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风山
(聊城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聊城 252059)
萨克雷与蓓基·夏泼的道德清白
——重读《名利场》
刘风山
(聊城大学 外国语学院,山东聊城 252059)
《名利场》中蓓基·夏泼的道德清白问题一直是评论界争议的焦点。蓓基凭借出色的表演天赋融入上流社会的过程中公然背离了父权社会为女性所规定的关乎贞洁、爱情、婚姻、家庭、友情等方面的美德标准,有失道德公允。但作为作者表达其矛盾的阶级道德观的文学策略,蓓基道德清白与否取决于她的行为是否威胁到萨克雷所维护的父权意识及社会秩序的权威。
道德清白;父权意识;阶级道德观
威廉·萨克雷的《名利场》被奉为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经典力作,一度受到批评界的极大关注,而主人公蓓基·夏泼的道德清白问题则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以往评论从阶级对立、经济关系、消费文化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非常深刻的研究,或为蓓基的行为进行辩解,或对她作出否定性的评价。双方争论的核心在于蓓基用尽手段融入上流社会的行为是否背离了维多利亚时期的女性美德标准,有失道德公允。对比同时期女性作家的作品不难发现,萨克雷的父权男性意识和他的阶级道德观在他刻画蓓基的形象时起了决定性的作用。研究萨克雷的身世背景及其审视女性人物的男性批判视角还可以发现,蓓基凭借聪明才智和出色的表演天赋跻身上流社会的过程中公然违背了萨克雷父权意识中关于贞洁、爱情、婚姻、家庭、友情等方面的女性美德标准。萨克雷对蓓基有褒有贬,这一矛盾的态度背后隐藏着他矛盾的阶级道德观,而蓓基则是他父权男性意识及阶级道德观受到质疑时的文学再现。
《名利场》读者最大的疑惑是蓓基·夏泼为融入英国上层社会所做的一切是否背弃了维多利亚时期女性的美德标准,有失清白。如果蓓基的确如一些评论所言违背了萨克雷时代的女性美德标准,那么,其中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托马斯·理查兹指出:“商品已成为19世纪大众文化的主体,日常生活的核心,日常行为的焦点。”(Linder, 2002: 565)一切都变成消费行为的对象,人类在消费商品的过程中也面临自身成为消费品的危险。萨克雷的《名利场》描绘的就是这样一个消费主义社会:“每个消费者都是精明的消费者。成功的消费者不仅能够消费商品,还能够消费其他的消费者。”(Litvak, 1996: 230)小资产阶级品味在萨克雷笔下也变成了可以消费的商品,而蓓基作为其艺术行为的载体成为斯丹恩勋爵所代表的有闲阶层的消费对象。斯丹恩勋爵以引导她融入上流社会为诱饵,同多年前购买她父亲的画一样,“购买”了蓓基及其艺术供自己消费,与蓓基形成赤裸裸的消费关系。蓓基在这一消费关系中出卖的是自身维多利亚女性的清白。这在受到罗登攻击后斯丹恩勋爵恼羞成怒的质问中得到了戏剧性的证实:“你清白!他妈的!你还清白吗?”(p.673)在叙事者看来,蓓基接受斯丹恩勋爵的金钱时,就等于出卖了她的贞洁。和她那个时代的所有女性一样,蓓基也想做个体面女人,然而“从孤儿的卑微向显赫的社会身份转变的过程中不得不抛弃传统的维多利亚女性观念”(Kaye, 1995: 727)。但即使蓓基不清白,她的堕落也完全出于无奈,因为蓓基及其周围的父权社会都知道,如果她“有了五千镑一年的进款,也会做正经女人”(p.527),不会因贫穷而遭受上流社会女人们的白眼,更不必为了过上体面生活而放弃女性的贞洁。
“道德价值与经济价值在名利场中是等值的,蓓基没有经济价值,因此也就失去了她的道德信誉。”(Kaye, 1995: 379)为了融入上流社会,蓓基所做的一切都是可以理解的,她的不道德、不清白完全由于她没有经济基础。蓓基出身贫寒,贫困使她懂得“她所生活的那个社会里根本不存在富有阶层乐善好施、帮助穷人的道德神话”(Jadwin, 1992: 665),因而必须学会善于抓住身边的每个机会。蓓基自幼就有出色的表演天赋,曾多次说服客人购买父亲的画作,长大后又机智地凭借艺术天赋融入英国上流社会。她的出色表演使斯丹恩勋爵为之倾倒,就连夏伯蒂哀公爵也恭维说凭她的“谈吐和舞艺,无论在欧洲哪一个宫廷里面都够得上大使夫人的格”。蓓基自己“眼见金钱、名誉、地位指日可以到手,心里说不尽的得意”(p.651)。虽然付出了女性贞洁声誉的昂贵代价,蓓基却最终为自己在上流社会赢得了一席之地。
罗宾·安·谢兹(Sheets, 1998: 421)认为,蓓基的艺术才能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在她凭借艺术才能跻身英国上流社会的过程中隐蔽地向父权社会的女性道德伦理规范发出挑战。谢兹的评论忽略了一个事实,蓓基出色的表演是她在那个社会里求取生存的唯一手段。她周围到处是奥斯本先生和斯丹恩勋爵那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相比之下,她的行为实无道德好坏可言。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蓓基身上不贞的污点在她利用斯丹恩勋爵和小毕脱爵士等人融入上层社会之后,都洗干净了。平常对她不屑一顾的贵妇人都想和她搭讪几句,甚至曾经骂她不清白的斯丹恩勋爵都说她“冰清玉洁、无可责备”(p.611)。叙事者也附和说“克劳莱上校活了四十五岁,除了他自己的模范太太之外统共没见过五六个正经女人”(p.616)。萨克雷一方面借人物之口表示蓓基清白与否并不重要,因为名利场中的价值观是“扭曲的”(张俊萍, 2005: 82),人人如此,但另一方面也暗示蓓基的贞洁已经被英国上流社会消费掉了,有失清白。
露西·伊利格瑞(Irigaray,1985:76)认为,女性只有通过接受父权社会赋予她们的角色才能够“将自己的隶属地位转化为肯定因素并最终消解这种隶属身份”。置身19世纪中期的消费主义社会氛围中,蓓基必须首先顺从斯丹恩勋爵所代表的男性权力社会,成为他们精神消费的对象,作出牺牲,才能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但她拒绝成为父权男性幻想所消费的被动客体,勇敢地对父权社会的男性权威发起了挑战。按照萨克雷潜意识中的父权文化标准,挑战男性权威的蓓基显然是背弃了父权社会所定义的女性美德,有失清白。虽不能说蓓基的行为绝对是对“父权道德的惩罚性反击”(Sen, 2000: 494),但也的确揭示了19世纪中期英国所特有的社会动力关系。
立足于男性视角审视蓓基·夏泼针对家庭、婚姻、爱情、友情的所作所为常常使读者作出错误的判断,认为蓓基的行为有悖于父权文化视野中的女性美德标准。蓓基同维多利亚文学中的许多女性一样,也想通过婚姻过上稳定富足的日子。娘娘腔的肥佬乔斯和言语迟钝的小毕脱尽管离做她丈夫的标准相差甚远,但因其良好的经济条件都曾是蓓基要猎取的对象。萨克雷一方面通过叙事者之口劝诫读者不要因此事责备蓓基:“娴静知礼的小姐少不得把物色丈夫这件工作交给妈妈去做,可是夏泼小姐没有慈爱的母亲替她处理这么细致烦难的事儿,她自己不动手,谁来代替呢?”(p.23)另一方面却又通过赛特笠太太等人明确了他的观点,认为蓓基的行为俨然违背了维多利亚女性的道德标准,有伤风化。
萨克雷笔下的蓓基选罗登·克劳莱做丈夫完全因为他有望继承克劳莱小姐的遗产。生活在其文学世界里的克劳莱小姐声称蓓基的家世算不上什么,然而现实中她的社会等级观念十分强烈,致使蓓基的希望落空,她和罗登未落分文。但即使罗登的继承权没被剥夺,蓓基也相信做老毕脱爵士的夫人显然比做他的儿媳妇有更多好处,因此,当老毕脱向她求婚时,遗憾自己走错了一步:“这福气只差一点儿就到手,如今呢,只落得心里疑疑惑惑,不知道将来是个什么样子。”(p.187)蓓基的表白告诉读者,她的婚姻标准中没有爱情,理应遭人唾弃,但蓓基基于经济基础择人而嫁的行为和简·奥斯汀笔下的贝内特夫人乃至勃朗特笔下的凯瑟琳并没有根本的不同。不同的是萨克雷的男性父权意识驱使他借其他人物之口将蓓基界定为不道德的女人。
罗登痴爱蓓基,蓓基却只当他是跑腿的奴才。成功融入上流社会后的蓓基只顾自己寻欢作乐,根本不关心罗登,就连罗登因债务被关进监狱的事也不闻不问,却将自己讨好斯丹恩勋爵的行为说成是为了给罗登寻个一官半职。萨克雷通过叙事者对蓓基作了否定的评判:“最贤良的女人都会假惺惺。……她们不费力气就能堆下满脸诚恳的笑容,往往为的是哄人,脱滑儿,叫你心软,上她们的当。”(p.207)19世纪中期的英国读者生活在父权意识统治一切的社会中,无疑会认定蓓基是不道德的。萨克雷的高明之处不仅仅在于通过叙事者对蓓基进行审视,还在于他在刻画蓓基时已经预设了19世纪英国读者对她的否定评断。
西奥多·阿德诺认为:“因社会并不真正容忍爱情而是用它来满足自己的目的,才处心积虑地将爱情定义为自然之事并声称与该目的无关。势利之徒拒绝具有潜在目的、为社会所接受的爱情婚姻,却偏爱等级秩序,最终不能爱别人,也不能容忍被爱。”(Litvak,1996: 236)按照阿德诺的观点,蓓基的冷酷是社会的必然,无可厚非。但从萨克雷的角度来看,蓓基缺乏勃朗特姐妹笔下的女性人物对待爱情的忠诚,更缺乏奥斯汀和奥尔科特笔下贝内特夫人和马奇太太式的母爱。蓓基对儿子罗登也没有任何感情,儿子唯一的价值就是能给她带来重新获得克劳莱小姐遗产的希望。蓓基标榜自己“做妻子多么忠实……是最痴心的妈妈”(p.829),叙事者也附和说她近人情,待人周到。但同时萨克雷又让吉恩指出蓓基行为的破坏性:“她这人不是正经货。她做娘没心肝,对丈夫也不忠实。……无论她到哪一家,总要搅合得那家子鸡犬不宁。她拍马屁,撒谎哄人,破坏家人之间最神圣的感情,还不可恶吗?她对人没有真心,对丈夫也没有真心。她势利熏心,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p.694)吉恩的话也就是萨克雷预设的19世纪父权社会对蓓基行为的评判。萨克雷对蓓基的任何行为都表现出截然相反的两种态度。这种矛盾态度在小说中出现的反常频率绝非偶然,而有着独特的含义。虽然萨克雷不时地安排人物对蓓基的行为表示肯定,小说的结局却最终表明他对蓓基的否定占据其矛盾心理的核心,蓓基在他心目中是不折不扣的不道德的女人。
总体而言,萨克雷对蓓基持否定态度。在他笔下,蓓基痛恨平克顿小姐,恨不得她和学校都沉到泰晤士河底;对曾有恩于她的人也是如此,瞧不起善良柔弱的艾米莉亚,嫉恨她的财富并发誓有一天要超过她;对于继承了姑妈和父亲所有财产的小毕脱巴结奉承,期望能得到些好处;毕脱夫人吉恩处处关照小罗登,她却诅咒小毕脱和他儿子都死掉,自己能成为爵士夫人。蓓基利用了身边的每个人,却毫无感激之情。叙事者的代言人谴责蓓基说:“罗登也罢,别的人也罢,在她都不是少不了的。”(p.657)杨绛(1997: 14)因此也指出:“利蓓加是萨克雷所唾骂的那种没有信仰、没有希望、没有人爱的人。她志趣卑下,心地刻薄,一味自私自利,全不择手段。”杨绛的论断颇有见地地指出了萨克雷对于蓓基的主导态度。虽然萨克雷也通过伊芙斯肯定了蓓基的行为:“倘若你能承袭公爵的地位和一天一千镑的收入,难道你不急急乎希望安享这份富贵吗?”(p.589)认为蓓基的行为并非19世纪英国社会的个别现象,名利场中人人如此,却在字里行间充满了对蓓基的蔑视。
涉及罗登父子以及吉恩、艾米莉亚等人,杨绛对蓓基的评判是恰当的,但按照伊利格瑞的理论,蓓基又无疑是19世纪英国父权秩序的破坏者。她不愿固守父权社会为女性规定的道德标准,家庭、婚姻、爱情、友情对她都无足轻重,都是她实现自己目的的筹码。按照萨克雷父权意识中的女性美德标准,蓓基显然是不道德的。但蓓基也没有完全抛弃女性的传统美德,而像维多利亚文学中众多出身贫寒的女性那样想做正经女人,最大限度地屈从于女性的被动角色,借助婚姻进入上层社会,依赖作为压迫者的男性获得理想的生活。因此,即使像萨克雷暗示的那样不道德,她的不道德也是有限的。
如上所述,萨克雷对于蓓基·夏泼的态度十分矛盾,有肯定也有否定,或通过叙事者直接表白,或借助人物进行评判。从其身世来看,萨克雷的矛盾态度有其必然性。萨克雷出身富贵,受到过贵族式的教育。作为上流社会的一员,他了解19世纪中期英国特权阶层的生活,但家道的变故又让他对非特权阶层的疾苦有着深刻的洞察。萨克雷身份的双重性导致他对自己曾经隶属的有闲阶层的羡慕与厌弃和身陷蓓基所属的非特权阶层时的矛盾与无奈。谈到斯丹恩勋爵,叙事者讲道:“人人都去趋奉这位大人物——只要有请帖。就是你这看书的,(别抵赖!)我这写书的,如果收到请帖的话,也会去的。”(p.595)萨克雷公然将叙事者和自己等同起来,把叙事者看成自己的代言人,叙事者的种种观点因此就是萨克雷本人的观点。他们都像蓓基和小说中其他人物一样对斯丹恩勋爵代表的有闲阶层趋之若鹜。
杨绛(1997: 3-10)指出,萨克雷那样出身的人在当时那个社会所从事的职业不外律师、法官、医生、教士、军官,但他破产后选择的却是上流社会所不齿的文学家的职业,从此跳出了有钱、有闲阶层的生活,身份的改变使萨克雷对这个阶层的态度发生了变化,转而“鄙视贵族”。因此,最能代表特权阶层的克劳莱小姐和斯丹恩勋爵被他刻画得势利虚伪、表里不一。叙事者坦言:“在名利场上,有好些事大家都做,大家都知道,只是口里不说。”(p.806)其中隐含着萨克雷对上流社会虚伪本质的厌弃。蓓基和艾米莉亚得势前后截然不同的遭遇都是有力的佐证,字里行间充斥着萨克雷对上流社会趋炎附势行径辛辣的讽刺。但萨克雷也并非如杨绛所言毫无保留地鄙视特权阶层。他也通过叙事者表达了对有闲阶层的向往:“名利场上,一个头衔,一辆四匹马拉的马车,比一生的幸福还重要呢?”(p.97)萨克雷还反复称斯丹恩为“我的斯丹恩勋爵”,有意无意地将自己同斯丹恩勋爵等同起来。
约瑟夫·利特瓦克 (Litvak, 1996: 235)认为:“萨克雷虽极力表示自己的不同却又奢望成为那种人……不是萨克雷要把自己描绘为势利之人,而是要昭示势利之人所奢求的一切也值得拥有这种可能性。”利特瓦克的评论中不乏有为萨克雷辩解的成分,但也指出了萨克雷针对这个问题所产生的深刻的心理矛盾。蓓基·夏泼正是萨克雷这种矛盾心理的集中展现。为融入上流社会,蓓基穷其所能,造成不少混乱,也伤害了不少人,萨克雷安排吉恩控诉她没心肝、不忠实,让叙事者说她是“一个没有信仰、没有人格、心如铁石的女人”(p.807),但同时又通过斯丹恩勋爵之口称她冰清玉洁,不应遭到别人的唾骂,认为“外面人说她的坏话,十句里信不得一句”(p.641)。萨克雷对蓓基的厌弃不仅是因为“萨克雷不喜欢聪明女人”的心理症结(Kaye, 1995: 736),更是源于他的阶级道德根源。
莉莎·贾德文(Jadwin, 1992: 667)认为:“多个世纪以来,欧洲社会评判男性道德与否的标准是他们是否诚实守信,在两性关系上是否检点并不重要,而女性则只需坚守自己的贞节而不必遵守男性言即所指的道德标准。”评判蓓基时,萨克雷和叙事者是否遵守了“言即所指”的道德评判标准在小说中并不重要,因而安排人物在不同场合对蓓基作出了截然相反的评价。重要的是蓓基“把萨克雷和她所攻击的社会等同起来”并对其形成威胁(Wilkinson,2000: 378),既包括蓓基和落魄后的萨克雷所隶属的那个小资产阶级社会,也包括萨克雷趋之若鹜的英国上流社会。罗宾·安·谢兹(Sheets,1998: 426)的研究指出:“叙事者在许多方面和蓓基相似,两者都是萨克雷操纵的木偶。”叙事者无疑是萨克雷可以操纵的木偶,不失时机地站出来代表萨克雷对蓓基作出评价。但蓓基却时常逃脱萨克雷的控制,对他所尊崇的父权社会的阶级道德秩序构成威胁。而萨克雷对蓓基的容忍也有其特殊的目的,旨在“利用蓓基揭示他所生存的社会的虚伪与邪恶本性”(Wilkinson, 2000: 378),表达他对19世纪中期小资产阶级虚伪势利风气的摒弃。从这一角度出发看待蓓基和萨克雷的关系可以发现,蓓基仅仅是萨克雷表达其文学主题的解构策略而已,他的父权意识及阶级道德观不会完全认同蓓基极具挑战性的所作所为,从而将蓓基定义为不道德的女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罗宾·安·谢兹(Sheets, 1998: 430)称《名利场》是萨克雷“令人震惊的、破碎的自我画像”。除了赋予自己斯丹恩勋爵的某些特征之外,这幅自画像中的萨克雷却更大程度上将蓓基·夏泼刻画为展示自己矛盾的阶级道德观的面具。蓓基·夏泼同维多利亚文学世界中的众多女性人物一样关注自己的命运并试图将其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时刻尝试逃离萨克雷的控制,挑战萨克雷的父权男性意识为女性规定的美德标准,对贞洁、婚姻、爱情、家庭、友情等问题作出颠覆性的阐释,也不时威胁到萨克雷试图维护的社会秩序。从这一角度来看,萨克雷对蓓基吝啬的同情不能不令人质疑。因此,蓓基·夏泼道德清白与否都是萨克雷阐释他的父权意识及阶级道德观的工具。萨克雷认同、容忍蓓基的行为是因为蓓基代他谴责了19世纪中期英国社会的阶级道德风尚,否定、谴责蓓基则是因为她的行为威胁到了他试图维护的父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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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nocence of Becky Sharp inVanity Fairhas long been the critical focus. In the process of entering the upper class with the help of her excellent art of performance, Becky bold ly violates the female virtues prescribed by the patriarchal society in terms of purity, love, marriage, fam ily and friendship, thus loses her innocence. But based on the author’s literary strategy to show his contradictory views of class and morality,whether Becky is innocent depends on whether her activities make a threat against Thackeray’s patriarchal male consciousness and the social order.
innocence; patriarchal consciousness; views of class and morality
I106.4 < class="emphasis_bold">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8-665X(2011)04-0076-05
2010-12-06
聊城大学科研基金项目(Y0702036)
刘风山(1971-),男,副教授,山东大学外国语言学博士后,研究方向:英美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