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永元(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浙江省嘉兴市地处太湖流域下游,太湖对于嘉兴的影响很大。长期以来,嘉兴人民饮用太湖水,用太湖水灌溉,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太湖;同时由于嘉兴属于低洼地段,防洪压力和水污染源很大一部分来自太湖,太湖治理的好坏与嘉兴紧密相关。
在水利部和太湖流域管理局的关心支持下,在两省一市有关部门和水利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太湖流域的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水资源配置科学合理,水污染防治的力度很大,水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有效保障了嘉兴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有效保障了嘉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1年11月1日,《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相信条例的实施必将使太湖的管理更加规范,围绕太湖的生产、生活活动更趋于法制化。通过条例的实施,要把太湖建成一个大水库,在有效分配水资源、服务流域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同时,也要把太湖建成一个大景区,让流域的老百姓享受太湖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此,提两点建议:
一是要加大太湖流域治理工程的投入力度,提高蓄水、调水能力,改善水质,支持相关项目的建设。
二是要加强统筹兼顾,依法管理太湖流域,提升整个流域的管理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管,防止上游的污水污染下游水源,特别是饮用水水源。
嘉兴各级有关部门将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条例精神,坚决服从调度和管理,努力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为太湖流域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