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新加坡 建幸福城市

2011-04-01 11:33
城市观察 2011年1期
关键词:组屋新元津贴

◎ 青 舟

借鉴新加坡 建幸福城市

◎ 青 舟

建设幸福城市,就是要求在提升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同时,更加关注市民的生存状态和幸福指数,把市民的幸福感作为城市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因此,建设幸福城市,不仅是顺应市民过上更好生活的热切期盼,顺应城市发展转型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人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

我们知道,衡量城市发展水平的要素,不仅仅是GDP、人均收入等“硬数字”,而且还应该包括市民的幸福感、幸福指数等“软感受”,特别是随着城市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今后这种“软感受”将远远超越“硬数字”。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市民的幸福感作为一种心理体验,它既是对生活的客观条件和所处状态的事实判断,又是对生活的主观满足程度的一种价值判断。市民的幸福指数不仅涉及就业、收入、居住、交通、教育、医疗、环境、社会保障等生活质量的满意度,而且还涉及人的心态和情绪愉悦的程度,还可以包括人情味、人际交往、身份认同以及个人幸福与城市发展方向的关系等。

新年伊始,广州就隆重举行了龙归保障房示范小区开工仪式,这是广州学习借鉴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特区公共房屋建设管理成功经验建设的大型保障房项目,也是广州为了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早日过上安居乐居生活、打造“幸福广州”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实现“居者有其屋”,做到“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新加坡的“组屋”模式确实可以给我们城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带来诸多的借鉴和启示。

新加坡“组屋”模式,即由新加坡建屋发展局主导建设的保障房,现在组屋住户已经占新加坡总人口的81%。政府规例只让新加坡公民购买新组屋,而永久居民则只可以在二手转卖市场上购入组屋。新建组屋的售价在10多万新元左右,对应购买者在规定时间内的家庭收入标准,一般用5~9年的收入就可购买一套组屋;如每月还贷也仅相当于家庭月收入的20%左右。对于首次购买组屋的民众,政府则不遗余力地在政策和金钱方面予以扶持,收入越低,津贴就越高,最高可获得4万新元的额外津贴;对于购买二手组屋的民众,政府也将视买房家庭的收入状况,提供1万至7万新元不等的津贴。在组屋购入后,一般上必须住满5年后才可转卖。一个完整的家庭只能同时拥有一间政府组屋,另外对单身人士购买组屋则有相当多的限制。为了强化东方家庭的价值观,如果购房者选择在靠近父母居住的地点购买二手组屋,还能额外获得1万新元的津贴。我想,这应该也是建设幸福城市的题中应有之义。

创造幸福,享受尊严。衡量未来城市发展水平的标尺,就是要看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幸福感高不高。而幸福感又从日常生活中来,从衣食住行的具体事情中来。我们不仅要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还要安有所乐,乐有所享。共享和谐,追求幸福,应该是我们建设幸福城市广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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