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黎明
(红河学院人文学院,云南蒙自661100)
陶瓷艺术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之一,而地处云南边陲的建水紫陶是中国陶瓷艺术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据考古发现,建水早在3500多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原始制陶艺术,建水陶瓷发展史上,曾有“宋有青瓷、元有青花、明有粗陶、清有紫陶”之说。宋代受中原文明与长江流域文明的影响,建水出产的青花瓷,无论其造型还是纹饰都与中原所产极为相似。到了元代,江西景德镇的制陶工艺进一步传入建水,《建水县志》载:“笔架山之有碗花石(在焕文山发脉处,名核桃园产此石,昔江西景德镇人尝购以饰瓷器)。”明代粗陶生产也日渐昌盛,到了清代光绪年间则有了“体如铁、明如水、亮如镜、声如磬”的建水紫陶。据《建水县志》载:“光绪年间(1875~1908),陶工潘金怀将陶土泡水搅浆过滤成绛红色陶泥,制坯烧成紫色或红色烟斗,不上釉,用石料磨光,从而开创建水特有的紫陶(也称江泥陶)生产新工艺。”而于1953年在北京举办的全国民间工艺品展览会,建水紫陶与江苏宜兴陶、广西钦州陶、四川荣昌陶并列中国“四大名陶”。近年来,随着文化产业、旅游业在建水的发展,生产濒于停顿的建水紫陶业又逐步兴盛起来,产品实现了向文化产品的转换,商业性的运作正影响着这一民族工艺。
建水紫陶作为地方文化而存在的一种民族工艺样式,具有独特的文化与地域价值。从制作的原料来看,建水紫陶主要运用当地含丰富氧化铁的红色粘土,同时根据艺术样式的需要而掺杂其他颜色的土,主要是红、白、青、黄、紫五种颜色。由于碗窑村四周土的质地较好,颜色也较为丰富。而村民早已对赖以生存的四周环境充满了期望与敬畏,“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也促使这一民族工艺在当地延续了几百年。传统的制泥方法是,将制陶所需的土碾成粉末,经过筛子的过滤去除较粗的颗粒后,按照制陶的要求将不同颜色的粉末进行比配,然后放入缸内加水搅拌。等到砂浆泥沉落缸底,再用勺取上面的漂浆倒入另一只缸内作再次淘洗。这样经过五六次的反复淘洗后,泥土更为光滑,之后,在封闭的空间里自然晾干。经过反复淘洗的泥呈现出细腻、光滑的审美特点;但也注定了此时泥的可塑性相对较弱,这使建水紫陶不适于制造大件的器物,却成就了可以在器物的表面雕刻、填泥、无釉磨光的微型工艺。而在整个制泥过程中,最显技艺的是在车盘上拉坯完成陶器的造型。陶工将需制陶的泥置于车盘的中心,转动车轴拉动台面旋转,此时用双手或其他的工具将泥拉制成型。器型的典雅、雄浑、气韵都源于拉坯时的技艺,技艺的高低也决定着是否是制陶的大师。
将文人的字画移位于紫陶之上,是建水紫陶艺术的经典也是精湛于其他陶瓷的地方。民国《新篡云南通志》载:“陶器以建水、宁州所产者为最著名,有粗细两种,细者如花瓶、花盆、文具等,釉水式样,书画彩色,均有可观。”以陶泥为纸章,既要保持笔墨的运力与气韵,又要兼顾陶坯在不同弧面和泥土湿度的柔糯性。陶工先用墨或色彩印于陶坯上,然后再用刻刀精雕细刻,又根据字画的完美性,填土、填色。“残贴”艺术就是建水紫陶史上有创意的发明,民国《建水县志稿》载:“(王定一)生平精竭思沉,潜于镌石制陶。每作一印章,必聚精会神,期于美善,而讨论刀法无微无至,以泥入窑烧成,磨之不坏,是其首创。有印集两卷,石刻十之一二;陶印则十之七八。好作‘断简残篇’,是翻卷残破之势,摹篡颖隶,真草于其上,无不逼肖,所谓补衮图也。初作小品、扇面,人争宝之。后乃专施于陶器,遂相沿成风。”“残贴”工艺多则五六块,少则一两块,呈现出差异与整一的审美特点。中国书法的飞动之美、朴拙,古代绘画的传神、写意都能在“残贴”这一艺术中再现;可谓融山水、田园、花鸟为一体,天真飘逸,形神兼备。而这些艺术特点的展现又与陶工激情的刻刀不可分离。陶坯落墨与彩色后,刻工将湿润的陶坯上的墨迹、画影雕刻成形,刻刀需锋利、起落时讲究力度与发势,整个雕刻过程如游龙走凤,金石韵味跃于泥上。恰是建水紫陶生产所需的极高技艺,使当地名家辈出,如刘光烈的板桥书体、王宪斌的竹子、向逢春的山水、人物等都颇具影响,而恰是名家作品又使建水紫陶独具收藏、玩赏与经济价值。
在紫陶生产中,不可缺少也非常关键的一环就是对陶坯的烧制。历史上建水的陶窑称为“龙窑”,依山而建,呈竖卧状,由低向高逐台,火门在下,门面上园下方。将经过干燥后的陶坯,用匣钵装套入窑烧炼。当地有言“千度成陶”,就是说烧制紫陶的窑火温度需达到1000度以上。窑火必须恰到火侯,“过火则老、老不美观,欠火则稚、稚沙土气”。由于陶坯中的呈色元素含量不同,高温下窑气的变化使得陶器在烧制过程中会出现意外的颜色和形态,形成所谓的“窑变”。刚出窑的紫陶表面粗糙,缺少金玉之光,需陶工用多种石料在紫陶表面洒水打磨,使其“明如水、亮如镜”。一般需经过打火皮,即用粗砂去糙,不能用力过重,否则会拉伤陶面;之后除拉丝,即除去打火皮时留下的拉丝;最后用油石将坯面磨光,用油脂浸透周身,以除去表面的灰尘并使其晶莹剔透。整个打磨过程完全是手工操作,费时耗工,成本较高。[1]
可以说,建水紫陶的生产,经历了选泥、制坯、书画、雕刻、镶填、烧制、打磨等工艺过程,任何一个环节都影响着紫陶的质地与光泽。紫陶融书画艺术、制陶工艺为一体,具有审美、收藏、实用等方面的价值。谚曰:“茶壶泡茶,味正郁香;花瓶插花,枝不腐;气锅炖肉,味鲜汤甜”。恰是这一系列的价值,使得建水紫陶作为一种历时性与共时性的艺术存在,接受着现代人价值的选择;建水紫陶业的发展也经历着传承与流变的过程,以期适应当下发展的需要。
价值对于建水紫陶而言非常重要,它蕴含的诸如审美、历史、文化、教育、经济等因素,也决定着建水紫陶拥有多方面的价值与意义。正如李凯尔特所说:“我们利用价值来思考世界”,“价值是生活的命根,没有价值,我们便不复生活;没有价值,我们便不复意欲和行动,因为它给我们的意志和行动提供方向。”②建水紫陶可谓代表地方性的文化资源与品牌,真实地记录着这一民族工艺的传承与变迁;对其价值的分析也决定着这一民族品牌的历史与未来。
建水紫陶本身具有“物”的使用性,它的诞生最初仅仅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宣统年间(1909~1911年),碗窑村张桂生开办“玉堂记”陶器厂,专制烟斗;民国27年(1938年)永兴瓷厂兴办,年烧制青花瓷碗三万多件。然而,随着工艺的进步,紫陶不仅仅作为“物”的形式而存在,凭借文化的修饰而获得了“艺术品”的意义,当与经济发生关联时又以“文化产品”的形式而存在。最初制作的烟斗已发展为八角形、人形、元宝形等样式。1921年,建水艺人向逢春所制陶器在巴拿马国际博览会上获得美术奖。但是,建水紫陶的生产可谓一波三折,它的兴衰密切地与社会、经济、文化的变迁发生着联系。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建水紫陶的生产是在一种“土特产”的文化背景下而展开的,这样一种背景必然赋予其“土”、“落后”的观念,而不被人们所认可。加之本身具有的文化气息,基于经济的压力未能充分的释放与表现,这也就决定了建水紫陶的生产一直举步维艰。1954年在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碗窑村制陶手工业户37户组织成陶器生产合作社。1958年“大跃进”中,由集体所有制升级为地方国营。1965年在周总理的关怀下,成立建水美术陶合作工厂,然投产4年多,计亏损2万多元,尽管在此期间建水紫陶已作为“国礼”赠送给外国领导人,初具规模的陶厂却于1969年关闭。产品的单一、无代表性的工艺品、文化内涵未能深度的挖掘一直是困扰建水紫陶生产的难题。紫陶生产史上“汽锅”曾一度是有代表性的工艺品,开始时外观粗糙,属粗质陶产品,因而一时未受到认可,20世纪30年代艺人向逢春在粗陶“汽锅”的基础上作了改进,使其形质皆有变化,外表饰有花鸟、虫鱼、草木、山水、诗词等,时有“陶具一秀”之誉。无论是观赏还是实用都逐渐受到社会的认可与欢迎。恰是这一“传统的发明”一段时间内挽救了这一民族工艺。1977年为满足外商订购紫陶汽锅的需要,建水工艺美术陶厂成立,1983年利润突破10万元,归还贷款24万元。进入90年代以后,紫陶厂也一度兴盛,年产量由过去30万件增加到200多万件,产品种类也较之过去大大增加,高达250多个品种。③建水紫陶本身所具有的实用、艺术双重属性决定其生产的二重性。但是当紫陶被作为“大规模复制”来实现其经济价值时,必然是以艺术价值的牺牲、文化内容的消失为代价的。满足大众的日常需求、单纯经济利益的驱使、体制的诸多弊端,未能使紫陶业走出兴盛——衰弱——兴盛的怪圈。2000年以后,在国内市场,宜兴精陶股份有限公司一个企业的销售已高达2.5亿,整个宜兴紫砂陶产业的年销售总额超过8亿元。在建水当地又兴起了40多家私营小厂,工艺美术陶厂的发展已严重滞后。“有工无艺”、“体制拖累”、“竞争激烈”等老问题终于唱响“四面楚歌”,曾被国家民委授予“民族用品生产先进企业称号”的中国最大紫陶厂被迫关停。[1]建水紫陶已不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传统意义的生产面临现代市场的挑战已经不适应。
紫陶工艺作为当地一种文化资源,在现代市场的运作下,文化的存在已成为经济的事实。这一文化资源,2003年以后经过民间艺人的逐步挖掘,融精神、实用、创意、经济为一体,在旅游、文化产业的带动下力求实现向商品的飞跃。在古城黄金旅游地段,紫陶的销售户已达10多家,所销售的品种已不仅是“汽锅”一类,而是应顾客之所需。商业性的表达与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追求,成为当下建水紫陶生产、经营、销售的最终目的。而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与文化发生着一定的关系,产品艺术水准的高下、是否有创意直接决定着紫陶的经济价值。可以说,文化成了实现经济过程中的核心。陈庆德先生谈到:“文化模式不仅为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客观过程提供了一个稳定的框架,而且为经济主体性力量的努力、选择、出发点差异、随机因素的作用发挥设置了一个规范性的调节机制。”[2](P5)目前,就建水紫陶的40多家私人生产者而言,紫陶的文化创意与艺术水准的提升已成为生产的共识。紫陶产品已由单一的满足生活日用品转向了追求产品的丰富化、艺术化。现代社会赋予了建水紫陶浓厚的商业性与经济因素,但“为艺术而艺术”,对精神性、审美性的追求是其最显著的特征也是实现经济利益的关键。据笔者的调查,梅瓶、白陶、精致茶具等都是近年来适应市场而有创意的发明;而雕刻于紫陶上的书画、瓷器的色泽、造型则直接决定着产品的经济价值。作为生产者而言,他们一般都邀请不同层次的书家、画家为其作画。一方面以求适应不同的消费群体,另一方面,也为其生产节约一定的成本。一般书家、画家的支付金额在200元至上千元不等,而在整个的生产过程中就数支付给拉陶坯工人的金额最高。据笔者的调查,一个好的坯工日支付的工资至少200元以上。“卖的就是文化、卖的就是工艺”。决定了紫陶生产的高成本。
也恰是文化的因素,引导着消费者,并且在经济资本的作用下,为建水紫陶塑造着一个较为稳定的消费群体。建水紫陶的消费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为满足日常生活必需品而进行的消费。如普通的笔筒、茶杯、花瓶等。此类产品艺术水准一般,仅有普通的装饰。消费对象一般为农民、学生、企事业单位人员,所消费的金额一般不超百元。二是为满足审美、收藏而进行的文化消费。如精致的残贴花瓶、名人制作的茶具等。此类产品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书法、绘画、工艺较为精湛。消费对象为有一定文化素养的阶层。如教师、高官、富商、公务员、旅游者等。然而,这一群体的消费也常常受到所谓文化环境、以及特定时间内主导文化体系的制约。这一主导的文化体系束缚着消费者的认同标准与经济价值的实现。如在2005~2007年之间,当普洱茶被炒作得如火如荼时,紫陶壶的价格已由百元左右飙升到几千元不等,如当时陈绍康制作的一把普通茶壶售价均在1500元以上。而2008年当普洱茶市场不景气时,茶壶的价格已回落到100~500元不等。又如,建水紫陶中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梅瓶”也曾经有过很好的售价,一般的都在300元以上,但当“梅”谐音“霉”成为一种主流文化认同时,梅瓶的销售日落千丈,有的消费者直接不买。文化的认同、文化的主流制约着这一消费群体。可以说,在以文化模式为核心的周围,囊括着紫陶文化经济活动的不同参与者,他们都不约而同的受到文化模式的规约。即:紫陶生产者,其目的就是完成文化产品的生产,而一定时间内文化的主流又影响着其生产。紫陶工艺创作者,字画水准、拉坯工艺影响着紫陶文化的实现也决定着产品的价值。紫陶消费者,“买的是文化、收藏的也是文化”,产品的增值与否、收藏的价值也取决于其文化。可以说,在这三者力量的整合中,文化的抉择是实现经济价值的核心因素。
第一,站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高度审视建水紫陶业的发展。
由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了这样的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物、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3](P53)2007年云南省向国家文化部推荐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就有建水紫陶。然而,也在这时中国最大的紫陶厂却关停了。2010年建水紫陶也因其工艺独特,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但今天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面临青黄不接、失传的危险,年轻人不愿意再接受这一手艺。紫陶工艺所蕴含的价值是无形的,作为当地重要的文化资源、民族工艺,唯有靠言传身教、勤于实践方能传承,因此对人才的培养是当务之急。工艺本身具有的“经验性”与“人为性”,又使得这一工艺显得极为珍贵,“人造”、“手工”成为区别于大规模“复制”的明证。然技艺的传承必然依赖于一定的文化空间,对紫陶生产相对集中的碗窑村文化环境的保护也急需加强。时至今日,对古窑遗址、紫陶文化空间的保护也未能提上日程。为此,必须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眼光来重新定位建水紫陶业的发展,方能使这一工艺得到传承。此外,加紧民族工艺村的建设也是实现工艺传承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开拓旅游市场、居民增收的良方。
第二,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角度,充分利用文化资源,促使建水紫陶业的发展实现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经济的良好结合。
文化创意产业关键是在内容上作文章,就建水紫陶的装饰而论,如何走出书画的藩篱更进一步的展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内涵与现代价值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就造型的丰富性而言,如何从中国传统的陶瓷艺术、现代工艺美术中吸取精华是实现创意的关键。文化与艺术的内涵应该在紫陶的身上得到很好的体现。
第三,准确定位、有序生产、积极开拓市场。
建水紫陶本身具有的“地方性”,是其生产的弱势状态和边缘性的现实表现。本土的需求超越其他地方的需求,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和宜兴陶相比,建水紫陶市场占有率很小,因此,如何准确定位市场,避免盲目生产,同时利用各种机会宣传自己,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是实现紫陶质与量双重飞跃的必要条件。与外部因素的交融、对先进企业的营销模式、生产模式的学习是建水紫陶业发展的关键。
第四,政府的积极扶植与紫陶从业者素质的提升。
建水紫陶的传承发展、民族工艺村的建设急需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当下建水紫陶的生产,由于工艺美术陶厂的倒闭,已由大规模的集体生产转向私人作坊式的生产,急需政府合理的引导与各方面资源的整合。就紫陶从业者而论,文化素质的提升是关键。既需要有文化的素养与文化的远见又需要具有经济管理与营销的战略。仅图眼前的经济利益是短视的,只有真正意识到紫陶这一民族工艺所具有的价值与潜力,及面临的挑战与困境,才能自觉的走到保护与开发紫陶文化的潮流中来。
注 释:
① 此部分参阅了田丕鸿《建水陶瓷文化》一书的相关内容,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
② 转引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第77页,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版。
③ 关于建水紫陶的生产历史可参阅《建水县志》第394页,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版。
[1] “陶坛一秀”四面楚歌——中国最大紫陶厂关停[N].昆明日报,2007-11-15.
[2] 陈庆德.文化经济学[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3]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