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凤
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张先凤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并于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首先开始施行。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第一次真实意义上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具有里程碑意义。当前,我国税务会计未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新会计准则实施导致会计准则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之间存在差异。为此,本文围绕了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进行了相关探讨,研究我国所得税会计准则制定原则、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应用,以更加全面地核算所得税会计差异,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不断提高。
1.不能准确区分新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由于我国所得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制定分属不同部门,在具体规定上有一定的差异。在新会计准则执行使用过程中,部分会计人员容易将计税基础理解为计税依据,这就导致容易在执行新会计准则中计算所得税时混淆使用,造成会计计量错误或偷、漏税行为发生。
2.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而导致会计准则难以有效执行。在新会计准则实施过程中,由于新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基础观念是遵照资产负债观,站在未来现金流量净增加额的角度,可以真实的体现资产和负债的未来可收回金额和未来能为企业带来的实际的现金流。有利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理解企业所得税的经济价值,而且还可以通过提供更多的企业会计信息实现企业的税收筹划。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企业绩效考核还不科学,对于上市公司的评价监督等方面仍然过分强调利润指标,使得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更具风险性,信息的披露缺乏时效性,很多企业在自利行为下,通过所得税会计处理进行盈余管理,达到当期少缴税款,增加利润水平的目的。
1.对应税收入的影响。对应税收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特殊事项处理上的影响。一是对于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与税法不一致,税法不确认为收入,而新会计准则确认为收入。二是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税法对以现金投资产生该种差额无明确征税规定,如果对上述已计入会计损益的差额征税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
2.对成本费用方面的影响。一是对折旧的影响。新会计准则规定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确定与调整自主权。而税法对企业计提折旧的资产范围明显比会计准则规定要窄,两者之间的差异会产生相应的纳税调整,而且这种差异随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年限不同而不同,年限短或加速折旧法下这种影响会更大。二是对资产减值的影响。所得税法不允许计提的各种准备金税前扣除,只有等到资产处置时才能作相应调整。而新会计准则,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三是对职工薪酬的影响。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受益对象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而税法是基于计税工资制度,这样会导致企业增加了工资及相关费用纳税调整的难度,容易造成非主观上的漏税行为发生。
1.提高对税法和会计准则概念的认识。目前,我国税法和会计准则对所得税的计价基础的矛盾还难以统一。所以准确确定计税基础是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关键,混淆计税依据容易造成会计计量错误或偷、漏税行为发生,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现阶段,除了要加强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全面掌握,而且还要对税法有一定的了解,防止出现概念性错误,造成非人为处理失当。同时要全面对计税基础相关内容作出制度性的说明,从而使得会计人员更好地把握计税基础的确定。
2.加强监督管理,提高企业信息的透明度。面对难度大、变化多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必须对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监督,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以全面真实的披露会计信息。同时依据相关的会计准则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指导,将企业内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不断约束新会计准则执行问题和企业造假行为,不断净化信息市场,提高信息透明度,为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3.加强企业会计人员培训。会计准则的制定再严密和完善,如果想取得预期效果,关键还要靠人去执行。要加强会计人员对新准则的学习和培训,正确理解和掌握新准则的精神,学好用好新准则的内容。而且要和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提高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判断和运用能力,进而提高新会计准则的执行质量。
(作者单位:宿迁市华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