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畏
(烟台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山东 烟台 264000)
近年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增速,而城乡之间的差距也在逐渐拉大。经济上的落差正随着政府积极政策的推进有所改善,然而由于城乡公共服务的不同,农村的垃圾处理建设长期以来落后于城市,而且存在差距越来越大的倾向。大量的生活垃圾难以处理,严重污染了农村环境,对人体健康产生了负面影响,制约着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通过走访山东省莱州市所有乡镇,发现当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状况如下。
(1)生活垃圾问题在农村普遍存在,而且垃圾的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多。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排放量不断增长。但是,由于农村环境长期以来缺乏管理,村内几乎没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村民习惯于随地乱倒,致使大量的生产、生活垃圾存放于村头、公路边、溪河边、池塘边、田边以及沟渠里。目前这些生活垃圾都未经任何收集,无害化处理率为零,对当地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这些日常垃圾的主要构成有柴草、腐烂的水果蔬菜、畜禽粪尿、生活污水、包装袋、塑料袋、废旧农膜、废旧电池电器、农药瓶子等。它们不加分类地随意倾倒在一起,废水四流,臭气熏天,随雨水下渗,污染地下水,或随河流流淌污染地表水。这些垃圾中的可变卖垃圾,如啤酒瓶、胶制品、废铁等,农民大多会自行收集,等有人上门收购时,将其卖掉。这些垃圾中厨余类垃圾及畜禽粪尿等可以被自然消化,对环境影响并不太大。而像废旧电池、农药瓶、塑料等有害垃圾则持续增长。塑料污染在现代农村垃圾中占据的比重尤其大。风中飘摇的各色塑料袋、包装袋成为垃圾堆放的显著标志。
(2)目前,大部分农村的生活垃圾处于无人管理、无人过问的状态。几乎所有村庄都没有针对环境管理的专门部门。对政府而言,他们较多关注的是县城、镇区,很少会涉及到村庄。对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家家户户基本上是“各扫自家门前雪,岂管他人瓦上霜”,把垃圾朝外一扔就可以了。农村采取这种处理垃圾方式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最基本的原因就在于农村没有固定的垃圾处理场所,因此处理垃圾成为村民们自己解决的事情。即使有些村民想要妥善地处理生活垃圾,但是也找不到更好的途径。
(3)村民在处理垃圾时并没有分类概念,一些有害垃圾也都采用抛掷的方法来处理。在调查中发现,村民的垃圾分类意识相当淡薄,他们唯一分类的标准就是是否可卖,对于所有不可卖的垃圾,村民不会再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处理。对部分可循环利用的垃圾,如酒瓶、矿泉水瓶、废金属、报纸旧书等,农民可以收集起来卖掉。而对于难以降解的塑料垃圾、废弃的电器类产品、废旧电池、农药瓶等,村民在扔垃圾时不会进一步分类。
农村发展已经面临“先污染后治理”的严峻现实,如何有效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呢?
政府首先应该承担起农村垃圾处理的责任。农村垃圾处理,表面上来看是农民个人的事情,但是事实上,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者,对于农村形成这种垃圾问题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村民们也普遍认为,解决垃圾处理问题应当是政府的事情,没人管使事情越来越糟,政府没有很好地履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没能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另一方面没有进行垃圾处理的有效行动。
政府应正视环保宣传的重要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关键在于提高村民环保意识。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村民环保意识淡薄。应大力倡导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尽量少用一次性物品,不用的东西尽量不带回家,对于有人需要的物品尽量送出去,能循环使用的尽量再次利用,从而使垃圾数量日益减少。对于不可回收的、对环境有严重危害的垃圾,政府必须加强宣传力度,引起村民的高度警觉,并进行合理有效的处理。
比如对于废旧电池对环境的影响,调查中虽有一半左右的居民认为影响很大,但是仍有相当的居民认为没什么影响,或者不太清楚。而关于白色污染,早在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 mm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但是调查发现,限塑令的通知在农村地区没有发挥有效作用,塑料袋在农村仍然被大量使用。塑料属于不可降解类,对农村土壤及水环境将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应该成为宣传普及环保知识时的重点关注对象。政府要加强宣传,以完成生活垃圾的初步分类。
老百姓在主观上已经意识到生活垃圾问题,只是苦于没有固定的垃圾及处理场所。
政府应该采取有效的垃圾处理措施。政府首先要组织各村对村内已经形成的数量庞大的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其次要解决日常产生的垃圾问题。建议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模式。垃圾的收集是指将农民家中的垃圾收集至垃圾箱中进行分类收集,对于有害垃圾,应设专门的收运系统,将其收集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垃圾的转运是指将农民家庭附近垃圾箱中的垃圾运输至处理地点。根据实际情况在乡镇建立中型或小型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集中到县城,或焚烧或堆肥或掩埋。
政府要保证资金的投入。处理农村生活垃圾面临的最大困难在于资金短缺,政府投入相对不足。长期以来,政府一直比较关注城市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对城市公共服务建设投入较大,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重视不够,投入的资金较少。很多地方政府注重发展经济等政治绩效,而对于农村生活垃圾问题等见效并不直接和显著的公共服务则有所忽视,政府并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及其所带来的长远弊端,没有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处理体系。尤其在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地区,要想建立一套完善或者比较完善的农村垃圾处理体系,需要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是非常困难的。一方面需要政府提供一定的投资,政府却很难拿出这一部分钱,另一方面,体系的维护又需要政府持久稳定的支出,这会在很大程度上加重地方政府的负担。如果需要村民支付这一部分资金的话,势必加重农民的经济负担,影响农民收入和当地经济发展。但必须认识到传统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只注重GDP的数量,而忽视了对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考核指标。有专家指出,目前GDP数字里有相当一部分是靠牺牲后代的机会来获得的。有些GDP的增量用科学的发展观去衡量和评价,不但不是业绩,反而是一种破坏[1]。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两会后答记者问时说,中国的现代化绝不仅仅指经济的发达,它还应该包括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的力量[2]。因此,提高农村生活水平不只需要经济的发展,生活环境的改善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1] 允春喜.用科学的发展观善待自然[J].科学与管理,2004(2):13.
[2]温家宝.社会发展要更多关注穷人[EB/OL].http://news.cn.
yahoo.com/10-03-/474/2jzy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