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天津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站 刘健勇
商船反海盗劫持措施探讨— —“安全区”的设置和使用
文/ 天津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站 刘健勇
鉴于目前海盗劫持商船事件时有发生,从两起商船获救事件入手,从安全、实用的角度,探讨如何在商船上正确设置和恰当使用“安全区”, 使其发挥预期的作用。
海盗;反劫持;安全区;通信设备;军舰;船员
今年5月份以来,媒体上相继报道了荷兰和俄罗斯海军分别使用武力,成功地解救了两艘被海盗劫持的商船的事件。据报道,这两起武力解救行动成功的关键是商船上的船员在无法阻挡武装海盗登船的情况下,在海盗登船前就全部撤到了船上预先设置好的一个隐蔽舱室内,使得海盗无法劫持到船员,从而为后续的武力解救行动创造了条件。这种预先设置好的安全、隐蔽的舱室就是所谓的“安全区”。较之其他可能会导致武力升级的对抗措施,这种运用釜底抽薪策略的“安全区”不失为一种相对稳妥、有效、易于实行且成本较低的反海盗劫持措施。其实,“安全区”的策略不是最近才提出来的,只不过上述两起事件的实践证明此法确实有效。笔者在走访商船,与船长们进行反海盗劫持措施交流时,对船上设置的“安全区”进行了实地考察,发现其在设置和使用上均存在一些问题和误区,从而使得“安全区”的作用大打折扣甚至起到反作用。因而有必要对如何正确设置和恰当使用“安全区”进行探讨,以使其能发挥预期的作用。
(1)过分强调隐蔽性。有些商船在设置“安全区”时过分强调隐蔽性,将其设在船上的某一封闭舱室或处所内。例如将其设在位于商船机舱底部空间狭小、低矮的“管子洞”(用于检修舱底管系、阀门等的通道)内。试想,若是全体船员都撤入这样的地方,能否躲避海盗的搜捕倒在其次,人自身因缺氧而窒息才是首先要面临的问题。
(2)设置位置不合理。有些商船将“安全区”设置在远离船员生活区的处所,比如船首的物料间内,而船员在反海盗部署中却是被集中在位于船尾的生活区内,这两者之间没有可供使用的安全、隐蔽的通道。倘若船员无法阻挡海盗登船,此时如何从位于船尾的生活区安全、隐蔽地撤到位于船首的“安全区”呢?
(3)“安全区”内缺乏必要的设备。有些商船认为“安全区”就是一个供人员暂时躲避海盗抓捕的地方,只要将其选在安全、隐蔽的处所就足够了。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将全体船员撤到“安全区”内,然后等待救援即可。但是,如果事发海域附近没有军舰或者其他解救力量,且船员又无法与外界进行联络(海盗此时已控制了船舶,船员无法继续使用船上的通信设备)而只是被动地待在“安全区”内,能否免遭海盗劫持呢?
(4)没有为船上的切割类工具或设备,如氧气、乙炔气瓶的连接气带,气割枪,电锯等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一旦船员隐身的“安全区”被发现,海盗就可以找到并利用这些工具,后果将十分严重。
“安全区”在设置和使用上之所以存在上述的问题和误区,主要是商船没有真正了解它的作用。其实,“安全区”的作用有两个:一是避免船员直接落入海盗之手沦为人质,进而最大限度地拖延海盗搜捕到船员的时间,为后续的武力解救行动创造条件;二是在海盗已经登船并控制了船舶的情况下,能够继续保障船舶的对外通信联络,即利用预先装设在“安全区”内的通信设备让船员与外界保持联络。这既能坚定船员们获救的信心,又能在必要时对外部的解救行动进行引导。第二个作用与第一个作用同样重要,但实践中却往往被商船制造者所忽视。
本着“安全区”的两个作用,商船在选择、设置“安全区”时至少要考虑到如下要素:
(1)舱室应选在船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撤入的位置。除非能够提供安全、隐蔽的通道,否则,不应将“安全区”设在远离船员生活区的处所。
(2)舱壁结构要完整、坚固,其上的非封闭开口,如电缆或管线的进出口等要尽可能少,没有最好。如果无法避免,就要采取措施将其封闭好,以免舱室内的光线、声音等外泄。
(3)舱室进出口门的外观不要显眼。如门的外形、材质、尺寸和颜色等不要同周边其他舱室的门差别过大。这样才可以迷惑海盗,增加其搜寻的难度,从而达到拖延时间的目的。
(4)舱室的空间要足够。由于是将全体船员都撤到一个舱室内,所以,该舱室在空间上不仅要能够容纳全部的人员,还要能储备一定数量的食品、淡水以及必要的大小便存储容器和一定数量的自卫器具。
(5)进出口门及其锁闭装置要坚固。如果所选舱室的进出口门不是钢制的,则应在其内侧予以加强或额外加装一扇钢制门。该门的材质和结构可参照生活区内通向露天甲板的钢制风雨密门。
(6)舱室的换气通风应由位于上层露天甲板的通风装置提供,而不是由直接暴露在生活区通道内的通风口提供。
目前,商船上使用的对外通信设备主要有各种国际海事卫星船站、中高频无线电组合电台和甚高频无线电话(手持移动电话本文不予讨论),基本上都是由天线、甲板下终端(主机)和外设(电话机、传真机、数据处理终端等)组成。为了保证通信的质量,天线安装的位置是越高越好,而天线与主机以及主机与各个外设之间的连接电缆则是越短越好。考虑到海盗在控制船舶后也是使用船舶上配备的通信设备进行对外联络这一情况,基于隐蔽性的要求,“安全区”使用的通信设备的天线最好与船上原有的各种通信设备的天线布置在同一区域(一般都装设在全船的最高露天甲板即位于驾驶室顶层的标准罗经甲板上)。这样做既保证了天线的高度,又不易引起海盗的察觉而遭到破坏。基于上述考虑,选择舱室时除兼顾上述第1条的各项要素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将舱室选在位于生活区内尽可能高的甲板上,越靠近最高露天甲板越好。这样主机及其外设均可直接安装在“安全区”内,缩短了天线与主机和主机与各外设之间连接电缆的长度,从而降低信号的衰减,提高通信的质量。
(2)将通信设备的主机与外设分开安装。如果由于船舶自身条件所限而无法将舱室选在靠近最高露天甲板上,则可将主机安装在驾驶室内隐蔽的处所,而将外设(电话机、数据处理终端等)装设在“安全区”内。这是因为天线与主机间传输的是射频信号,而主机与外设之间传输的是音频信号,两种信号的强度均随着传输电缆长度的增加而衰减,但在衰减的程度上射频信号远高于音频信号。
在商船常用的几种对外通信设备中,国际海事卫星船站,特别是M站和F站具有使用方便、功能强大、通用性强(可拨打陆基、海基和其他便携式通信终端的电话,收发传真以及数据传输,如收发电子邮件等)的优点,而且比甚高频无线电话的保密性高,比无线电组合电台的通用性强。所以,本文建议为“安全区”额外加装一套国际海事卫星M站或F站,作为船员撤到“安全区”内对外通信联络的工具。
“安全区”最终能否发挥作用,不但取决于其设置是否正确,还取决于其使用是否恰当。建议在使用“安全区”时应考虑如下要素:
商船非军舰,在设计、建造时并没有考虑到如何在船体结构和舱室布置上有利于船员抵御外界攻击或藏身,所以,在“安全区”的选择、设置上也只能是“因地制宜”和“因陋就简”。这种情况下,倘若在一定的时限内船舶得不到外界的解救,船员单凭藏身在“安全区”内,随着时间的推移,最终还是会被海盗发现而沦为人质。媒体报道的这两起被劫商船成功获救的事件都是在事发海域附近的军舰在收到求救信号后适时赶到,并在船员的配合下(船员全部撤到“安全区”内)使用武力将海盗制服,解救了船舶及其船员。如果军舰没能及时救援,结果恐怕还是未知数。从另一方面讲,只有事发海域或其附近有军舰,海盗才会有所顾忌,甚至会在搜寻船员无果的情况下,为不被军舰缉拿而主动放弃并逃离,使得商船自行获救。这里所谓的附近海域是相对于军舰的航速而言的,可以结合商船自身的情况,以大约1 000n mile以内的范围作参考。所以笔者认为,只有在遇袭海域或其附近有军舰存在,并已与其取得联系的情况下,船员才可利用“安全区”躲避海盗的劫持。这一点应是决定是否使用“安全区”的首要条件。
(1)将船上的切割类工具或设备隐蔽好。船上用于日常工作、维修的一些工具、设备,如乙炔、氧气瓶的连接气带和气割枪、电锯、大的撬杠、钢丝钳等,应该隐藏好,决不可轻易落入海盗之手。
(2)驾驶台和机舱部在撤离前按部署采取必要的措施。在船员全部撤到“安全区”前,应结合本船和事发海域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关停主、辅机或其他航行、助航设备等。
定期的模拟演练可以使船员熟悉撤离的程序,并在“安全区”内亲身体验到“被困”的感受,提高船员的心理承受力。同时,还可在演练时检验对外通信设备的工作情况。
“安全区”其实是一把双刃剑,设置正确、使用得当就能配合军舰反制海盗;否则,就会造成船员“自投罗网”的严重后果。所以,“安全区”在使用上应慎之又慎。
Measures against pirates of merchant shipping: setting up and using of Safety Area
LIU Jian-y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