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和谐社会建设与国民素质发展的关系

2011-02-21 15:44林世选
关键词:国民素质建设发展

林世选

(郑州轻工业学院,河南郑州450006)

和谐社会建设既是实现“为了人”的目的,也是“依靠人”的结果。探讨和谐社会建设与国民素质发展的关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以人为本,从根本上保证和谐社会建设不偏离发展人、依靠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和谐的目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国民素质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同构共进。“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人也生产社会。”[1]人以实践的方式生产、创造社会,同时,渗透着人的社会性的实践也生产创造着人自身。从这个意义上讲,国民素质发展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互动共进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国民素质的全面提升;而国民素质的发展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具有本质的推动作用,可为真正实现社会和谐奠定基础。国民素质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同构共进关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国民素质发展支持并促进和谐社会的建构、运行,二是和谐社会建设规定并指引国民素质的发展与指向。

一、国民素质发展支持并促进和谐社会的建构与运行

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主体及社会中唯一能动的因素。美国社会学家阿列克斯·英格尔斯提出:“那些完善的现代制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守则,本身是一些空的躯壳。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结局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堆。”[2]罗马俱乐部创建人奥雷利奥·佩西也明确指出:“人类万事的精华是人的素质和能力……人类命运所依赖的最重要的因素是人类素质——不仅是某些杰出人物的素质,更重要的是星球上几十亿人民的普通素质。”[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现代的、新型的社会形态和社会理想,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必须着力提高国民每一个成员的素质。

1.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终极目的和本质要求

个体是人类社会的一分子,社会是个体互相联系的有组织的集合体。马克思指出:“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为所谓的社会关系,构成为所谓的社会。”[4](P345)社会与个人是相互依存的,个人对社会具有依赖性,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还指出:“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活动的产物。”[5]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主体及社会中唯一能动的因素,是社会生产力中的“活的劳动”,个人发展的程度是衡量社会发展程度的价值尺度,“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6]。社会离开了个人就成了一堆毫无生气的物件。唯物史观既把人类社会的发展看成是有规律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又认为这种客观规律不是“自在之物”,而正是存在于全社会的人的自觉活动结果之中的主体性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人发挥主体力量进行创造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人是社会交往和社会建构的本质和目的,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只是人为实现自己目的的工具,“人永远是这一切社会组织的本质”[7]。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本质和目的,社会历史是人的本质力量发展的历史,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主体能力以及人的主体素质的提升过程。人的多层次需要的满足、人的整体素质的提高、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终极目的和最高价值尺度。

2.国民素质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逻辑结论

马克思、恩格斯高度重视人的全面发展问题,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P294),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8],强调人是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根本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在于满足人的需要,在于人的素质和能力的提高。在他们那里,人的全面发展至少包括4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最基本的层次,是指人能够适应不同的劳动需求,把不同的社会职能当做相互交替的活动方式,这一点与旧式分工的消灭紧密相联;第二个层次是指在交替变换的职能中人的先天和后天的各种能力得到自由发展;第三个层次是指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发展;第四个层次是指个体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这4个层次是《资本论》及其手稿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最具体、完整、科学、精确的定义,它们构成了一个严密的系统,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着眼点是和谐。其中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也包括人自身发展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是多元的,但最根本的价值目标是为了人、依靠人、适应人、塑造人、体现人,促进国民素质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有一定的社会生产力作为基础,人是生产力诸要素中的第一要素,要解放、发展生产力,首先就要解放人,不断提高人的素质、增强人的能力。可见,国民素质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是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的逻辑结论。

3.优秀的国民素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和保证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劳动者是生产力的主导因素,是生产力的首要的能动要素,没有劳动者也就没有社会的物质生产。不同时代、不同区域甚至不同的个体劳动者之间,劳动者的素质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劳动者和管理者的素质是生产力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任何社会体制都有与之相适应的国民素质。国民素质的缺陷必然造成体制的缺陷,体制的缺陷又必然造成国民素质的缺陷;国民素质的提高必然带来体制的完善,体制的完善又必然带来国民素质的提高。因此,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转变与旧体制相适应的人的旧素质,塑造出与新体制相适应的人的新素质。消除旧体制的弊端并建立起新的体制,必须“开民智”,按照新的体制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塑造与之相适应的人的新素质,使人的价值观念、能力水平、道德人格、精神状态、社会心理和思维方式都成为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的动力。同时,国民素质的发展是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涵盖制度建设、体制建设、组织建设和人的建设4个方面。制度建设主要涉及产权制度及公有制的结构和实现形式;体制建设主要涉及政府职能转换及企业营销机制、用人机制等;组织建设主要涉及民主集中制、党的基层组织、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的建设;人的建设涉及人的价值观念、思维品质、心理水平、能力素质、精神境界等。制度决定体制,体制体现和实现制度,组织机构是体制形之于外的具体表现并具体执行体制的功能,而组织的运转则由个人的合力所推动,组织运转的成效取决于组织中每个人才智的发挥。在4个方面中,人的建设作用更重要、意义更突出,没有高素质的人,其他3个方面的建设是很难取得实际成效的。

4.基于公民美德的良好国民素质是政治文明建设的社会根基

公民美德就是公民个体在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实践过程中所应当具备的社会公共伦理品质或实际展示出来的卓越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公共性的社会美德,比如民主、参与、团结、合作、信任、正义感、责任感、平等、包容、同情心、互助、仁慈等。公民美德是民主政治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以基于公民美德的较高的国民素质为依托、为根基。

5.具有公共精神的国民素质是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条件

和谐文化是以和谐为思想内核,以倡导、研究、阐释、传播、实施、奉行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形态、文化现象和文化现状。和谐文化融思想观念、理想信仰、社会风尚、行为规范、价值取向于一体,包含着对和谐社会的总体认识和评价,是社会发展与文化建设的有机结合。和谐文化贯穿于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的各个领域,体现着社会主义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内在要求,并具体表现为关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和谐社会的思想内涵。这种道德要求和文化导向具体包括国民的和谐意识、和谐思维、和谐精神、和谐行为以及全社会倡导的和谐理念、和谐价值、和谐关系与和谐风气。

国民的公共精神是和谐文化内化、升华的基础,是促进和谐文化建设的前提条件。和谐文化是和谐社会的根基和灵魂,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建设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文化,其重要性和紧迫性不言而喻,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要真正取得成效,就必须高度重视国民素质中公共精神的培育。

国民素质不仅是文化素质,更重要的是公共精神和道德素质,国民的公共精神是社会凝聚和社会认同的要件。一个国家的公民和社会成员要有基本的公共精神和社会道德。具有公共精神的国民素质有助于人们树立适应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在陶冶人的情操、提升人的境界、调节人际关系、培养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6.国民素质的提高可为建设生态文明创设先决条件

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使生态环境明显好转、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依赖国民素质的提高。国民素质的提高可以促进传统粗放型经济向现代集约型经济转变,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国民只有具备了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并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形成兼备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公民群体,才能提高不可再生资源的采掘和冶炼的回收率,才能降低单位产品对资源的消耗,从而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国民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开发替代资源。开发替代资源是解决资源短缺的重要途径。提高国民素质,构建合理的专门人才队伍和具有不同知识结构的劳动群体,是开发替代资源的先决条件。提高国民素质可提高人们广泛利用资源的能力,避免对少数资源的过分依赖和破坏性开发。高素质的国民对环境、发展、资源有着科学的认知,能规范自己和群体的行为,使保护环境成为自觉行动,为建设生态文明创设先决条件。

二、和谐社会建设规定着国民素质发展的指向与轨迹

正如社会客体规定着社会主体一样,社会的发展也同样制约着国民素质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体的人总是生存于一定的社会结构体系之中,离开社会的孤立的和抽象的人是不存在的。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时特别强调:费尔巴哈所分析的“抽象的个人”,实际上“是属于一定的社会形式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P56)所以,要实现国民素质的发展,必须推动社会的发展。无论是人的生活状态的改善,还是人的综合素质的提高,都依赖于社会结构体系的生长和进步,只有社会发展了,才能为国民素质发展提供客观的前提和基础,离开社会发展而侈谈国民素质发展是没有意义的。人类是物质世界发展的特定产物,物质世界是人类存在的前提,人的历史活动不是随心所欲的,总要受到社会发展客观规律首先是生产方式的制约。农业经济时代以土地为主要经济资源,人被束缚在狭隘的宗法血缘关系中,国民素质的发展受到严重束缚。工业经济时代打破了宗法血缘关系的限制,人得以在广泛的时空关系中拓展自己的才能和智慧,从而为国民素质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开辟了国民素质发展的新天地,为国民素质的发展提供了政治条件、物质条件、文化氛围和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从本质上讲也就是推进国民素质发展的过程。国民素质的发展要在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中即和谐社会的建设中才能实现。

1.和谐的民主政治是造就公民良好素质的制度保证和实现途径

政治和谐是指构成政治系统的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和谐关系。它首先表现在和谐社会要求的民主特征上,民主政治为锻造人们的民主意识、增强民主能力搭建了良好平台。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自己的国家,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自己的社会。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制度是以人民民主专政为国体,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政体,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管理一切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尽管社会主义政治体系的运行、政治活动的展开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每个人不可能对社会、对国家的每一事务都直接参与,但是直接选举制、间接选举制的设计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意志的实现。同时,人们还可以通过大众传媒、司法救济等途径充分行使自己的参与权。不言而喻,这一过程的不断展开和继续,不仅可以有力地促进和坚定人民的当家做主意识,而且也对人们民主心理的培养、民主意志的磨练、民主技能乃至文化素质的提高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培养人们责任意识、权利意识的天然场地。一方面,社会主义国家的各级领导者是由人民推选出来的人民意志的执行者,他们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另一方面,由于权力具有两重性,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保证人民对自己推选的领导人有监督权和罢免权,就必须实现政治信息公开,赋予人民知情权。民主政治的拓展有利于人们民主责任意识的促进和民主技能的提高。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锤炼国民民主法治意识的载体。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法治同样没有社会主义。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下,公民的一切民主权利由社会主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同时又为宪法和法律所保障,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求社会各界和国民的行为必须以法律为准则,为法制所制约,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

2.经济发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保障和引擎

社会发展首先体现在经济发展上。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以人为本的经济和谐,解决人的发展与经济发展难以同步的矛盾,使经济发展的成果最大限度地让全社会共享,能够为国民素质发展创造物质条件。

经济发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物质保障和时间保障。马克思主义认为,现实的人必须有一定的物质生活资料作保证,才能使饮食、穿着、居住、交通、医疗等维持人体正常新陈代谢和繁衍后代的需要得到满足,才能从事提升自身素质的各项活动。“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的方面得到充分供应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4](P74)显然,如果没有物质生活资料的满足,人的全面发展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生产力的提高意味着用较少劳动创造较多的社会财富或者用相同的劳动量生产出较多的物质产品,这就为提高国民的生活质量奠定了物质基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生产关系的发展水平,从而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高广大国民生活质量和受教育程度、普遍提升国民素质创造了坚实的社会基础;生产力水平越高,对劳动者素质要求就越高,而高素质的国民只有在接受高水平的教育和生产实践过程中才能形成。总之,只有通过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国民的生活水平,才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9]。马克思指出:要实现人的能力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根本的条件是缩短工作日。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剩余产品的出现为其物质基础和前提。人的发展及其素质的提高也是如此,因为剩余产品的基础是剩余劳动的出现。只有当社会生产力有了一定的发展,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可以区分为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的时候,社会才赢得了自由的时间,人类才不需要把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用到物质资料的生产上,从而有时间从事科学、艺术、社会管理等物质生产以外的活动。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深刻地指出:“整个人类的发展……无非是对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并且整个人类发展的前提就是把这种自由时间的运用作为必要的基础。”[10]

经济发展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动力与引擎。人的存在不仅是生命的存在,而且是有多种需要的存在。所谓人的需要,就是主体为保持和优化自身存在与发展的特有运动形式而对其他物质、能量和信息等客观条件的依赖和要求。人的需要在所有生物的需要中是最高级、最复杂的,它由生理到心理、由物质到精神、由低级到高级逐次提高。在人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的是生理、心理等需求,在此基础上才产生出精神的高层次需求,而新的需求的产生又进一步推动了生产观念的更新,进而成为精神追求发展的内驱力。在这一内驱力的推动下,主体也不断丰富着与客体的关系,创造出新的交往形式和方式,从而使自身的思维、能力、智力等素质逐步得到优化和提高。

3.和谐文化是国民素质发展的依赖路径

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和谐文化是社会和谐的思想灵魂和精神实质,是社会和谐的文化升华,也是人们追求社会和谐的智慧结晶。没有和谐文化,就没有和谐社会的思想根基,也就不可能有社会和谐发展的实践追求,它从根本上影响和制约着国民素质的发展。

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和谐文化作为非物质、非法律、非制度的因素,可以通过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等途径,对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进行清理,对外来文化中的污浊进行抵制,对带有迷信、愚昧、颓废、反社会、反人道、反科学、反文明的落后文化进行批判,引导国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全社会逐步形成以和为真、以和为善、以和为美、以和为贵的共识,从而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相承接、与和谐社会要求相吻合的道德要求,增强国民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益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形成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思想道德素质。

和谐文化建设强调通过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把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和谐创建活动同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突出思想教育内涵,广泛吸引群众参与,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注重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引导人们正确对待自己、他人和社会,正确对待困难、挫折和荣誉,从而极大地提升国民的心理素质。

4.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国民素质发展的生态保证

自然界是人类及其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外部环境。国民素质发展就是一个在自然环境中实践和创造自己本质的历史过程。国民素质发展有赖于自然环境的发展并通过良好的自然环境来保证;而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自然环境问题的解决又必须依靠促进国民素质发展才能完成。人与自然环境这种互馈式的协同进化是国民素质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胡锦涛强调:“我们所构建的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11]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国民素质发展的初始条件。自然界为人类及其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所必需的一切物质和能量。自然界以空气、水、食物、燃料、衣着、住房等形式提供的产品支撑着人的肉体存在,也为自然科学提供源源不断的丰富多样的研究对象,又为艺术提供了加工、消化的素材和对象。对人来说,自然界与人血脉相连、互动共生。

人与自然的和谐是发掘人的潜能、促进人与人和谐的动力。人的实践活动本质上是在追求某种价值的实现。人通过实践改造自然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它显示了自然客体对人类主体的价值意义。在人与自然需要和满足的互换关系中,人的主体性得到了彰显,能动性得到了发挥。随着实践活动的深入展开,人对自然对象的认识越深刻、越全面,就越能发现客体对主体、自然对人类的新的价值意义,也正是对这种价值的不断“新发现”和一些价值的“要发现”、“未发现”构成了国民素质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内在动力。

人与自然和谐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全局性的意义。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的发展模式,坚持走经济生态化的道路,能够有力地带动、促进社会中人与人的和谐。一方面,绿色技术、绿色生产、绿色服务乃至绿色文化产业,都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另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和公共政策的制定提高企业和公众参与社会服务的积极性,在共同塑造绿色生活方式的过程中凝聚社会共识和服务热情,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中推进国民素质的发展。

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国民素质发展有着同构共进的内在联系,二者相互促进、相互渗透、相得益彰,共处于社会发展与建设的实践中。国民素质发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它能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并受和谐社会进程与水平的制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国民素质发展,也依靠国民素质发展,并且为国民素质发展创造条件、提供舞台。二者在理论上是一致的,在实践上是双向互动的,统一于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之中。

[1]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301.

[2] [美]阿列克斯·英格尔斯.人的现代化[M].殷陆君,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4.

[3] [意]奥雷利奥·佩西.人类的素质[M].薛荣久,译.北京:中国展望出版社,1988:25.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45.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440.

[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18.

[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293.

[8]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44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683.

[9]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78:370.

[10]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215.

[11]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0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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