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学作品中道德因素的影响力

2011-04-07 14:17刘建华
关键词:文学作品张力道德

刘建华

浅谈文学作品中道德因素的影响力

刘建华

文学与道德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道德因素会影响作品内部的张力。合理的运用道德因素会使作品中的人物形象及作品本身具有饱满的张力,反之则破坏其张力。道德因素还影响作品的格调。此外,还试着探讨文学作品中道德评判的标准问题。

文学;道德;张力

文学与道德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文学固然不是政治,不是道德,不是历史,不是哲学,但人的生命不是抽象符号,不是虚空中的孤立存在,因此,与人的生命有关的文学,便不能不包含政治的、道德的、历史的、哲学的等方面的因素”。[1]在这里我们不探讨文学的道德教化功能,不探讨“文以载道”“寓教于乐”之类的问题。相反,我们试着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谈谈道德因素对文学作品的影响。这里所说的文学作品主要是针对叙事性的作品。

“道德就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2]这是道德的伦理学含义。此外,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健康的审美情趣,博爱悲悯的人文情怀,都可以说是广义的道德观念的体现。可以说道德是人性最美、最灿烂的光辉。

一 道德因素影响作品内部的审美张力

“在中国的文化系统里,本体论和认识论都不发达,有关宇宙与智力问题的探讨,往往都从属于或落脚于道德的基点上,认为齐家、治国、平天下都要以修身为本,呈现出一种以‘修己’为核心,向齐家、治国、平天下扩散的一组同心圆周”。[3]因此,在中国的文学评论中特别注重对人物形象的道德评判,曾经一度我们的许多作品距离道德太近,成了枯燥、空洞的道德颂歌。忠臣、孝子、节妇、烈女成为主角,高高的站在道德的祭坛上。而如今,有些文学作品又似乎距离道德太远,主人公成了滚滚红尘中追逐欲望的“英雄”,追求的过程百无禁忌,迷失于欲望的放纵中难以自拔。作品成了嘲弄道德的轻喜剧。这主要是没有把握好文学与道德的关系。其实,恰当运用道德因素会使作品具有一种审美张力,使人物形象更加饱满,提升其艺术美感。这种张力也是一种压力,一种适度的道德压力。“文化,其实就是必要的束缚,就是合理的压抑……人之所以不再是一般的动物,就是得力于这压抑。倘若没有了任何的理性压抑,完全放纵人的本能,人大概只能还原为动物……人类的文化建设,从根本上说,不是为了彻底解放人性,而是为了寻求压抑之度”。[4]这里说的虽然是文化,但完全适用于文学作品中所表现的道德。道德因素对于作品的影响就如同文化对于人的影响。道德因素对人物形象审美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遵循或背离道德往往是作品中矛盾的焦点,迫使主人公在道德与欲求之间做出选择,并在情与理、灵与肉,抑或是善与恶、公与私、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的挣扎交锋中完成、实现自我。由此作品也就具有了一种张力,一种无限的可能性和多解性。福斯特在《小说面面观》中提出了“圆形人物”和“扁形人物”的概念。“扁形人物”大多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其全部,而“圆形人物”则是多侧面的,多角度的,很难用一种单一的标准去界定和衡量。而人物的形象多是在道德与欲求的矛盾中展现的。人物的挣扎和选择揭示出的是最微妙、最复杂、最深邃的人性,由此人物也就更加饱满,更趋近于“圆形人物”。与此相反,单纯的、极端的善或恶都是“扁形人物”的特征。列夫·托尔斯泰最初在创作《安娜·卡列尼娜》时曾打算把安娜塑造成一个生性放荡的女人。随着情节的发展,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却是一个美丽、单纯、不惜一切追求真爱的女人。她的婚姻无爱可言,但热情敏感的天性又使她对美好的爱情无限渴求;她爱上了一位年轻的军官,但又不愿像上流社会的其他贵妇人一样玩弄虚伪的爱情游戏;她深爱年幼的儿子,但为了追求爱情却不得不被迫放弃儿子的抚养权;她对人生怀有深切的热情和渴望,但最终却以极端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安娜就是在这种种的矛盾中一步步走到我们面前。她背叛了婚姻,但却并不是一个单纯意义上的“坏女人”。她时时受到来自内心的谴责和拷问,一直在情与理的两难中苦苦挣扎并最终选择卧轨自杀,令人叹惋。如果把安娜描写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放荡女人,那么作品就会失去震撼人心的力量,成为乏味的说教,人物形象也会大为失色。正是主人公内心情欲与道德的挣扎赋予其性格及整部作品以饱满的张力,并使作品的内蕴更为丰富深刻。

第二,作品中人物道德层面与其他层面的偏差,凸显出人物性格的复杂,使作品更具张力。《红楼梦》中的晴雯与袭人都是宝玉的丫鬟。袭人个性温柔,服侍尽心,善解人意,赢得贾府上上下下的喜欢。晴雯却尖酸刻薄,逞强争胜,任性而为,深为王夫人等所嫌恶,在丫鬟们中也不受欢迎。但袭人却为讨好王夫人而充当其“耳报神”并怂恿其抄检大观园间接的造成一幕幕悲剧。为爬上姨娘的位置,可谓是费尽心机,让人不得不质疑其心地的良善。而晴雯夜补孔雀裘及其死前对宝玉的剖白则让人不得不感其心地的纯洁与可爱。被视为“狐媚子”的晴雯与宝玉秋毫无犯,而知礼自重的袭人却与宝玉“初试云雨情”。这种反差写出了人物的多面性,也使人物更加贴近真实。我们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常见的问题就是善者皆善,一善到底;恶者皆恶,一恶到底。李渔在相关论述中指出:“欲劝人为孝,则举一孝子出名,但有一行可纪,则不必尽有其事,凡属孝亲所应有者,悉取而加之,亦犹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一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也”。[5]这种创作方法虽有可取之处,但毕竟存在概念化、单一化的问题。性格之中有差异,有矛盾,人物形象才更具张力。其中道德层面与其他层面的偏差是形成人物多层面的主要因素。

第三,有些情况下,人物对道德的完全悖离反而使得作品的主题更具道德张力,当然这要求作者持有正确的道德评判标准和清醒的认识。文学作品并不是不能表现绝对的恶,作品中人物形象的道德水准与作品本身的艺术水准没有必然的联系。在有些作品中,越是刻画人物悖离道德的一面,反而越在另一层面上凸显作品的道德张力,使作品更具震撼人心的力量。“即使畸形的,卑鄙的和悲剧的事物,只要他们最完美地表现了该类事物的本质,那也是审美的”。[6]《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嗜钱如命,为了钱不惜伤害自己的妻女。他已经由人异化成一架守财的机器。作品越是用夸张的手法描绘其丑态,我们便越能清楚的看到金钱对人性的扭曲。人物悖离道德和人性的行为反而更好的起到了暴露和讽刺的效果。应该注意的是,如果道德因素运用不当,反而会破坏人物形象及作品的张力,使人物成为简单的道德符号。

二 道德因素影响作品的格调

文学作品可以不表现道德题材,道德内容,但却必定会或隐或显,或有意或无意地传达出某种道德观念。这里的道德观念涉及人生观、价值观,涉及作品的审美情趣,涉及对人生的终极探索。这些观念可能是作者自身的,也可能是作者刻意要在作品中传达的(未必与他本人的观念相符)。还有可能是作者本无心,读者自己从中解读出的。就如同斯威夫特所说:“渊博的评注家目光何其锐利,读荷马见出荷马也不懂的东西”。[7]可以说,文学不仅摹写现实,而且再造现实,反映作者独特的情感取向和价值取向。这种取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决定着作品的格调。因为“美和善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大部分是重叠的,有时甚至是合一的。”[8]“如果道德败坏了,趣味也必然会堕落”[9]可以这样说,表现或宣扬道德的作品未必是优秀的作品,但如果一部作品所表现出来的观念背离道德,悖离健康的审美情趣额,悖离人类对真、善、美的追求,那它绝不可能是一部优秀的、格调高尚的作品。伟大的艺术总是道德的艺术,文学尤其如此。

一般认为“真”属于哲学范畴,“善”属于伦理学范畴,“美”属于艺术范畴。崇尚艺术独立者更是认为艺术的目的在于美,无关真善。其实善与美是形影相随、水乳交融的,在文学作品中尤其如此。善往往是美的前提,是通向美的必经之路。文学作品中所表现的善未必是美的,但其所表现的美则必定符合善的要求或包含有善的因素。何西来认为“各种因素向审美方向转换,在多数情况下都要经过某种道德的中介,或者说,先要有一定程度的道德化,然后才能成为作品艺术总体的构成部分”。[10]

然而如今却有越来越多的文学作品患上了“道德冷漠症”,有些作品以消极的形式解构传统道德,一切神圣的东西都成了嘲弄的对象。而在其消解传统道德观念的同时又走向了对道德本身的消解。道德不再是可以触摸的沉甸甸的神圣,而成为没有根基,没有分量的轻飘飘的虚无。“我们已经征服了世界,但却在征途的某个地方失去了灵魂”。[11]这正是我们当今一些文学作品的写照。歌德曾说过这样一段话:“现在人们已开始宣扬凡是写高尚情操和煊赫事迹的作品都令人厌倦,于是试图描写形形色色的奸盗邪淫。他们抛弃了希腊神话中那种美好内容,而写起魔鬼、巫婆和吸血鬼来。……说这才够味,这才产生好效果!但是等到观众尝惯了这种浓烈佐料的味道,就嫌这还不够味,永远要求更加强烈的味道,没有止境了”。[12]

三 道德判断的标准

既然道德因素对作品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这里我们就简单的探讨一下作品中道德评判的标准问题。一提起道德评判,许多人马上就会想起“道德说教”,这是因为很多时候我们所说的道德是一种典型的概念道德,是一种“强制”规定和外在规范,是僵硬冰冷的法则,是他律的而不是自律的。在作品中,很多时候我们评判人物及作品的标准就是道德概念本身,而不是活活泼泼的生命和真真实实的生活。离开了生命的道德标准是抽象的,苍白无力的,甚至是虚伪的。任何道德,只有当它关注人的生命与幸福时,才是善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所宣扬的一些道德之所以走向贬低人,压抑人,剥夺人的非道德结局,不是由于我们的“修身”“克己”“去欲”的功夫未到家,而是由于这种道德本身失去了坚强的基石—建立于感性生命之上的独立人格。“一旦道德成为远离人的感性生命的教条,……一旦道德缺少了一种发自内心的主观认同,那么这样道德就走向了非道德。用这样的道德来指导,来影响,来规范文艺,不仅不会对艺术的发展有所帮助,反而会给艺术带来灾难”。[13]因此,当文学作品表现的是活得道德时,作品的艺术价值就无形中得到提升;当文学作品表现的是冰冷的伪道德时,其艺术魅力则会大打折扣。

文学作品中真正的道德是情感的而不是理性化的;是基于生命的而不是基于礼法规范的;是为人的而不是一味压抑人的。不是沉闷的说教,也不是流于形式的点缀,而是使人更自由,更完满的源于内心的自我约束。它与情感不可悖离,与正当的生命欲求不可悖离。总而言之,道德因素对文学作品是具有相当的影响力的。我们不赞成将道德、思想、主题与作品隔离的“零度写作”,也不赞成过分夸大道德因素的作用,到处张贴“道德标签”。道德不是文学的直接目的,文学自有属于自己的终极目的地。道德是其在通往目的地的路上必须经过或可能经过的站点。因为有了道德,文学才更加温暖,更加美丽。

[1]杨守森.灵魂的守护[M].山东友谊出版社,2002:210.

[2]罗国杰.伦理学名词解释[M].人民出版社,1984:14.

[3]周勃.永恒的困扰—文艺与伦理关系论纲(序)[M].南京大学出版社,1992:4.

[4]杨守森.灵魂的守护[M].山东友谊出版社,2002:32.

[5]转引自王开元.中国文学批判史简编[M].天马图书有限公司,2004:174.

[6]刘求长.文艺学问题专论[M].新疆人民出版社,2007:21.

[7]转引自张隆溪.二十世纪西方文论略览[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1986:8.

[8]何西来.道德中介论[J].文学评论,2002,2.

[9]狄德罗.狄德罗美学论文选[M].张冠尧,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227.

[10]何西来.道德中介论载[J].文学评论,2002,2.

[11]贝塔朗菲.人的系统观[M].华夏出版社,1989:19.

[12]转引自杨守森.灵魂的守护[M].山东友谊出版社,2002:212.

[13]赵红梅,戴茂堂.文艺伦理学论纲[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68.

ClassNo.:I106DocumentMark:A

(责任编辑:张立云 蔡雪岚)

OntheImpactofMoralFactorsontheLiteratureWorks

Liu Jianhua

There is a close relations between literature and morality . Ethical factors would affect the interior tension in a literature works . Should have made use of moral factors reasonably there would be full tension for the characters in the literature works ,and vise versa . Moral factors also affect the life style of literature works . This article tries to explore the moral evaluation standards of literature works .

literature;morality;tension

刘建华,在读硕士,新疆大学人文学院2008级文艺学专业,新疆·乌鲁木齐。研究方向:文化研究。邮政编码:830046

1672-6758(2011)01-0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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