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华
(重庆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400014)
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结算时限的约定
张 华
(重庆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庆400014)
一个建设项目,从开始的招投标直至双方合同的签订到最后的竣工验收及结算的办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管理工程,其中尤其以结算阶段的工作最为繁复。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明明约定了在某个时间段完成结算,但往往办不到,尤其是总包结算大多超出预期,一拖再拖,甚至到后来,双方反目走上诉讼也不少见。
财政部、建设部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下称《结算办法》)第14条第3款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500万~2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30天;
2000万~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45天;
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30天内审查完成。
2008年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了: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的实施意见》第3条: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造价管理规定明确工程价款结算原则、办法、程序和时限等内容。
现实中,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对结算审查时限心态不一,但很容易达成一致:施工方抱着早结算早拿结算尾款的想法,希望结算审查时限越短越好;建设方抱着对施工方你不容易达到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条件,可以作为借口拖延结算时间的想法,与施工方很快达成共识。
事实上,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对结算审查时限一般有约定,但很难按约定的时间完成审查。这里面有几方面的问题提出探讨:
(1)结算审查时限约定是不是科学合理:很多企业在签合同的时候是按造价的多少,参照财政部、建设部《结算办法》来约定的结算审查时间。如果一个2000万的土石方合同和一个2000万的总包合同,都按30天来作为结算审查时限,前者较容易办到,后者却不容易办到。单纯按工程造价的多少划分结算审查时限不科学合理。不同规模、类型的工程,应视结算工作的难易程度,科学合理地制定结算审查时限。可以参考的是:一个32000m2的框架结构带转换层的高层(32层)建筑,建设方的一个造价工程师用了60个工作日,将施工方录入的钢筋及图形重新整理检查并上帐形成费用文件,这期间他没做其它任何工作。在合同约定的有限的时限里,合理搭配专业人员的数量也是至关重要的。
(2)合同约定的结算审查时限总是有限的,指望在很短的时限内完成一个项目的结算审查不容易办到。对总包合同,在签订合同时,最好的办法是分阶段办理结算,这样工程完工不久,结算也完成了。
(3)如果没有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就是甲方让步边审乙方边补资料,结算也很难在约定的时限完成,所以乙方在平常注意收集整理资料是很重要的。
工程结算审查时限看似是一段很小的时间段,其实质受工程建设过程管理的影响。工程结算审查工作开展的顺利与否,与整个工程过程管理的好坏直接挂钩。管理得好,工程结算办理要容易得多,反之,困难得多。所有明的或暗的各种矛盾集中在这时体现,如何面对和解决,将考验双方合同管理的能力。以下用某工程作为例,从多个角度分析造成这样结局的原因及解决的方法。
3.1 案例
某工程建筑面积91200m2,结构形式为框架薄壁柱,基础类型为独基,筏板基。质量标准为优良,要求工期为450个日历天。工程造价采用定额计价可调价方式,其中因商品混凝土及水泥市场价在招投标前3年比较稳定,双方约定按固定单价办理结算,其余材料按实调整价差。不管市场价是涨是跌,均不作调整。合同约定:按竣工图办理阶段结算。发包方收齐相关资料后9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承包方收到审核意见15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之后15个工作日为甲、乙双方结算核对时间。
回顾该工程结算:前后共花了两年多的时间,结算时间段描述如下:
该工程2007年9月开工,2009年2月竣工。
2008年5月,施工方第一次报送基础及主体工程竣工结算,发包方着手核对工程量,因竣工图质量不高,有很多矛盾的地方,一边核对图纸,一边核实工程量,直致2008年9才完成该部分工程量核对工作并上帐形成费用文件。
2009年5月,施工方第二次报送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发包方着手核对工程量,于2010年3月完成该部分工程量核对工作并上帐形成费用文件。
2010年3月,施工方第三次报送钢结构竣工结算,发包方着手核对工程量,于2010年4月完成该部分工程量核对工作并上帐形成费用文件。
2010年5月至8月双方协商解决索赔与反索赔。
3.2 案例分析
从结算时间上进行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3.2.1 工程管理不到位
现在的项目部人员组成多数是松散联邦,有任务了,项目部招兵买马,工程完了,人员就解散,甚至工程还没完,在扫尾阶段,有些岗位的人员就走了。某工程就是这样,技术负责人调走了,结局是竣工图的整理都相当困难,竣工图的审核在甲乙双方的手中要经过数次核实,如某工程的钢结构部分,竣工图的审核长达一年之久。为什么审竣工图那么难?主要是过程中的变更太多,有的一个地方反复多次变更,到了最后谁都说不清是怎么一回事了。
竣工图的整理及核实应作为双方技术人员平时考核之一,加强过程中竣工图的整理与核实,是提高工程结算办理速度的首要条件。
3.2.2 提高预结算人员电算化水平及软件智能化
预算人员一年到头都在忙,双方人员真正用在办理结算的时间上有限,加上电算化水平不高,效率普遍较低,这也与现今普遍应用的算量软件的智能化程度不高有关。乙方计算的钢筋和图形工程量,拿给甲方审核(甲方没单独录入计算),在钢筋工程量中如有大量的修改(柱梁墙等断面),又要在已经定义好的图形中修改,这是比较困难的事。如果能在钢筋和图形算量软件中加上一个接口(软件开发公司攻关),一旦钢筋有修改(主要涉及断面大小的变更),图形相应部位自动修改,那么甲方审核时就无需大量重复工作,工作效率大大提高。而现在的审核软件,是在两方人员各自算量的前提下核对,工作效率有所提高,但对社会来讲总的是浪费人力资源。造价人员还有一个梦想,工程量的计算花费了大量的精力,能否解决从设计(建筑、结构、安装)软件到工程预结算软件中的接口(软件开发公司攻关),就是设计出图,主要工程量通过这个接口已能计算,那么预结算人员放在算量的时间上就少多了,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成本控制上。虽然有人讲,部分预算人员要面临失业,但社会总是要向前发展的,才能摆脱简单的重复的劳动,以提高预算人员的工作效率及生存的质量。
3.2.3 合同管理出现问题
某工程合同约定:商品混凝土及水泥两大主材单价包干,不因市场变化而作调整,该风险是本合同风险之一,由合同中约定的风险和措施费解决。风险和措施费依据本条所包括(此处省略)的全部工程内容和费用内容及风险自担的原则编制,按建筑面积45元/平方米包干使用,此费用包括税金,不下浮。合同签订后,开工不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市场价暴涨,施工单位要求索赔。开发商以合同约定签死的单价不作调整为由,拒绝施工单位的索赔。施工方的理由是《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的实施意见》有明确规定调整材料价差,甲方认为双方合同有约在先不调整,并且包干费包含有材料涨价因素,坚持不调整材料价差。到底当初的包干费中两大主材涨价风险双方各考虑了多少?为了规避市场大的风险,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按实调整主材的材料价差,或者约定主材涨跌不超过X%,就在包干费中解决,不就没事了吗?
3.2.4 甲乙双方的心态没摆正
甲乙双方签订的《总承包工程补充协议》就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方方面面均有说法,但一纸合同不可能解决实际工作中的所有问题。这就需要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心态来面对。
乙方在过程中不断提出两大主材价差索赔金额为453万(按当时的市场价计算),甲方认为合同有约定不调价差,包干费中也含有这部分的补偿,故不作调整。仅为这一争议,双方往来函件多达几十份,就差对薄公堂了。
双方缺乏务实的能拍板的人才在过程中即时处理这个问题,到解决的时候双方均被动(甲乙双方对当时的市场价无法统一意见)。
3.2.5 建立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
甲乙双方的合作,一般来说,开头的愿望都是美好的,随着合作过程中各种各样问题的发生,如不及时本着平等、友好的态度解决,矛盾会越积越多,反目成仇。其实甲乙双方的合作需要经营,经营不善,势必导致合作关系的破裂。双方只有建立在既不是朋友、又不是敌人而是合作伙伴的基础上,才能形成双赢的局面。纵观我们周围,凡是合作关系好的甲乙方,在办结算时,双方都能以高姿态互谅互让解决争端,使结算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反之,一点小事均扩大化,使结算工作的开展步履维坚,更谈不上按合同约定的时限办理完成结算了。
结算工作的顺利与否,只有甲乙双方的高度配合,在“合同”、“协议”等精神的指导下,求大同存小异,才能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完成。如果甲乙双方在一些枝节问题上均寸步不让,势必造成对立,甚至对薄公堂,那就是下下策了。
责任编辑:余咏梅
On Estimated Deadlines in Construction ProjectCalculations
对工程结算时限存在的几个方面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措施和方法。
工程;结算;时限
The paper is focused on severalexisting problemsconcerning thedeadline of construction calculations,and puts forth some effectivemethods for the referencesof the relative personnel.
construction;calculations;deadline
TU723.1
A
1671-9107(2011)09-0050-03
10.3969/j.issn.1671-9107.2011.09.050
2011-07-28
张华(1963-),女,四川邻水人,国家注册土建造价工程师,主要从事造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