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兴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局长 201500) ■文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 为打造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作出积极努力
平安兴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局长 201500) ■文
Bringing into Full Play of the Advantages of Judicial Administration and Making Positive Efforts to Build Service-oriented,Responsible,and Clean government Ruled by Law to make positive efforts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推进依法行政”,“加快行政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高屋建瓴,各级政府部门必须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上狠下功夫。司法行政部门尤其是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在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方面,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新形势。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其载入宪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建设尤其是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成效,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2004年 3月国务院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08年 5月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要求:“加强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行政。”政府建设的目标更加明确,抓手更加突出,要求更加具体,重心更加下移。国务院上述决定提出的市县两级,是指设区的市级 (直辖市的区级)、县级两级,本文以后的市县两级都按此定义。
市县两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处在政府工作的第一线,是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执行者。实际工作中,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具体利益的行政行为大多数由市县政府作出,各种社会矛盾和纠纷大多数发生在基层并需要市县两级政府处理和化解。市县两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政府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和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的整体进程。必须把进一步加强转变市县两级政府职能,在市县层面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作为政府建设重心下移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
自 1988年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以来,对政府发展、政府建设的目标提法多种多样,包括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廉价政府、效能政府、效率政府、有限政府、透明政府等等。这也反映了在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我国政府建设在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方面的丰富多彩和不断深入,以及各阶段的侧重点。其中,“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提法相对比较固定,客观上也显示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要求。2008年 3月,国务院制定的《国务院工作规则》在第二条“国务院工作指导思想”中,明确提出“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进一步清晰和完善了政府发展目标;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提法普遍被政府和理论研究部门所接受,本文也围绕这个主题进行阐述。
服务政府,是指为社会、为民众、为管理相对人服务的政府,为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职责的基本领域,是在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满足通过市场机制满足不了或满足不好的社会公共需要。服务政府体现在以下方面:为各种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平等竞争的条件,为社会提供安全和公共产品,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和社会保障服务,在社会管理方面切实体现服务理念等。服务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在更好地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基础上,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更多精力放到社会发展和管理上来,把财力物力更多地集中到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来,把政策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到解决民生问题上来,为群众多谋利益。
责任政府,是指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府。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科学、合理、有效地履行职责,一旦违法失职或行政不当,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岗位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考核评议制度等各项制度。责任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健全政府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确保政府职责顺利履行。
法治政府,是指依法行政的政府。包括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显著提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决策到执行到监督,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职权办事;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政府执法的全过程以及政府的各类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法治政府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执法公信力,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廉洁政府,是指清廉、干净的政府。包括政府官员廉洁奉公;政府机关和公共部门等法人单位奉公守法;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的获取和运用无私且合法等。廉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严格控制预算,降低管理成本;同时,按照建设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加强政府廉政建设,加大监察力度和审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
总体而言,“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是一个有机整体,存在着必然联系。服务政府是政府有效行使职责的重要手段,责任政府是政府顺畅运转的核心所在,法治政府是政府合法行使职权的根本前提,廉洁政府是政府发展的基本保障。
司法行政部门是各级政府主管所辖区域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首先,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司法行政部门自身必须立足职能发挥,努力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塑造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形象;其次,司法行政部门与政府法制建设、依法治理工作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必须站在更高层面,围绕所在地区的政府职能转变,为本地区政府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作出积极努力和应有贡献。党的十七大报告和国务院制定《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来,我国政府建设的重心进一步向市县层面下移,要求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抢抓机遇、有所作为,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在政府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凸显,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同时,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即将出台,一系列创新举措的不断推出,使得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日益丰富,在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方面,抓手和渠道进一步增多,责任也更加重大。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在司法行政业务的快速发展中,近年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无论从工作板块、工作依据还是从具体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工作,都有了快速发展,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已经获得了重大发展,并仍将保持可持续发展。下面结合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工作实际,予以说明。
一是工作板块数量增加。大体可以分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依法治理 5大工作板块。形势发展日新月异,近年来已经增加了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依法治理两大板块,法律服务板块中也增加了法律援助等内容。总之,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板块有了明显增长,对专业性、协调性的要求相当高,推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成为多兵种、多层次、多职能、具有重要地位的综合性政府职能部门。
二是工作依据丰富完善。第一,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依据有:《人民调解法》,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等;单项法律法规涉及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等。第二,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依据,是 2003年 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其为刑罚执行,目前仍处试点阶段,进一步定性和定位有待将来《社区矫正法》的出台和对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配套修改。第三,关于安置帮教工作,1997年 10月,司法部下发《关于部监狱管理局负责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移交部基层工作司的通知》,由此,安置帮教工作成为司法行政机关一项新的工作职能。1998年 6月,中央综治委下发文件,进一步明确由司法、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工商、妇联、共青团等八部门组成各级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第四,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 1986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每五年都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五年规划。第五,关于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有《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第六,关于依法治理工作,目前主要有 2006年 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普法办 [2008]7号)。
三是行政执法权力增加。第一,法定行政机关为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法定授权组织为上海市金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二,行政处罚事项共 5项,包括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律师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处罚,对律师事务所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处罚。第三,行政确认事项共 1项,即法律援助申请的确认。第四,行政给付事项共 1项,即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给付。第五,行政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上海市法律援助条例》、《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六,事实上自《律师法》修订后,对于违法《律师法》的处罚行为,除了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出,其他一系列行政处罚都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出,包括警告以及不同程度的罚款、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等等,行政处罚权力大为增加。总之,近年来的发展形势,对司法行政部门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是行政许可工作具体。金山区司法局作为上海市司法局金山受理处,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申请执业、上海市执业机构之间的变更、注销登记、撤销许可),公证员执业审批 (申请执业、上海市执业机构之间的变更、终止执业),考核授予律师资格认可(初审),律师执业审核 (执业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许可),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登记 (申请执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许可),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核登记(申请执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许可)。总之,近年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方面面临着大量新的工作,对如何在工作中切实体现服务型政府的形象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综上所述,近年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已经发生了令人瞩目的新变化。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及对司法行政业务的完整理解,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作出积极努力,是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也是应尽职责。
一是工作观念上的误区。主要表现为缺乏对新形势的正确认识和及时研判,对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丰富内涵缺少正确理解,对于司法行政在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中应有的重要作用,缺少信心、勇气和前瞻性;在“想不想有所作为、敢不敢有所作为、能不能有所作为”方面表现消极。由此,对司法行政部门在行政执法等方面已经发生、正在发生和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反应迟钝,对司法行政部门正在逐步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缺少敏感性,对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动作缓慢,对参与政府建设积极性不高。
针对上述工作观念上的误区,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政府建设重心已经逐渐下移到市县两级层面;必须站在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高度,进一步充分认识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重大意义。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要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转变政府工作作风,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要求推进政府管理创新,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要求完善政府运行机制,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要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民生统筹协调的能力;要求政府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必须对照上述总体要求,自觉在大局上服从、认识上深化、工作上落实。
二是工作联动上的误区。主要表现为在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过程中,没有正确处理好司法行政部门与政府法制部门的关系,尤其是想当然地将应该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的工作推给政府法制部门,出现不作为现象;同时,缺少与政府法制部门的积极沟通和有效互动,出现单打独斗现象。
针对上述工作联动上的误区,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必须正确处理与政府法制部门的工作关系:第一,在涉及法律服务作用发挥等司法行政职责方面,司法行政部门是当仁不让的主角,同时也需要政府法制部门的积极支持。第二,对依法治理工作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的,司法行政部门必须发挥好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服务、沟通、指导作用,政府法制部门承担起依法行政规划、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规范性文件制作和备案、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等工作。第三,在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过程中,政府法制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是两个主要的工作职能部门,必须整体联动、信息互通,加强密切配合、相互有力支持。
三是工作方法上的误区。主要表现为面对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这一宏观、整体的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抓手,颇有“老虎吃天、无处下手”的感觉;只好满足于制定和下发文件,缺少实质性动作和实际效果。
针对上述工作方法上的误区,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必须以项目化推进的方法,确定并确保每年、每个阶段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包括司法行政部门独立承担的重点项目、会同或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的重点项目、承担指导监督职责的重点项目。具体要做到:在工作项目选择确定上加强研究,围绕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的中心工作,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责;在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监管,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在工作项目考核验收时把握环节,遵循公开公正、简便易行、社会监督、综合平衡、注重实效、奖惩挂钩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
近期,金山区司法局围绕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中的有关业务难点,在区政府法制办、区人民法院等支持下,开展了工作调研。
一是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近年来,金山区行政机关参与行政诉讼涉及领域不断拓展,行政诉讼案件总体呈现以下特点:涉民生类案件渐成热点,食品卫生类和劳动社会保障类案件占全部行政案件比例达 80%;行政机关败诉率逐年下降;律师专业代理水准不断提高。难点是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领导尤其是一把手的出庭应诉率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 2005~2007年 1件、2008年~2009年上升到9件,占行政案件总量的 20%,行政机关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的出庭应诉有待进一步突破。
二是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性文件制作。2006~2007年、2008~2009年金山区进行了两轮区政府的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经市政府法制办确认,金山区政府共有一百余项行政执法事项。关于规范性文件制作,2006年以来,金山区先后出台了《金山区工业排污企业诚信等级管理暂行办法》、《金山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试行办法》、《金山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施行效果良好。难点是政府法律顾问团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法律把关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近年来,金山区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府法律服务队伍,为推进“创业金山、宜居金山、和谐金山”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政府顾问团律师深入调查研究招商引资中出现的问题,向区政府提出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得到区政府领导的采纳;积极参与金山区重大项目,勤勉尽职提供法律服务,先后为金山海岸线、沙滩排球、海鸥大厦等金山重点项目提供项目法律服务,为各项实施项目顺利完成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区政府以及各镇、街道、工业区法律顾问配备到位。难点是区政府委办局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比例偏低。在被调查的区政府三十多家单位中,聘请区内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占 50%,约50%政府部门既未聘请区内律师、也未聘请区外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其中还包括一些较有影响力的政府职能部门。
四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近年来,金山区贯彻实际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努力把金山打造成为行政效率高、行政透明度高、行政收费少的地区之一,取得了明显效果。难点是在招商引资中完善“两重一特”项目联合会审等 “绿色通道”服务机制,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提出了更高要求。
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在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中有所作为,争做排头兵,除了强化机遇意识、加强部门联动、实施项目化推进以外,还需要立足职责落实具体工作抓手,切实保障工作推进的实效。本部分的具体内容,适当结合金山区司法局有关工作进行阐述。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第一,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团进一步健全定期活动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政府法律顾问团延伸到乡镇级;政府委办局进一步重视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过程中的辅助作用,法律顾问配备到位。第二,各级行政主要领导也应相应聘请法律顾问,以更有成效地促进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避免因行政行为不当而造成被动,进一步促进行政行为的公正和效率。第三,有关工业园区、经济小区进一步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扩大签约覆盖面。
二是进一步建立重大项目、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法律顾问参与制度。第一,各级政府安排的实事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在对外合作谈判、合同订立、纠纷诉讼等环节上,应有法律顾问参与介入,在法律实务上提供服务。在征使用土地过程中涉及动拆迁、劳动力安置补偿等事关各方利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宜,根据政府的要求,法律顾问应参与其中。第二,各级政府在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包括涉及全局的问题、重大改革问题和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时,制定相应的行政性规定邀请法律顾问参与研究。第三,各级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制定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应当严格执行规定,在工作机制方面明确由政府法律顾问把关。第四,发挥法律顾问参谋作用,在招商引资“两重一特”项目联合会审等“绿色通道”服务机制中,对行政审批制度流程设计、流程运转加强法律把关,做到既提速又合法、既温馨又规范。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维稳工作律师参与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第一,组织律师积极参与信访工作,为领导信访接待配备法律顾问,每次参与全过程接待,提供法律建议,引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第二,组织律师参与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以及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善后工作、动拆迁工作等一系列工作,参与各类平安建设志愿团、顾问团工作。第三,深化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引导律师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和民主管理,推动律师参与社区矛盾纠纷化解。
在依法治理与法治城区创建中,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除了突出加强法律服务为抓手外,还要发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配合或会同有关部门,将规范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提高执法公信力、加强行政案件应诉等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难点工作,予以重点关注重点推进。
一是优化公共服务形象。充分认识司法行政系统窗口服务形象的重要性,硬件软件并重,大力推进服务窗口建设。第一,推行“一门式”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各层面的司法窗口建设。2009年 4月以来,金山区司法局在亭林镇推行大调解工作,亭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给予司法所、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 400平方米办公用房,并拨付 40万元资金进行装修,设计了“一门式”受理服务的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入驻其中,司法所成为“一门式”大调解服务的基础平台;继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后,焕然一新的亭林镇大调解接待窗口,成为受理群众各类维稳事务的便民服务中心,群众亲切地称赞“进一扇门,开一次口;老百姓动嘴,大调解跑腿”。目前,亭林镇 “一门式”服务模式已在金山区全区推广,极大改善了镇 (街道)层面司法行政公共服务形象。第二,改善法律服务窗口形象。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法律服务窗口建设。以“迎世博”为契机,金山区司法局全面改善律师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建设,完善制度建设,不少窗口达到了“面貌焕然一新,眼前为之一亮”的效果;在 2009年上海市法律服务行业行风测评中,金山区取得了排名第一的好成绩。今后,要进一步将“迎世博”窗口服务成果予以巩固和深化。第三,高度重视司法行政网站建设。司法行政网站是代表司法行政服务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的新发展、新变化,进一步更新理念,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第一,结合《律师法》等赋予的行政权力,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做到“重审批、更重监管”。为此,金山区司法局认真贯彻司法部新颁布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在进一步强化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区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委员会的律师执业监督、违法违纪投诉查处制度,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将大量工作体现在审批后的跟踪服务中,以及具体的日常管理服务中。第二,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工作中,自我加压,重承诺重提速。将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的工作时限,主动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正在着手制定规范性文件《金山区法律援助管理办法》。第三,在业务工作中体现服务理念。如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中,加强对特殊困难对象的帮困工作,积极推进特殊对象子女关爱行动;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组织法制故事演讲队到村 (居)进行演讲;法律援助推行十大便民举措,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第四,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围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切实保障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情权。
一是带头学法,增强对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第一,权力意味着责任,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带动全局系统认真依法行政,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第二,作为市县两级政府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学习人民调解、矫正安帮等现行司法行政专业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行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职能的部门,要带头学好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二是突出重点,完善重大决策和行政行为程序。第一,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重大行政决策要进一步明确规则和程序。认真执行“三重一大”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形成共识、予以确认。第二,加强针对性法制宣传,为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坚持不懈地进行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是实行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要发挥法宣办、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加强干部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制度,推进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加强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第三,发挥优势,重视行政争议的预防和排查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初期、解决在基层。通过法律顾问对行政机关的日常走访和了解、当事人到律师所咨询、当事人到公证处申办证据保全公证、基层司法信访窗口接待、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等多种渠道,积极加强行政争议线索的收集、提供和化解工作。
三是立足“十二五”,加强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以编制“十二五”规划为契机,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法制工作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市县两级司法行政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水平,为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第一,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细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工作方案,进一步拓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实施范围;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工作进程,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第二,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推进贯彻《律师法》,围绕律师“三难”问题,修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好贯彻《人民调解法》、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准备工作;围绕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切入司法行政新工作领域,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人民调解参与企业改制、征地纠纷、教育培训、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领域纠纷调解工作。第三,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工作的领导。在确保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法制工作配备精干力量、事有人做的前提下,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和法制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刑罚执行、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的监督,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注重提高法制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法制干部理论思维能力、专业分析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决策参谋和规范执法等能力。
转变政府职能,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和长期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尤其是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责任重大、责无旁贷。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为加强政府建设作出持续、有效的努力。
(责任编辑 张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