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斯
UGC单纯想以广告营销为收入并从而盈利,其困难程度可谓极高。也许,如果从用户付费的角度来思考,或许是一条可行道路。
这两天一则新闻发布,雅虎宣布,将于5月24日关闭2007年初收购的MyBlogLog服务。而另外一则跟雅虎相关的新闻也发布了,雅虎视频网站拟3月15日删除所有用户上传的内容。另外,当初以收购Myspace进军Web 2.0的新闻集团也一直在寻找买主。曾几何时,一度红遍全球、来势汹汹的UGC(User Generate Content),如今却变成许多网络公司的烫手山芋。
无论是博客还是播客,在几年前开始的Web 2.0的浪潮中,都成为全球瞩目的新网络平台模式,吸引许多创业公司及重量级网络公司竞相投入,其盛况就如同目前的团购网站一般,说是千博大战或千播大战也不为过。最大的差异是引起全球团购网站热潮的创始者Groupon,不仅创下互联网产业有史以来的记录,公司销售额从零到五亿美元只用了18个月,创立七个月就实现盈利,而且被《福布斯》杂志的封面文章称之为“史上增长最快的公司”。而当初引领博客风潮的博客网站如今却黯然无光(事实上,我也不记得是哪一个)。当初引领播客风潮的Youtube,仍然处于亏损状态,将获利希望放在不断加强的长视频上的广告上。
UGC这个一度对互联网业界奉为圭臬,认为其将改变网络媒体生态的网络内容出版形态,曾一度成为凭着由用户创造及分享内容而快速增长用户数量并且在极低的成本下快速且大量的创造网站上的内容数量的网络平台模式。如今却一方面受到版权的困扰,一方面也一直无法发掘出真正通过用户与用户创造内容来转换成为具规模的商业模式,而逐渐由当年如日中天的明星成为过气。唯一获利者,大概只有早期从创业时因募资或出售股份而得利的创始人或是天使投资人吧!当然,还有一部分就是藉此成名的博客跟播客,得到的个人利益。
打从UGC风潮席卷全球开始,我就一直在苦思,博客跟播客上能否创造出具备规模化能力并且可以帮助企业获利的商业模式。可惜的是,到现在我还没有想出来。而到目前为止,全世界好像也没人能找到答案。归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UGC是极端碎片化的独立媒体聚合体
博客的形态基本上可以定义为以个人博客为个体的媒体聚合平台,而播客更是可以定义为以影片为个体的媒体聚合平台。虽然平台通过UGC能够聚合庞大的用户与流量,但却形成非常碎片且分散的自媒体形式,与目前常见的网络媒体广告操作模式有着极大的差异,也给熟悉传统广告采购的广告客户或广告代理公司造成一定的困难。
UGC过分强调非硬广模式的营销手段
一直以来,UGC都在强调与其他网络媒体的差异性,从而凸显其独特性。因此,衍生出许多新创的UGC营销模式,而几乎很多现行的UGC,都需要大量的订制化,无法像传统的Banner广告或者搜索引擎的关键词广告的模式可以大量复制。这些UGC平台创造了庞大的流量,但却无法单纯依靠流量来创造收入。
UGC是难以控制极端个人化的独立性格媒体
博客网站从诞生开始,博客平台与博客之间就开始了页面控制权的拉锯战。许多博客一直不愿意让博客平台在其页面上放置硬广,即使勉强接受,广告的位置与尺寸也都不佳,还有些博客自己引入Google或其他广告联盟的广告,自己赚取广告收入等。博客平台却难以控制,因为内容的制造生产来自于博客,而非平台自身,其控制权也就发生问题。而播客平台,也同样有对于内容缺乏控制能力的问题,用户上传的影片,一直都存在着版权、质量或者主题内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