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永生
1999年我国高等教育开始扩招,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规模从2001年的115万增加到2011年的660万。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扩张,一系列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首当其冲是毕业生的就业和失业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对高校毕业生失业问题加以重视和治理。
从供给看,“十一五”时期,我国高校毕业生总量规模为2708万人,年均毕业生供给542万,毕业生规模年均增长11%,增长速度与“十五”时期相比明显回落,尤其是“十一五”后两年增长速度下降更快,2010年毕业生规模只比2009年增长3.1%。从需求看,“十一五”期间,高校毕业生年均需求为477万,年均供求缺口为65万,高校毕业生失业率平均为12%。从不同学科门类看,法学和哲学等学科失业率相对较高、工学和理学等相对较低、管理学和经济学等处于平均水平,失业率最高的法学(19.5%)高出工学(9.2%)10.3个百分点。从区域结构看,东部地区毕业生失业率(10.8%)相对较低,中西部地区失业率(17.8%)相对较高。从学历层次看,硕士及以上层次失业率相对较低、本科层次居中、专科层次失业率相对较高。从毕业院校看,重点大学就业率较高,普通本科和独立学院就业率相对较低。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要达到40%。据此预测,“十二五”时期我国高校毕业生总量规模在3983万左右,年均毕业生规模为758万,到2015年毕业生规模将超过850万人,与“十一五”时期相比年均增加232万人。从需求看,“十二五”时期,高校毕业生年均需求为658万,年均供求缺口为100万,高校毕业生失业率平均为13.2%,与“十一五”时期相比不仅年均供求缺口绝对值有所增加,失业率与“十一五”时期相比也上升了1.2个百分点。“十三五”时期,我国平均高校毕业生供给在988万左右,年均高校毕业生需求在856万左右,年均供求缺口为132万,高校毕业生失业率平均为13.4%。与“十二五”相比,供求缺口年均绝对值增加31万,失业率也略上升0.2个百分点。结构方面,由于产业升级、结构性调整以及有效供给不足,未来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的结构性矛盾将会更显突出。可以预计,未来一段时期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矛盾持续存在,就业结构矛盾问题依旧会延续“十一五”以来的特点,并可能会更加突出。
我国高校毕业生失业是在经济社会转型、扩招与毕业生就业体制改革等多重背景下产生的。既有高等教育的供给与需求结构不一致所导致的有效供给不足,也存在城镇化率偏低、产业结构不合理、中小企业比重相对偏低、用人单位的人才招聘过于务实等导致的有效需求不足,但关键在于劳动力市场的制度性分割和劳动力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高校毕业生失业的产生,对毕业生个体影响而言,直接意味着其没有正常的经济收入和生活自给能力,更意味着其个人或家庭所进行的人力资本投资没有产生任何收益,而且还由于人力资本的自然损耗将降低其未来的收益。从国家经济发展方面看,大学生是国家和社会未来发展的希望,其失业意味着社会资源的闲置和浪费,直接影响国民财富的创造并会加重国家的财政负担。从教育发展方面看,根据我们的调研,在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中来自县城及农村的占到48.1%,任其下去会导致新一轮“读书无用论”的抬头,减慢我国高等教育从“大众化”迈向“普及化”的步伐。从社会影响看,失业毕业生群体已逐步到达结婚成家的年龄,失业不仅会影响他们的家庭和谐,更主要的是失业毕业生群体大部分选择生活或留在城市里,有强烈的城市生活要求,是城市失业队伍中最具有影响力的群体,如果他们的需求得不到满足,在一些不良诱因的刺激下,就会做出危害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行为,甚至会诱发多层面的社会危机。
治理高校毕业生失业需要继续把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既要努力扩大就业需求,还要努力提高有效供给,更要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
扩大就业需求既包括需求数量的增加,又包括需求结构的调整,但关键在于结构调整努力提高就业弹性,增加就业容量。
1.落实就业优先,积极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要在适应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推进产业振兴规划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着力发展既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又具有较强吸纳就业能力的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开发更多适合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提高就业弹性,增加就业容量。在产业结构上,注重发展第三产业。在进行产业选择时,应向人力资源密集型、知识(技术)密集型型的第三产业倾斜,提升整体经济发展的就业弹性,更大限度地吸纳毕业生就业。在企业结构上,注重发展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注重从资金、信贷、税收、经营场地和设施等方面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将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起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毕业生就业。在区域结构上,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或东部地区内部之间)产业转移政策的扶持力度。吸引东部沿海地区部分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培育就业增长点,为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就业创造“事业”条件。在机构形式上,注重发挥非营利社会组织促进就业的作用。加大各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提高社会组织就业人员的身份认同,为社会组织吸纳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加强培训,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要通过资质认定,形成就业培训网络,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确定培训科目,组织实施针对性强、具有实效的就业培训。在对培训合格率和就业率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估达标后,由政府给予培训机构以培训经费补贴,以切实提高就业培训的效果。全面加强职业发展指导和创业教育体系建设。高校要将职业发展规划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建立贯穿于整个大学教育期间的职业发展和就业指导课程体系,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早期介入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融入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发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推广成熟的创业培训模式。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对创业者在创业方法、创业项目、创业知识等方面给予全面培训,以降低毕业生的创业风险,提高创业成功率。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办理落户等方面的政策,调动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重要作用。
3.建立人才配置的宏观调控机制,合理调控毕业生流向
在注重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政府也要合理调控毕业生流向,通过有效的激励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以及民族、贫困、艰苦边远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要加强中央政府对人才配置宏观调控的统一协调。理顺中央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地方和地方之间人才配置宏观调控的关系,建立法制化、规范化的统一协调机制。加强部际协调机制建设。建立部际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各部门鼓励毕业生就业项目(措施)之间的政策衔接,增强人才配置宏观调控效果的整体效应。要注重运用各种调控工具来完善人才配置。综合运用收入分配、产业、税收、政治待遇等政策,并在激励的具体化、补偿水平以及毕业生未来发展上切实给予更多的经济政治考虑。
改善毕业生供给需要从数量、结构、质量共同出发,使毕业生供给与人力资源市场的需求相匹配。
1.调整高等教育的结构,注重发展职业教育并适度“前移”
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需求,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加大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投入,一定时期在师资、资金、设备、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并重点建设一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使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要鼓励部分位于大中城市且重在培养实用技能型人才的职业院校往市县“前移”或举办分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举办综合性、社区性的职业技术学院,为当地培养急需的、留得住的实用型人才。
2.高校应主动围绕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
根据我们调研,35.3%的失业毕业生对学校的就业服务表示不满意,37.6%的失业毕业生对所学专业不满意。为此,高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建立专业信息预警机制,不断跟踪和调整所设专业并按照市场变化有计划地淘汰和增设专业,形成办学特色,增加有效供给。高校要单独设置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并将就业指导中心在大学内置于中心地位,保证经费,配备专职专业教师,对就业指导教师的工作内容、职责及任职资格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对就业指导业绩实施考核。
3.大学生自身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转变就业观念
大学生在校期间要认真学好专业知识,要鼓励学有余力的大学生在读书期间多参加社会实践兼职或假期打工,与社会职业多接触,为今后就业做准备。在职业搜寻过程中,毕业生要正确认识自己,恰当地自我定位,适时调整自我期望值和就业标准,理性确定保留工资,转变就业观念。
1.消除人力资源市场分割,促进公平就业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各级政府保护本地生源就业的政策,放弃就业歧视政策,把户口制度还原成“登记管理”意义上的户口,支持毕业生在区域间和城乡间自由流动,由市场来配置劳动力资源,来调节毕业生的流动。改革档案管理制度,增强毕业生的流动性。尝试建立全国性大学生档案管理中心,下设档案信息数据库中心,所有毕业生的档案资料都输入进去。全国每个单位都与档案管理中心联网,每个人发展的每一步都能及时的在档案中得到体现。用人单位可凭有关代码,按预定的程序申请去查阅毕业生的档案,而不再使档案“跟人走”。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快建立适合农村、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的社会保险形式,为统筹城乡就业,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引导大学生到农村、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创造条件。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规范性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消除毕业生就业市场中的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在这方面,尤其应当强化对机关事业、垄断行业等单位招聘行为的规范,同时加强对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用人方面的行为监察,维护就业市场的公平性。
2.构建毕业生就业网络信息平台,提供高效的就业服务
据我们调研,80.4%的失业毕业生对国家就业促进政策并不太了解,半数以上认为目前网络招聘信息虚假和信息过时问题严重,为此,要加快政府、高校和用人单位“三位一体”的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国家及地方就业促进政策、用人单位招聘信息、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等全部进入该系统并全国联网,以实现就业岗位供需的无缝对接。依托信息服务系统,建立以实名制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信息追踪制度,及时了解毕业生就业动态,研究毕业后的就业特点及就业质量,为国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政策提供依据。加强信息监督管理,规范互联网求职就业行为,严厉打击和杜绝虚假信息,避免信息重复并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和招聘过程中的各类欺诈行为。
3.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建立适合国情的毕业生失业保障制度
要进一步完善就业登记办法,合理界定毕业生就业内涵,并与现行劳动统计并轨。在进行毕业生就业统计时将升学、出国、出境留学的人数从就业中去除,只统计就业和失业,逐步取消毕业生待业统计,适时启动毕业生调查失业率的发布。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统计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实名制为基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制度,建立就业登记与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费缴纳联动机制和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核查举报制度,确保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数据的真实性。细化指标,建立多维度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形成一个完整的多维度统计指标体系来实现对毕业生就业的描述和评估,并做好高校毕业生毕业前后的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
改革现行高校毕业生失业社会救助模式,降低失业大学生的生存成本和失业风险。尤其是要使家庭经济贫困、来自农村地区的失业毕业生,能够及时得到相应的基本生活补助和就业服务。取消现行高校毕业生失业救助的户籍、生源地等限制条件,只要失业毕业生到当地民政部门所在地进行合法真实登记就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加快建立健全毕业生失业保障信息系统,失业保障信息统计指标应进一步系统化,增设反映毕业生失业的客观评估和调整改善等方面的指标,并借鉴国际上成熟的指标体系和信息管理方法,尽快建立并完善大学生失业统计调查办法与监测体系。在促进宏观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加快各项操作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强化毕业生失业保障监管的制度建设,增强毕业生失业保障监管的透明和公开程度,加强各种相关信息的披露和宣传,增加公众尤其是保障对象的知情权,严格规范毕业生失业保障基金使用和管理,对违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