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出家而入世的女性
——浅议“妙音为殷仲堪图州”事

2011-04-07 01:07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妙音入世

典 典

(中国人民大学 国学院,北京 10086)

古代出家而入世的女性
——浅议“妙音为殷仲堪图州”事

典 典

(中国人民大学 国学院,北京 10086)

古代一些女性,即使离开了家庭的荫佑,仍然能靠一己之力影响社会,在历史上留下痕迹。东晋时的妙音就是这样的一个人物。她在宗教之中找到了一个较为合法的脱离家庭的生活模式,并在这个新的位置上“入世”,实现自我。

比丘尼;女性;家庭;社会

形形色色的因素构成了中国社会男尊女卑的现实。农业经济模式和随之逐渐形成的对父系家族传承的重视,“君臣”与“父子”的统治秩序由国至家,确立了女性在这一秩序中的从属地位。翻开中国卷帙浩繁的史籍,不难发现这几乎就是一部男性执笔书写男性的历史。身在家庭中的女性,其价值也尽数奉献给家庭,就算起到了能够载诸史册的社会作用,也多是通过她们在家庭中的贡献展现出来的。各种《后妃传》、《列女传》中出现的女性,其身份不是贞妻烈妇,就是慈母孝女,只是由于实现了对丈夫、儿子或者父子超越一般的义务而留名千古;即使是弄权一时的后妃公主,也毕竟是凭借着丈夫或父亲的皇室地位。是否存在这样的一些女性,即使离开了家庭的荫佑,仍然能靠一己之力影响社会,在历史上留下痕迹呢?如果转向家庭之外的社会,也可以发现这些“出家”女性的力量。在宗教之中,女性找到了一个较为合法的脱离家庭的生活模式,并在这个新的位置上“入世”,实现着自我。本文试以东晋时比丘尼妙音的事迹为例,探讨“出家”女性的“入世”情况。

一 女性之“入世”——妙音等比丘尼的政治力量

东晋时的妙音是一个颇为神秘的人物。关于她的姓名,似乎现在可见的记载只有《比丘尼传》,而且还“未详何许人也”,不知道她的父母是谁,也不知道她是如何出家为尼的,只有“幼而志道,居处京华”等语说明她应该有着不错的出身,因此有一定的自由选择出家,并能够出入上流社会。

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出家”却并不“出世”,而且对东晋末年的政局有不小的影响,乃至《比丘尼传》中形容她“富倾都邑”、“权倾一朝,威行内外”[1]36。她最有代表性的事件莫过于为殷仲堪图州了。据说正是通过她,东晋孝武帝司马曜才决定用殷仲堪补荆州刺史之缺。这一任命实则出于桓玄的意图,可说是一系列的内战的开端,乃至引向了此后桓玄的篡位和东晋的灭亡。《比丘尼传》中是这样记载的:

荆州刺史王忱死,烈宗意欲以王恭代之。时桓玄在江陵,为忱所折挫,闻恭应往,素又惮恭。殷仲堪时为黄门侍郎生。玄知殷仲堪弱才,亦易制御,意欲得之,乃遣使凭妙音尼为堪图州。既而烈宗问妙音:“荆州缺,外问云谁应作者?”答曰:“贫道道士,岂容及俗中论议。如闻外内谈者,并云无过殷仲堪。以其意虑深远,荆楚所须。”帝然之。遂以代忱。权倾一朝,威行内外云。”[1]39

如果依此记载,则殷仲堪由黄门侍郎这一小小官职骤然成为重镇荆州之刺史,和妙音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似有莫大的关系。但是《晋书》中却恰恰漏去了这样一段,只是说殷仲堪本与桓玄私交甚密,又很为孝武帝器重,再加上孝武帝忌惮会稽王司马道子的势力,才做出了这一决定[2]。《世说新语》中,亦只说司马曜是“欲拔亲近腹心,遂以殷为荆州”,本以为自己得任的王珣因此忿忿不平,一语成谶:“岂有黄门郎而受如此任!仲堪此举乃是国之亡征”[3]。

那么,妙音在殷仲堪当上荆州刺史一事上,到底是否如同《比丘尼传》所载,起到了颇为关键的作用呢?余嘉锡先生在《世说新语笺疏》中对之进行了分析:

此事奇秘,非惟史册所不载,抑亦学者所未闻。考其记叙曲折,与当时情事悉合。……荆州地处上游,控制胡虏,为国藩屏,历来皆以重臣坐镇。孝武方为身后之计,故欲移恭当此鉅任。而又虑无人代恭,乃外访于妙音,而桓玄之计得行。……《尤悔篇》注引《隆安记》曰:‘仲堪以人情注于玄,疑朝廷欲以玄代己。遣道人竺僧赍宝物遗相王宠幸媒尼左右,以罪状玄。……’所谓媒尼疑即是妙音。……成败皆出于一尼,所谓君以此始,必以此终者与?[1]486-487

余嘉锡先生认为《比丘尼传》的记载虽然独特奇秘,但是却符合当时的情事[2],认为孝武帝的确是在两难之中,想到了外访于支妙音而最终做出了这个重要的决定。他还进一步指出《隆安记》中记载的,殷仲堪危急中想去托请的“相王宠信媒尼”也很可能就是妙音。若果按此猜测,殷仲堪这一人物的发达与衰亡,都与妙音有着密切的联系。桓玄的成功乃至东晋的倾覆,与这个神秘的出家女性也是有关的。

为何余嘉锡先生以及笔者都认为“妙音为殷仲堪图州”事很可能属实,妙音的确具有着一定的政治影响力呢?虽然《晋书》并没有记载妙音为殷仲堪图州,但是的确留下了妙音“入世”的身影。她与太子母陈淑媛交好,在孝武帝面前也有说话的机会[1]39。当时会稽王司马道子权倾一时,而其亲信王国宝也“与道子持威权,扇动内外”,这样在朝廷中炙手可热的人物,在遭到弹劾而畏惧时想到的却是“使陈郡袁悦之因尼支妙音致书与太子母陈淑媛”,靠比丘尼妙音来疏通关系。由此可见,《比丘尼传》中说 “晋孝武皇帝、太傅会稽王道子、孟顗等,并相敬信”妙音,所言非虚,妙音在当时的确可以说是出入上层、对统治阶层有一定影响力的政治人物。

在《比丘尼传》的记载之中,妙音是第一个如此“入世”的比丘尼,此时距“像法东流,净捡为首”,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有较可靠记载的比丘尼净捡,才不过数十年。而在此后的历史中,像妙音这样具有政治力量的比丘尼还有很多,在《比丘尼传》后面的章节也有所记载。学者一般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是比丘尼权势最大的时期[4],但是即使是在女性地位有所降低的后世,比丘尼之“入世”比起其它女性,仍然更加活跃。例如唐末藩镇割据中扬州的尼姑王奉仙“自言通神”,策动淮南节度使高骈部将内讧成为叛军核心人物;明末清初上书请南迁的尼姑涵光等[5],都是具有政治抱负的“入世”之女性。

妙音的入世,还体现于她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宗教事务和世俗政权的桥梁。有研究者认为,她是比丘尼制度进入中国以来最早的尼僧僧官,是中国古代僧官制度发展的重要一环[5]。《比丘尼传》记载,“太傅以太元十年为立简静寺,以音为寺主,徒众百余人。内外才义者,因之以自达,供嚫无穷,富倾都邑。贵贱宗事,门有车马,日百余两。”[1]36

妙音成为官立大寺的寺主,她所主持的简静寺也成为了尼僧以及上流社会人士的聚集交游之处。这似乎预示了后来“南朝四百八十寺”的壮景。大量的寺庙包括尼寺,既是僧尼讲经说道的场所,又在宗教节日等时候举行仪式活动,并向公众开放。尼寺在举办活动时,“丈夫不得入”,成为了传统社会中难得的女性集会场所[6]。对世俗生活的介入,一方面是宗教传播的需求,另一方面或许也与比丘尼们的主观“入世”的愿望有关。

此后,比丘尼还通过结社和问讯等方式介入世俗社会。结社,指的是古代僧尼和善男信女自愿结合的跨“界”团体,始于北魏初年,称“经邑会社”,是佛教徒众共同为募款造像发起的,后来结社团体的活动范围更广[7]。最早由比丘尼发起的这类结社对后世的女性结社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7]。

二 女性之“出家”——比丘尼制度提供的避难所

妙音为何不同于万千平凡女性,而能够获得显赫的威望和颇大的政治权利,与其出家人的身份是分不开的。可以说,当其时势多变、政局纷乱、观念革新之时,佛教在中国的迅速流传绝非偶然。佛教的地位迅速上升,而佛教的性别观念以及与之相关的比丘尼制度,也为当时的女性提供了某种庇护。

比丘尼是印度的舶来品,释宝唱在《比丘尼传》中写道:“比丘尼之兴,发源于爱道。”大爱道是佛陀的姨母,她再三向佛陀恳请出家而屡屡遭拒,但最终其诚心感动佛陀,得以率五百尼众共同出家修行。阿难为大爱道向佛陀提出请求时,其理由包括报答母恩这样有违“出家”之意的理由,但更重要的是佛教认可女人亦可修行证得四果位,得到解脱正道。大爱道本人涅槃后,佛陀就亲自为之供养舍利,认为她修得了罗汉果位[9]。尽管佛教经典中也有很多将女性视为“不洁”的叙述,但是女性出家并修得正果的事实,已经体现出佛教对女性的一种较为平等的态度。佛教中,女性“出家”而进入僧伽修行,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部派佛教时期,对女性的态度随各派别而有不同,总体较为严苛,但是后来的大乘佛教则开始宽松。《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这种般若空观的思想,破除了此前的佛教对男女相分别的执着。大乘佛教甚至认为女性代表了慈悲智慧,堪为师友。经典中出现了女性登台说法的记载。在以智慧、辩才着称的文殊菩萨那里,离意女、须摩提、离垢施三位女菩萨都比文殊发心早,甚至还是文殊的善知识[4〗[10]。这种对女性的尊重和宽容,对女性“出家”的认可,随大乘佛教传入中国,为中国的比丘尼制度提供了发展的可能。

最早的比丘尼们缘何“出家”,在《比丘尼传》中也有所记载。王小明(孺童)在《比丘尼传校注》中将比丘尼出家的原因分为家变、婚姻、战乱、还愿、祖信、宿缘等数类,其中原因不明的都归于“宿缘”[1]8-9。如果除去宿缘一类,则可见因为完全信仰而出家的女性,其数目并无为某种其它目的出家的女性多。许多比丘尼最初选择出家,是因为个人的家庭际遇不理想。可以说,比丘尼制度为她们提供了条件,她们的“出家”,不仅是对现实的一种“避难”,更体现着某种个人的追求。

有些女性是家庭不幸,婚姻不合。例如最早出家的净捡,“早寡,家贫,常为贵游子女教授琴书”。在那个时代,对一个失去家庭的寡妇来说,生活几乎是破灭了;但净捡没有放弃“少好学”的品质,独力靠当家庭女教师生活。此后渐渐接触佛理,志道出家,亦是为之尽心尽力,四处求书访学,希望能够受足戒、成为合法的比丘尼。正是净捡的努力,促成了比丘尼制度在中国的建立[1]1。

有些女性是战乱之中,流离失所,坚强不愿受辱,从而立心出家。如建福寺康明感,“为虏贼所获,欲以为妻,备加苦楚”,在战乱中被掠走后,失去家庭保护的她,开始求助于佛教,“谪使牧羊,经历十载。怀归转笃,反途莫由。常念三宝,兼愿出家”。她确立了自己的信仰后,便自己逃回家中,即使猛虎拦路也不再畏惧:“小却意定,心愿逾至,遂随虎而行”。后来回到了家中,她却已经立意“出家”了,纵使“家人拘制”,强迫她留在家中,她也坚持修行,最终“江北女子,师奉如归”,实现了自己的宗教理想[1]14。

还有些年轻女性是不愿婚姻,以死相抗或者甚至逃入寺院。如延兴寺僧基,其母“密以许嫁,秘其聘礼。迎接日近,女乃觉知,即便绝粮,水浆不下。亲属共请,意不可移。至于七日,母呼女婿,婿敬信,见妇殆尽,谓妇母曰:‘人各有志,不可夺也。’母即从之,因遂出家。时年二十一。”为了不与家庭强制配给的“丈夫”成亲,僧基以绝食相抗,最终打破了家庭的桎梏[1]22。再如永安寺僧端,少年时就以姿色之美而闻于乡里。但她笃信佛法,誓愿出家,而不愿当别人的娇妻美妾。“富室凑之,母兄已许”,她就 “临迎之三日,宵遁佛寺”,逃入佛寺之中得到收留。传说其在寺中诵经不断,得佛陀现身相助,使其婿为牛所触而亡,才最终得以出家[1]79。

《比丘尼传》中记载了这么多出家女性,是前所未有的,而对于她们“出家”过程的记述,也是十分难得的。这些记载让我们得以窥见当时不满于家庭生活的女性是如何抗争的。南北朝之前的女性传记书目亦有不少,如东汉刘向的《列女传》,魏时钟会的《钟会母传》,两晋时多达13种的女传……[11]但这些传记中的女性,正如前文所述,都是母亲、妻子或者女儿,而非一个独立的个人。只有“出家”之后的女性,才有了一种相对独立自主的身份。比丘尼制度正为脱离一般家庭的女性提供了新的避难所,让她们不必依附于家庭也能安身立命实现自我。尽管《比丘尼传》偏重于对比丘尼宗教生活的记叙,但也有着对“妙音为殷仲堪图州”这样的政治事件的记载,展现出这些“出家”女性的“入世”之能力。

三 “岂容及俗中论议”——社会对比丘尼的要求

“妙音为殷仲堪图州”一事中,妙音在为殷仲堪说好话前,还先说了一句“场面话”:“贫道道士,岂容及俗中论议[1]39。”作为一个出家人,本应出家并且出世,潜心修行,不问世事,这才符合社会的要求。即使像妙音这样享有并有意使用着自己的政治权力的人,也完全懂得这一点,因此无论是否实际遵从,表面上也要先声明自己是“岂容及俗中论议”的。事实上,对于参与到政治决策中的妙音,当时就有着许多反对的声音。《晋书》中,许荣上书针砭朝政所提到的“秽慢阿尼”,一般认为就是指妙音。

于时孝武帝不亲万机,但与道子酣歌为务,姏姆尼僧,尤为亲昵,并窃弄其权。……朝政既紊,左卫领营将军会稽许荣上疏曰:“今台府局吏、直卫武官及仆隶婢儿取母之姓者,本臧获之徒,无乡邑品第,皆得命议,用为郡守县令,并带职在内,委事于小吏手中;僧尼乳母,竞进亲党,又受货赂,辄临官领众。无卫霍之才,而比方古人,为患一也。臣闻佛者清远玄虚之神,以五诫为教,绝酒不淫。而今之奉者,秽慢阿尼,酒色是耽,其违二矣。夫致人于死,未必手刃害之。若政教不均,暴滥无罪,必夭天命,其违三矣。盗者未必躬窃人财,江乙母失布,罪由令尹。今禁令不明,劫盗公行,其违四矣。在上化下,必信为本。昔年下书,敕使尽规,而众议兼集,无所采用,其违五矣。尼僧成群,依傍法服。诫粗法,尚不能遵,况精妙乎!而流惑之徒,竞加敬事,又侵渔百姓,取财为惠,亦未合布施之道也。”又陈“太子宜出临东宫,克奖德业”。疏奏,并不省。[2]

许荣这上书中的五条批评,三条都与比丘尼有关,将朝政的秽乱,司马道子的专权,一多半都归在了不够“安分守己”的比丘尼身上。就如同后宫妃子们常常被冠上女色误国的骂名,在正统士人的眼中,比丘尼也是绝对不能出现于庙堂之上的。

事实上,比丘尼在佛教中的地位也是低于比丘的。印度同中国环境相似,皆有男尊女卑的传统,其种姓制度之严苛比中国犹过之。佛教虽有众生平等之基本思想,却也很难与根深蒂固的传统为敌。大爱道出家之艰难已经可以说明这一点,而佛经中更是处处可见歧视女性的用语与经文,例如,认为女性天生不洁不易入道,女性会秽乱僧伽等等。大爱道修行证得正果,佛祖在称赞她时所说的竟是“今母拨除女人凶暴之秽,为丈夫行获应真道”[9],即是说女性天生凶暴污秽,获得真道是模仿男性的结果。

在这种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比丘尼制度,虽然肯定了女子可以出家、可以证道,但也为女性规定了尤为严格的戒律,察其内容,主要是让比丘尼服从于比丘。八尊师法[12]、八不可过法[13],都是命令比丘尼服从于比丘的戒律,规定了比丘尼向比丘问法得顺着比丘的意愿、比丘可以责骂比丘尼而不能反之、比丘尼即使年长也得尊奉比丘等等。换言之,尽管佛教为女性提供了一个与男性平等出家的机会,但在佛教僧团内部,男女僧人的地位是很不平等的。这样的比丘尼制度传入中国,也从一开始就蕴涵着不平等的因素,为日后迎合中国传统的要求打下基础。

《比丘尼传》中记载的一些比丘尼苦行乃至自毁身迹的行为,恐怕就与佛教中这种对女性的歧视有关。佛教有些经典认为女人为比丘尼,必须严持戒律,苦心修行,于现世化为男子身之后,乃可成佛。相关的经典,至迟在刘宋时期已翻译到中土,流行甚广,在比丘尼中有很大的影响。《比丘尼传》记载了6位焚身的女尼,或许正是极端的求道之法。不过,魏晋南北朝是女性地位较高的时期,大部分尼僧还是比较自尊自重的。即使佛经有所暗示和鼓励,自焚奉佛的极端行为,在一般僧众看来,也是不折不扣的悲剧行为。例如,当净珪与昙简二位比丘尼在齐建武元年二月八日夜一同烧身而死后,当时“道俗哀赴,莫不哽咽”。可见这种行为,即使在当时人看来,也是很残酷惨痛的[14]。

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是中国历史上女性地位整体较高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比丘尼,能够获得“入世”的机会和较大的权力,也是一种历史的特殊性。当时的北朝妇女甚至是持家之人,乘车上街,为夫、子办事,成为家庭和社会的纽带[15]。而南朝上层女性也多有着较强烈的自我意识,如谢道韫公然表示对夫婿的不满,教训弟弟上进,被誉为“有林下风气”,可见其风度一如男子,也绝非低眉顺目的小媳妇[15]820-822。山涛之妻韩氏窥看其夫之友并加以中肯评判[15]799,也是与传统礼教相悖之举。而这些事迹,《世说新语》载其于《贤媛》篇,语带褒奖,可见其时对女性并非仅有三从四德之要求,上层女性的独立个性甚至可传为美谈。

然而到了唐朝,这一情况就开始转变。有学者总结认为,唐前期女性地位较高,特别是武后和中宗时期。这一时期女性的四个特点:一是普遍的参政意识和空前的参政规模;二是婚姻较自由,贞节观念淡薄;三是夫妻关系“外柔内刚”;四是突显独立的个性。而唐后期妇女社会地位则有所下降,也有五个特点:一是妇女转向遵礼法、守妇道;二是女性参政意识减退、参政人数减少;三是女性社交活动减少;四是婚姻自由减少与贞节观念增重;五是个性受到压制,精神面貌萎靡[16]。

晚唐政府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为了维护每况愈下的统治,开始力倡儒学,企图通过恢复儒学的正统地位,来维护尊卑森严的等级制度,保证政权不被颠覆。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作为社会群体的唐代女性,其地位也开始逐渐呈现下降趋势。僧团内部当然也会受社会风气影响,使比丘尼在僧团中的地位呈下降之势[17]。同时,随着崇儒抑佛的风气,由比丘尼制度而发展起来的女子结社,也渐渐由结邑造佛像祈福的组织,变化为更少宗教色彩而更多互助性质的组织,有些类似“太太团”一类[18]。“出家”“入世”的需求不再能够自由表达,比丘尼曾经的尊荣也随之消散许多。

到了南宋时,有些地区的比丘尼甚至沦落到成为僧官的免费妓女的地步[19]。而明清之际,比丘尼更是往往以一种淫秽的形象出现在文学作品之中。这固然有市井情色文学勃兴的因素,但是更重要的恐怕还是在严苛礼教的束缚下,曾经可与男尊女卑的传统价值观稍作对抗的佛教,也不能再庇护脱离家庭的女性进行一番作为了。比丘尼同家庭中的妻妾歌女一般,也沦为男性欲望的对象,而不再被认为有着独立的人格与宗教追求。对比妙音时期,比丘尼所受到的尊重与所能获得的权势,不禁令人唏嘘。

然而,今天的不少研究,在涉及比丘尼参政时,仍怀着与专制帝王同等的心态,认为这是不正常的、罪恶的弄权行为,不符合佛家教义,应予批判[8]。笔者则以为,即使说是弄权也好,妙音所代表的比丘尼的“入世”力量,仍可算是一种积极的社会力量。比丘尼虽然似乎“出世”,其生活依然和世俗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她们通过践履佛教的礼仪规束,获得世人的认可和赞誉,乃至统治阶层的信赖,从而获得实现自我的机会,这并没有什么不好。社会规范对于她们的要求和期望随着时代不断变化,而比丘尼也只能在这种设立好的约束中去适应和实践,寻找到家庭以外的一种生存方式[20]。

四 “出家”方能“入世”——结论:妥协中的自我实现

尽管后世的发展令人扼腕,但是仅从妙音及六朝隋唐的出家女性事迹来看,我们仍可受到一丝鼓舞:长期以来被压抑着个性的自由、培养为家庭之附庸的女性,并没有因此就成为历史中的沉默者,而是不断借助着包括特殊的宗教制度在内的各种方法,在与微妙的妥协中,达到社会规范与自我实现的平衡点。在这一点上,女性得以展现出宗教、文学、政治等方面不输于同时代男子的才华。

即使只能在史籍的缝隙中发掘,仍可发现女性的确可以具有与男性相当的才华和能力,并有着展现的愿望。陶侃的成功,一多半都应归功于其母的深谋远虑[15]811-814。北朝妇女承担了大量的家庭与社会的沟通工作,是事实上的一家之主[15]31。谢道韫的才情气势不减当时名士,幼年便有“未若柳絮因风起”的惊人之句[15]155,而且不甘心嫁给才气不足的夫婿。山涛的妻子基本上是个规规矩矩的贤妻,却也想要窥探评判一下丈夫的友人[15]33……

生于这一时期的支妙音,也绝非仅仅是鼠目弄权之辈,而是与当时玄风相得,知识渊博,善于清谈的才女。“每与帝及太傅朝中学士谈论属文,雅有才致,藉甚有声”,为立简静寺后,更致使“一时内外才义者,因之以自达……门有车马日百余乘”,几乎堪称清谈时代的“文艺沙龙”[5]。当时其他名尼,亦具有时代特征,通达清雅、辞风机辩,俨然名士标致。前述称赞谢道韫“有林下风致”的济尼,有此等眼光,可见亦是具名士识鉴之人。而《比丘尼传》中的记载更不胜枚数:净检尼“清雅有则,说法教化,如风靡草”;安首尼“言论清绮,雅性虚淡”“思致渊深,神照详远”;智贤尼“神情凝远,旷然不杂”“仪观清雅,辞吐辩丽”;妙相尼“游心慧藏,明达法相”,“悦志闲旷”;昙备尼“少有清信”;慧湛尼“神貌超远,精操殊特,渊情旷达,济物为务”;僧基尼“枢机最密,善言事议”;道馨尼“雅能清谈,尤善小品”;令宗尼“幼有清信”;道仪尼“神气清邈”,“清散无矫”[21]。

不像高坐道人那样,可以悠闲地选择不作汉语“以简应对之繁”[15]119,比丘尼往往更加努力精进,在自身修行的同时致力于传播佛法。《比丘尼传》中多处记载了比丘尼们聚集了众多跟随者,在本寺聚众讲法,或者到各地云游讲学。如山阴招明寺释法宣,“周游东夏,讲宣经论。自嶀嵊而之禹穴,或登灵隐,或往姑苏。僧柔数论之趣,惠其经书之要。咸畅其精微,究其渊奥。……所餐日优,所见月赜,于是移住山阴招明寺。经律递讲,声高于越。吴郡张援,颖川庾咏,汝南周颙,皆时之名秀,莫不躬往礼敬”[1]213。随着比丘尼声望的提高和影响的扩大,有时比丘尼还能受到皇帝的诏请,奉敕讲经,并由此获得一定的政治发言权。妙音很可能就是这样得到了孝武皇帝的亲信。南齐武皇帝时,还曾敕请华严寺妙智讲胜鬘净名开题,“及讲,帝数亲临,诏问无方,智连环剖析,初无遗滞。帝屡称善,四众雅服”[1]131。

脱离了家庭后的女性,可以将全副精力投入到自己选择的事业之中,无论是崇佛还是参政。然而,即使是以参政为目标的女性,也往往不得不借助宗教来达成与社会规范的某种妥协。出家代表的不仅是斩断法定的家庭义务,也代表着对一般社会规范的出离。尽管表面上又有了新的佛家戒律要遵守,但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作为一类特殊的有组织的妇女群体,比丘尼所具有的社会性也是显而易见的。可以说,比丘尼和其它僧人一样,在身份上兼具出世和涉世的双重社会属性。因此正如宗教和社会的复杂关系一样,比丘尼和社会的关系也是极为复杂的。即使比丘尼戒律条条都在宣示着比丘尼出家和在俗的区别与界限,但在动荡不已的社会环境的诱惑之下,这些条文就显得苍白无力了[14]。这一宗教路径毕竟为女性提供了一个机会去尝试没有家庭负担的自主生活。

特殊的外来宗教制度,跟原有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冲突,的确可以被女性巧妙地加以利用,从而实现自己的目标。例如唐时武则天想要登基,若按照儒家传统的思维,则妇女绝对不得干预朝政。《尚书·牧誓》:“牝鸡无晨,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就是说,母鸡不能报晓,倘若母鸡报晓,其家必然败落。孔安国解为 “妇夺夫政则国亡”,正是对后妃的警告。武则天想以女身称帝,只能从佛教经典中寻找根据,而《大云经》里女菩萨为转轮圣王的预言正好适合她。武则天能够顺利即位,合法地实行统治,佛教的掩护功不可没。

即使是比丘尼形象颇为不佳的明清时期,也存在着女禅师们留下的语录偈颂等作品,还有留下了诗词,展现了文才的女尼[22]。她们的身份使她们有了创作的自由,并且有了创作被发现、被承认的可能,甚至得到一部分男性文人的认可和尊重。在明末清初的特定环境之中,还有一些恪守忠义的女尼由于对这种传统价值观的坚持而得到好评,例如,前述之比丘尼、涵光等。

综上所述,佛教中破除男女相分别执着的思想、众生平等,女性亦可为王成佛的理论,成就了一套与中国传统价值观有所抵牾的比丘尼制度。在这一制度与传统社会规范形成的微妙平衡之下,不堪传统规范束缚的古代中国女性才有了另一栖身之地,更可如妙音等比丘尼一般,利用这一制度,绕过严苛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出家”而“入世”,在传统家庭桎梏之外的社会中,展现自己的能力,实现自我的价值。

[1]释宝唱.比丘尼传校注[M]. 王孺童,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

[2]房玄龄等.晋书[M]. 北京:中华书局,1974.

[3]刘义庆.世说新语笺疏[M].刘孝,标注,余嘉锡,笺疏.北京:中华书局,1983.

[4]周玉茹.中国早期比丘尼研究[D]. 西安:西北大学,2003.

[5]庄圆.东晋南朝时期尼僧社会生活的历史考察:以《比丘尼传》为中心[D].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

[6]杨衒之.洛阳伽蓝记校释[M]. 周祖谟,校释,上海:上海书店,2000.

[7]雷若欣.中国古代尼姑世俗心态分析[J].南都学坛:人文社会科学学报,2006,26(1).

[8]马洪良,周海燕.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比丘尼[J].平顶山学院学报,2005,20(6).

[9]大正藏[M]. 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80.

[10]彭树欣.论佛经中的女性观:从女性主义角度看佛经[J].红河学院学报, 2006 ,4(4).

[11]刘飖.释宝唱与《比丘尼传》[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08.

[12]杨孝蓉.从《比丘尼传》看刘宋时期的尼僧概况[J].宗教学研究,1997(2).

[13]净慧.比丘及比丘尼的起源[J].法音,1989(8).

[14]李传军.从比丘尼律看两晋南北朝时期比丘尼的信仰与生活:以梁释宝唱撰《比丘尼传》为中心[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32(1).

[15]颜之推.颜氏家训集解[M]. 王利器,集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

[16]段塔丽.唐代妇女地位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17]吴艳.两晋南北朝与唐代比丘尼僧团比较研究[D].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05.

[18]宁可,郝春文.北朝至隋唐五代间的女人结社[J].北京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0(5).

[19]周密.癸辛杂识[M]. 北京:中华书局,1997.

[20]刘小平,冯小琴.比丘尼:另类世界中的女性群体: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比丘尼生活[J].甘肃高师学报, 2008,13(6).

[21]陆静卿.六朝隋唐时期比丘尼等女性宗教性自残行为浅析[J].法制与社会,2009(8).

[21]陆静卿.论六朝隋唐比丘尼风采殊异的时代反映[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0,27(1).

[22]郭辉.清初前期之比丘尼研究[J].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27(1).

(责任编校:文君)

WomenWhoBecameNunsandGetintotheSocietyatAncientTimes——Talking about“Maoyin for Yin Zhongkan in Jingzhou”

Diandian

(Sinology Institute,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86, China)

Some women of ancient times departed from the protection of their families, were still able to affect the society, and left imprint on history. Maoyin in Dongjin period was such kind of character. She found a legal life mode of breaking away from her family, and went into society at this new position and realized herself.

Buddhist nun; women; family; society

2010-11-26.

典典,女,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学生。

G913.68

A

1673-0712(2011)01-00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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