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升将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3)
试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趋势
陆升将
(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3)
随着民办高等教育深入改革,目前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具有如下趋势:一是独立学院即将成为民办高校合法一员;二是传统格局发生裂变,竞争日趋激烈;三是民办高等教育回归的质量发展道路;四是公共教育政策继续成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点;五是建设现代学校将是民办高校改革的必然选择。
民办高等教育 发展 趋势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是教育法上一个里程碑,标志我国民办教育进入规范化和法治化的新阶段。就民办高等教育领域而言,《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带来全局性的影响,打破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原有秩序。这一变化重新分配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格局,暗示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新趋势。
随着教育政策和教育立法的完善,独立学院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得到进一步明确。教育部在2003年4月23日印发的《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管理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试办独立学院一律采用民办机制。”“试办独立学院建设、发展所需经费及其相关支出,均由合作方承担或以民办机制筹措解决。”《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也明确指出:“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性经费,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并应当经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说明独立学院办学的资金来源于民办机制,而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规定独立学院属于民办学校。同时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第二条:“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其他教育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法。”可以明确独立学校属于民办学校范畴,并接受该法的约束。由此判断,从我国现行的教育政策及教育法来看,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教育范畴,就高等教育来说,也是属于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部分。我国现阶段的独立学院体制较杂,在官方教育统计中,独立学院仍然处于公办与民办的边缘,未作为民办教育。随着《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深入实施,独立学院逐渐转设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成为民办高校成员的日子为期不远。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允许“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并享有举办者权益,正式承认公办学校举办参与民办高校的合法地位,说明民办高校的办学主体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传统意义上的民办高校(有的也称纯民办高校,是指纯民间的投资办学或捐资办学的民办高校)不再一统民办高等教育领域。目前,独立学院的异军突起,与传统民办高校并存,改变了传统的格局。根据教育部2007年数据统计,全国独立学院总数为318所,而同期独立设置的具有颁发本专科文凭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只有214所,其中本科院校只有25所。从这个意义上讲,独立学院在数量上略超过传统意义上的民办高校,呈二分天下之势。随着独立学院的崛起,民办高等教育领域又增加了一个强劲的竞争对手,传统意义上的民办高校受到了极大的挑战,甚至感到危机重重。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在《实施条例》中获得合法性,从而彻底改变了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之间的竞争格局,使那些传统意义上的民办学校处于制度性不公平地位,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竞争压力。就高等教育而言,独立学院的膨胀式产生,违反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准则,在事实上对(传统意义上的)民办高校的生存与发展带来抑制、挤压和冲击,也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国民待遇权利。但不管忧虑也好,不满也好,目前暂时无法改变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政策选择,惟有尊重民办高等教育二分天下的事实与现状,并用竞争的眼光重新定位学校发展的战略。另外,独立学院也不能盲目乐观,虽占有母校无形资产的品牌优势,但缺乏市场运作经验,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也是个未知数。随着独立学院的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在招生、就业办学环境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优胜劣汰的魔咒更加凸显,谁能在中国民办高等教育竞争市场中笑看风云,值得期待。生存还是毁灭,这是民办高校必须审视的沉重的问题。
质量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永恒主题。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政府越来越重视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教学管理和监控,不断规范高校的办学行为,在民办高等教育领域也不例外。例如,2004年6月,教育部教发(2004)24号文件《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的通知》,决定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这一政策深刻影响民办高等教育的布局,直接迫使从事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考点的400所民办机构或学校纷纷解散或转型,宣布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退出历史舞台。从管理的层面上讲,取消文凭考试考点学校,减少民办高校的学校数量,集中发展独立学院和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资格的民办高校,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的教学管理,更加规范和明确民办高校的办学类型,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良性发展。无论是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教育质量都决定学校的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尤其在今后,民办高校面临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的双重竞争,质量不得不提高到更为显赫的地位。因此,以质量获声誉,以质量占优势,以质量赢竞争,以质量求生存,这才是民办高校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由此不难判断,未来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从数量发展的道路回归到发展质量为主的道路,这是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
二十多年来,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壮大,主要得益于民政教育政策的开放、开明、鼓励和扶植。同样,教育政策也将成为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风险因素。从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及2004年实施条例的出台到独立学院的崛起,再到2004年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考点的民办高校的退出,见证了教育政策对民办高校发展的兴衰成败。“政策”因素已经再一次上升为影响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主要矛盾。许多具体的政策性限制,成为发展民办教育的“瓶颈”。从今以后,民办高等教育将是独立学院和传统意义上民办高校共存的局面,办学主体也更加多样化和复杂化,公共教育政策面临更多的利益主体的价值考虑。如何制定符合民办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政策,比如民办学校投资者的产权最终归属,办学投资的退出机制,民办高校的招生政策,民办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层次的升级,等等,这不仅寄托着国人关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希望,而且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北京大学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认为:“国际竞争的核心不是资金和人才的竞——资金和人才都是可以流动的,也不是技术的竞争,而是制度的竞争。从中国的长远来看,应该学习的是制度改造。对于这一课题,更需要学习的是政府。”当前教育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突出表现为如何规范政府在市场环境中的功能和教育责任,决定教育公共政策的基本价值。我们期待,政府能审时度势,不断与时俱进,以战略的眼光、科学的作风、公平的态度制定出合乎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教育政策,激励和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内部存在诸多不足,如内部管理不规范,体制不理顺,创新不足;学校缺乏特色,高校间同质化严重;盲目攀比、模仿公办学校;宣传中违规作假,自律不足;教学质量参差不齐,在社会中的声誉较低,等等。由于学校缺乏特色,缺乏品牌,学校同质化的倾向可以说是司空见惯,大量的学校都是文科类型的学校,工科的民办学校很少,同质化的倾向最终导致民办学校的边缘化,经历这十多年发展以后,真正成为名校的高等学校确实是不多。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民办高校如果过多纠缠于宏观政策的缺陷,而回避学校内部的问题,忽视学校的改革,坚持错误的办学行为,那么必然在市场竞争遭到淘汰。建设现代学校是各级各类学校改革和发展的趋势。华东师范大学陈玉琨教授认为,现代学校的特征可以用16个字来表述:依法办学,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鉴于目前民办高校存在上述种种的问题,这四个特征点明了民办高校的改革方向。因此,民办高校需要以现代学校的为改革目标,以务实的态度重新定位,依法办学,进一步规范和严格管理,自我约束,强化自律,自主发展,提高社会认可的程度,否则就没有出路。也就是说,建立现代学校,将是民办高校改革的必然选择。
综上所述,民办高校必须认清目前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大趋势,加强改革,抓住机遇,迎头赶上,切实推动民办高校的健康发展。
[1]杨东平主编.2005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9.
[2]黄藤,王冠.关于民办高等教育理论研究及发展问题的宏观思考[J].民办教育研究,2005,(1):10-11.
[3]杨东平.教育改革:公共政策的回归.www.blogchina.com/new/display/110059.html.
[4]胡卫.私营化——中国教育改革的政策选择.中评网(www.china-revle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