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丽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031)
东晋以来爨氏与中央和地方势力的关系
王世丽
(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云南昆明650031)
东晋以来,爨氏在南中的统治区域相对稳定,并随内地王朝势力的扩大而收缩、随王朝势力的缩小而扩大。爨氏通过奉王朝正朔,获得了统治的正统性;同时,通过保持向王朝的朝贡及统合夷汉部曲,维护了其与中央、地方关系的互动。在爨氏称霸时期,西爨境内保持着许多小区域的政权,没有进到集权统治,只是奉爨氏大长为盟主。从这个意义上讲,整个爨区依然是“君长以什数”,只是“爨”最大而已。
东晋;爨氏;中央;地方
成汉政权的建立是爨氏独霸南中的历史契机,在成汉据蜀的47年(301~347年)里,南中大姓或投成汉以自保,或保郡独为晋,彼此之间争斗不已,爨氏的爨琛宗族趁势而起。
东晋永和三年(347年),桓温伐蜀灭李氏,于南中复置宁州,颁布所领郡县,仍永嘉年之旧制,载于档册。刘宋之时,录于《宋初郡国志书》、《宋书·州郡志》宁州所领郡县,仅记东晋时建置,不言宋时之设置;《南齐书·州郡志》宁州所载亦仍东晋之置;《梁书》无《地理志》,洪绮孙《补梁书疆域志》将宁州所领郡县付诸缺如。而自永和三年以后,见于记录任命宁州刺史可考者约三十人:东晋六人、宋十四人、齐八人、梁二人,大都遥领而未到任,亦无事迹。惟徐文盛在大同末年为宁州刺史,已到任所,而太清二年(548年)离职赴荆州,北周乘机经略宁州。故南中自永和三年以后,历东晋、刘宋、萧齐、萧梁的二百年间,虽设置宁州,未能切实统治,仅郡县名号载在档册。
在此二百余年中,统治宁州、掌握实权者则为爨氏。自爨琛之后,爨氏为官尽收汉晋以来官号:爨琛在李雄时官号仅为交州刺史,而东晋时已加宁州刺史,此后爨頠亦官至宁州刺史,而立于东晋《爨宝子碑》称爨宝子曾为建宁太守,年仅二十三岁卒于官。立碑于大亨四年,岁在乙已,但晋无大亨四年。考晋安帝元兴元年壬寅,颁改元大亨,而次年仍称元兴二年,不再用大亨年号,所谓大亨四年,实即义熙元年(405年)。可见东晋不仅不能统治南中,即互通消息都很少,以至奉晋朝正朔而不知大亨年号虽颁布并没有用,南中与晋隔阂,已至于此。
立于刘宋时期的《爨龙颜碑》说:“祖,晋宁、建宁二郡太守,龙骧将军,刺史;考,晋宁、建宁二郡太守,追谥宁州刺史、邛都县侯”,爨龙颜本人“号龙骧将军、护镇蛮校尉,宁州刺史、邛都县侯”。爨龙颜死后三十三年,南朝萧齐建国,势力不及南中爨氏。《南齐书·州郡志》说:“宁州……道远土瘠、蛮夷众多,齐民甚少。诸爨氐强族,恃远擅命,故数有土反之虞。”《南齐书·徐文盛传》:“徐文盛,字道茂,彭城人也。……大同末,以为持节督宁州刺史。先是,州在僻远,所管群蛮不识教义,贪欲财贿,劫篡相寻,前后刺史莫能制。文盛推心抚慰,示以威德,夷僚感之,风俗遂改。”徐文盛是南北朝时真正施政于南中者,但前后仅三年时间,大清二年(548年)招募数万人赴江东讨伐侯景,后兵败下狱而死。
文献记载立于北魏孝明帝时的《爨云碑》同样记载了南宁州的最高军政长官是爨云。元《混一方舆胜览·曲靖路·陆凉州人物》:“爨云,魏宁州刺史,封同乐县侯。碑在陆凉南。”明《寰宇通志》卷一百二十二载,“爨使君碑在陆凉州南六十里,题曰:‘魏故使持节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开府南宁州刺史同乐县侯云,字君,建宁郡人也。”正德《云南志》卷十一《曲靖府人物》亦载:“爨云,建宁郡人,仕魏,累官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宁州刺史,封同乐县侯,有碑在陆凉州南三十里。”
北周末和隋初,梁睿曾上书经略宁州,第一次上书称:“南宁州,汉世牂牁之地,近代以来,分置兴古、云南、建宁、朱提四郡。晋泰始七年(271年),以益州旷远,分置宁州。至伪梁,南宁州刺史徐文盛被湘东征赴荆州,属东夏尚阻,未遑远略,土民爨瓒遂窃据一方,国家(北周)遥授刺史,其子震相承至今。”又曰“请略定南宁州,其宁州、朱提、云南、西爨,并置总管州镇”。[1](P1126)
爨氏独霸南中的统治区域相对稳定,并随内地王朝势力的扩大而收缩、随王朝势力的缩小而扩大,“当其地域扩大时,是以晋宁、建宁、兴古三郡为基础向外扩展的;当其地域缩小时,也是以晋宁、建宁、兴古三郡为最后的退守之地。”[2](P112)亦即爨的核心区是隋唐之际的西爨白蛮区,而东爨乌蛮区所在的朱提郡、牂牁郡西部及归宁州刺史统辖的越巂郡则是边缘区,至于永昌郡则在南北朝时脱离出爨区,南诏时才西开寻传,重新建置。
以中原王朝在宁州的代言人和执政者自居的爨氏,始终奉王朝的正朔。“正”为一年之始,“朔”为一月之始。所谓“正朔”就是新年元旦。自古以来,中国的历法与政治统治密切相关。朝廷每年厘定正朔并向所统治的地区和从属的周边政权颁赐历法,宣布正朔,是确定天下一统的大事。《周礼·大宗伯》述太史之职在于“正岁年以序事,颁之于官府及都鄙,颁告朔于邦国”。《尚书·甘誓》载夏王启亲征有扈国,其兴师问罪的理由首先就是“怠弃三正”。奉正朔是诸侯认同中央王朝权威的重要标志。爨氏采取的接受“遥领”奉正朔的策略,既避免了与中央王朝的对抗,又可利用中央王朝的名义发号施令,达到“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效果,爨氏奉王朝正朔表现在接受王朝任命的官号、实行王朝颁布的历法、有条件地服从王朝的征调、保持向王朝的朝贡等方面。
接受王朝任命的官号。爨氏独霸南中四百年,始终没有称王封帝,而是奉王朝官号,爨宝子的墓碑额题“晋故振威将军建宁太守爨府君之墓”,官号“建宁太守”;爨龙颜碑额题“宋故龙骧将军护镇蛮校尉宁州刺史邛都县侯爨使君之碑”,其祖父、父辈官爵号“晋宁、建宁二郡太守,龙骧将军、刺史、邛都县侯”;爨龙颜本人“号龙骧将军、护镇蛮校尉,宁州刺史、邛都县侯”;爨云官爵为“魏宁州刺史,封同乐县侯”。隋唐时期的诸爨部首领亦各有官号,《敕安南首领爨仁哲书》:“敕安南首领、归州刺史爨仁哲,潘州刺史潘明威,僚子首领阿迪,和蛮大鬼主孟谷悞,姚州首领、左威卫将军爨彦征,将军、昆州刺史爨嗣绍,黎州刺史爨曾,戎州首领、右监门卫大将军、南宁州刺史爨归王,南宁州司马、威州刺史、都大鬼主爨崇道,升麻县令孟枕。”[3](P123)这些官爵号中有的是爨氏自主任官,如爨宝子、爨龙颜及其祖、父的官职,因同期的汉文献中有王朝任官未到任的记录,却无对爨氏的任命记录;有的是中原王朝的任官,如《敕安南首领爨仁哲书》中各类官员。
以上的官爵名号至少三类:一类是王朝流官体系的官号,如太守、刺史、司马、县令、将军、左威卫将军、右监门卫大将军、县侯;第二类是当地民族部落首领自称官号,如僚子首领阿迪、和蛮大鬼主孟谷悞;第三类是既加官号又称首领,如安南首领、归州刺史爨仁哲,姚州首领、左威卫将军爨彦征,戎州首领、右监门卫大将军、南宁州刺史爨归王,南宁州司马、威州刺史、都大鬼主爨崇道。三类官号体系表达了获得官位的不同途径,第一类属于王朝任命或参照王朝体系自相任命;第二类为民族内部首领,获得王朝的承认;第三类是既有王朝官号、又有地方领袖称号,而且这类官号都为爨氏拥有,这说明爨氏既自主命官,也接受王朝的册封,以此获得王朝和地方社会的双重认同。
使用王朝的历法。在存世和见于文献著录的爨氏墓碑中,我们可以发现,爨氏家族始终使用中原王朝的历法:“爨龙骧之墓”刻石首行为“泰和五年岁在”,次行为“辛未正月八日”。方国瑜先生考校碑文说:“考魏明帝、成都李势、后赵石勒、东晋废帝、北魏孝文帝,并有太和纪年,曹魏、后赵、北魏政令不及南中,李势太和仅二年,唯东晋废帝太和凡六年,是年十一月己酉立简文帝,改元咸安,此刻当即是年(371年)所立也。然太和五年,岁在庚午,六年始值辛未,据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太和六年正月辛未朔(371年2月2日),八日为戊寅,与此刻合,此作五年辛未,应是六年之误。泰太二字古通用,故此刻太和作泰和。”[4](P829)晋朝制度以蛮夷校尉统兵治理各州郡,而且一般是将军府、校尉府、刺史府三府合为一体,所以,“爨龙骧之墓”当为公元371年以前,曾任龙骧将军的爨氏某一族人之墓,显示爨氏在这一时期是权势显赫的龙骧将军。
《爨宝子碑》立于“大亨四年岁在乙已”,即公元405年,因其不知王朝虽颁布了“大亨”年号但未使用而成为爨氏不与王朝通消息、不赴建康朝贡的例证,然而这恰恰说明在消息不通的情况下,爨氏仍用中原历法,至少知道晋安帝司马德宗的年号由“隆安”改为“元兴”,又由“元兴”改为“大亨”,说明爨氏与晋保持着间或通消息的关系。
有条件地服从王朝的调遣。东晋以后,爨氏虽独霸南中,但也在条件允许或利于自己的情况下服从王朝的调遣,利用部族兵参加军事行动:《宋书·文帝纪》:“元嘉十八年(435年)十二月,晋宁太守爨松子反叛,宁州刺史徐循讨平之。”方国瑜先生十分重视这条材料,虽未指明就是爨氏内部分裂为东西两地的开始,但他却认为徐循没有到任,只是遥领,讨平爨松子之事,是徐循为了通报讨功。因此爨松子事件,是一次爨氏内部的争端。但也有学者认为不是爨氏的内部争端:“我们的看法与此相异,认为爨松子的反叛是针对刘宋王朝的,而并非是针对爨龙颜而引起的爨氏内部的争端。因为查阅史籍,刘宋王朝自元嘉初年起,一直在往宁州派遣刺史,元嘉九年,刘宋王朝也已经准备让王天宝出任宁州刺史,但因爨龙颜平定壬申之乱有功,便授龙颜为宁州刺史,此后刘宋王朝不再往宁州派遣刺史。但到元嘉十五年,刘宋王朝又派徐循到宁州任刺史,其个中原因,我们以为是由于爨龙颜此时已五十五岁,刘宋王朝认为龙颜老矣,正是控制宁州之机,便派出徐循为刺史以代替龙颜,结果却招致爨松子的反叛。”[2](P116)笔者认为,爨松子的反叛,本是爨氏内部的争端,所谓的反叛是反叛了爨龙颜所代表的南梁朝廷。《爨龙颜碑》中“岁在壬申,百六构衅,州土扰乱,东西二境,凶竖狼暴,缅戎寇场”一段讲述了在元嘉九年(432年)宁州的边境受益州、牂牁郡民起事影响而不宁的情形,爨龙颜此前已经有了举秀才,进京做散骑常侍的经历,“除试守建宁太守”、“除龙骧将军、试守晋宁太守”,遂以朝廷命官的身份“收合精锐五千之众,身伉矢石,扑碎千计,肃清边隅”。于是受到梁廷的封赏,成为“南中磐石,人情归望”、“迁本号龙骧将军、护镇蛮校尉,宁州刺史、邛都县侯,独步南境,卓尔不群”。正是爨龙颜侵夺了晋宁爨琛家族的利益,身兼建宁、晋宁两郡太守之职,又因军功而加宁州刺史的荣耀,才导致同时亦任晋宁太守的爨松子的起兵相攻,于是南梁不断重任宁州刺史以平息两部之争,元嘉十五年(438年)由徐循任宁州刺史。十八年爨松子反叛被镇压之后,十九年又任命周万岁以晋宁太守兼任宁州刺史。这期间爨龙颜一直以宁州刺史自居,宋官显然未到任,讨平爨松子显然是爨龙颜的作为。
爨氏与王朝的朝贡关系不时见于史籍的记载,虽不够系统有规律,大多发生于统治政权交替之际以贡献方物的形式进行,仍可表明南中与王朝的联系:东晋太元八年(383年),“益州西南夷,遣使贡其方物”。[5]《宋书·武帝纪下》:“永初三年(423年),应袭为宁州刺史……宁州尝献虎魄枕,光色甚丽。时将北征,以虎魄治金创,上大悦,命捣碎分付诸将。”《周书·武帝纪上》:“保定元年九月甲辰,南宁州遣使献滇马及蜀铠。”隋文帝开皇初年(581~600年)爨震、爨翫遣使朝贡,“命韦世冲以兵戍之,置恭州、协州、昆州,又置牂牁”。[6](P82)
部曲是封建庄园劳役和兵役的承担者,对部曲人身自由的限制和获取劳役地租是封建主赖以生存的基础。最初,部曲作为军事机构出现在东汉时期,《后汉书·百官志一》:“其领军皆有部曲。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军司马一人,比千石。部下有曲,曲有军侯一人,比六百石。曲下有屯,屯长一人,比二百石。其不置校尉部,但军司马一人。又有军假司马、假侯,皆为副贰。其别营领属为别部司马,其兵多少各随时宜。门有门候。其余将军,置以征伐,无员职,亦有部曲、司马、军侯以领兵。”为控制军营,军中有部曲督一职,其属官有部曲将,三国至晋初,军中皆置部曲督将兵,官位七品,其部曲督须留家属做人质,到晋武帝咸宁五年始除部曲督以下职位质任之事。可见汉晋时期对军中部曲的管理是很严格的。随着王朝在南中的统治日益减弱,大姓拥有了自己的武装部曲,大姓力量才可能真正发展起来,控制南中地区。
对南中拥有部曲的文献记载,以越嶲夷帅高定部曲的记载为最早。陈寿《三国志》中记载“及丞相南征讨闿,而闿已为高定部曲所杀”,高定是统辖越嶲叟夷的夷帅,拥有夷部曲。对南中大姓部曲的记载,则在诸葛亮五月渡泸之后:“建兴三年春,亮南征,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分其赢弱配大姓焦、雍、娄、爨、孟、量(董)、毛、李为部曲。”[7](P357)这既代表蜀汉政权承认大姓拥有部曲是合法化的,也与诸葛亮对南中大姓采取的让步政策相关联,蜀汉只求粗定南中,以便全力北伐。因此,一方面,“收其俊杰建宁爨习、朱提孟琰与获为官属”,编其青壮年为军旅。“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于各郡县粗定赋税,“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充继军资,于时费用不乏”,[7](P357)利用南中地区的人力物力,以为北伐之用;另一方面,根据南中地区各部族的分布和势力范围设置了七个郡:“改益州为建宁,以李恢为太守,加安汉将军,领交州刺史,移治味县。分建宁、越嶲郡置云南郡,以吕凯为太守”,让忠于蜀汉的南中大姓执掌了南中郡县的大权。并“分其赢弱配大姓焦、雍、娄、孟、量、毛、李为部曲”。又因蜀汉不留兵弹压,就劝大姓们采用收买政策来招抚叟夷,“以夷多刚狠,不宾大姓豪强,乃劝令出金帛,聘策恶夷为家部曲。得多者亦世袭官。于是夷人贪货物,以渐服属于汉,成夷汉部曲”。[7](P357)让大姓合法拥有武装,成为蜀汉政权在南中统治各民族的支柱。诸葛亮所说的“今吾欲不留兵,不运粮,而纪纲粗定,夷汉粗安耳”,非不留兵,实质上是以大姓的部曲为兵力,大姓武装成为合法化的蜀汉政权的地方武装,而为大姓所掌握,大姓的势力,以其拥有部曲的多寡为消长,大姓终于发展成为把持南中的拥有强大政治势力和军事实力的地方集团。
但是,尽管大姓拥有先进的汉文化,拥有强大的政治势力和军事实力,但由于汉族人口在当时的南中地区处于少数,大姓并未拥有决定性的优势,夷帅同样拥有强大的军事和经济实力,大姓一旦失去了中央政权的支持,只有和夷帅势力相结合,才能维持对南中各民族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大姓和其属下的汉族的夷化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到南北朝、隋唐之际,爨氏家族各宗虽仍然认同于汉文化,自述来自中原,世豪南土,但中原王朝已经视其为南夷、爨蛮了,唐后期樊绰的《云南志》更直接称爨区居民为“东爨乌蛮”和“西爨白蛮”。
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自东晋至唐前期,爨氏称雄的四百年间,南中依然是部族林立、互不统属的社会形态,直到南诏在唐的扶持下崛起。即使是在爨氏统治的核心区晋宁、建宁、兴古三郡,也不是所有的居民均为爨氏部曲,依然有相对独立的村社民,尤其是各个夷叟、濮僚部族,爨氏以结为“遑耶”的方式与他们联宗或联姻,利用他们中的首领充任州郡府吏,将他们吸收到统治阶层中来,从而达到“夷汉粗安”的目的。在爨氏称霸时期,西爨境内保持着许多小区域的政权,没有进到集权统治,只是奉爨氏大长为盟主而已。从这个意义上讲,整个爨区依然是“君长以什数”,只是“爨”最大而已。
[1] (唐)魏征.隋书·卷37·梁睿传[M].北京:中华书局标点本.
[2] 李安民.爨区地域及地域内文化述论[A].爨文化论[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1.
[3] (唐)张九龄.曲江集·敕安南首领爨仁哲书[A].引自《云南史料丛刊》卷二《曲江集敕书》.
[4] 方国瑜.云南史料目录概说(第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1984.
[5] 晋书·卷114·符坚载记[M].
[6] (清)倪蜕辑,李埏校点.滇云历年传[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
[7] (晋)常璩撰,刘琳校注.华阳国志·卷四·南中志[M].成都:巴蜀书社,1984.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uanshi and Central-regional Power since the Dong Jin Dynasty
WANG Shi-li
(College of Humanities,Yunnan Nationality University,Kunming 650031,China)
Cuanshi's governing area in Nanzhong region has been relatively stable since Dong Jin dynasty,which expands and shrinks with the dynasty power in inland inversely.Cuanshi obtains official governing power by admitting dynasty's power and it maintains interaction with central and region power by paying tribute to the dynasty and uniting Han and minority nationality.In Cuanshi hegemony period,there are many small areas which are not controlled by central government in XiCuan region.The local leaders admit Cuanshi as alliance leader.Therefore,the whole Cuan region still has many leaders,but Cuanshi is only the alliance leader from this sense.
Dong Jin dynasty;Cuanshi;central government;local 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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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81.7
A
1674-9200(2011)05-0053-04
(责任编辑 杨永福)
2011-06-13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汉唐时期西南地区的豪族大姓与地方社会”(08XZS001)。
王世丽(1965-),女,内蒙古奈曼旗人,云南民族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历史学博士,主要从事古代民族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