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梅,刘楚魁,朱平华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娄底41700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第一个国家级教育规划纲要。它的制定既符合中国国情,又体
现了时代要求。《纲要》在序言中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1]农村成人教育与农村学习型家庭教育(下称“农村两种教育)同属于终身教育体系都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国民素质提高、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举措[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整合农村各种教育资源,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2]本文就建设学习型社会,建设农村学习型家庭与改革完善“农村两种教育”有机结合,略抒管见。
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内容相当丰富,一般说来,它主要包括它的目的、实质、形式与内涵等几个方面。建设学习型社会倍受国家重视《纲要》提出要形成一个“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社会。我国一些著名教育学家、社会学家就此作了权威的论述,如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先生2010年6月9日在华中科技大学演讲时作了精辟、深刻、全面的解释[3],认为:
学习型社会是创新型社会。这是因为学习型社会的实质是“以学习求发展”,而并非“以学习促发展”,其目的是更加积极地反思一个人,单位、组织和国家已有发展问题,强调追求新的发展模式和境界的过程,体现在发展问题上的主体性、选择性和无限可能性。学习型社会的实质应该是一个以学习求发展的社会,是创新的社会,学习型社会的形式是要创造一个全民学习和终身学习的社会。
它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或者国家,都把学习当作发展的动力和谋求发展的一项奠基措施,通过学习谋求发展。其二,发展形式的多样化决定了学习形式的多样化,要根据发展的需要选择学习的方式,要与时俱进地选择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相适应,选择有利于提高社会竞争力的方式进行学习。其三,经济和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一项基本条件和原始动力是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综合素质,满足他们的学习愿望。
所谓农村成人教育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科技素质,还包括经营管理能力,它可以是学历教育,即取得各种不同层次的学历文凭,也可以是社会团体或个人组织的短期培训,即只图提高能力和水平,不拿文凭的非学历教育。
所谓农村学习型家庭教育是指以农民家庭为单位的一种社会教育形式,指农民利用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等维系家庭的三根纽带,家庭成员相互学习,相互提高,活到老,学到老,不断提高家庭质量,增强家庭竞争能力。其最终目的在于通过改善与提高每个家庭,即社会细胞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家庭、和谐村组与和谐乡镇的建设。它是一种顺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在农村倡导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促进家庭发展的一种新型教育。
我们之所以把农村成人教育和农村学习型家庭教育统称为“农村两种教育”,是因为这两种教育的主体和宾体相同,目的一致,都是建设和谐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础性工程,它们互相联系,互相影响,互相促进,有机结合。
我们应该充分肯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农村两种教育”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无论是农村成人教育还是农村学习型家庭教育都能被广大农民群众认同和接受,教育体制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不断调整和改革,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多样,教育经费不断增加,教育效果日趋增大,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两种教育”也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农村发展的问题,它主要表现在教育内容比较单一,顾此失彼。
农村成人教育过分重视农业科普知识的教育,忽视了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学习,致使农村乡风不佳,如懒惰、偷盗、赌博风气盛行,封建迷信死灰复燃,一些农民法律知识贫乏,依靠法律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淡薄,个别农民实施家庭暴力犯罪,也有一些农民缺乏家庭责任感,少数农民只注重家庭物质文明建设,忽视家庭精神文明建设,愚味型家庭、享受型家庭屡见不鲜[4]。
大部分农村家庭只注意对家庭成员进行传统道德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忽视了或者缺乏能力对家庭成员进行科普知识,特别是现代农业及其相关的科技知识的教育,致使一些农民的物质生产手段还停留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农村“科盲”较多,致富能力较弱,如有些青年农民外出打工,也只能干些纯体力活,从事白领工作的很少。
以上所述,当然不是我国所有地方的农村都是这样,但在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偏远的贫困落后的农村却是一种普遍现象,值得高度关注与重视。
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来说,实现农村成人教育与农村学习型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既是重要内容,也是奠基工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去探求途径。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其中五个具体目标相互联系,相辅相成。要实现这五个目标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农村两种教育”夯实思想基础,提供智力资源,然而,“农村两种教育”作为上层建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的教育经费也不断增加,但是我国过去教育欠帐很多,人口负担重,穷国办大教育,经费仍然制约了我国教育的发展。特别是“农村两种教育”的线长、面广、点多,经费尤为短缺。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发展农村经济,只有农村经济发展了,“农村两种教育”才有可靠的经费保障。否则实现“农村两种教育”有机结合,乃至实现新农村建设的目标都只能是一句空话。
在管理体制上要改变目前农村成人教育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而“农村学习型家庭教育”由党委宣传部门和妇女联合会等多部门宏观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对其“不闻不问”。考虑到“农村两种教育”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智力源泉,可否统一归口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宏观指导,妇联等群众团体积极参与。我们认为这是一条可以探索的途径。
统一制订“农村两种教育”的发展目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即“20个字”的具体目标的真正实现有赖于“农村两种教育”这一奠基工程,必须把它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要根据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农村两种教育”的长远规划和具体目标。以避免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的现象。
在发展“农村两种教育”的理念上要根据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关于“农村成人教育”的指导思想要变单一的科普知识与劳动技能的培训为以人为本,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的包括科普知识、劳动技能、人文社会知识、法律政策教育等内容的综合教育。关于“农村学习型家庭教育”要变单一的家庭伦理教育为既要坚持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又要进行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还要根据发展生产和提高社会竞争力的需要开展科普知识、劳动技能、经营管理、优生优育等全方位的教育活动。
要广泛宣传“农村两种教育”及其相互融合的目的与重要意义,新闻媒体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具体目标,结合我国广大农村的现实情况,捕捉新闻线索,发现先进典型,扬优贬劣,使“农村两种教育”及其有机结合得到社会的认同。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两种教育”的评价机制。评价机制与社会舆论共同构成“农村两种教育”的指挥棒,左右着“农村两种教育”的发展,必须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为目的,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导向,以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为依据,结合当地当时的具体情况,为“农村两种教育”建立并不断完善“检查”、“考核”、“验收”、“评比”的方案,并且认真实施,使“农村两种教育”的有机结合落到实处,与建设学习型社会融为一体[4]。
农村家庭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农村家庭占了家庭总数的大部分,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从这个层面讲,建设学习型社会与建设农村学习型家庭的关系是宏观与微观的关系。“农村两种教育”是建设农村学习型社会的根本途径,是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目标一致,实质相同,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在具体运作时要科学正确处理以下几个问题。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建设学习型社会与“农村两种教育”的终极目的。无论是建设学习型社会还是“农村两种教育”都是为了社会与个人求发展,谋动力,为社会增加福祉,为个人增强能力。因此,改善民生既是二者的目的,也是其首要任务。
要按照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指导“农村两种教育”,要按照学习型社会的要求反思家庭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努力改正。
在我国现阶段,大部分农村家庭由于特定的原因,家庭成员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文化素质偏低,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了解欠全面,科技知识特别是现代科技知识亟待普及,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由于多种原因,当前“农村两种教育”为建设农村学习型社会的能力较弱,亟待改革与完善。诸如此类的问题离不开党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的正确的科学的指导。如果让其自然发展,可能难以收到理想的效果。
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建设学习型社会必须依靠参与“农村两种教育”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努力。人民群众也要自觉认识到家庭离不开社会,和谐、兴旺与发达能的社会为“农村两种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广大“农村两种教育”实践者既有权利,也有义务和责任为建设学习型社会不断创造新经验,探索新途径。
[1]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N].人民日报,2010-04-10.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N].人民日报,2005-12-31.
[3]顾明远.学习和解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J].高等教育研究,2010(5):21 -25.
[4]王德勋,卢卫林.论农村成人教育体系的和谐构建[J].中国成人教育,2006(5):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