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牛海鹏 张平淡 赵中秋
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的内涵和着力点
■ 牛海鹏 张平淡 赵中秋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机组成部分的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理论,应该也必须回答好两个重大理论问题,什么是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如何解决这些环境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中国国情的认识不断加深,在环保领域也经历了对环境问题从无到有,从肤浅到深入的认识深化过程。从起初的不认为社会主义存在环境问题,到认识到社会主义也有环境问题,一直到认识到我国当前的环境问题具有压缩性、复合性、结构性等特点,我们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
本质上而言,环境问题是伴随生产力发展而产生的,也只能用发展更先进的生产力来解决,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所决定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落后的生产力与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因为生产力自身的发展与人民群众的需求都呈现出阶段性的特点。
在生产力发展层面,落后生产力向前发展,需要两个基本条件和一个关键驱动因素。基本条件包括财富的积累和技术的进步,而人民群众的需要则是生产力发展的关键驱动因素。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不同层次的生产力相对应的生产方式,其运行所带来的环境负效应是不同的。如果我们以某种生产方式对环境影响的程度来评价各种生产方式的先进与落后,则越先进、对环境影响越小的生产方式,其发展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水平就越高;反之,对环境影响越大、越落后的生产方式,其发展所需的资金和技术水平就越低。
在人民群众的需要层面,需要什么,需要多少,必须要考虑其中的层次关系。人们首先要解决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需要,才会提出旅游、娱乐、电影等高级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在吃饭穿衣尚有困难的情况下,盲目追求高层次的需要,就像给一个饿肚子的放场电影,这不仅仅是南辕北辙,而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任。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需要又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生产力发展的过程中,技术进步带来的新产品能够丰富人民群众满足自身需要的具体形式,也可能会激发人民群众产生新的需要,例如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要。
当前我国居民在物质生活上基本达到了小康水平,此时人民群众的需要中,对优美和健康的生活环境的关切就上升到了很高层次,使得在考虑发展生产力的过程中,必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环境的需要。
因此,生产力的发展与群众需要的变迁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辩证的关系。生产力的发展以满足需要为出发点和根本动力,又推动着需要的变迁;另一方面,群众需要的性质和数量,又受到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影响,并驱动着生产力的发展。
综合考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与人民群众需要之间的辩证关系,我们能够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获得更深刻的理解,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环境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发展生产力与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矛盾在环境领域的具体表现,是落后的有环境负效应的生产力与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需要之间的矛盾,是日益增加的环境需求与环境供给之间的矛盾的现实表现。
因此,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社会基本矛盾具体表现为生产力水平低下,无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时,谈论发展环境友好型的先进生产力是不现实的;而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继续借口满足群众的基本需要而延续落后的生产方式则是不负责任的。
以上述观点看,保护环境与发展生产力在短期、在局部可能有矛盾,但在长期、在整体上,必定是一致的,也必须保持一致。而且,矛盾的严重程度以及化解矛盾的过程并非一成不变。如果善于吸收全人类的文明成果,如果在党的领导下,运用宏观调控政策,实现技术与资金从发达地区到落后地区的转移,则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进程就可以大大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就能更快实现。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环境领域基本矛盾的运动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点,据此,我们可以把生产力的发展与环境问题的关系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加快发展生产力的阶段,从环保角度看,可以称作战略防御阶段。这个阶段大体上从1979年至2006年。此阶段的基本特点是,由于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资金和技术积累不足,也由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需要的紧迫性,以及对落后生产力带来的环境问题认识不深,生产力的发展主要体现为粗放的、技术含量低的、能源消耗大的以及污染物排放程度高的产业快速发展。许多地区、许多领域片面强调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GDP导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没有在工作中真正体现出来,环保工作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总体表现为“边污染,边治理”,甚至在局部地区出现“先污染,后治理”的现象,治理的速度赶不上污染的速度,环境状况总体呈恶化趋势。
第二个阶段是结构调整阶段,从环保角度看,可以称作战略相持阶段,这是我们目前所处的阶段。这个阶段的基本特点有三,一是随着前些年经济的快速增长,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飞速提高,对健康和美好环境的需要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关切的方面。在污染加剧的地区,人民群众的上述需要与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二是在经济多年高速增长的过程中,资金和技术有了较丰富的积累,这为发展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奠定了基础;三是随着世界范围内对环境问题的关切,环境保护的国际压力正在逐步加大。
在上述背景下,战略相持阶段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同步、综合、并重”,加快推进环保历史性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环境保护与经济增长并重;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
第三个阶段是生态文明阶段,从环保角度看可以称作战略反攻阶段。当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方式占主流的时候,可以认为我们进入了生态文明阶段。这个阶段的基本特点是,美好的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的基本需要,为满足上述需要而发展起来的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成为生产力发展中最主要的部分,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并极大促进了“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建设。这个阶段环境保护工作已经完全融入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之中,成为发展进程的有机组成部分,真正体现出发展生产力就是保护环境。
根据对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环境问题本质的分析,以及对环境保护阶段性的认识,我国环境保护的根本任务可以设定为:以发展环境友好型的先进生产力为核心,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实现环境友好型的发展,包括环境友好型的生产与环境友好型的消费,做到生产力的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统一,实现发展生产力就是保护环境。
按照实现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的要求,结合现阶段的国情与环保工作的实际特点,“十二五”期间环保工作的基本方针是:运用综合手段,优先发展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努力实现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真正体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
优先即环境优先。明确环境承载力的界限,以环境承载力为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要求为根本目标,大力发展排放适度、高效、技术领先、内涵式增长的生产力,淘汰超标排放、低效、技术落后的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上强调环境优先,才能真正体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的要求,才能真正体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同步的要求。
综合即灵活运用行政和市场两种主要的调控机制。以发挥市场机制的基本调节作用为基础,利用行政调控的快速、有力与统筹的特点,实现发展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淘汰落后生产力的目标。
跨越即实现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鉴于目前环境问题紧迫且突出的态势,也汲取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部分地区在环境领域的经验教训,在环保工作中有必要强调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是体现在结构调整过程,淘汰落后生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不能等待技术、资金等条件通过自然积累而具备以后,由市场自发实现,而要通过经济和行政手段加速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以及落后生产力的淘汰进程,实现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取代落后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二是体现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地区,发展生产力不能在重复粗放发展落后生产力——环境恶化——经济结构调整与环境治理——发展先进生产力这样的老路,努力实现直接发展先进生产力的跨越。只有强调跨越,才能在改变前一阶段环境保护落后于经济发展的被动局面,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同步。
落实科学发展观是实施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发展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的根本动力。为此,要充分发挥以下力量的作用:
一是要发挥企业的自主性。企业是发展生产力的主体,既代表着有较强环境负效应的落后生产力,也是进行技术创新,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主体。在实现先进生产方式替代落后生产方式的过程中,必须发挥企业的自主性和创造力,不能以政府的力量替代市场的力量,不能以行政命令替代企业的自主决策。不考虑自身利益,不考虑投入产出效益的先进生产力,是不能持续的。政府应该努力创造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中激励企业主动改变生产方式的市场环境。
二是要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度,激发群众的环保热情。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的根本目标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要,为此,要求在实现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所要求的先进生产力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建立健全环保领域的社会行动体系,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监督、监测、建议、宣传和以实际行动落实环保的行动中来。
三是要努力改变各部门与各级政府的观念,调整工作思路。从建立对发展与环保关系的新认识出发,各部门和各级政府进一步明确发展与环保的一致性和统一性,明确经济工作的重点以及实现的途径,明确行政调控和市场机制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作用机制,落实资源环境问题上的科学发展观。
1.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完善环境保护和发展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的法规体系。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要根据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的要求,补充、调整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上推动用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替代落后生产力的进程,遏制落后生产力的发展;二是要加强环境执法,做到违法必究,用良好的法律环境为先进生产力的发展保驾护航,用法律的武器限制、遏制和打击落后生产力对环境的破坏。
2.从发展生产力的高度,将环境保护纳入到宏观决策中。用发展先进生产力解决环境问题,要求必须在宏观战略决策层面引入环境要素,环保工作必须纳入到国家宏观决策中,成为宏观决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具体措施包括:一是要把环境影响作为定义先进生产力的关键指标,通过强化总量控制,确保发展先进生产力就是发展环境友好型生产力;二是在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等重大决策中,一开始就把环保纳入到决策要素中,保证所有的宏观决策都是基于环境考虑并有利于环境的;三是要改变目前的各级各类规划中,环境保护仅作为一个专项工作的局面,而应该在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方方面面都体现出相关的环境考虑;四是把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纳入到发展先进生产力的总体进程中,生态保护就是在生态脆弱地区和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禁止发展落后生产力,仅允许发展环境友好型生产力。污染防治的重点,要针对落后生产力的淘汰和先进生产力对落后生产力的替代。
3.要努力促进环保科技的发展,完善各种环境标准。环境友好型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必须以科技发展为龙头;无论是原有生产方式的环境无害化改造,还是用新的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替代原有的生产方式,科技在其中都发挥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为此,一是要鼓励各种治污减排科技的发展;二是要鼓励各种有环境效益的替代性技术的发展;三是要建立和健全各项环境标准,这是衡量某种生产方式的环境影响程度,从而判断其是否先进的最重要指标。
4.建立可靠的监测体系、科学的预警体系和严格的环境执法体系。在总量控制的原则基础上,可靠的监测体系与科学的预警体系,是促进先进生产力发展,遏制落后生产力的基本工具,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环境需要的有效手段。可靠的监测体系不仅要能够准确测量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还要能准确识别源头,便于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科学的预警体系则必须能及时预警可能的污染事件,便于在事件发生之前采取应对,并在发生之后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减少环境污染对人民群众的影响。
环境执法的效率与效果,决定了环境友好型生产力发展的外部环境是否有利,也决定了落后生产力能否及时淘汰,还决定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需要能不能得到有效满足。为此,一是要增强执法能力,包括相关的人员、设备以及工具;二是要加强环境执法协调,尤其是跨区域的协调以及与各级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在严格执法的大旗下凝聚共识。
5.要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是当前条件下的先进生产力,是我国未来一个时期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方向,必须把发展这些先进生产力看成是实现我国未来发展目标的核心与关键。从环境保护具体工作的角度,这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取代传统的落后生产力的过程,就是更好地保护环境的进程。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法律、政策,为这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6.增加环保投入,建立长效机制。在战略相持阶段,尤其要关注以下两类投入,一是解决历史积累下来的环境问题所需的投入;二是支持先进生产力发展所需的投入。
前者的投入要以不会形成新的污染为前提,否则下大力气进行治理,效果却维持不了多久的尴尬;后者的政府资金投入应发挥发动机和助推器的作用,而不能把政府投入当作解决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主要资金来源。
7.大力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为发展先进生产力提供基础。环保产业作为实现生产方式转变、发展先进生产力的重要推手,需要从制度、资金、人才及各种资源上予以优先扶持。一是进一步补充、修订和完善环保产业政策;二是综合运用价格、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手段对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具体支持。
8.不断加强环保体制、机制、政策的创新。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所提出的新观点、新问题与新方法,要求对现有的环保体制、机制和政策不断进行创新,以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包括环保投入体制、排污权交易机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重点的机制体制尤其要不断创新,适应时代要求和形势的变化。
(本文系环保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治污减排对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机理、效果评估及协同预警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海淀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