新举措还是赞同的,甚至认为:“革弊政,举遗逸,夺中人之权”是“天下之善事美名之所集,造物之所忌”的非凡事业,这实际上从侧面肯定并抬高了革新的意义。但他同时也认为,此非凡之事当由“伊、周”等“有格天下之勋绩”的非凡之人来推行,而非二王这样沽名钓誉、结党营私之人所能任。这等于又抽空了二王的实际政绩,从人格层面上进行了彻底的否定。
那么,二王究竟有什么样的行事使其落得如此声名?根据史书记载,相关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叔文以善棋知书、好言理道出入东宫,娱侍太子,因言宫市之弊而深得太子器重,宫中之事,倚之裁决。“叔文因为太子言:‘某可为相,某可为将,幸异日用之。’密结翰林学士韦执谊及当时朝士有名而求速进者陆淳、吕温、李景俭、韩晔、韩泰、陈谏、柳宗元、刘禹锡等,定为死友。而凌准、程异等又因其党以进,日与游处,踪迹诡秘,莫有知其端者。藩镇或阴进资币,与之相结。”[10]P7603
2.由于顺宗患病不能决事,“叔文入至翰林,而伾入至柿林院,见李忠言、牛昭容计事。大抵叔文依伾,伾依忠言,忠言依牛昭容,转相交结。每事先下翰林,使叔文可否,然后宣于中书,韦执谊承而行之。外党则韩泰、柳宗元、刘禹锡等主采听外事。谋议唱和,日夜汲汲如狂,互相推奖,曰伊、曰周、曰管、曰葛,僴然自得,谓天下无人;荣辱进退,生于造次,惟其所欲,不拘程式。士大夫畏之,道路以目。”[10]P7609-7610
3.永贞革新期间,“伾与叔文及诸朋党之门,车马填凑,而伾门尤盛,珍玩赂遗,岁时不绝。室中为无门大柜,唯开一窍,足以受物,以藏金宝,其妻或寝卧于上。”[1]P3736
4.革新集团执政后,“素与相往还者,相次拔擢,至一日除数人”。而对与自己政见相左或关系不和者,则罢黜打击。如“宗元素不悦武元衡,时武元衡为御史中丞,乃左授右庶子。侍御史窦群奏禹锡挟邪乱政,不宜在朝,群即日罢官。韩皋凭藉贵门,不附叔文党,出为湖南观察使。既任喜怒凌人,京师人士不敢指名,道路以目,时号‘二王、刘、柳’。”[1]P4210
就这些记载来看,它主要反映了二王用事时的一些活动和施政情况。如他们交通党羽积聚力量、窃用威福以市私利,以及诡秘处政、专横用人等。其间虽然不能排除史家的立场偏见和许多与事实不符的可能,但多少反映了历史真实的一面。二王出身寒微而骤居高位,在氏族门第观念根深蒂固的封建社会本来就很容易遭人猜嫌嫉恨,这些言行上的不当和错误,就更给后人留下了借以攻讦和伐罪的口实。王世贞称其“不良”、“非贤人君子”,钱谦益指斥其宠赂私恩、窃名钓誉,都是对他们的这些遗行不满而作出的道德评判。
就二王诸人行事方面评论得最为细致和深入的是王夫之,他说:
乃史氏指斥其恶,言若不胜,实核其词,则不过曰“采听谋议,汲汲如狂,互相推奖,然自得,屏人窃语,莫测所为”而已。观其初终,亦何不可测之有哉?所可憎者,器小而易盈,气浮而不守,事本可共图,而故出之以密,谋本无他奇,而故居之以险,胶漆以固其类,亢傲以待异己,得志自矜,身危不悟,以要言之,不可大受而已矣。因是而激盈廷之怨,寡不敌众,谤毁腾于天下,遂若有包藏祸心为神人所共怒者,要亦何至此哉!、叔文诚小人也,而执谊等不得二人不足以自结于上,叔文不得于牛昭容、李忠言,不足以达于笃病之顺宗。呜呼!汉、唐以后,能无内援而致人主之信从者鲜矣。司马温公之正,而所资以行志者太后;杨大洪之刚,而所用以卫主者王安。盖以处积乱之朝廷,欲有所为,弗获己而就其可与言者为纳约之牖也。[7]P874
王夫之肯定革新意义并能正确认识其失败原因,已见前述。从以上文字看,他对王叔文集团的行事方式及嚣张气焰亦表示憎恶,甚至有点怒其不争、恨其不器。他既能站在革新派的立场考虑,申辩其所为并非诡秘莫测之事,他们内部的上下交结和秘密联络也是革新之所需,又对其不慎、不当和“身危不悟”抱以痛惜和不满。由是他大发感慨道:
由此以观,士之欲有为当世者,可不慎哉!天下之事,昭昭然揭日月而行者,与天下共之。其或几介危疑,事须密断者,当缄之于心,而制之以独。若骤得可危(为)之机,震惊相耀,以光大之举动为诡秘之声容,附耳蹑足,昼呼夜集,排群言,敛众怨,自诩为忧国如家,乃不知旁观侧目者且加以不可居之大慝。事既秘,言不能详,欲置辩而末从,身受天下之恶,自戕而已矣。《易》曰:“不出户庭,无咎。”慎之于心也。不出门庭则凶矣。门内之密谋,门外之所疑为叵测者也。流俗之所谓深人,君子之所谓浅夫也。读柳宗元谪后之书,“匪舌是出”,其愚亦可哀也已![7]P874
以二王之事为警戒,大力强调君子慎独。《礼记·中庸》云:“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11]P1625慎独,不仅是儒家提倡的修身方法,而且常常成为古人区分忠与奸、君子与小人的道德评判标准。朱熹《四书集注·中庸注》云:“独者,人所不知而己独知之地也。言幽暗之中、细微之事,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而于此尤加谨焉。所以遏人欲于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12]P18明末著名思想家李二曲指出:“众见之过,犹易惩艾;独处之过,最足障道。何者?过在隐伏,潜而未彰。人于此时,最所易忽,且多容养爱护之意,以为鬼神不我觉也。岂知莫见乎隐,莫显乎微,舜、跖、人、禽于是乎判,故慎独要焉。”[13]P131都讲到“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之事,最容易引起猜忌横生、流言四起,所以道德主体要尤加谨慎。在王夫之看来,正是因为二王刘柳等的不慎独,才招致“以邪名古今”和“不可复列于士类”的恶果。这一从自我修身高度提出的批评,无疑具有精辟之处和普遍意义。
在对王叔文集团的评价上,不少人认为其过在于“躁进”。如前引王鸣盛语即谓:“总计叔文之谬不过在躁进。”在“程异复用”条中,他又说:“诸人(八司马)虽轻狂,而其中才士亦多。自去年九月至此,一年之中已经四度降旨贬斥禁锢,何其频数,恶之一至于此!而其为党魁者则已赐死矣。宪宗仇视其父所任用之人,居心殆不可问。诸人罪亦不过躁进,岂真丑类比周、党邪害正者哉!”[8]P645显然,这种看法否定了过去人们对革新势力“官以党进,政以贿成”的不公之评,也否认了人们对王叔文集团在人格上的贬诮之词。透过历史现象,看到封建制度下“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一君主专制主义的本质,不为正史所欺瞒,不为成见所蒙蔽,乃是其立论高明和前人所不及之处。
从以上内容看,在对二王及整个革新集团的认识和评价上,明清读者的接受态度存在一些差异,或贬斥其人、憎恶其行径,或指出其种种过失。但从总体看,与永贞革新在这一时期逐渐得到公允客观的评价相一致,这种批评也是从严苛走向温和的。
三
单就刘柳来说,他们的接受情况则显得比二王复杂。一方面,他们被二王引与谋议、共图大事,另一方面,他们的出身及声望远高于二王,而且在被贬后取得了杰出的政绩和世人瞩目的文学成就。所以,如何看待他们的政治参、道德人品及其与文学的关系,便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大致而言,明清时期的接受态度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否定其人而否定其文。中国传统儒家观念自古就有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人生理想,其中立德居于首位。后来随着文学活动和理论批评的发展,人们又将言和德对应起来。如王充《论衡》卷二十八《书解篇》云:“德弥盛者文弥缛,德弥彰者文弥明。大人德扩,其文炳;小人德炽,其文斑。”[14]P298-299之后,便在作家品性与创作之关系的讨论中孕育出了“文如其人”的著名论断。虽然自古至今,对此一命题不乏质疑者,但是先德后文、以德论文、文德合一的思想一直在延续。明代方孝孺就曾论述德行与文章的关系说:“古之君子以美其德行为先务。而不务美其文词。……君子之德果修矣,人必慕其人;慕其人则其文亦为世所贵重。故文有以人而传者,以其德之可尊故也。苟不务此而惟其末,虽丽如相如,敏如枚皋,精奇雄健如柳子厚,亦艺而已矣。君子宁以是惟贵乎?”[15]在这样一个道德先行的评价标准下,文学的价值和地位得不到保证,所以在那些对刘柳参与王叔文集团一事心存蔑视的接受者眼里,他们的文学成就也相应受到不公正待遇。如明人李时勉《东里续集序》云:
夫文章之见重于世,以其人也。苟非其人,虽美而传,反以为病矣。扬雄、柳子厚、王安石文非不美也,或因是而訾之,由其所行悖焉耳。[16]
清人余云焕云:
诗以人重,人品不正,诗虽工不足道。言者心之声,不相假借。阮籍《咏怀》八十二首,陈子昂《感遇》三十八首,为世所诵习,不以人废言也。籍党司马昭而作劝晋王笺,子昂谄武后,请立武氏九庙。此外如王维、宋之问、刘禹锡之类,皆应摈斥。故口夷齐而心盗跖,其诗不伪而自伪;口山水而心轩冕,其诗不俗而亦俗。[17]P191
柳的“所行悖耳”、刘的“人品不正”,显然指其参与王叔文集团一事。他们在否定刘柳的政治行事及道德人品的基础上,又用德行为本、文章为末、立德重于立言的儒家伦理主义思想进行价值评判,由是最终贬低和否定了刘柳的文学创获。另如明人刘定之在比较李、杜、韩、柳时说:
以诗言,杜比迹于李;以文言,柳差肩于韩。而以人言,则杜、韩阳淑,李、柳阴匿,如冰炭异冷热,薰犹殊芳臭矣。……其阿附、文,胡致堂谓忌宪宗在储位,有更易谋,未及为而败;后又托河间淫妇无卒者以诋宪宗,得免于大戮为幸。由是言之,文虽美,而若斯过恶,固非可湔涤者也。朱文公《楚辞》载子厚谪居时《惩咎赋》,取其有自悔之言。噫!既悔己,又诋主,则亦非真悔也,奚足录哉![16]
这段话看似人、文两分,但由于对柳宗元的人品极尽诋毁,最终还是彻底否定和消释了柳氏的文学创作。
另一种态度是,尽管对刘柳与王叔文结交并在行事中的激切、浮躁不无微辞,但对其人其文均持肯定态度。如胡应麟云:“柳党叔文,躁矣,然而非奸也。”[18]P187清人秦笃辉亦云:“后世讲道学者,每以苛刻论人,而不惟其实,不求其允。今之集矢于子厚者,盖犹万口一声。不知孔子谓无咎者,善补过也。如子厚晚年之政绩,真善补过者。且其始附叔文,固有躁进之失。然意在行道,故其所拔皆善类,与小人之朋邪害正者迥殊。孔子曰:观过,斯知仁矣。安得不原其本心,一例贬之哉!”并进一步辩驳道:“胡致堂谓唐臣以封禅为非者,惟柳子厚一人而已。然则子厚之识,岂可尽非哉!”[6]P277-278基于此,他们对刘柳的诗文都能给以高度的评价。胡氏赏叹“柳州之精工,梦得之雄奇”皆“大家材具也”[20],秦笃辉则对柳文大加推奖,云:“东汉以后,文体渐卑,非炼之过,乃不炼之过也。……至韩、柳出,乃一震其雄杰之气。”明人林汝昭《柳文后序》进一步指出:
夫扶舆博大之气,纾而为道德,郁而为文章。文章者道德之绪馀,而其精则蕴奥也。……唐承绮靡之流,争以钩棘诘曲相夸诩,虽则掇华猎艳,而本质日,气象萎,独昌黎韩先生,原本《六经》,摭剔微言,力振八代之衰,盖所云文章之泽于道者。河东柳子厚氏,其流亚也。……盖豪杰志有所愤,意有所寓,类若此,而岂仅仅雕虫末技为壮夫所羞哉!……令先生当元和时得志而行,与禹锡辈效用朝廷,其政业奚翅如晚唐之造。竟以群小侧目,跹跹蓬藿,乐囚纾愁,聊以容吾躯。或者不窥其大,而以叔文之党病之。夫苏秦揣摩之文耳,史迁犹谓其无蒙恶声焉,况子厚也![6]P277-278
这段话从文以载道、“道德之绪烨为词章”的角度,对柳氏及柳文大力肯定,又言:“读柳子之文,而不穷柳子之意,得无糟粕之乎?”显然,从文、德对应的认识出发,林氏对柳宗元的道德品行及其文章的思想内蕴都是非常推崇的。
但必须注意的是,从以上诸人的用词和用意推测,他们认可刘柳的德行、才干及其创作,却并不认同王叔文的道德人品。在明清时期,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接受现象。如明人吴宽《佩韦记》云:“子厚急于仕进,党于叔文,以污其身,卒被谴谪,则亦未知所谓缓者也。”[20]李懋桧评论柳宗元说:“则其人品文章之殊绝百代,与今日之家传户诵邀惠于词人墨客者,盖所谓惟其有之也。……况兹缔交刘禹锡辈,皆奇材也,曷不知趣冰山之可耻乎!或以叔文诚小人,至欲诛内竖、强公室,亦狥国家急也。特计出下下,反为所胜,而善汇率不免耳。时宰相见忌,力诋其非,后续史者,附会其说,终非与人为善意也。至宋王荆公、范文正公,咸为之伸一喙,八司马生气矣。”[6]P276这样一种把二王和八司马分开来论,或者是把罪责推给王叔文的态度,宋代就有之。它反映了人们在接受中既看到革新集团积极进步的力量,又不能摆脱传统偏见的复杂心理。
综上所述可知,明清时期,因为永贞革新事件及王叔文等的关系,对政治家刘柳的接受表现出诸多争议。朱庭珍《论诗》其一云:“依人门户终何益,毕竟千秋有至公。”[21]P1043其实,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至公”的内涵也是会不断变化的。
注 释:
①见范仲淹《述梦诗序》:“刘与柳宗元、吕温数人坐王叔文党,贬废不用。览数君子之述,而理意精密,涉道非浅。如叔文狂甚,义必不交。叔文以艺进东宫,人望素轻。然传称知书,好论理道,为太子所信。顺宗即位,遂见用,引禹锡等决事禁中。及议罢中人兵权,牾俱文珍辈,又绝韦皋私请,欲斩刘辟,其意非忠乎。皋衔之,会顺宗病笃,皋揣太子意,请监国而诛叔文。宪宗纳皋之谋而行内禅。故当朝左右谓之党人者,岂复见雪!《唐书》无驳,因其成败而书之,无所裁正。孟子曰:‘尽信书,不如无书。’吾闻夫子褒贬,不以一疵而废人之业也,因刻三君子之诗而伤焉。至于柳、吕文章,皆非常之士,亦不幸之甚也。”(《范仲淹全集》卷八,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81-182页)陈善《柳子厚罪在朋党然有功不可掩》:“然予观顺宗即位未几,而首贬李实,次罢宫市,次禁毋令寺观选买乳母,次禁五方小儿张捕鸟雀、横暴闾里,次停盐铁使进献,次出后宫三百人,次用姜公辅、苏弁为判史,进陆箕、郑馀庆、韩皋、阳城赴京师,次出后宫并坊女妓六百人,继罢关中往安监。不数月间,行此数事,人情大悦,虽王政何以加此?岂非子厚等为之欤?而世不知察,徒罪其朋党,则亦见其不恕矣。《春秋》之法不以功掩过,亦不以罪废德。责备而言,则子厚之罪,在于附小人以求进。若察其用心,则尚在可恕之域,况一时之善有不可掩者乎?”(陈善《扪虱新话·下集》卷一,《丛书集成》初编本,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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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6
A
1673-2219(2011)05-0021-06
2010-10-21
洪迎华(1976-),女,土家族,湖北长阳人,文学博士,厦门大学中文系讲师。
(责任编校:王晚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