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的哲学—《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解读—

2011-03-20 19:37
文教资料 2011年27期
关键词:破折号狄金森死神

杨 超

(绥化学院 文学与传媒学院,黑龙江 绥化 152061)

在所有狄金森的诗歌中,《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下简称《因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全诗通过一系列意象、独特的韵律节奏、变异的词汇句法、特殊的语符形式传达出诗人对“生”与“死”的深刻哲学思考和矛盾心理,被视为狄金森的代表诗作之一。20世纪美国批评家兼诗人说这是一首“令人难以理解的美妙诗作”(W inters yvor:1990)。本文运用文体学理论,从韵律节奏、词汇句法和语符形式几个层面剖析狄金森这首诗的独特艺术风格,欣赏诗歌中的艺术魅力。

一、关于韵律节奏

诗歌的韵律与语音有关,诗歌的韵律节奏传递着作者的思想起伏,与诗歌的思想内容有着有机的联系。《因为》全诗共六节,每节四行,每行基本是抑扬格写成,即一个弱读音节后跟一个重读音节,抑扬格在英语诗歌中是最常见的音步,用这种音步写就的诗行,其节奏鲜明而有持续平缓。这种抑扬格音步和诗歌中从头至尾都出现的/f/、/s/、/z/等一系列摩擦音一样,听来犹如“礼貌”的“死神”驾着的马车,不紧不慢,缓缓前行,平添几分静谧和神秘,大大加强了诗句的艺术感染力。除了采用摩擦音外,诗人还特意选择了/ei/、/ou/、/e/等中元音,发音柔软明快,开口度适中,和作者心目中“死神”“殷勤”、“礼貌”的形象相辅相成,也具有特定的表意功能。诗中的死神很“殷勤”、“客气”,一改平常人所想到的令人恐惧的形象,欧洲神话中死神是一个手执大镰刀,身穿大斗篷,从不露出真面目的家伙,他手里的镰刀是用来勾人魂魄的,他的到来意味着人要进入七层炼狱,因为人生来就是有罪的,必须到炼狱中洗刷罪恶。

在诗歌的第四节,音节出现了一些变化/p/、/d/、/k/、/g/、/t/、/諨/、/誦/等爆破音和塞差音不再像前几节的音节那么流畅、柔和,是刺耳与嘶哑的声音,这时诗人体会到了死亡带来的恐惧,为后面诗人表达的对死亡的怀疑态度埋下了伏笔。

在诗人同死神经过四个地方“the School”、“At Recess in the Ring”、“Fields of Gazing Grain”、“the Setting Sun”,诗人采用了词首辅音重复,即押头韵,相同的辅音连续出现,加强了诗歌的节奏感。诗人在这里通过音韵的形式将人生经历的童年、成年和暮年三个阶段的畅快和短暂别具一格的表现出来,折射出诗人对人生的眷恋和回忆。

二、关于词法句法

文学文本氛围的营造、境界的获得、主题的反映往往与作家对词汇的选择密切相关。狄金森在自己的书信中写道:“For several years,my lexicon was my only companion.”可见狄金森对词汇选择的重视。《因为》就体现出诗歌中所用词汇的深层意蕴和情感表现力。

狄金森诗歌词汇的显著特点之一是质朴清新的口语词汇常与典雅庄重的抽象词汇并列出现,用来表现诗人的矛盾心理。 诗歌中,诗人用“labor”、“leisure”、“School”、“Grain”、“Sun”等基本词汇描写“生”,写出了“生”的具体可感性;用“Immortality”、“Civility”、“Eternity”等法语词汇描写“死”,法语、拉丁语词汇较庄严、文雅,能表现诗人眼中死神的“殷勤”和“礼貌”。同时,这些表达抽象涵义的词汇,也反映出诗人对具有不可知性的“来世”所暗含的迷惘。

“Immortality”和“Eternity”在诗歌中体现了深刻涵义。它们形式相异,但内涵相同。前者出现在第一节最后一行,后者出现在最后一节的最后一行,这两个表达相同意义的词出现在开头和结尾两个关键的地方,可以说诗人在此借用词汇表达一个重要的主题思想:死亡是有限的生命和无限长的来世的连接点,死亡意味着永生。

偏离常规的句法也是狄金森用来表现其思想主题的惯用手法。

ForonlyGossamer,myGown...

My Tippet...only Tulle...

诗中句子省略了谓语,仅出现了主语和表语Gossamer、Tulle、 My Gown 、My Tippet。 以上两句中,谁是主语?谁是表语?我们很难分辨,但可看出后句的句子成分与前句相反,死亡来临,诗人感到寒意,但诗人却无处可躲、无处可藏,身上只穿着薄纱做的衣裳和绢网做的披肩,简短的句子透露出死亡立即降临,诗人对死亡的恐惧感和无所适从。

三、关于语符形式

狄金森几乎所有的诗歌都没有使用标题,《因为》也是如此,只不过后来编者将第一行作为其标题。当代评论家波特认为狄金森这种故意不加标题的做法“散发着现代主义的元素”。本篇诗歌也缺失标题。标题有提纲挈领的作用,是作品的文眼。诗中,“死神”对诗人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他“大度”、“客气”,死神的这些品质吸引着诗人向往“永生”,“放下劳碌,放下闲散”,跟随死神“前行”。然而,狄金森并不是一心沉迷“永生”,年轻时期的挚友伦纳德和牛顿、挚爱依恋的父亲的过早离去,在她心灵深处投下了抹不去的阴影,死亡的痛苦一直隐藏在她内心的某个角落。来世的不可知性使诗人的脚步略带迟疑,“我初次猜想马头正朝永恒走去——”,诗人对死神的矛盾心理决定了她对“永生”的不确定态度。既然狄金森对死神没有明确态度,没有达成某种结论的意识,也就不需要给诗歌加上标题。“狄金森的诗歌基本上是意义生成的过程”,从诗歌中我们不能得出狄金森的明确态度,诗人通过含混的文体手法营造出读者想象的空间,让读者成为诗歌的同构造者。

诗歌中词汇大写是狄金森在形式上的另一特色,在这首诗歌中,出现了大写的词汇,如Death、Ourselves、Immortality 、Civility、 School、Gazing Grain、 Setting Sun 、Ground、Day、Eternity等,这些大写词汇无一不与本诗歌的主题“死神”、“永恒”相关联,狄金森采用了违反常规的方式使本诗歌的主题字眼反复在读者的视线中出现,给读者带来了视觉上的冲击,体会到诗人在生与死之间的徘徊,留下了深刻印象。

狄金森曾在晚年的一首抒情诗歌中说过,死亡是一个连字符,它将一个词与另一个词相连,从而产生一个意义的复合词。本诗歌中,连字符的作用体现在破折号的使用上。与诗歌中摩擦音表示死神不急不缓的脚步相对应,多次出现的破折号则蕴涵着诗人前往“永生”的脚步的犹豫与迟疑。

Ifirstsurmised theHorse’sheads

Were towardsEternity——

这里,诗人可以用句号表达人生的终结,生命的消失,也可以用省略号表达对天堂的向往,然而诗人用了破折号,破折号有转折、承接、延长的功能,这一充满歧义的符号,留给了读者无限遐想的空间,表明了作者对死亡的一贯观点——对死亡的怀疑和迷惘,这与本诗歌刚开始死神大度、礼貌的邀请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从而构成相互排斥而有相互牵制的艺术张力。

狄金森用全新的方式运用标点符号,在传递意思、形成节奏等方面达到奇妙的效果,不加标题给读者提供了更多的想象空间,以及不局限于韵律的规则等独特的诗歌个性和丰富的想象成就了自己独有的、不符合当代诗歌风尚的理论和创作,其理论和创作在文体上的独有特色与现代主义诗歌特征相符合。狄金森独特的手法在诗歌中的运用使其对死亡的理解逐渐展现在读者眼前:人生是圆形的轮回,生与死是一种循环过程,死亡就是走向永恒,是此生的终点,也是来世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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