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警官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刍议

2011-02-21 12:47余蕊娅
职教论坛 2011年26期
关键词:警官监狱司法

□余蕊娅

司法警官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刍议

□余蕊娅

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等方面来看,目前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专业培养模式的滞后已影响了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需要对刑事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加以改进和调整,重构课程体系,加强实践教学。立足于教学实践的客观实际,对刑事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予以详细的探讨。

刑事执行;培养模式;实践教学

我国各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前身是司法警官学校(中专),截至2004年6月,全国已有16所司法警官学校升格转型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这次转型和变革不仅提升了我国司法警官教育的办学规格,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司法警官教育低水平运作的状态,最为关键的是它第一次把高职教育的理念引入国内警察教育的领域。在中专时期的司法警官学校的专业中,一直开设监狱管理(部分院校为监所管理)专业,是学校的重点支柱专业。学校升格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后,该专业更名为刑事执行专业,专业代码690201。经过几年的实践,各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刑事执行专业为监狱管理方向或以监狱管理为主要学习内容,为监狱、劳教所培养了大量的人才,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因此,进一步探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执行专业培养模式并加以改进和调整显得尤为重要。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2003年1月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来普通中专的基础上升格组建为全日制政法类警察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的刑事执行专业(中专时期是监狱管理专业)于2003年9月开始招生至今,笔者在近几年的教学实践中,对刑事执行专业培养模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思考和尝试,并组织学院教务处、教研室教师到监狱、劳教所、看守所进行实地调查,本文就当前刑事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中存在的问题做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目前刑事执行专业高职教育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随着全国监狱工作的迅速发展,监狱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监狱布局调整,监管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监狱警察队伍的职业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职高专刑事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滞后无疑已经制约了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教学内容理论性过强和教学方法单一

教学内容理论性过强。在课程设置中存在着理论性课程过多,具体到某一门课程中,则表现为讲授内容的理论性过强,缺乏必要的实践技能应用内容,加大了学生对知识理解的难度,隔断了监管改造理论到监狱实践的应用,延长了学生就业后适应实际工作的时间。如《狱政管理》这门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大多数学校都以课堂理论讲授为主,实践教学仅为参观监狱,缺乏课程的顶岗见习,缺乏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1]。

教学内容落后于监管实践工作的实际。刑事执行专业的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不仅要求掌握刑罚执行的基本理论,熟悉常用法律法规并能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还需要让学生了解当前刑罚执行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理论、新作法,而这些内容在课本上是没有的,教学内容中必然要增加监狱体制改革、监狱布局调整、押犯构成的新变化等知识。

教学方法上存在着注重知识传授,缺乏能力培养的特点。在以往的教学中,教师要更多地重视知识的传授,却忽视了学生学习方法和自学能力的培养,忽视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的操作能力、交流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应用能力较差。并且教学方法传统陈旧,很多课程还是以教师为中心的“一言堂”、“满堂灌”,让学生处于输入和存储知识信息的被动学习状态,在学习的过程中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足。

(二)课程体系课程设置缺乏高职教育的实践性

在刑事执行专业培养计划中仍沿用学科本位课程体系和课程形式,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课程设置过于追求学科齐全,有些课程成为本科课程的压缩版,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不强,对高职教育要求的“技术应用”及理论上的“必需、够用”原则作简单、片面的理解。在课程教学中,仍然以传统的理论知识教学作为课程学习的重点,以岗位技能为核心的课程模式基本停留在概念和设想层面,实践训练课时严重不足;在课程设置上,过分强调课程的完整和系统,没有把学习者未来岗位的需要作为对学生应用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基础;结果使学生只会被动地接受知识,而不知道如何去运用所学知识,培养模式单一死板,束缚了学生的个性发展,同时限制了学生的创造性。二是所设置的技能课程内容、数量与刑罚执行岗位的技能要求相比存在着明显的差距,我们要正视这个问题,予以调整适应。

(三)“双师型”教师数量不足,使教育教学质量处于低水平徘徊

高等职业教育的本质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精通专业理论知识是担任高职教师的前提条件,具有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是必要条件,两者缺一不可。虽然近几年来全国的司法警官院校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有一定的改善,但是“双师型”教师的数量仍然不足。首先是从总体上而言,“双师型”教师的数量和质量与高职教育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教育部门规定有关“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要达到50%”,而全国的司法警官院校中,能达到这一合格要求的学校寥寥无几。其次目前许多司法警官职业院校刑事执行专业的专业课教师,绝大多数是从大学毕业就直接到学校任教,在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的见习时间不过短短几月,教师自身的实践能力都有限,如何来胜任高等职业教育对岗位技能的教学要求,也就无法实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四)实习实训场所不足,不能保障实践教学的质量

实习实训教学基地是职业教育技能实训教学过程实施的实践训练场所,是实施实训教学计划的基本条件。目前刑事执行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相对薄弱,学生在1-5学期的实践学时较少,校内实训或模拟实训场所不足,导致实践教学的学时和质量无法保障,学生没有实践经验的积累很难适应职业岗位需求。监狱工作对象的复杂性,岗位的特殊性,任务的双重性,要求监狱人民警察不紧要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和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而且要有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生产管理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监狱的实际工作中对岗位技能的要求较高这一现实,要求我们在教学中必需构建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

二、刑事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监狱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这对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司法部根据监狱工作的要求和当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把“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确定为今后几年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努力目标,要求推进监狱人民警察的规范化管理,要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系统化、规范化的教育培训制度和体系;要积极推进学历教育和专业性人才的培养。因而司法警官院校为本行业探索出一个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成功模式就显得非常重要,围绕和针对职业岗位的需求组织和实施教学成为高等职业院校刑事执行专业教学工作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根本目标[2]。

(一)刑事执行专业课程体系设置探究

刑事执行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培养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监狱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应用理论知识、专业实践技能和技巧,具有良好的人民警察职业素养,能胜任监管场所及社区矫正等岗位的刑务处理、安全防范、矫正教育岗位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基于上述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要从刑事执行专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出发,遵循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要求,科学地设置刑事执行专业的课程体系。要坚持“有利于学生知识、素质、能力协调发展,有利于养成司法警官职业素养,有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指导思想;做到与社会发展及刑罚执行职业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与人的全面发展相适应。具体而言,刑事执行专业的课程设置要改变过去以传授理论知识为单一目标的模式,要以知识、能力、素质为核心,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根本,以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技能为重点,实现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目标。笔者认为,刑事执行专业的课程体系应由以下三个模块组成:

1.基本素质课。这部分课程设计的目的是使预备警官形成良好的政治素养、法律素养、职业道德素养,并掌握监狱管理和矫正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主要包括: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心理健康教育、法理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犯罪学等。

2.专业基础课。主要包括:监狱学基础理论、狱政管理、罪犯教育、罪犯心理、罪犯劳动管理、社会心理学等。开设这部分课程的意义是,通过专门的思维方式训练,让未来的司法警官形成良好的法律、刑罚执行、教育改造思维模式。

3.专业技能课。职业技能方面的课程,主要包括:监狱文书制作、罪犯心理咨询技术、车辆驾驶技术、警务技能训练、计算机信息技术、监狱工作口才、狱内侦查技术、监所突发事件处置、监所基层工作实务等。通过上述课程的学习,使预备警官掌握从事监狱、矫正工作专门的技术和能力,包括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与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二)优化教学手段

刑事执行专业的教学过程要以尽量贴近实际,启发思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因此要改革灌输式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采用讨论式、案例教学式、模拟式、实作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并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充分利用多媒体教室,使教学内容图、文、声、像并茂,直观性强,同时提高信息量和教学效率[3]。如我院刑事执行专业新开设的《监狱突发事件处置》课程,应用“情景教学”法,聘请云南省官渡监狱防暴队警察作为实践课时的指导教师,针对特殊类别的监狱突发事件如罪犯劫持人质进行“处突演习”,把课堂变成监狱管理的现场,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教师只对教学活动进行组织和点评,让学生安排程序、步骤和需要的道具、工具;让学生编写警察和“罪犯”的台词;这样的教学形式深受学生好评,在教学过程中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思维能力、合作能力、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的优秀表现超出了教师的预期,教学效果良好。当前监狱新干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时时提醒我们,在提高学生的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对警察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4]。

(三)改进和加强“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

如前所述,高等职业院校的教师要胜任教学工作,必须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要有优质的教育资源提供给学生,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指出:“各高等职业院校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学校的教师定期到企业学习和培训,增强实践能力。同时,要积极聘请行业,企业和社会中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兼职教师[2]。”

作为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师资队伍建设中,要重视和培养“双师”素质教师,这是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双师”素质教师,即教师要具备理论教学的素质,又要具备实践教学的素质。按照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认定条件:“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极其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应用,效益良好;(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实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等院校中居先进水平[5]。根据上述认定条件,刑事执行专业的“双师”素质教师必须变压力为动力,否则达不到教育部的规定条件,必将会影响高职院校教师的队伍建设工作,进而影响教学质量的保障。尤其是按照认定条件的第二条,分批安排专业教师到监狱进行专业实践训练,要求每两年必须完成一定时数的实践部门工作任务,包括让教师到监狱监区带值班、到罪犯教育科、狱政管理科、刑罚执行科等科室岗位工作,完善和更新教师的专业知识,使教师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教学指导能力。

另外,聘请监狱警察到学校兼课、教师和监狱警察合作课题研究或教师参与到监狱的服刑指导、心理咨询、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中,也是加强“产学”结合,提高教师专业素质的有效途径。

(四)突出实践教学特色

1.调整、修订和完善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体系,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我们要完全改变以往的教学模式,把“讲”变成“练”,变成学生的动手与探索。学生的理论知识是其今后适应工作岗位的基础,而适应工作岗位的关键在于动手能力和实际的操作能力,使实践教学真正成为教学工作中的重头戏。建立一个把知识、能力、素质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着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据此,要调整人才培养计划,首先,严格控制和缩短理论课的讲授时间,增加专业实践课的训练时间;其次,在整个教学计划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按1:1的比例配置,并提出实践课的教学和考核要求。

2.加强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提高基地的使用质量。实习实训场所、设施是职业教育的物质基础,必须重视其建设工作。实训基地包括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训基地。在校内应配备刑事执行专业教室,让校内实训基地的建设坚持情景仿真化、功能实用化。在校外应建立固定的实践基地,并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在实习实训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和训练学生实际操作技能和岗位上手能力,把专业理论学习和提高实践技能相结合,把所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为学生的法律职业素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加强实习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学院的理论教学、人才、文化、信息等资源优势,在完成学院实践教学任务的同时,帮助基地单位培养人才和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文化建设等,特别是把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学校的专业建设、课程改革、精品课程建设、监狱理论课题研究和在职警察培训相结合,建立紧密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良性机制,促进学院和实习实训基地单位共同发展。

三、结束语

刑事执行专业的发展可谓“机遇与挑战同辉,兴盛共危机一色”,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中的警官类院校,我们要根据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单位对所需人才的能力和知识结构来开展教学改革,才能让我们所培养的学生在就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实现司法警官学院立足行业,面向政法,服务社会的办学目标。

[1]霍宪丹.中国高层次司法警官培养模式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俞仲文,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践教学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3]郭监安,鲁兰主编.中国监狱行刑实践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4]余茂焱.警察高等教育办学模式探析[J].中国监狱学刊,2007(6).

[5]龚毅.加强特色建设,突破生存瓶颈,拓展发展空间[J].中国监狱学刊,2008(3).

余蕊娅(1975-),女,云南富源人,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讲师,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监狱理论及教学。

G715

A

1001-7518(2011)26-0082-03

责任编辑 时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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