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雷保
(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江苏张家港 215600)
关于我国县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践的思考
——以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例
徐雷保
(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江苏张家港 215600)
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历程契合了世界范围内公共服务改革运动“一站式”模式的递进发展轨迹,其意义在于对超越传统管制型政府体制进行了有益尝试,并提供了政府服务型发展的方向。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受现行行政体制的制约,问题的症结在于窗口前台与后台关系缺乏制度化安排。设立“无缝隙、弹性化”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委员会是现行行政体制下发展行政服务中心的一项策略性选择。
张家港;行政服务中心;县级;机构改革
面对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和计划经济的解体以及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传统管制型政府模式已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掣肘,经济和社会的转型呼唤政府加速转型。1996年,深圳市成立行政服务中心,从此开启了一场自下而上的地方政府行政体制自我革命,其最大的绩效在于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在某些行政审批领域将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简化了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然而,由于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及现行行政体制的制约,行政服务中心向更高层次发展已呈现“瓶颈”效应。
以权力导向为核心的官僚体制是目前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政府组织模式。其主要特征之一是以职能而不是事件流程为划分标准的运作机制。而它所暴露出的部门主义和行政效能低下等弊端,一直为人们所诟病。因此,如何重构政府组织模式,已成为世界性课题。自20世纪70年代未,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新公共管理运动。这场改革运动,涉及到了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比如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消费者”(公民)、“生产”的过程和结果以及供给机制、提供渠道等。能将上述不同领域里的公共服务改革成果集中体现的即是“一站式”政府模式。所谓“一站式”政府,根据威玛的定义,即“为用户——所有的顾客提供一体化的公共服务。它允许公民、企业和其它机构能够拥有24小时的全方位公共服务,无论他们在自己家里,还是办公室或者移动中。”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导向的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新公共管理运动有着相当程度的重合性。行政服务中心的出现,不仅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也丰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内容。行政服务中心的演进,与“一站式”政府模式,从“第一站”、“便利店”到“真正一站式”的递进发展路径基本契合。以张家港市为例。为了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1997年上半年,由市政府抽调环保、卫生、质监、工商等涉及企业登记的行政职能部门在工商局设立临时的“一站式”行政服务大厅,主要职能是为企业设立登记提供行政审批的咨询服务。这也就是“一站式”政府的“第一站”模式,即通过一个信息柜台为公民提供所需服务的相关信息。2001年9月,张家港市政府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在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第一轮清理以后,从保留的960项行政审批项目中选择了涉及工业、三产等投资类项目近130项,依托内部审批局域网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运作,涉及行政职能部门23个。以后多次扩容,到2010年末,进驻窗口的服务项目增加到244项,进驻的行政职能部门扩大到了36个,服务范围扩展到了民生类项目。窗口管理采用双重管理模式,即窗口的行政审批业务及人员关系隶属于原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对窗口人员纪律、行为规范等进行日常管理,对窗口行政审批进行协调和监督。简单事项,可以在窗口全过程完成行政审批,但复杂事项仍然不能在窗口全过程完成。这阶段相当于“一站式”政府的“便利店”模式,即很多不同的行政审批事项聚集在一个单一的办公室或是一个网站上,但它仅为公民提供相对简单事务的一体化供给。我国地方行政服务中心发展基本处于这一阶段。目前,我国个别地方在建立“真正一站式”的政府服务方面也有了新突破。所谓“真正一站式”政府,就是公众到服务大厅后,只需要接触单一的服务窗口,即可以办结他们所需要的所有事情。2009年,成都市武侯区将20个区政府职能部门保留的82个行政许可项目(垂直条线部门除外)中的69项以及相应的审批人员全部划转到了新成立的行政审批局,基本实现了审批与监管的有效分离。但这在全国仅是个案。
地方行政服务中心,虽然在诸多方面还不尽如人意,但它存在的价值是明显的。它颠覆了传统管制型政府的治理模式,改变和完善了政府既有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为政府治理提供了服务型发展的方向。与传统体制下的政府行政服务供给相比,行政服务中心的绩效是多方面的,如组织结构改造、业务流程再造、电子政府创新、组织文化嬗变等。比较明显的有:一是政府行政服务职能的人性化。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服务型政府的主要载体之一,与传统管制型政府有着本质的区别。行政服务中心活动的目的不再是为满足自身行政机器运转的需要,而是更好地为公民服务。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都是围绕着怎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公民需要而展开的。摒弃了“管得多的政府就是好政府”或“管得越少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的理念。比如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了“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企业满意、基层满意、群众满意”的“三服务三满意”理念。二是以顾客导向为中心进行的行政审批流程配置,打破了传统行政体制下以机械、封闭和时序为特征的串联式行政审批流程,在某些行政审批领域跨越了部门边界,实行了以灵活、开放、效率为特征的并联式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政府流程再造在西方最先是从企业流程再造引入的。流程再造的实质是基于顾客导向,以过程和结果而不是以部门和职能来进行组织设计,改变政府及部门习惯以“方便自身”为原则向“方便顾客”为原则的工作流程。行政服务中心的流程再造,主要是将项目审批流程由顾客(申办者)在科室、部门按序逐个办理的串联式行政审批改为顾客只需接触一个牵头窗口,其他窗口(科室)、部门可以同时办理的并联式行政审批。串联审批的核心是职能和权力导向,忽视顾客需求,被动服务;特征是审批层级清楚,审批责任分置,程序严格、繁琐,时限长。并联审批的核心是顾客和结果导向,围绕顾客的需求而不是自身的职能组织流程;特征是一次性获得信息,顾客只需与过程中的一个窗口接触,审批层级简单,程序简化,时限短,有明确的承诺时限。以张家港行政服务中心的城市户外广告审批流程为例,串联审批流程是:顾客依次向规划局→城管局→工商局进行报批,三个部门又分别要经业务科室初审(或现场踏勘)→分管领导审批→业务科室发放批准证书,顾客至少需要六次接触不同部门。审批时限为11个工作日。并联后审批流程是:顾客只要向城管窗口申请,由城管窗口牵头联合规划窗口同时现场踏勘,同时审批。完成上述审批后,由城管窗口通过内部审批局域网获取工商窗口审批意见,最后再由城管窗口向顾客发放批准证书,顾客只要两次接触同一个窗口。审批时限为3个工作日。三是依赖于电子政务搭建的行政服务中心技术平台,即行政审批网络平台,既使行政审批方式实现了信息化和电子化,又使政府行政审批方式从传统的层级控制严格、封闭、效率低下的“金字塔”形式趋向与顾客更具平等性、开放、高效率的扁平化和网络化形式,从而使行政服务中心的成为了流程型组织。电子政务的特点是应用信息通讯技术打破行政机关组织界限和结构,重组公共管理,整合和贯通其流程,实现政府组织内部结构和职能由不连续到连续的转变。[1]10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流程型组织,它利用信息技术实现行政审批流程的再造和各种流程的集成,实现跨部门(窗口)、跨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处理,形成“随时随地”无缝隙行政服务的基础结构。流程型组织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以信息平台为基础,组织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传播和处理。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是流行型组织区别于其他组织的一个重要特征。[2]50以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注册登记“一照两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为例,行政服务中心将企业注册登记涉及到的质监、税务两个部门的两种申请表的74项信息压缩为29项信息,整合到一张申请表,由工商窗口发起,将企业设立、变更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局域网同时发送质监和税务窗口,使三个窗口的企业信息实现了共享。质监和税务两个窗口实现了同时审批,即并联审批,优化了流程,提高了效率。“一照两证”的行政审批时限由原来串联办理的半天时间缩短到了一个小时。
行政服务中心是在服务型政府理念指导下,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通过集中式政府职能组织方式,依靠信息技术手段,为公民或组织提供一体化服务供给的新型行政服务机构。它的出现对传统管制型政府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是政府体制的一场变革。但由于体制性障碍,行政服务中心向更高层次(“真正一站式”政府模式)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
首先,行政服务中心存在的合法性不足。从法律依据看,根据2004年修订的《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要使行政机构设立具有合法性,就必须履行批准和备案程序,但目前大多数地方行政服务中心没有履行上述批准和备案程序。从机构性质定位看,由于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缺乏法学意义上的合法性依据,必然导致机构性质的不统一。各地行政服务中心,有的是市政府派出机构,如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还有一些是行政事业单位和市政府临时常设性机构。但无论是哪种性质的行政服务中心,地方政府设置行政服务中心的目的主要是为解决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部门各自为政的问题。大多数地方的做法是采用对行政服务中心授予对窗口行政审批工作实施督办和协调的行政权力,以及通过“两章制”(部门公章、窗口行政许可[审批]专用章)直接介入行政审批活动。但由于机构性质的不同,其职权范围和管理模式是有区别的。根据行政机构是否针对“公共事务”,可以将其划分为外部行政主体或内部行政主体,同时也就承担着相应的义务和责任。然而,行政服务中心至今未能准确定位。以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为例,如果它是内部行政主体,那只能对本单位内的行政事务或隶属于它的行政主体实施管理,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事实上,窗口人员的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均属原部门。如果它是外部行政主体,那么窗口的所有行政职能都应由行政服务中心行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实上,行政服务中心并没有行使行政审批的权力,行政审批权力仍然在各部门。因此,行政服务中心很难定性为内部行政主体或外部行政主体,这就必然会带来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方面的混乱。
其次,二元组织结构的深层矛盾日渐显现。从行政服务中心的组织安排看,窗口人员受行政服务中心及原单位的双重领导。这种组织结构是典型的二元矩阵式的组织结构形式。它的优势就在于打破了传统层级节制所坚持的命令一致原则,其窗口工作人员是从各职能部门借调而来,一旦任务完成后,工作人员仍归还给原来的部门,因而,它在促进整合复杂与相互依赖的活动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从双重管理的内容看,原单位承担着窗口人员的人事、工资及行政审批职责的管理权限,特别是对行政审批的各个环节具有绝对的决定权力;而行政服务中心只负责对窗口各种行政审批活动进行必要的沟通、协调、督促以及对窗口人员在大厅内的适量管理,对于具体的行政审批环节并没有审批资格。由此可见,这种组织结构中,原单位是占居绝对主导地位的。因此,从本质上说,行政服务中心的矩阵式组织结构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权力支配格局,对于传统的管制型行政体制只是局部的改良和变革。行政服务中心在二元权力结构中所处的“弱势”地位,导致它在对窗口的组织管理显现出了多重尴尬。从管理方面看,对窗口人员管理乏力,缺乏对窗口人员的内部调控力,既不能使各项规章制度在大厅内有效运行,也不能实现窗口人员人力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影响了行政服务中心的整体运行效果。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窗口人员日均办件量为100多件,而有的窗口则全年办件量仅为几十件。对此,行政服务中心却无力合理调配。从行政审批活动方面看,提高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效率的最佳途径之一,是通过将行政审批的串联流程改为并联流程。而并联审批实现的前提是窗口有完全的行政审批决定权。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城市户外广告联合(并联)办理流程,它之所以能实现,也是基于对该项目,无论是城管、规划、还是工商窗口都得到了部门的完全授权。但从行政服务中心现状看,窗口有完全决定权的行政审批项目主要是一些难度不大、审批环节不多的项目。因此,出现了并联审批项目范围不广、链条不长的问题。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十年,也仅有9个项目实现了并联审批,项目也仅是简单的城市户外广告、道路占用挖掘、消防气象联合审图等。从信息技术方面看,纵向关系:窗口是承担着部门行政审批职能的服务前台,它与部门的信息沟通主要依托信息网络;横向关系:打破部门壁垒的并联式行政审批流程再造,也需要借助网络系统打通窗口与窗口之间的信息渠道。可见,电子政务是支撑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的主要技术手段。因此,各地行政服务中心都建有审批局域网。但由于二元组织结构中部门的“强势”,部门审批局域网、垂直条线部门审批局域网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局域网是相互独立、不链接的。因此,窗口在行政审批环节中,出现了诸如顾客在不同窗口需要重复提交申报资料、窗口人员需要“两次录入”(在本部门审批局域网办理,完成后再在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局域网录入相关行政审批信息)的怪现象,影响了行政服务中心的整体运行质量。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注册登记“一照两证”办理,由于工商、税务、质监都是条线审批局域专网,相互没有打通,因此,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聘请了一名工作人员从工商窗口获取企业登记信息,重新在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局域网输录,然后发送到税务、质监窗口。税务、质监窗口再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局域网抓取相关企业登记信息,最后,将企业登记信息再次输入部门条线审批局域专网办理。从整个过程看,“一照两证”的办理,仅是方便了顾客,而对于行政服务中心和窗口来说,不仅没有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和工作量,反而增加了行政成本。
再次,行政服务中心配套改革不到位。任何改革都不是能在真空中顺利完成的,它需要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同样受到外围行政环境的影响。我国改革长期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思维定势,往往想通过运动的方式达到毕其功于一役的效果,缺乏系统推进和必要的配套措施。作为自下而上的自发的行政服务中心一开始就生长在传统管制型政府模式的环境之中,这就决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的首要任务是要对整个政府进行“去”管制改革。而这种改革牵涉到法律体系的调整、行政体制的革新等诸多方面,这不是仅靠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地方政府单兵突进就能完成的,因此,不再赘述。
行政服务中心是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越来越被社会关注。在现行体制下,如何持续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这是摆在地方政府面前的一项挑战性课题。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到,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问题,大多纠结在部门后台与窗口前台以及部门后台与行政服务中心前台的关系上。理顺前后台关系,破解前后台矛盾,就成为了行政服务中心发展的关键。因此,以追求零顾客成本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终极价值取向,通过“无缝隙”的“弹性化政府”模式,实现政府机制整合和再造,从而改变行政服务中心在二元矩阵式组织结构中的“弱势”地位,建立真正意义上的服务型政府,是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务实的策略选择之一。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按照这一目标改革行政服务中心机构,建立“无缝隙”、“弹性化政府”的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委员会(为论述方便,简称“服务委员会”)是其中环节。据此,“服务委员会”应列入政府序列,行政级别较一般委、局高半级。主要职责:一是整合本区域所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统一扎口行政审批;二是对能在“服务委员会”窗口全过程完成行政审批的职能部门,经政府批准容许其独立行使相应的行政审批职能,窗口接受“服务委员会”监督、管理。“服务委员会”设立的主要理论依据是盖伊·彼得斯的政府未来治理模式中的“弹性化”政府理论和拉塞尔·林登的无缝隙政府理论。“所谓的‘无缝隙组织’是指可以用流动的、灵活的、完整的、透明的、连贯的词语来形容的组织。对于那些和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人和事物来说,无缝隙组织提供了一种流畅的、真正的不费气力的经验。无缝隙组织的顾客与服务提供者直接接触,两者之间不存在繁文缛节、踢皮球,或者是许多遁词。顾客的等待时间大大缩短。无缝隙组织以一种整体的而不是各自为政的方式提供服务。并且,无缝隙组织的一切都是整体的、全盘的,它是一个完全统一的整体,无论是对职员还是对最终用户而言,它传递的都是持续一致的信息。”[3]4“弹性化是指政府及其机构有能力根据环境的变化制定相应的政策,而不是用固定的方式回应新的挑战。”[4]72“服务委员会”履行当地政府所有行政审批职能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即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服务委员会”通过围绕过程和结果而不是行政职能,对其机制进行重新整合和再造,从而承担起应有的工作职责。“整合主要是指特定行为主体从整体利益出发,通过合作性的方式配置或调动机关资源和力量,有效进行任务的分配、执行和监督。”[5]141“再造就是在诸如全面质量管理等创新力不能及的情况下,挑战那些建立官僚机构的重要观念,从根本上对整个体系进行重新设计,围绕过程和结果,而不是职能或者部门展开工作,从而使组织充满新的活力。”[3]3对于不能在窗口全过程完成审批的部门,整建制改设为“服务委员会”内部机构,人、财、物全部并入;对于能在“服务委员会”窗口全过程完成审批的部门,窗口运作模式与原有在行政服务中心的运作模式保持不变,人、财、物仍隶属窗口部门。
第一,架构设计。“服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和常驻;副主任若干名,其中二名副主任固定,分别分管协调和后勤,其他副主任,由整合进的部门一把手兼任,并分别分管原部门的行政职能。下设综合协调科、后勤保障科、行政审批若干科及监督、验收等其他若干科室。行政审批科整建制分设各窗口,其他科室在后台。监察局的行政效能办公室进驻“服务委员会”,负责大厅现场监察及处理群众投诉。从县(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的实践看,目前,因技术等因素不能在窗口全过程开展审批的,主要集中在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的行政职能部门,如:住建、规划、国土、房产、民防。因此,在县(市)级将上述五个部门整建制纳入“服务委员会”是比较可行的设计。原因之一,除了国土,其他的规划、房产、民防在县(市)级都是近年来才从住建部门分离出来的,整合难度不大。
第二,管理设计。整合进入“服务委员会”的部门,其人、财、物统一归属“服务委员会”,人员由委员会统一调配使用。对于其他部门进驻该委员会的部门,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核定最低限度的窗口岗位职数,并明确必须是政府公务人员到岗,不足人员,由“服务委员会”统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协助窗口审批工作。这里应主要抓住两点:一是内设机构人员,由“服务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二是任何窗口部门不得使用临聘人员进窗口,临聘人员由“服务委员会”统一招聘,根据窗口实际统一调配。这样做,至少带来两点益处:一是人员在内设机构内部可以轮岗,跨部门使用;二是基本解决了窗口人员工作冷热不均问题。其他方面:所有窗口人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入“服务委员会”,统一管理、考核;“服务委员会”(含窗口)人员考核,统一由该部门负责;晋升方面,内设机构中层干部由“服务委员会”任命,报组织部备案;其他部门窗口人员提拔使用,“服务委员会”有建议权。
目前,由于整个行政体制格局尚未打破,内设机构的委、局公章继续保留,并“服务委员会”统一管理,但仅限于项目审批,其他方面的,都由“服务委员会”公章对外使用。
第三,网络设计。在“服务委员会”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审批)网络平台。内部建立行政许可(审批)局域网(基本保留原行政服务中心网络构架),拓展窗口与窗口以及窗口与部门的链接,并将窗口行政许可(审批)网络与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链接,使行政效能监察办公室对行政许可(审批)实施全过程实时监察,从而组成“无缝隙”的行政许可(审批)网络体系。
这种网络建设至少有两大改进:一是打破了窗口之间的壁垒,便于行政审批的流转。同时,由于监察的介入,能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行政审批和监察体系;二是在内设机构膨胀时,不会因为物理场地的限制而影响对部门的整建制整合。
第四,运行设计。以服务型政府要求进行运作,从本质上说,就是以“无缝隙”的服务,实现零顾客成本。“顾客成本即顾客在使用公共产品和服务过程中的费用和付出,表现为顾客所支付的贷币成本与在整个过程中的消耗的时间、体力、精力等货币成本总和。”[3]5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要尽量避免如层次繁多、相互推诿、手续繁琐和乱收费等问题的出现,通过现场办公、集中办公、社会承诺制、电子政务等手段,尽力减少顾客在购买和使用公共产品和服务过程中金钱、时间、体力、精力的消耗,从而使顾客成本最小化,提高顾客的满意程度。据此,运行设计又可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窗口前台。对行政审批项目,逐项依法梳理出其审批流程,进行再造,依托“服务委员会”审批局域网,形成闭环的审批体系。项目没有法定前置审批的,项目一旦受理,依程序即自动流转所涉审批窗口;项目有法定前置的,在项目受理后,前置审批窗口完成审批后,项目依程序自动流转到下一个窗口。顾客(申办者)在第一个受理窗口提交申报资料后,在其他窗口办理审批时,只要在相关窗口补足该窗口所需的法定申报资料。这样,对于顾客(申办者)来说,不必多次重复报送项目审批资料,对于窗口而言,可以达到审批信息共享,在“源头上一次性捕捉信息”。
二是窗口后台。后台围绕窗口前台以流程进行整合。从窗口前台的要求出发,对后台进行重新整合。以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为例,假定住建、规划、国土、房产、民防是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委员会的内设机构,目前规划、国土、房产均有测绘并各收各的费,通过内部重组,可以整合成一个测绘科室,数据实现共享,这样可以降低政府运行成本,实现一次性收费,减少投资者的麻烦和费用支出。
“弹性化”的“服务委员会”的架构设计,从本质上说,是在现行行政体制下,以更加灵活的方式实现行政审批权的相对集中。这与政府行政体制决策、执行、监管三分离的改革目标是一致的。在这个改革过程中,同样需要对审批和监管分离后,两者的衔接以及高度集中的审批权的监管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研究。
[1]傅广宛.电子政务对无缝隙政府的二重性作用分析[J].行政论坛,2002(5).
[2]梅绍祖.流程再造——理论、方法的技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3]拉塞尔·林登.无缝隙政府:公共部门再造指南[M].汪大海,吴群芳,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4]B·盖伊·彼得斯.政府未来的治理模式[M].吴爱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5]孙选中.服务型政府及其服务行政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Thoughts on County-level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s in China:with the Case Study of Zhangjiagang
XU Lei-bao
(Zhangjiagang City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Zhangjiagang 215600,China)
The development of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s is in agreement with worldwide public service reform as"one-stop"model of progressive development,and its significance is that it is a beneficial attempt to transcend traditional controlling government system and provide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 for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The development of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s has already been influenced by the current administrative sys⁃tem,and the key problems lie in the lack of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 for the relations between window reception and background work.To establish a"seamless and flexible"administrative approval committee is a strategic choice in the current administrative system.
Zhangjiagang;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er;county-level;institutional reform
C936
A
1008-2794(2011)05-0025-06
(责任编辑:曹阳)
2011-03-05
徐雷保(1965—),男,江苏张家港人,张家港市行政服务中心职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行政体制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