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君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评价
陈燕君
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颁布两个(暂行规定)还将党政机关,审机关,检查机关和群团组织列入任期审计范围。这里所介绍的行政事业领导干部的评价问题同样适用党群机构。对这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审计评价时,要针对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政策情况,执行各项廉政规定情况等进行重点评价。
此项属总括性评价。总括评价是指将审计事项作为一个整体或按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后概括地进行评价。审计人员对一个单位进行审计,首先要了解这个单位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这是从整体而言。一定标准就是这个单位所遵循的国家方针政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具体的财务制度。如一个单位存有挪用各项项资金用于非生产性购建,在认定这个问题时,就要依据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制度和国家在某一时期,对压缩非生产性开支,制止乱搞楼堂馆所建设,或违规购置小气车等控商品的一些具体规定。审计中认定了事实,取得了合法的审计证据,评价中就要指明这个性质。同时,分清被审计对象在这些违纪问题中应负何种责任。
该项评价就是对财务收支进行真实性评价。真实性评价的重点是财政,财务会计信息真实的评价。比如审计的一个单位,将预算内资金转入预算外,用于乱支乱花,那么这个单位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年度的报表,报)就是不真实的,不合理的。另外如通过审计发现存有私设小金库,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等严重违纪问题时,在评价时应作出说明,并表明审计领导干部的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使用国有资产情况,是审计的一个重点,评价时一定要作为重点对待。因为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是否保值增值,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出这个单位的领导干部有无稳定的事业心及廉政状况。审计中常常会遇到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从上面争取了专项资金,但这块资金并没有象申明理由时那样专项使用,而是转移使用或挥霍浪费掉了,使国有资产该增值的没有增值,该发挥效益的没有发挥效益。还有一些单位为捞取个人好处,将正在使用的车辆低价卖掉,或将一些公共财产低价卖给个人。此类问题性质较严重,在评价中应予反应。
在对资产进行评价时,要看债权债务的真实合法与否及各项资产增减变化。主要包括:
一是应说明该单位资产账户的设置及健全情况。因为有相当一些机关单位没有固定资产账户,个别的甚至连备查簿登记表都没有。因此,资产账户不健全是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一大隐患。
二是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如果只记账,而放松管理,使用混乱,也同样会存在资产流失的问题。
三是任期内资产增减变动情况。这是考核领导干部是否有事业心,有无政绩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一些事业单位,事业发展了,资产增加了,为国家做了贡献,这就是政绩)。但资产增减变化的一些特殊原因也要说明清楚。如果在审计评价中不说明具体的原因,就往往会使使用审计结果的部门会产生误解,甚至不能正确评价或使用领导干部。当然评价不要求描述过细,如果在审计报评价前已涉及一些问题,后面的评价就要简明扼要。
该项评价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过符合性测试和检查,看其健全程度,然后做出客观的评价。对这一方面的评价可以放到最前面,也可以结合遵守财经法纪情况一起进行评价。比如审计人员对一个单位进行审计后,认为内控制度很健全,管理又很严格,未发现违纪问题,就说明这个单位是遵守财经法规比较好的。之所以在评价中涉及这一点,因为一个单位的经济活动,基本上都在财务上反映出来,它的内控制度健全及执行如何,往往可以看出这个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管理水平和对全局的驾驭能力。
如通过审计发现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存在有向企业乱集资,乱摊,乱罚款等干涉企业自主权的行为,发现超出规定配用交通,通讯工具或报销应由个人解决的费用等问题时,在评价中也应如实指出来,并说明其造成的危害。
(作者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