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 斌
·特稿·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李 斌
“十一五”时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取得长足进展的五年,人口计生工作的进展突出体现为:保平稳、促统筹、惠民生。
“十一五”时期,我国人口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继续保持在更替水平以下,人口自然增长率保持在 6‰以内,实现了人口总量控制的目标。人口计生系统大力推进“两个统筹”,即统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间的关系,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特别扶助制度累计发放扶助金 120多亿元。同时,积极推动计划生育政策与最低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保险等相关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衔接,普遍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和“幸福工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不断完善。
“十一五”后期,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开始得到初步遏制。同时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深入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启动,婴幼儿早期启蒙教育、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国家、省级和重点区域人口发展功能区研究取得重要成果。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一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工作进展顺利,初步实现省级数据集中。人口快速调查与监测信息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人口计生统计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信息支撑。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注重提高人力资本和劳动者素质,努力将我国人口多的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
出生人口素质是人口素质的基础。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预防非常重要。人口系统一直积极探索有效途径,2007年全面启动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2008年在全国 8个省开展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工作,2009年全面组织实施“优生促进工程”,2010年会同财政部在全国 18个省的 100个县启动“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
在农村和基层,人口计生系统充分发挥服务管理网络遍布城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势,采用组织知识讲座、发放健康资料、面对面咨询等多种方式,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优生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相关服务,为有效预防出生缺陷筑起了第一道防线。
目前,全国流动人口数量已超过 2亿人。调查发现,现在流动人口的主体大多为上世纪 80年代以后出生的人群,他们举家流动和长期定居的趋势明显,在现居住地生育现象十分普遍。
“十一五”期间,人口计生系统根据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制定人口导向政策,引导人口合理分布,有序流动,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机制建设。今年,国家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在 49个城市启动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流动人口可以就近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享受国家规定的避孕节育免费技术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等。还可参加当地组织开展的婴幼儿早教活动及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还可以享受相关的奖励政策,在生产、生活方面遇到困难时,优先获得当地政府的扶持和救助。
“十二五”时期我国人口数量压力仍然巨大,人口素质与分布问题更加突出,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凸显,人口问题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交织。
“十二五”时期,我国人口总量仍将保持惯性增长的态势,需要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处于高位;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 2亿;流动迁移人口数量持续增加,城镇人口数量将首次超过农村人口;我国的家庭规模、结构和功能也正在发生变化,呈现出规模小型化、结构多样化、居住离散化等趋势和特点,家庭的整体发展能力亟待提高。
与面临的挑战相对应,“十二五”期间,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主要有以下六项重点工作:继续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把提高人口素质摆到突出位置,把好出生人口素质第一关,加快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实行男女平等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公共政策,进一步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切实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实施积极、健康、保障、和谐的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建立以家庭为主导、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家庭福利的政策体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家庭幸福和谐。
中央在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把人口问题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统筹规划,体现了人口因素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指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人口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并且人口规模适度、人口素质优良、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合理及人口系统内部各个要素之间协调平衡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是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必须全面、准确、完整地理解和贯彻。我国是拥有超过 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没有变,资源相对不足、环境容量有限,成为我国基本国情的新特征。“十二五”时期,我们要正确把握人口自身发展规律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清醒认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条件。
同时,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的人口状况不同。必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发展状况和人口计生工作基层基础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合理安排,把握节奏、循序渐进,分阶段、有步骤地逐步完善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性别平等、人口迁移、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保障等人口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别扶助等制度,不断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科技等措施,在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兼顾当前与长远,逐步完善政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本文为作者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的讲话
(摘自中国人口网)[责任编辑:董 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