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辖区消防建设工作 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水平——记最近荣获天津市公安局基层执法示范单位的消防河东支队

2011-03-17 08:52马立岗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1年11期
关键词:监督员总队支队

■马立岗

天津市公安消防河东支队在天津市河东区区委区政府、公安河东分局和市消防总队的正确领导和关心帮助下,以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 “三句话”要求为指导思想,以执法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以建立科学、高效的执法管理体系和法制培训长效机制为手段,以全力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积极开展“三项建设”,严格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努力提升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执法质量、执法水平、履职能力、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为构筑“津门防火墙”工程提供保障,有效维护了辖区消防形势的持续稳定。

完善档案管理,提升规范执法意识

基础档案建设是执法规范化工作的重要组成之一,也是前提和保障。支队始终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三年来支队先后投资40余万元,设立专门的档案室,明确专人负责档案室的硬件设备和消防档案资料的管理。2010年,支队着力打造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硬件配置,重新购置了大批档案柜和档案盒,进一步完善消防执法基础档案建设和管理制度。在业务档案的制作、装订、存档、借阅、交接等方面,形成操作规范的档案建设流程,形成了完整档案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了单位和个人消防监督执法档案,保证了每名消防监督员的每个执法事项、执法环节都有记载,提高了规范执法的意识。今年6月,支队新建的二级指挥中心正式投入使用,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范》的要求,支队将用房设置为接待、办案、办公、生活四个区域,进一步强化了执法规范化的硬件建设。

强化业务学习,提升执法工作能力

消防监督执法的主要任务就是排查、督改、消除火灾隐患,消防监督员是消防监督执法的主体。支队一直把提高消防监督员队伍的执法能力放在首位,购置了消防设施多媒体系列软件和消防技术规范业务书籍,并采取三项措施进行强化,一是支队根据每月确定的学习重点,制定学习计划,采用每日点名提问、每周学习讨论、每月试卷笔试的方法,强化业务理论学习,并将成绩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二是每季度邀请局相关业务处室的领导和业务骨干来支队授课,对专业领域的知识深入讲解,并进行答疑解惑。对新施行的消防法律法规以及总队的规定,支队集中组织学习讨论,尽快熟悉相关内容,以适应新法律和规定的变化和要求。三是组织监督员深入现场,学习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原理和实际测试操作,现场学习监督器材装备的应用,掌握相关数据的判定方法,提高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的能力。通过业务素质水平的提高,促进执法能力的提升,从而迅速提升了消防监督队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水平。

严格制度落实,提升规范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支队对部分总队制定的制度进行了细化,重新完善了《河东支队防火监督处工作管理规定》。消防监督工作按照“主管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随时发现解决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执法环节、岗位,及时查找漏洞。建立消防执法责任制度,明确执法部门和执法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审核、验收、监督检查工作交接制度。同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一是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将各项工作进行量化,支队组成考评组,每月对执法案卷质量进行考核评议,及时发现并纠正了执行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二是认真执行执法例会制度,通过每月召开执法例会,引领监督员就辖区执法重点和难点问题分析研判,确定不同时期工作的重点、应注意的问题和工作目标;三是落实绩效考核制度,由监督员每周每月分别汇总个人工作完成情况,部门领导进行考评打分,由政工部门统计存档,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调动了监督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各部门年终责任制考核内容,由区政府组织定期检查考评,通报情况,促进各街道办事处和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五是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考核,坚持每月深入公安派出所,指导并掌握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情况,举办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培训班30余次,为派出所更好地履行消防监督职责提供了有力的业务保障。

实行政务公开,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支队利用政府政务网建立了消防专栏,在区政府行政许可中心设置了消防许可窗口,在防火监督处设立了举报投诉中心,将举报投诉电话通过河东有线电视台进行了公布。通过各类途径,严格落实警务政务公开制度,将消防执法有关事项进行公开,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消防法律法规和反映消防问题。一是公开执法依据,把涉及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向群众公开。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和备案抽查的范围等内容公布在互联网上方便群众了解。二是公开执法程序,针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不同的情况,在区行政许可中心利用查询机公开办事程序、权限和时限,让各项执法活动实现阳光作业,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三是严格落实执法事项回访制度,利用总队开发的纪检监督信息化应用软件,实现对消防执法工作的实时监督,以发送短信的方式,征询群众对消防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同时,支队每月梳理汇总执法事项,按一定的比例抽取进行回访,征求当事人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进行消防执法事项的回访,延伸了服务渠道,堵塞了漏洞,从源头上预防了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促进了执法公平公正。

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消防执法效能

2008年以来,共检查单位5143家(次),发现隐患4343件,督改火灾隐患4269件,下发法律文书3277份。实施临时查封8起,处罚152起,罚款190余万元,责令“三停”82家,警告1人,拘留2人,有力的净化了消防安全环境。自2010年构筑消防安全 “津门防火墙”工程以来,大力实施消防安全管理“1234”工程,完成了235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建设,今年正在推动辖区413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100%达标。同时,采取多种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实行消防监督工作“组长负责”制。支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管辖区域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划片包干,采取日查与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监督责任到人。二是实行内部和外部联合监督制。制定了《干部“八小时”以外管理规定》,人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采取聘请执法和廉政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发放助廉卡和助廉费等多种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制作监督服务联系卡,多次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把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作为畅通群众意愿的着力点。三是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制。坚持严格的案件审核、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内部审批、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执法质量考核评议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

支队连续三年在河东区行风警风评议活动中名列第一,人民群众对消防监督执法的满意率达100%。近两年支队领导和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没有因执法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律追究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在连续两个执法考评年度内,执法质量考评成绩优秀,无被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案件。近几年也获得了一些荣誉:2007年被公安部消防局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被总队评为“十七大消防安保先进集体”,2009年度总队新 《消防法》知识竞赛三等奖。2009年被评为天津市消防志愿者行动先进组织单位,被天津市市局评为“安全工作先进集体”,被总队评为业务大比武标兵单位,被市局评为执法为民先进单位。2010年在总队消防执法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被总队评为“达沃斯论坛消防保卫先进集体”,被评为 “天津市消防协会先进集体”。2008年至2010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天津市河东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优秀服务窗口”。

强化科技手段,提升执法工作效率

2008年以来,支队按照公安部科技强警的要求,先后投入20多万元更新了消防监督员使用的台式计算机,以满足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的正常使用;还购置了便携式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电子产品,便于监督员在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摄录,固化执法证据,为实施消防行政处罚提供保证。同时,为提高监督工作效率,支队先后投入40余万元更新了5辆消防监督车,配齐了消防检测和火灾现场勘察装备,并要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各类装备能够熟练使用,切实保证消防执法依据、数据、证据的科学、准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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