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中国特色的低碳绿色发展之路

2011-02-16 15:12周宏春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1年6期
关键词:能源资源经济

周宏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10)

中共中央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加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全国人大十一届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也指出:“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动形成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这不仅是由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也是我国发展战略调整中的应有之义。中国政府已经在联合国及许多国际舞台提出,中国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强度将比2005年降低40%~45%,不仅表达了中国政府降低碳排放强度的决心,也是发展战略的一种主动调整。

1 低碳经济的内涵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什么是低碳经济,国内外有不同说法。低碳经济又被称为消耗化石能源少的经济,在这种经济发展中向生物圈排放的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更少;国内专家则认为是一种以低能耗、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发展模式。发展低碳经济是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制度安排、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推动提高能效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等的开发利用,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朝着高能效、低能耗和低碳排放的发展模式转型,形成低碳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应当是碳排放强度(即单位GDP排放的二氧化碳),核心是提高能源效率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产生的不利影响。简单地说,低碳经济是从保护全球环境的角度评价经济发展的环境代价。

1.1 低碳经济的特征

低碳经济应具有以下特征。

首先是相对性。低碳是一个不断改进的动态过程,而不应是一个静止状态,应避免陷入绝对排放量或减排量的误区。从国际上看,由于各国的分工不同,所处的发展阶段不一,技术水平差异,很难划定一个单位GDP的碳排放标准。从国内实际看,从1980—2008年,我国取得了以能源消费增长一倍支撑GDP翻两番的经济发展成就,即我国GDP的能源消耗强度降了一半。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经济正在走着“低碳化”的道路。

其次是经济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低碳经济应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和机制来发展,二是低碳经济的发展不应导致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福利水平明显下降。也就是说,既反对奢侈或能源浪费型的消费,又必须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更通俗地说,发展低碳经济不能也不是让人类回到农耕社会。

再次是技术性。也就是通过技术进步,在提高能源效率的同时,也降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强度。前者要求在消耗同样能源的条件下人们享受到的能源服务(如照明、家用电器消耗等)不降低;后者要求在排放同等温室气体情况下人们的生活条件和福利水平不降低,这两个“不降低”需要通过能效技术和温室气体减排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来实现。

最后是目标性。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应该是,将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不至于带来全球气温上升而影响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如海平面上升而导致小岛屿国家的淹没等),从而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1.2 低碳经济与我国循环经济、绿色经济和生态经济等的关系

循环经济的内涵已经有法律上的规范表述,也就是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发展循环经济,我国从理念到行动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在立法、标准、政策、技术、宣传教育等方面早就起步,2005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十一五”规划纲要对循环经济进行总体部署;在企业、行业、园区、社会等领域,以及钢铁、煤炭、电力、再生资源等行业,进行了两批国家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效。循环经济的核心是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高效利用,理念是物尽其用、变废为宝、化害为利,目的是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计和考核指标是资源生产率。简单说,循环经济是从资源利用效率的角度评价经济发展的资源成本。

与低碳经济相近或相关的概念还有绿色经济和生态经济等。从内涵看,绿色经济和生态经济虽然各有侧重,但实质相近,均强调经济增长与环境的协调性。从起源看,绿色经济(Green Economy)一词源自经济学家皮尔斯等1989年出版的《绿色经济蓝图》一书,该书是在《我们共同的未来》发表后从经济学角度对可持续发展的全面而深入解读。该书认为,经济发展必须是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可以承受的,不因盲目追求经济增长而造成生态危机和社会动荡,不能因为自然资源耗竭而使经济无法持续发展下去。因此,绿色经济覆盖了社会、经济、资源环境可持续性的主要内容。生态经济的著作也不少,以莱斯特·布朗为代表,详细讨论了资源(包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并提出了经济增长的B模式,目的也是追求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简言之,绿色经济、生态经济均是从环境与经济的关系提出的,相当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范畴。绿色经济更多的为政治家所采用,有时也被误解为纯粹的“绿色”。生态经济更多的为林业或农业专家采用,并侧重于发展生态农业或绿色技术产业。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内涵既相互交叉,又各有侧重。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的很多活动重叠。循环经济从资源角度测度,低碳经济则从碳排放强度角度考量;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也就减少了废物(包括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由于资源包含能源,因而可以解释为循环经济的范畴略大于低碳经济。可以说,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并行不悖,均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实践。

对于要不要提低碳经济,国内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认识。一是“阴谋论”,不赞成我国采用低碳经济的提法,理由是我们不能跟风,不能落入外国人的“圈套”。与其说气候变化是科学问题,还不如说是政治议题更切合实际。既然是政治,必然存在国家之间的博弈,而博弈是需要智慧或策略的。从正面解释,博弈对手有政治智慧或策略,从反面理解就是“阴谋”;又由于关于气候变化已经在国际舞台上博弈多年,因而也可以理解为“阳谋”。另一种观点是赞成,认为我国应该发展低碳经济。作者更倾向于及早提出并推进低碳经济的发展。这是因为,尽管气候变化在科学上还存在不确定性,但面临着台风、干旱等极端气候事件增多,以及化石能源将被消耗等不得不承认和重视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我国不仅应该提出发展低碳经济的问题,而且相关指标应作为“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的指标。

2 把发展低碳经济作为我国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

从“九五”我国提出转变增长方式以来,虽然单位GDP资源、能源和废弃物排放强度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但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重、粗放式发展等问题还相当普遍。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绿色经济,是我国主动调整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当然,我国的发展战略调整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只有正视困难,化危为机,才能实现预期目标。

2.1 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迈向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

虽然中央早已提出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但一些地方仍以资源高消耗和环境重污染来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把GDP作为发展的全部,还以廉价卖资源或补贴低价出口换取GDP。如果我们口袋里的钱多了,但生存的环境恶化了,空气变脏了,水变黑了,就与发展本意背离了,也不是中央要求的科学发展。发展低碳经济更多的是转变发展方式,减轻单位GDP的资源消耗量和环境代价,把提高人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作为发展目标,既要重视资源的经济价值,也要重视其生态价值、精神价值和社会价值,通过向自然资源投资来恢复和扩大资源存量,运用生态学原理设计工艺与产业流程来提高资源效率,通过宣传引导来改变消费习惯,使发展的成果更好地为人民所共享。

2.2 发展低碳经济,是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

在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中,工业比重偏高,低能耗的服务业比重偏低;而工业结构中,高碳的重化工业占工业比重的70%左右。我国处于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阶段,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钢材、水泥、电力等的供应保证,这些“高碳”产业是我国新一轮经济增长的带动产业,且无法通过国际市场满足国内的巨大需求,即这些产业的发展有其合理性。但以此为理由,千方百计地推进重化工业的发展,我国的资源支撑不了,环境容纳不了;更何况还要给子孙留有足够的资源和空间。因此,通过发展低碳经济,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经济的碳排放强度,成为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应对气候变化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要抓手。

2.3 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优化能源结构的应有措施

虽然我国能源结构在不断优化,但一次能源生产量的2/3仍然是煤炭,燃煤发电约占电力结构的80%。煤多油少气不足的资源条件,决定了我国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煤炭仍将是主要一次能源。煤炭属于“高碳”能源,我国也不具备廉价利用国际石油、天然气等“低碳”能源的条件;资源和能源密集型产品大量出口,又增加了我国单位GDP的碳强度。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约束下,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权成为发展的资源;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中减排指标的确定和分解实际上也是在争夺排放权这一发展空间。因此,发展低碳经济,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次能源以煤为主的弊端,降低能源消费的碳排放。反之,如果不转变增长方式,我国资源供应和排放权难以得到保证。

2.4 发展低碳经济,是依靠技术进步和创新支撑跨越式发展的可能路径

我国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研发和创新能力有限,这是不得不面对的现实,也是我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最大挑战。尽管《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要求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但这些年的执行情况并不乐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市场换技术”政策,虽然汽车等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市场被国外占领,但并没有得到多少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拿钱买不到核心技术”、“我国要自主开发技术”等,成为有识之士的共识。发展低碳能源技术、二氧化碳收集储存技术研发等已纳入我国“973计划”、“863计划”等科技支撑计划。发达国家在这些技术上起步不久,我国的差距并不大。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产业呈快速增加之势。如果我国加大投入,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可以实现在这个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2.5 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开展国际合作、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途径

虽然我国的工业化具有全球化、制度安排、产业结构、技术革命等后发优势,但也不得不接受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秩序和规则,不得不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处于“微笑利润曲线”下端,不得不在资本和技术上处于依附地位,甚至被发达国家转移的资源密集型、污染密集型和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锁定”。发展低碳经济,不仅可以与发达国家共同开发相关技术,还可以直接参与新的国际规则的讨论和制定,以利于我国的中长期发展和长治久安。

总之,发展低碳经济,是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的重要途径。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发展低碳经济要考虑应对气候变化、改善环境质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保障能源安全及促进就业等方面。通过产业结构的调整、能源结构的调整、科学技术的创新、消费过程的优化、政策法规的完善等措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低碳导向型社会,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 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重点与对策建议

如果我国选择了发展低碳经济,就必须研究提出工作重点,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使之切实起到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的作用。

3.1 总体规划,为低碳发展创造条件

制定规划,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的碳生产率。

一是将低碳经济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总体安排部署。

二是将低碳技术研发纳入国家科技规划和相关科技计划。

三是制定专项规划,提出低碳经济的概念、目标、重点和保障措施,研究提出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并作为国民经济规划中的引导指标。

四是制定重点行业和部门的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向低碳经济转型。

在规划制定中要重视超前性、宏观性、可操作性,同时要特别重视规划的层次和衔接,做好中央和地方规划之间、各级政府规划之间、部门和专业规划之间的衔接,避免规划“打架”。要增强规划的权威性,重要规划应经过人大批准成为法规,不至于因为换了领导就推倒重来。否则,制定和实施规划就成了一句空话。

3.2 发展低碳产业,优化产业结构

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发展的今天,避免重化工业过度发展带来能耗高、物耗高、碳排放高等问题,我国需要发展高能效、低碳排放的产业。一是提高“高碳”产业准入门槛,避免留下长久不利影响。二是调整结构,推进产业和产品向利润曲线两端延伸:向前端延伸,从生态设计入手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向后端延伸,形成品牌与销售网络,提高核心竞争力。三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用高新技术改造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降低GDP的碳强度。四是将低碳发展纳入国家产业振兴规划的原则考虑和当前安排,为低碳发展创造条件。

结构调整是一个缓慢过程,不是一个部门所能解决的,应举全国之力,通过制度安排和政策引导来实现。当前,应当梳理并完善政策,重点应放在政策和法规的协调上,清除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的“坏”政策,如排斥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歧视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政策、变相激励过度开采的出口退税政策、最低价中标政策等,切实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3.3 推进节能减排,加快“脱钩”进程

节能减排应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长期任务加以推进。应通过结构优化和升级推进节能减排,避免重化工业的盲目扩张。进一步实施十大节能工程,推广运用节能技术,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低于能效限定值的终端用能产品;抓好重点用能企业和公共机构的节能;在抓好工业节能的同时,控制建筑和交通能耗的快速增长;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评价考核,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

对能源密集产业实施能效准入标准,对那些不能满足能效、环保、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投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应特别重视节能减排项目的建设质量,避免脱硫设施和污水处理厂的质量达不到正常运转的要求。控制“两高一资”和低附加值产品的大规模出口,引导、鼓励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鼓励利用国外资源和初级产品,促进我国贸易结构升级,逐步走出“利润微笑曲线”的底端。

3.4 壮大循环经济,提高资源效率和效益

发展循环经济,应将减量化放在优先位置;应特别重视生态设计,避免推倒重来;减量化应从减少生产环节入手,因为每个生产环节均要消耗资源、能源,排放废物。从企业层面看,应施行清洁生产,开展物料、能源平衡分析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废物的排放。在园区层面抓好产业之间、行业之间的物质和能量耦合,推行企业入园、产业集聚、发展集约的生产方式。在社区层面,应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充分回收利用一切可以回收利用的资源,鼓励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避免垃圾围城。

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大幅度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农林剩余物可综合利用,作为饲料、肥料、菌类基料、工业原料和发电原料,减轻焚烧对城市和机场周边的环境污染;加快太阳能和沼气技术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推广普及,既增加农村能源供应,又改善农民的卫生状况,保障食品安全。

3.5 开发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

尽管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依靠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完成工业化,但面对气候变暖的现实,各国已将可再生能源作为投资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领域,并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我国也应加大投资和政策扶持力度,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依靠技术进步不断降低利用成本,切实解决新能源发电上网难题;加快研发先进技术和设备,推进第四代核能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多途径利用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其在能源中的比例,使之成为满足未来能源需求的重要补充,成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措施。

研究表明,在煤炭的利用方式中,焦化的转换效率达85%,高于直接液化的55%和间接液化的60%(煤制油的两种途径)。应对煤炭多联产予以支持,对“煤制油”进行综合评估,并做好技术储备。鼓励非粮食燃料的研究和开发,限制以粮食生产燃料,除考虑国家粮食安全外,也不能穷其地力,因为土地还要“留给子孙耕”,为他们的发展留下足够的资源和空间。

3.6 发展环境产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付出较大的资源环境代价。随着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越来越重视,对环保产品和服务的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所谓环保产业,主要是指为防治污染、改善生态、保护自然资源而进行的技术产品、商品流通、资源综合利用及其相关服务活动,是国内外公认的“朝阳产业”。

如果说我国30多年经济快速发展积累下来的环境滞后效应正逐步显现的话,垃圾处理则成为一些城市近年来环境危机爆发的“火山口”。环境保护是市场“失效”的领域,需要发挥政府的干预和调控作用;任由市场选择,势必导致“公地悲剧”事件的不断增加,2009年一些城市和地方因垃圾填埋和焚烧诱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说明了政府干预和公众参与的必要性。从这个角度看,提高绿色发展的能力,显得十分必要。

因此,应大力发展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垃圾填埋和焚烧处理、垃圾填埋气回收热利用、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电厂脱硫,以及环保装备、工程设计和安装、环保设施运营服务等环境保护业,实施植树造林、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在减轻经济发展的生态足迹的同时,创造一个美好的未来生活环境。

3.7 重视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储备

借鉴日本建设低碳型社会的经验。2008年3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凉爽地球能源创新技术计划》,提出可大幅度减排二氧化碳的21项技术,用21项技术可实现日本二氧化碳排放减半目标的60%。其中,高效发电及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技术的贡献约12%;先进核能发电贡献约12%;新型太阳能发电贡献约7%;产业部门(氢还原剂和新型材料)贡献约8%;民生部门节能机器(热泵、燃料电池、IT机器等)贡献约11%;新一代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等)贡献约10%;其他(已有技术的普及等)贡献约40%。

按照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研究提出我国低碳发展的技术路线图,促进高能效、低碳排放的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逐步建立节能和能效、洁净煤和清洁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自然碳汇等多元化的低碳技术体系;加快对燃煤高效发电技术、二氧化碳捕获与封存、高性能电力存储、超高效热力泵,以及氢的生成、运输和存储等技术研发,形成技术储备,为低碳转型和增长方式转变提供强有力的支撑。由于我国的一次能源以煤为主,当前应将洁净煤技术及其产业化放在优先的位置,减轻煤炭生产和消费的局部和全球环境影响。

支持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制定鼓励自主创新、限制盲目重复引进的政策。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支持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投入,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通过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实施,消化吸收引进先进技术。

推动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温室气体的减排资金和技术。通过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新机制,引进、消化、吸收先进适用的低碳技术;参与制定行业能效与碳强度的国际标准、标杆;使我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低碳技术、设备和产品达到国际先进乃至领先水平。

3.8 用低碳理念规划和建设,开展低碳经济试点

建设低碳城市和基础设施。将低碳理念引入设计规范,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布局;在建筑物的建设中,推广利用太阳能,尽可能利用自然通风采光,选用节能型取暖和制冷系统;选用保温材料,倡导适宜装饰,杜绝毛坯房;在家庭推广使用节能灯和节能电器,在不影响生活质量的同时有效降低日常生活中的碳排放量。选择典型地区、城市和重点行业进行低碳经济试点。

重视低碳交通的发展方向。加强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建设形成机动车、自行车和行人和谐的道路体系;建设现代物流信息系统,减少运输工具空驶率;加强智能管理系统建设,实行现代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研发混合燃料汽车、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柴油、氢燃料等清洁能源,减轻交通运输对环境的压力。鼓励选择高效利用能源和交通资源、少排放污染物、有益健康的出行方式,鼓励使用自行车、城铁(轻轨、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发挥信息化优势,以信息化促进工业化,减少不必要出行,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在提高生产中资源能源效率的同时,大张旗鼓地反对消费中的浪费,做到丰年不忘灾年,增产不忘节约,消费不能浪费。我国在公款消费和餐桌上的浪费问题突出,有人还以饭菜丰盛乃至过剩为有面子,以过度劝酒为热情好客。因此,一是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加大公务接待活动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刹住公款吃喝风。二是加强粮食和原材料采购、储存和加工管理,减少和防止腐烂变质造成浪费。三是鼓励发展快餐业,推进以集中型厨房为主的集中生产、统一配送,建立健全餐饮服务标准等行规行约,鼓励剩菜打包,减少浪费。

3.9 制定相关政策,形成低碳发展的长效机制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法”的立法可行性研究。在相关法规修订过程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条款,逐步建立起应对气候变化的法规体系。加强能力建设,提高气候变化的应对水平。

应对气候变化应有所为有所不为。近期将提高能源效率放在优先地位;进一步实施计划生育、节能减排、植树造林、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政策;中远期(2030—2050年)可采用法律的、行政的,特别是价格、排放权交易、自愿协议、能源服务公司等经济手段,形成长效机制。

从总体上看,目前国际上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大致可以分为基于价格的市场手段和强制性政策措施两类。前者又可以分为基于总量控制下的排放交易制度和北欧国家采用的征收碳税的办法;后者包括法律法规、标准、财政补贴、研发等,主要是政府采取“有形之手”,引导和干预市场和企业行为。应该说,这两类工具各有利弊。

综合考虑经济、能源、碳排放等因素,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研究制定价格形成机制,采用法律的、行政的,特别是价格、排放权交易、自愿协议、能源服务公司等经济手段和市场手段,可以从生态补偿费制度、押金退还政策、排放交易制度和碳税等方面入手,总结试点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并逐步推广应用,为我国塑造一个可持续的低碳未来。

3.10 广泛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和公众的认知水平

利用电视、报纸、影像等各种媒介,宣传普及气候变化和低碳经济的知识,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展就要消耗能源,能源消费势必排放二氧化碳。从这个意义上说,经济发展就是将资源转变为废物的过程,就是将能源从有用状态转变为无用状态的过程,就是将物质从低熵状态转变为高熵状态的过程。因此,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提高碳生产率,形成低碳的生产方式和消费行为,是我们保护地球这个惟一家园的必然选择。

要通过教育和继续教育,让受教育和培训的人掌握有助于创新活动的技能。大力推进科研人员和教师、学生的流动,推动知识的传播和技术成果转化。深入开展科普工作和教育,鼓励消费者购买低碳的、技术先进的产品。开展创新体系、政策的比较研究,监测和评估创新过程、成果的社会经济影响等,使创新真正成为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

综上所述,应该而且也必须从实际出发,把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发展摆到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中央和地方、城市和农村、东部和中西部、国内外市场等方面的关系,依靠技术进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国际合作,开展试点示范,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低碳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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