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编撰地方文化史?
引 言
文化史就是人和社会存在的方式,是把人类过去发生的事情作为研究材料,以发现文化产生、发生的一般原理的学问。而地方文化史则是某一个地区的人和社会存在的方式,是“对某一地区的历史文化现象进行系统研究的专史,是地方史研究的一个分支,是文化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一门历史科学。它的研究既可以寻求出中华文化发展的共同轨迹,也可以找出各个不同地域文化的不同差异和各自的特性”。
当前的中国正处在现代社会转型和全球化浪潮的大背景下,关于如何撰写中国的地方文化史的学术讨论与实践经验都存在一个重新定位和重新构建的问题。然而,迄今为止,诸如此类的具体探讨还不多,就我们目前的视野所见,国内地域性文化史不过四部,分别是《安徽文化史》、《上海文化通史》、《齐鲁文化史》和《辽宁文化通史》。据知,《巴蜀文化通史》、《中原文化通史》、《浙江文化通史》等区域性文化通史编撰已经正式启动或即将完工出版,还有一些省市也在积极酝酿编撰文化史。如此一来,如何编撰地方文化史,便自然成了一个亟待关注、值得深入讨论的课题。
本期文化视点选取的一组文章,主要以不久前出版的《辽宁文化通史》为话题,分别从地域社会史研究、地域文化史编撰过程中的理论思考和实践心得、文化史学理论研究等角度对目前地方文化史编撰理论和实践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期望藉此引起学界深入的思考,为各地区域性文化史的编撰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