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辉
(郑州市图书馆,河南 郑州 450012)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国范围内的第一次古籍普查工作自2007年全面铺开。笔者为郑州市图书馆古籍登记与审校人员,谨就亲历之若干问题谈几点认识。凡涉《中国丛书综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第×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图录》3书,简称《综录》、《中善》、《第×批名录》;凡涉全国古籍普查平台,简称平台。
《综录》、《中善》子部11525号、《第一批名录》01973~01974号皆以此书为13卷,不确。实作“老子道德真经二卷、音义一卷,庄子南华真经四卷、音义四卷,列子冲虚真经一卷、音义二卷”,总14卷。并且,《综录》以为《老子音义》、《庄子音义》、《列子音义》的著者为陆德明,纯属臆造。第一,我们取《三子合刊》中《老子音义》较之陆德明《老子音义》,二者相去甚远。略举一例,以资征信,《三子合刊·老子音义》:“奇,音畸。”即未见于陆德明《老子音义》。第二,陆德明著有《列子音义》,则从未闻之。
《中善》显示这部书的藏书单位有32家之多。按照要求,要比照《综录》上的错误著录在平台上进行登记,但我们应当知道诸书所云卷数,以及子目著者,都是不准确的,要在综合附注项中进行说明,不能继续以讹传讹。
《第一批名录》01307~01310号皆是这个版本,云:“书集传六卷、序一卷、图一卷。”问题就在这个“序一卷”上。通观全书,有《书序》二,一置于全书之首,一置于全书之末。《名录》所题“序一卷”是指前《书序》。前《书序》,为孔安国《书大序》而附朱子意,详朱熹《晦庵集》;后《书序》,为《尚书》各篇首小序析出者,是真正的《尚书》经文,在地位上远高于孔安国《书大序》。故此,要么我们不以《书序》为卷,假如以《书序》为卷,也当题作:“书集传六卷、序二卷、图一卷。”
所以,从事古籍普查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具备一定的古文献学知识,特别是要加强对情况较为复杂的经书的了解,这样才能对古书中的各个部分加以区分。
《中善》经部4511号至4519号,皆此本,题作“汉隶字源五卷碑目一卷附字一卷”,笔者以为不确;《四库全书总目》作“汉隶字源六卷”,则与原书甚合。所异处就在于对“附字”的认识。是书正文5卷以《礼部韵略》二百零六部分类编排,五卷之末存附字十四,皆韵不能载者。是故,究其成因,究其分量,《附字》皆不可独为一卷。那么我们在平台进行登记的时候,应以《四库全书总目》所题卷数为准;同时也不必画蛇添足地再细分为“汉隶字源五卷碑目一卷”,没有碑目的话,此书就不成其为书,此碑目一卷的地位远比其他5卷重要。这部书的收藏单位很多,有专门探讨的必要。
对于存N种的丛书,平台要求在卷数统计区著录此N种的总卷数和实存卷数,我们认为没有意义。当然,这N种书中某种是否有缺卷,需让读者知道,故此,我们在卷数统计附注中如实填写“N种皆无缺卷”或“某种缺某卷”即可。首先,我们要在题名卷数中填写“某丛书(存N种)”;其次,在子目区填写这N种子目;最后,在卷数统计附注中再说明这N种是否有缺卷。这样就能清晰地把这部丛书的情况反映出来。
明成化二十三年唐藩朱芝址刻本《文选》。《中善》集部16687号,《第二批名录》06210-06221号所云,皆此本。此本卷首《重刊文选序》:“今板本藏在南雍者,岁久刓缺不完。近得善本,止存李善注,间有增注者,颇简要明白,因命儒臣校雠订正,刻梓以传……予不自揆,特表章之,梓行以流布于天下。成化丁未嘉平吉旦,希古。”此朱芝址成化二十三年十二月初一序。据《明史·唐王桱传》:“庄王芝址成化十一年嗣,成化二十一年薨。”此序撰于成化二十三年,咄咄怪事。考之《弇山堂别集》卷三十二《同姓诸王表》:“芝址以成化十三年自舞阳王嗣,在位十一年,以二十三年薨,寿五十四。”方知乃明史误记也。卷末《跋重刊文选后》:“仰惟我王考庄王,嗣承藩服有年,知为治必本于道,然而道在六经,散寓群籍,乃务旁搜博览,深造而自得之。厥后始得梁昭明太子所选秦汉,魏晋以来诸名公之文,玩其辞旨,揆之经与道脗合无间,遂因善本,笔而录之。芟其附注之繁,正其传写之谬,复躬序诸卷端,爰命锓梓,将欲嘉惠后学,以广其传。奈何功方告成,而吾亲适已仙逝,可胜痛哉!虽然吾亲不可复见矣,仅可见者,幸有所遗辞翰载在是编之首……时弘治元年,岁在戊申,春二月吉旦,唐世子谨跋。”此朱芝址世子朱弥鍗弘治元年二月初一跋。是故,此书当刻就于朱芝址去世后之弘治元年。要之,此书当“明弘治元年刻本”。《兰州学刊》2008年第10期《〈文选版刻年表〉补正》以此本为“弘治元年唐藩朱弥鍗重印二十三年朱芝址刊李善注”,以为尚有“成化二十三年初印本”,乃误解序跋所致。此本即刻成于弘治元年的初印本。
为什么要讨论宋嘉德的生卒年,是因为只有把这个搞清了,才能知道此抄本的大致抄写年代。是书卷末抄录宋氏自跋,落款“癸卯岁之秋七月”,这个“癸卯”令人费解,只有弄清著者的生卒年,才能确定此为何时癸卯。遍访群书,道光《济宁直隶州志》卷八《人物志四》给了答案“:宋嘉德,字会廷。乾隆六十年,年五十五卒。”[1]宋嘉德生于1741年(清乾隆六年),卒于1795年;癸卯,则1783年(乾隆四十八年)。那么此书的抄写时间定晚于乾隆四十八年;且此抄本不避“宁”字,则又早于道光也。大约乾隆末至嘉庆抄本。
实际上我们想说的是,诸如宋嘉德此类地方文化名人,要想了解他们的情况,几乎只有借助于地方志。而《中国方志丛书》和《中国地方志集成》所收方志,去其重后,几乎达到一地一种,为我们提供了极大便利,特别是在需要利用著者生卒年来确定古书版本的时候。现在国家图书馆出版社正在陆续出版《地方志人物传记资料丛刊》,据2010年8月《古籍新书报》第96期,业已出版《华东卷》、《西北卷》、《东北卷》、《华北卷》,这也是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资料。
我们曾经利用《人名大辞典》查找《汉隶字源》作者娄机的生卒年,显示“1133~1211”(按:经过确认,这个生卒年是正确的),娄机的释文则采自《宋史》本传。我们把《宋史·娄机传》详译一过,据本传,根本无法确定娄机生卒年,这就令我们产生了疑惑,这个生卒年的根据在哪儿,我们能否利用?最终我们追溯到钱大昕氏《疑年录》,云:“娄彦发,七十九,机。生绍兴三年癸丑,卒嘉定四年辛未。本传无年寿及卒年,今据娄錀撰《墓志》。”[2]钱氏所云,简要有征。无怪乎陈寅恪称钱大昕:“洵为清代史学家第一人矣。”是故,《人名大辞典》于娄机生卒年,定稗贩自他书,且此条目的撰写者,未必见《疑年录》一书。这就引发了思考,假如我们利用钱氏的成果,就娄机条来说,《人名大辞典》存在的意义就不大了;假如我们冒着风险利用《人名大辞典》的成果,一旦在其错误的时候,我们就成了这个错误的传播者。再来看看《人名大辞典》关于贾公彦的介绍,“有《周礼义疏》、《仪礼又疏》,收入《十三经注疏》”,[3]“《仪礼又疏》”是什么书呢?稍具经学知识的人,就知道这是《仪礼义疏》之误。
要之,《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等工具书属于第二手资料,甚至第三四手资料,最好不要用。即使使用,也只能把它作为一个线索,一定要查找到它的根据,不然我们就会成为平台登记错误的始作俑者。
笔者以为,要想分类准确,必须清楚分类对象的内容;要想清楚内容,必须具备一定的阅读古书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对于所做的分类,才能心中有底。至于有人说,可以比照前人书目去进行分类,试问,假如前人书目中没有出现过这种书怎么办?假如前人书目中给予这种书的分类是错误的怎么办?所以,比照前人书目的方法,只能是我们的一种辅助手段。
略举一例。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郑渔仲(按:郑樵)于文史考核最精,《经籍略》后,别著《校雠略》一卷,皆前人未发,后学当熟参者。然其失往往多自蹈之。……元撰《树萱录》一卷,入‘草木类’,盖以为种树之书。皆可绝倒。其过在概录前志原文,不复精核故尔。”[4]胡应麟所说属实,《通志·艺文略四》确实把《树萱录》入于“种艺类”。[5]那么《树萱录》到底是什么性质的书呢?考之《类说》所收《树萱录》10余则,都是令人解颐的小故事;且《新唐书·艺文志》、《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经籍考》、《宋史·艺文志》等,皆入是书于小说家类。《汉语大词典》谓:“萱,萱草。古人以为萱草可以使人忘忧,故又称忘忧草。”[6]所以《树萱录》实际上是部给人解闷儿的书,类似于今天的笑话集。无怪乎胡应麟看到郑樵把此书入于“草木类”而绝倒。这是因为不看书籍内容而导致分类错误的一个典型事例。
我们先来看看平台中给予这4个小类的定义。正文之属:“不含任何诠释的三传正文,如《五经白文》本《春秋白文》、明陈凤梧篆书《春秋》等入此。”传说之属“:凡《春秋》三传注释之书,如汉马融《春秋三传异同说》、清姚鼐《三传补注》等入此。”专著之属“:凡研究《春秋》三传中某一专题而成书者,如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清汪中《春秋列国官名异同考》等入此。”文字音义之属:“凡研究《春秋》三传文字音义之书,如唐陆德明《陆氏三传释文音义》、清陈来孝《春秋经文三传异同考》等入此。”
然而有种性质的书,无法归入此四属之任一,比如清储欣的《公谷选》。储氏从公羊传、谷梁传中选文而评(先文后评),都是针对某人、某事而发表自己的看法。如按照上面的定义归类,则是书不惟正文,亦非传说,难属专著,更加不是文字音义了。这种书并不在少数,宋吕祖谦《左氏博议》也是多述己意之作,它在春秋左传类也面临难入任何一属的情况。我们认为,经部下诸如易、书、诗、春秋总义等等类,不宜再进行细分,一旦照顾不周,易令某书无属可入。现在既然出现了这样的问题,总是要解决的,如果不愿大动干戈地增加分类,就要对专著之属的定义进行修改,改作:“对《春秋》三传分门别类研究者,如宋张大亨《春秋五礼例宗》、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清汪中《春秋列国官名异同考》等入此;对《春秋》三传多述己见者,如清储欣《公谷选》等入此。”经部其他类的专著之属,可以类推。
如果这样做了,易类、书类、诗类、周礼类、仪礼类、礼记类下的分篇之属,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以《尚书·禹贡》、《诗·召南·甘棠》、《仪礼·丧服》为例,凡属于三者白文者,入正文;凡属于三者注释者,入传说;凡取三者述己见者,入专著。我们仔细考虑就会发现,正文之属、传说之属、文字音义之属,这是从书籍内容的角度出发所设置的分类;而专著之属、分篇之属,则是从书籍结构的角度出发所设置的分类。这样一来,出现抵牾、出现交叉,就不足为怪了。我们修改专著之属的定义,实际上是修改了设置它的角度,把它拉回到正文、传说、文字音义的分类阵营中来。
以探讨4个版本的《书经体注大全合参》实际作者的问题为例:①清乾隆十八年文兴堂刻本,内封:“苕溪范紫登先生原本,钟山钱再文先生纂辑。”卷端:“苕溪范翔紫登先生鉴定,钟山钱希祥再文纂辑。”②清道光四年致和堂刻本,内封:“范紫登先生原本,皖桐朱云龙纂订。”卷端:“苕溪范翔紫登先生鉴定,钟山钱希祥再文纂辑。”③清经文堂刻本,内封:“范紫登先生原本,甬江万经授一纂辑。”卷端:“苕溪范翔紫登先生鉴定,上元张圣度念庭订,钟山钱希祥再文参。”④清聚锦堂刻本,卷端:“苕溪范翔紫登先生鉴定,上元张圣度念庭订,钟山钱希祥再文参。”
这里面牵涉到的人有:苕溪范翔,字紫登;钟山钱希祥,字再文;皖桐朱云龙;甬江万经,字授一;上元张圣度,字念庭。总计5人。著作方式,曰“纂辑”,曰“鉴定”,曰“纂订”,曰“订”,曰“参”。哪一位是真正的撰稿人,这5人又分别扮演什么角色,令人莫衷一是。下面具体来讨论一下。我们把正文内容进行了比对,①和②是一样的;③和④是一样的。①、②与③、④的内容则大有区别,或者说是完全不一样。
在这里面角色最好确定的当是范翔,因为此人大概全部参与了《五经体注》的修纂(清乾隆四十年文兴堂刻本《易经体注合参》内封亦题:“苕溪范紫登先生参订。”),所以他是《书经体注大全合参》的主持人而非撰稿人,想来就是为了迎合市场需求而约稿的坊间书商。这在钱希祥《书经体注合参序》中可见端倪:“今承坊友之请,因博采群书,凡与注合者,虽浅必从。”此坊友,当范翔无疑。那么①和②的实际作者就很好确定了,就是钱希祥。②的内封上又题:“皖桐朱云龙纂订。”何故?当是朱云龙在道光四年致和堂刻此书前,做了一些文字纠错的工作,换用现在的说法,就是致和堂聘请的一位编辑,以提高刻书质量。而在③中又出现了排名在钱希祥之前的张圣度,何者?上面说了,③、④的正文与①、②不同,这应该是书商认为钱希祥所撰已经不能适应市场,而请张圣度重撰,为了表示对前人的尊重,也或许是钱书影响较大,依然保留了钱希祥的名字,钱氏的著作方式则由原本的“纂辑”已然改为了“参”。至于③的内封上尚题:“甬江万经授一纂辑。”或许万经曾经为此本在刊刻前做了一些把关工作。然而我们更倾向于是书商为了借助万经的名气促进书籍的销售,而题上了他的名字。据《清史稿》本传[7]:经,字授一。斯大子。擅经学,官至贵州学政。
总之,我们认为,①和②的实际作者是钱希祥,③和④的实际作者是张圣度。像这种主要服务于科举考试的书籍,虽然学术价值不高,然而传本较多,4个版本所题责任者颇能迷惑于人,并且皆有、惟有钱希祥序,故试辨之。
[1] 许瀚.道光济宁直隶州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山东府县志辑第76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4:596.
[2] 钱大昕,疑年录.嘉定钱大昕全集第4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36-37.
[3] 张撝之.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1869.
[4]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上海: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1958:30-31.
[5] 郑樵.通志二十略.北京:中华书局,1995:1593.
[6] 汉语大词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词典第九卷.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2:489.
[7] 赵尔巽.清史稿.北京:中华书局,1977:13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