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兵兰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外语系,湖南 长沙 410205)
所谓伦理便是人际关系如何以及事实行为应当如何。(Thiroux,2005:2)伦理既是社会的,又是个体的。伦理的二重性使译者既要遵守一定的社会道德规范,同时又在同一历史大环境下体现个体的差异。翻译伦理则是译者的个人伦理在翻译这一职业领域里的体现,它探讨译者与其他翻译主体间关系如何及其对翻译职责、翻译标准的厘定。19世纪以来西方学者对译者的翻译行为有过精辟的阐述,就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翻译策略及手段都有过热烈的讨论。而真正对对翻译伦理的讨论做出最大贡献者的是切斯特曼(Andrew Chesterman)。他撰文提出,翻译伦理理论应当以价值观念为基础。根据这些基本价值,切斯特曼在中把现行的翻译伦理分为四种模式,即表现原文的伦理、服务的伦理、交际的伦理以及基于规范的伦理。切斯特曼对于当今翻译伦理模式的分类属于个人伦理。
清末出现了翻译史上第三次翻译高潮,由于清末特殊的政治环境,几乎所有译者的翻译目的都或多或少地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为了在腐朽的中国封建社会达到“以文救国、开启民智”的目的,译者们以自己的译本向国人具体生动地展示“亡国”民族的可悲可怕的境遇。改革是这个时期的主流话语,所以它无形中控制了译者如何审视本身的翻译活动和所译的作品。尽管如此,译者的社会出身及所在阶级或者阶层所特有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往往会给他的社会行为留下难以磨灭的痕迹。因此,他们在翻译过程中对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的取舍有很大差异,从而形成不同的翻译理念,其对翻译标准、方法的认定色彩纷呈,因而形成了不同的个人翻译伦理。当个人翻译伦理取得社会性效应,并得到效仿形成行业固定模式时,这种个人伦理就成为了大家遵守的规范。
本文对清末的上百位译者进行了了多方面的考察,为了叙述的方便,本文主要以译者对原文作者的态度为标准,根据译者不同的价值观把清末译者的翻译伦理划分为三种不同的模式,重点从翻译思想和翻译策略等方面考察这三种翻译伦理模式在翻译过程的不同体现。
以林纾为代表的“主人”模式是指译者是整个翻译过程的支配者。其自我掌控意识比较强,凡事以“我”为中心,以“我”为主题,以谋求“我”的幸福、获取“我”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此模式译者在翻译思想上,以传统社会伦理规范为主要参照物,着重家庭伦理,提倡“忠、孝、节、义”。译者原文意识淡薄,其译作大多不注明原作者姓名,但却比较重视译文读者,善于抓住读者的心理,容易获得读者的认同。在翻译实践中,对自己的翻译行为有绝对的自主权和支配权,对译本有一种居高临下之气势,任意增删篡改原作,好与原作竞争,大多采用“意译”的翻译策略。
此模式主要以林纾为代表,是清末译界的主流。紧随其后的有包天笑、曾朴、徐念慈、叶浩吾、恽铁憔、黄小配、周桂笙、金松岑、苏曼殊、李伯元、吴趼人、天僇生、黄人、陈景韩、王钟麒、程善之等。
林纾的翻译思想中透露出浓厚的主人情结。早期强烈的爱国动机使他主动思考国家、民族的出路。作为一个以自己的古文写作为骄傲的士人,林纾勇敢地放弃了自己主要的言说工具,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自己认为最合适的异域小说作为改良民众的重要手段。此时的林纾自觉地承担起教育民众的任务,把翻译当成是另一种表达自己、言说政治的工具。在他看来,士人应该时刻不忘自己的社会责任。他主动热情地向国人介绍外国小说,在读者面前打开了一扇扇了解和认识西方社会的窗口。他自己很谦虚地表示:“纾已年老,报国无日,故日为叫旦之鸡,冀吾同胞警醒。”(林纾,1997:355)从此他称自己为“叫旦之鸡”,翻译已然成为了他的事业。
但是随着翻译市场的兴起,社会分工越来越职业化,清末越来越多的译者逐渐把翻译当成是赚取生活资料的工具。既然翻译是获取个人经济利益的工具,它便具有工具的性质。符合翻译目的的则翻译,不符合目的的则不译。在林纾的心目中,决定译者的翻译目的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受众。为了迎合译语读者的口味,林纾依仗自己的中国文学功底,在小说书名上下足了工夫。有的译文书名以清新雅致、富有诗情画意取胜,如《玉雪留痕》(Mr.Messon’s Well,1888)、《橡湖仙影》(Dawn,1888)、《红礁画浆录》(Beartrice,1890)等,有的以惊险、刺激、暧昧吸引读者,如《三千年艳尸记》(She,1886)、《髯刺客传》(Uncle Bernac,1893),《玉楼花劫》(Le Chevalier De Maison-Rouge,1846)、《剑底鸳鸯》(The Betrothed,1825)。此外,林纾还根据故事的情节来给译文取名,如《黑奴吁天录》(Uncle Tom’s Cabin,1852)等、《贼史》(Oliver Twist,1838)、《薄幸郎》(The Changed Brides,1869)等。
为了获得普通读者的认可,他明确提出:“华洋文字,体本不同。更易门面,篡削字句,无乎不可。”(林纾,1997:42)在《黑奴吁天录》例言中,林纾就公然说:
书中歌曲六七首,存其旨而易其辞,本意并不亡失,非译者凭空虚构。证以原文,识者必能辨之。是书言教门事孔多,悉经魏君节去其原文稍烦琐者。本以取便观者,幸勿以割裂为责。(林纾,1997:43)
被称为“美而不忠的翻译”的法国翻译家德·阿布朗古尔就认为,对于一个作者的著述,从他本人的东西翻译成我们的东西,只能表达出原意的大半,彼此的优美与典雅之处大不相同,所以我们丝毫不要怕把原著带上我国的色彩。林纾的主人意识决定了“丝毫不要怕把原著带上我国的色彩”。他视自己为翻译的主人,颠覆了传统的译者为原文作者的“附庸”、“奴仆”的身份。他在翻译过程中对原著进行自认为必要的大刀阔斧的增删、改写将败笔改为神来之笔,化腐朽为神奇。如果拿他的翻译《黑奴吁天录》与原文比对,就会发现译文中确实有很多删改的地方。
原文:In consequence of all the various delays,it was about three-quarters of an hours after Eliza had laid her child to sleep in the village tavern that the party came riding into the same place.Eliza was standing by the window,looking out in another direction,when Sam’s quick eye caught a glimpse of her.Haley and Andy were two yards behind.At this crisis,Sam contrived to have his hat blown off,and uttered a loud and characteristic ejaculation,which startled her at once□(Stowe,1981:57)
译文:是时意里赛卧其儿于店人榻上,出门瞻瞩,而珊亩已遥见之,海留与恩特相去尚十余步,珊亩忽于马上大呼曰:“吾冠脱矣!”隐以动意里赛。(林纾,1981:27)
故事叙述的是黑人女奴意里赛带者五岁的儿子偷偷从主人家逃出来,一路狂奔,想跨过俄亥俄河寻找自由的土地。而奴隶贩子海留却带着珊亩和安迪从背后快马加鞭追赶过来,情况十分危险。原文中作者用间接形式,平铺直叙珊亩看到了被追赶的意里赛。为了让意里赛躲过这场危机,珊亩急中生智设计帽子掉了让意里赛有所察觉。在译文中林纾为了使场面显得更生动,运用了直接引语。读者仿佛看到珊亩假装把帽子掉了而大声喊叫的场面。与原文相比,译文似乎更加生动形象,无形中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由此可以看出,林纾的翻译与其说是翻译,还不如说是他自己的另一种创造,是改写,是自己意识形态的反映,译本字里行间渗透着林纾本人的社会伦理期望。
以严复为代表的“仆人”指受雇佣为他人服务的人,他所做的一切必须忠于他人。此类译者自觉地把自己置于卑微的位置,以“主人”为中心,效忠“主人”,责任感及服务意识很强。译者重视原文作者,对原文作者非常尊敬,丝毫不敢冒犯。在翻译思想上,此模式译者认为救国就要维新,维新就要学习西方,尤其是西方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他们意图通过引进新的思想和观念来逐渐改革现有的封建专制体制。在翻译方法上采取以“直译”为主再辅之以“意译”手法。把原文置于权威的地位,认为译者必须受制于原文,处理原文时严谨小心,忠实地再现原文的内容和写作风格,不得有自己的主张。
此模式主要以严复为代表,大多出现在自然科学以及社会科学翻译领域里。比如:陈文、麦孟华、麦鼎华、冯自由、赵必振、廖仲凯、蔡元培、张德坤、邓廷铿、黄致饶、杨枢、罗伯雅、吴铭、秦嗣宗、梁启勋等。
严复在翻译上表现的“仆人”心态首先缘于其追求真理的精神。严复少读私塾时“汉学与宋学并重”,培养了一种尊重事实真相的品格,以及严谨的治学方法和对文化遗产的丰厚知识。有学者认为,严复把西方科学的精确性和规范性融汇到早年从“汉”学方法的训练中得到的严密性和准确性的意识之中。他日后表现在翻译中古雅的“文言文”,也应归功于传统教育的熏陶。
此外,知识分子的文化结构,不仅是其文化活动的动力和源泉,而且决定着其创造文化的风貌。通常而言,左右文化结构的根本因素,是特定的社会生存环境和赖以选择的文化资源。严复留学的经历决定了他日后的翻译事业与从不出国门的林纾有极大的差异。留学欧美的严复希望把英法政治立法的思想介绍给贫弱中的中国。他自己虽然是海军人才,却不介绍造船制炮的技术。他也不像同时代的许多翻译家,如林纾、周桂笙、包天笑等翻译西方的文学作品。在他看来,西学真正的命脉是“于学术则黜伪而崇真,于刑政则屈私以为公”。因此,翻译必须“一举足则不能无方向,一论著则不能无宗旨”(牛仰山,1990:9)。为了让人们意识到商业的重要性,他在翻译亚当·斯密的《原富》时旗帜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翻译此书的目的:
“计学以近代为精密,乃不佞独有取于是书,而以为先事者,盖温故知新之义,一也。其中所指斥当轴之迷谬,多吾国言财政者之所同然,所谓从其后而鞭之,二也。其书于欧亚二洲始通之情势,英法诸国旧日所用之典章,多所纂引,足资考镜,三也。标一公理,则必有事实为之证喻,不若他书勃窣理窟,洁净精微,不便浅学,四也。”(严复,1984:138)
严复一一列出翻译本书的目的,提醒人们要以工商业为经济发展重点目标的思想。为了改良群治,严复翻译《群学肄言》,认为它“实兼《大学》、《中庸》精义……于近世新旧两家学者,尤为对病之药”(严复,1986:125)。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都依赖于“天理”、“人伦”。一旦“天理”不存在了,“人伦”泯灭了,国家和社会将会崩溃。
如此用心使严复对于英法原著的态度必然是恭敬的,虔诚的,害怕自己稍不留心就扭曲了大师们的思想要义。他把西方的治国之术奉为至宝,因而翻译中亦步亦趋,紧随原文。这种“仆人”心态充分反映在他对翻译标准的厘定上。
在翻译实践严复中处处留心,时时在意,不断审视译本是否与原文相一致。有时因为客观的需要而不得不采取“达旨”,但是他并不因为“达旨”而肆意改变原文的意义。相反,他精耕细作,一丝不苟。《群己权界论》虽然于1899年完成,但直到1903年加以修改后才出版的。在译文中,严复按照穆勒的原意,把个人与群体(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译得很清楚。他的《原富》几乎可以算是直译。在《社会通诠》中本文作者比较了几处原文与疑问,发现译文较原文更为简洁,而意思包含殆尽,并无重要的漏译、错译现象,甚至连语句的顺序都没有调换。总体来说,严复的翻译无论在文字还是内容上,都能将外文转化成地道的中文。
原文:By politics we mean the business of government:that is to say,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people living together in a society.A society,again,is a group or mass of people,bound together by a certain common principle or object.A mere chance crowd is not a society;it has no definite object,it collects and disperses at the whim of the moment,its members recognize no duties toward one another.It has no history,no organization.(Jenks,1900:1)
译文:治制者,民生有群,群而有约束刑政,凡以善其群之相生相养者,则立之政焉。故治制者,政府之事也;社会者,群居之民,有其所同守之约束,所同之境界。是故,偶合之众虽多,不为社会。萍若而合,絮若而散,无公认之达议,无同求之幸福,经制不立,无典籍载记之流传,若此者,几不足以言群,愈不足以云社会矣。(严复,1981:1)
上述例子来自于A History of Politics中的第一章第一节,原文主要阐述什么是“politics”。通过比对原文和译文,我们发现译文在思想内容上都紧贴原文。译者的行文风格与原文相似,都是简洁、干净利落。语言内涵丰富,不拖泥带水。
以鲁迅为代表的“学生”是指向别人学习某种知识、经验或技能的人。在翻译上,此模式译者多为年轻人,都有改革的满腔热情。翻译思想上,此模式的译者主要执着于向外国文学家学习,吸取其作品中积极的思想养分,鼓励着自己的创作并最终改造国民性。翻译方法上,使用“对译”,走一条与当时翻译界完全不同的道路。重视原文的文学艺术价值,认为翻译文本的目的是翻译差异、尊重他国文化传统。
此类模式主要以鲁迅为代表,在清末出现的不多,但在民国以后出现了一代代的跟随者,如周作人、曹靖华、耿济之、董秋斯、瞿秋白、郑振铎、茅盾、冰心、丽尼等一大批翻译家。
清末时期的鲁迅在翻译思想上表现了少有的革命性,这种性情主要由两方面造成的。一方面,鲁迅少年时科举案的发生让周家的升官发财梦嘎然而止,把他抛入了另一个轨道。鲁迅无奈地抛弃了传统士大夫“学而优则仕”的人生选择,迅速沦落为“破落户弟子”,日复一日的“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父亲去买药”。(鲁迅:1981:415)这种被势力者冷漠和侮辱的境遇催成了少年鲁迅的早熟,使他早早地就从这个“瞒和骗”的世界中洞悉出人情的世故和人性的深奥。鲁迅也从这场变故中学会了冷静地、理性地去思考人生,让他更深刻地思考中国腐朽的封建制度以及在这种制度下中国人的生存状态。如果没有这场变故,成人后的周树人,也许最多不过是一个旧体制的齿轮。
另一方面,鲁迅求新求变的性格还与他的婚姻生活有关。鲁迅是奉母亲之命于1906年从日本回国与绍兴府山阴县的朱安女士完婚的。在此之前他与朱安女士根本不认识,这对一个接受过新式思想洗礼的知识分子来说是多么大的痛苦。然而为了让母亲高兴为了尽“孝道”,鲁迅表面上接受了这桩婚姻。家庭变故之后,在婚姻问题上,他再一次体会了传统社会对人性的扼杀。一次次打击使他对于这个令人窒息的社会和人生产生了深深的绝望。与林纾、严复相比,他对这个传统社会制度的腐朽体会最深刻,因此反抗得也最迫切、最激烈。他就是《摩罗诗力说》中塑造的精神“斗士”,向这个黑暗的社会、专制的家长社会发起猛烈的进攻。
恰在此时,在日本留学的鲁迅读到了美国传教士史密斯(Arthur Smith)所著的《中国人的特性》(Chinese Characteristics,1899年)。书中系统归纳了一个外国人对中国人的看法。它对鲁迅的思想产生很大的冲击,并最终促成鲁迅放弃医学而从事文学创作和翻译。对国民性的思考因而成为鲁迅文化决定论之深层的思想根源。改造国民性的观点决定了他始终偏好从文学文化入手来批判、唤醒国民、改造中国,而很少像严复那样触及更为直接有效的其他层面,如经济层面、制度建设层面等。“文学救国”是他认为可行的唯一出路。在《域外小说集》的略例中,周作人回忆道:“豫才在仙台的医学专门学校退了学,……再到东京的目的,简单的一句话就是欲救中国须从文学始。他的第一步的运动是办杂志。办杂志不成功,第二部的计画是来译书。”(鲁迅,1973:188)
虽然鲁迅在翻译早期曾蹈袭清末前辈译者,比如林纾、严复、梁启超,但是具有探索和学习精神的鲁迅并不完全等同于梁启超。他的翻译目的在于向外国作家学习以颠覆当时的主流价值观,但更深远的目的却在于吸取外国文学的养分开启民智,批判国民性,重塑民族品格。在查阅了前人翻译的经验之后,他发现对于外国文学的推介不能只专注于西方大国文学,更不能忽视其原作者的思想意图。因为翻译还应该有助于自己的创作“注重翻译,以作借镜,其实也就是催进和鼓励着创作”(鲁迅,2001:406)。从外国文学作品中吸取营养以激励创作,就意味着翻译要忠实于原文,模仿原文。因此,鲁迅后期一反过去“豪杰译”的翻译风格而大胆提出“弗失文情”的“直译”。在《域外小说集》序言中,他提出:
《域外小说集》为书,词致朴讷,不足方近世名人译本。特收录至审慎,译亦期弗失文情。异域文术新宗,自此始入华土。使有士卓特,不为常俗所囿,必将犁然有当于心,按邦国时期,籀读其心声,以相度神思之所在。(鲁迅,1973:185)
这篇序言充分表明鲁迅兄弟在翻译选目上的审慎,此集子共收英美法各人一篇,俄国人七篇,波兰一人三篇,波思尼亚一人两篇,芬兰一人一篇。从它的篇目可以看出,译者一反当时清末翻译界的选目潮流,倾向于与自己民族有着同样命运的弱小民族文学。序言也彰显出其翻译方法上的革新,指出翻译要做到“弗失文情”,忠实于原文。
在《域外小说集》中,“人地名悉如原音,不加省节者,缘音译本以代殊域之言,留其同响”(鲁迅,1981:157)。全然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音译法”,体现出一种尊重异域文化的意识。稍后的那篇《域外小说集·杂识》则是附在译本后面的一篇篇短小的域外作家传记,也显示出译者对原文作者的尊重。为了尊重原作,他的翻译注重逐字逐句译,就连基本的语序都不能改变。这使他的翻译很多时候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直译”或“意译”,也不是清末的“译意”,几乎接近“硬译”。
在这本集子里,鲁迅用“直译”的方法翻译了俄国安特莱夫的《谩》、《默》以及迦尔洵的《四日》。《谩》叙述一个男士,终日忧虑为人所骗,为自己女友所骗,最终亲手把女友杀死。请看《谩》开始的一段:
吾曰:“汝谩耳!吾知汝谩。”曰:“汝何事狂呼,必使人闻之耶?”此亦谩也。吾固未狂呼,特做作低语,低极切切然,执其手,而此含毒之字曰谩者,乃尚鸣如短蛇。女复次曰:“吾爱君,汝宜信我。此言未足信汝耶?”遂吻我。顾吾欲牵之就抱,则又逝矣。其逝出薄暗回廊间,有盛宴将罢,吾亦从之行。(鲁迅,1921:189)
《谩》一开始就是男主人公的不停追问,充分表现出男主人对恋人的不信任。他有一种幻听症,耳边整天听见欺骗的谎言。在舞会上,在疑心重重的男主人公的眼中,人们都成了无生命之物,但却能听到马路上的说话声。因不安与不信任的恐慌而被逼发疯的男子最后杀了自己的女朋友,但“谩”的耳语声却仍未停息。主人公渴望“诚”,但“谩”像毒蛇一样始终不断地咬啮者他的心。他没有找到“诚”,“谩”却弥漫于整个世界。鲁迅通过对这部小说的翻译奠定了日后创作《狂人日记》的基础。
从清末涌现出来的不同的翻译伦理模式可以看出,清末处在社会大转型期,社会局势的动荡必然促使译者的翻译思想具有某种共性,但是译者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以及其自身的经历奠定了其人生观、价值观的基础,这也等于找到了一个解释世界、理解社会和认识人生的标尺。他们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按照这种标尺去制约自己的行为,去进行文化的选择和创造。因此,他们虽然属于同一个社会,但外界事物在译者内心世界所投射的内在结构不同而导致他们各自不同的翻译思想和翻译策略,从而形成不同的翻译伦理模式。
[1]Jenks,Edward.A Short History of Politics[M].London:The Macmillan Company,1900.
[2]Stowe,Harriet Beecher.Uncle Tom’s Cabin[Z].London:Bantam Books,1981.
[3]Thiroux,Jacques P.Ethics:Theory and Practice[M].Beijing:Peking University Press,2005.
[4]林纾.黑奴吁天录·例言[C]//陈平原,夏晓虹.二十世纪中国小说理论资料.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5]斯土活.黑奴吁天录[Z].林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6]鲁迅.鲁迅全集(2)[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7]鲁迅.鲁迅全集(4)[C].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
[8]鲁迅,译.谩.域外小说集[Z].上海:群益出版社,1921:189.
[9]鲁迅.鲁迅文萃(3)[Z].上海:百家出版社,2001.
[10]牛仰山,孙鸿霓.严复研究资料[C].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1990.
[11]严复.严复集(1)[C].中华书局,1986.
[12]罗新璋.翻译论集[C].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13](英)甄克思.社会通诠[M].严复,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