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利民,仲 跃,梁喜辉
(江苏省盐城市水利局,224002,盐城)
盐城市地处江苏沿海中部、淮河流域尾闾,境内地势低洼,河网密布,沟渠纵横。全市有灌河、废黄河、淮河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射阳河、黄沙港、新洋港、斗龙港、串场河、通榆河等河流;大纵湖、九龙口、马家荡等湖泊水域面积近百平方公里;县级河道488条6469.02km,乡级河道4513条17 394.28 km,村庄河道22 129条44 242.6 km。这些河道、湖荡为调节水资源、防洪抗旱、居民供水、通航运输、工农业生产等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水生态环境恶化问题越来越严重,已成为制约盐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工业迅猛发展和农业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城乡大量生活污水以及人畜粪便直排入河,造成水环境严重恶化。特别是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不到位,雨污、清污不分,部分企业的工业污水未经达标处理偷排偷放市区河道,以致地表水普遍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流经市区的河段相当部分发黑发臭,丧失了应有的功能。
据2011年第7期盐城市水功能区水质通报,7月120个监测断面中,达标断面共18个,占总监测断面的15.0%,达标率低,各监测断面水质以Ⅳ~劣Ⅴ类为主。在各主要河流中,苏北灌溉总渠上游段和通榆河响水段水质状况相对较好;淮河入海水道仅北泓海口北闸达标;饮用水水源区水质除西塘河建湖县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标外,其他水源区水质均不达标;排污控制区除响坎河滨海县城段水质达标外,其余均不达标;过渡区水质均达标。经检测,各断面超标项目主要为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
农村河道内的漂浮物十分严重,河内杂草丛生,生产生活垃圾和建筑废弃物随便倾倒,死畜腐尸随意丢弃。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原先沟河两岸的城郊居民点变成了市区的城中村,居民随意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乱扔废弃物,河道内的漂浮物日益增多。市区部分企业沿河随意堆弃工业废弃物,使河道变成了“天然垃圾场”。再加上长期以来市区河道没有进行系统整治,造成淤泥沉积、河床淤浅,河道自净能力明显降低,水环境日趋恶化,有些河道已淤积达1~2m,淤积总量达160多万m3。据统计,全市河道平均每年淤高达8~10cm,总量达4200多万m3。
经济快速发展导致用地需求猛增。在区域性河道流经的集镇段,乱搭乱建、乱占乱堆的现象相当严重;流经农村段的河道边坡上乱垦乱种的情况亦相当普遍,毁坏了河岸堤坡的水利工程设施,造成水土流失,加快了河道淤积速度。一些建设单位不顾水系流向、洪水调蓄和水环境状况,在利益的驱使下,片面追求提高土地利用率,填河(沟)造地、侵水夺地、违章砌筑等现象层出不穷,随意乱填、乱封闭水体行为屡禁不止,致使河道缩窄甚至断流,有的形成死水,加剧了水环境恶化。
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仍是重经济发展速度,轻水生态环境保护,重城镇建设,轻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重道路绿化,轻沿河绿化,对水生态环境与发展问题缺乏统筹考虑。群众对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水污染没有足够的认识,对水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的自律意识亟待提高。
为获得农作物的持续稳产、高产,农民大量施用农药和无机化肥,由于化肥、农药有效利用率不高,降雨后在地面径流的作用下,水中氮、磷含量增高,藻类大量繁殖,使水体富营养化,水草丛生,污染加剧。在农作物收获季节将秸秆随意倾填在河道内,也直接造成河道水体污染、水质恶化。
市区和集镇工厂密集,生产污水总量多,使附近河道水体的纳污总量达到饱和,部分地段甚至超出该段水体的纳污能力。一些沿河工厂在利益驱动下,向河道偷排未经处理的污水。一些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因污水处理成本高,不能正常运转,加剧了河道污染。
随着城乡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餐饮业、服务业、旅游业不断发展,所产生的生活污水不断增加,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却严重滞后;沿河居民直接向河道排放生活污水,随意向河道内倾倒生活垃圾、杂物或排入室外空地后渗入地下,严重污染河水和浅层地下水。
盐城市地处里下河下游,是上游客水过境入海的主要通道。由于上游来水均为利用后尾水,污染较为严重,水质差,客水过境污染已成为盐城水生态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方面。据对主要入境监测断面监测的数据显示,大多数达不到水功能区水质要求,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目前,流入盐城的通榆河古贲大桥断面和淮河入海水道苏嘴南泓断面,水质多为劣Ⅴ类,苏嘴北泓断面近半时间为Ⅴ类,氨氮严重超标。
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要搞好水生态保护,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盐城市根据水生态环境的现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提出了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坚持污染治理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群众广泛参与相结合的指导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保护与治理力度,努力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治理目标。
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形成保护与治理的强大合力是有效开展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根本。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理清思路,转变观念,充分认清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实行保护与治理目标包保责任制,逐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要与河道疏浚整治有机结合,制定流域、区域水生态环境污染整治方案,加大河道清污、清草、清障、保洁力度,以小流域的治理促进大流域的改善。要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严禁新上污水排放量大、浪费资源及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不相符的建设项目。要有计划、下决心淘汰一批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的企业,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的污染企业,要采取必要手段关停。要加强船舶航运污染的治理,对生活垃圾和生活用水要采取措施收集处理。
水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具有极高社会性的活动,需要社会各方的参与和共同努力,尤其需要广大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因此,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力提升社会大众的水法律意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管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形成自觉与破坏水生态环境行为作斗争的氛围。
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有一个总体规划来保障。要按照河道的性质及功能和保证城市、农村河道水面率达8%~10%的要求,科学制定河道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专项规划。规划要充分考虑河道的自然属性和功能,明确应永久保留的骨干河道,逐条提出整治的规模、标准,按照建立“生态河道”的要求分步骤组织实施,使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编制的规划要报请政府审批、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杜绝城乡建设中填埋河道、随意缩小河道断面等行为发生,彻底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况,保证水生态环境系统的完整性。
进一步加大力度,疏通里下河腹地的行水通道,并利用现有水利工程,在干旱季节加大引淮、引江力度,调度水源;在洪涝季节采取措施排除涝水;在确保灌溉用水、通航、农作物安全的同时,改善里下河河网地区水环境。综合考虑市区河道蓄水、上游来水、水流流向等情况,适时调度开启泵站实行活水释污,促进水体流动。通过大排、大引、大调度,迁移、削减面源污染物。
控制排污总量是遏制水生态环境恶化的关键措施。工业上,要加大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力度,全面推行入河排污许可制度,增加随机监测频次,采取综合手段,增强企业法人水生态环境责任。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检查,严禁超标排放,对于超标排放或者超过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企业,要采取限期治理措施,限期达标,逾期无法达标的要坚决停业、关闭。从严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偷排污水案件。要大力推行和促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实现工业污染防治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农业上,要加大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残留物的开发利用力度,提高综合利用率和经济效益。要采取综合措施减少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推广使用农家有机肥料。要结合生态农业建设,大力推进生态养殖,把养殖和种植结合起来,走良性发展的路子。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各类生产生活废弃物进入河道,污染水体。
盐城市河道堤防管理范围内存有大量没有迁移的建筑物,非法围垦、取土、乱堆放物料、乱倒垃圾等行为屡禁不止。因此,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责权统一的原则,全面实施河道岸线确权划界工作,明确范围内土地、建筑物等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实现责权利统一,依法规范管理,避免河道岸线旧障才清、新障又设,保证河道堤防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转。同时,要积极开展 “植树造林、绿化河堤”活动,减少或防止水土流失。
生活污水的直接排放是造成水生态环境恶化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各级政府要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经费,用于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要按照“谁污染谁负担、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研究制定污水工程建设的政策意见,加快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有效收集与处理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对集中居住点、小区的垃圾收集和生活污水排放系统进行统一规划和改造,垃圾处理做到规范收集、规范中转、卫生处理,对生活污水采取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污染物的入河量。同时,结合城镇防洪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城镇保水活水工程体系,提升城镇水生态环境净化能力。
一是要建立河道轮浚机制。相当一部分农村沟河未列入前几年的疏浚规划,加之疏浚后的河道又新增淤积量,需要坚持不懈地实施河道清淤,有效减少淤积量,保持水系畅通。
二是要建立河道长效保洁机制。采取竞价承包、招标等形式,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将河道保洁工作承包给有资质的公司进行管护。对无法承包的,建立以村级河道为主的保洁队伍,确定保洁人员,配备保洁船只,筹集保洁经费,制定保洁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河面无漂浮物、无畜禽粪便直接排放,确保河坡无生产生活垃圾、无建筑废弃物、无农户堆放杂物,确保河道无障碍物。
三是要建立水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对在保护与治理水生态环境中牺牲局部利益,投入较多,成效明显的地方政府和部门,实行生态补偿,鼓励和调动各地保护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
四是要建立水生态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制度。相关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主要河道水系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情况,公布重点排污单位排污状况,发动公众参与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偷排偷放、与水争地、侵水夺地、违章砌筑等破坏水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奖励。
五是要逐步推行涉水事务统一管理体制,形成“一龙管水,多龙治水”的局面,实现防洪、防旱、供水、用水、节水、防污、水生态环境治理统筹安排。
六是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定出台阶梯水价政策,通过经济手段提高节约用水、循环用水和中水回用的积极性。
七是要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水生态保护与治理考核机制。把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列为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奖惩。对因决策失误,在项目引进中造成重大水生态环境问题或发生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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