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调查情况看,兴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对促进高效农业发展、提高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来看,还面临着不少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合作社数量少、入社农户比例低的问题尤为突出,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迫在眉睫。
与先进地区相比有差距。截至2010年底,兴化市有专业合作社414家,加入合作社农民仅有7592户。而邻近的东台市有专业合作社1039家,入社农民90019户。从合作社带动能力看,兴化市专业合作社每社平均带动19户,低于江苏省每社带动57户的平均水平和“五好”合作社平均带动100户成员的标准。
与农业大市地位不相称。根据江苏省有关部门考核结果,在全省110个市区中,截至2010年5月底,兴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列24位,入社成员数列35位,兴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与农业大市的形象和地位不太匹配。
目前兴化市专业合作社中,主要以龙头企业或能人大户牵头为主,与普通社员的合作关系主要以收购农产品统一销售为主,合作不够紧密,发展活力不强,运行不够规范。
财务核算不够规范。大部分合作社缺少专门的会计人员,没有建立财务核算制度,或虽建立会计账簿,但记账过于简单,内部收支表现为流水账式,财务核算制度不规范。
盈余分配不太合理。部分合作社没有按合作社法要求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造成盈余分配无据可依。2009年全市只有163家合作社提留公积金、150家合作社实行盈余返还,大部分合作社没有按要求提留公积金、返还盈余。
民主管理不尽到位。尽管所有合作社在登记注册时都制定了章程,设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机构,但大部分流于形式,"三会"活动不正常,合作社运行缺乏监督机制,普通会员的利益不能从机制上得到保证。
虽然近年来各级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但受制度、政策等方面的制约,合作社的发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用地难。一方面合作社的集约生产需要集中的土地,随着粮食价格的持续上涨和惠农补贴标准的逐年提高,土地流转的难度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合作社在附属用房建设用地等方面不能享受农用地政策。
用电难。在合作社接电、用电方面,缺少特殊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合作社果蔬保鲜库、秸秆综合利用用电等不能享受农用电价格,制约着合作社的发展。
贷款难。由于合作社可抵押的资产少,金融部门为防范和化解金融信贷风险,难以向合作社放贷,造成合作社贷款难。
保险难。专业合作社中有很大比例从事设施农业生产,而设施农业保险中棚内作物不能参保,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服务难。不少部门没有把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摆上重要位置,习惯于对农民传统组织形式和传统种养方式的服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大规模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缺乏相应的服务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