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援军
(青海省门源县畜牧兽医站,青海 门源 810300)
近年来,随着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迅速发展,不但满足了畜产品的市场需求,还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但随之而来的畜禽养殖场排放的粪便、尿液、污水及恶臭等对环境造成的污染问题愈来愈突出,畜禽养殖业产生的污染已成为农村污染的重要来源,成为当前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三大污染源之一,成为当前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一大障碍,也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危害。因此,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已成为现阶段环境保护的紧迫任务和重要内容。我们要突出解决畜禽养殖生态环境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研究和探讨畜禽养殖业污染现状及对环境的危害,不断加大农村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农村畜禽养殖业方式的转变,引导农村畜禽养殖业实行清洁生产,有力推动农村畜禽养殖业走向生态环境发展的道路。本文就畜禽养殖环境污染和防治策略进行了论述。
畜禽粪尿是畜产废弃物中数量最多,危害最严重的污染源。畜禽粪便中含有大量污染环境的物质,其中既含有氮、磷,又含有很多的有机污染物。由于有些畜禽养殖场(户)环境意识差,不能集中进行加工处理和合理利用,让粪便随意堆集在露天,则一些有害菌将使粪便中的一些营养物质腐败发臭,严重影响空气、水、土壤。造成养殖场周围恶臭熏天、蚊蝇滋生、细菌繁殖、疾病传播,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工作和健康。因此,可以认为,畜禽粪便成为继工业污染、生活污水垃圾污染之后的第三大污染源,是造成我国农村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畜禽粪尿、畜禽养殖场未经处理的污水中含有大量的污染物以及氮和磷的化合物,尤其是在饲料中氨基酸不平衡、可利用养分低的情况下,含量更高。这些高浓度的污水排入河中,造成水质不断恶化。排入鱼塘及河流后,会使对有机物污染敏感的水生生物逐渐死亡,严重威胁水产业的发展。畜禽粪便污染物不仅能污染地表水,其有毒、有害成分还易进入到地下水中,严重污染地下水。它可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水质中有毒成分增多,严重时使水体发黑、变臭,失去使用价值。
畜禽粪便经过发酵后会产生大量的NH3—N(氨氮)、H2S(硫化氢)、粪臭素、CH4(甲烷)、CO2(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这些气体不但会导致动物应激,破坏生态,而且还会直接影响人类健康。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均已证明,臭气中的氨气、硫化氢和甲烷等,浓度低时可降低畜禽的生产性能,浓度高时可使幼畜中毒死亡,使养殖工作人员健康受损,易患呼吸道疾病。如果粪便排出后不能及时处理会使臭味增加,危害人畜的健康。
要从保护环境大局出发,做到从严规划,认真执行养殖业环评制度,做到合理布局,便于养殖,便于管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审批规定,加强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进一步规范管理,要求现有养殖户限期补办相关环评手续。对新上的畜禽养殖场要统一规划、科学选址、设计和布局合理,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将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从选址、饮水、兽药使用、添加剂的添加、粪尿的处理排放等都有硬性规定,促使养殖户规范遵守。
充分发挥畜牧职能部门的作用,定期开展养殖培训班。首先指导养殖场、户正确合理选用饲料。依据不同畜禽品种、不同生长阶段、不同生产目的,采用不同的饲料,既提高饲料的利用率,同时也减少过量摄入养分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其次指导养殖场、户严格遵守国家兽药管理相关规定,在养殖过程中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国际卫生组织禁止使用的所有药物,严格用药规程,控制畜禽用药,确保畜产品安全,减少药物残留对环境的污染。再次大力宣传牧业环保知识,增强全民尤其是养殖场、户的环保意识。
循环生态种养模式可让畜禽排泄物就地处理,在控制大环境卫生的基础上,是中、小规模养殖户可采取的较好方法。遵循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原理,利用动物、植物、微生物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和现代技术,将畜禽粪尿经过一系列的生物发酵处理,利用沼气回收能源,沼渣和沼液还田,从而实现畜牧业内部的良性循环,达到畜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大力推广无公害、有机等标准化养殖技术,按照标准严格指导,规范操作,建立无公害、有机等畜禽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有效避免因畜禽养殖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畜禽排泄物中含有大量蛋白质等有机物,臭气中大多是氨气等有害气体,要减少这些蛋白质、氨气等,科学、合理安排饲料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各类畜禽,各饲养阶段所需营养物的量与比例不同,消化、吸收、利用营养物质不同,养殖户根据需要配比饲料,提高消化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推广微生物饲料、酶制剂等新的饲料及添加剂,促进机体对饲料的消化吸收率。另外,在饲料中禁止添加违禁药品,规范休药期的操作,减少有毒有害物质、重金属物质的排放等。
对于大、中型养猪场、养牛场,要求养殖场采用粪尿干湿分离机械化处理,干粪送入有机肥厂,加入稻壳等调整水份,再经发酵处理,杀死病原微生物、寄生虫及杂草种子等,把水份、有机物降到较低水平,控制有机物分解,制成安全、优质的粉状、颗粒状有机肥。尿水也经发酵处理,BOD、COD、SS 等指标达标后返田,养殖场在规划时考虑粪尿水量与周围农田面积比例,不超过土壤对有机物的承载量。
对副猪嗜血杆菌的病原学、血清学、分子生物学检测技术进行大量研究,已建立了副猪嗜血杆菌的快速分离鉴定方法,但许多重要的领域还有待于深入研究。确定和描述可能的毒力因子,阐述获保护性免疫的机制,建立一种可以区分常在菌与全身性感染菌的血清学诊断方法,以及研制广谱的疫苗等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要领域。
加大对养殖场污染整治和环境监察力度,依法治污,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手段综合治理。对新建的规模养殖场实行审查备案制度,凡新建养殖场(区)必须提出申请报告,经县畜牧部门审查,严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科学选址,符合环保要求”的原则,严格把关,并监督其配套建设相应的排污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对规模养殖场(户)按标准化生产要求实行生产监督,督促其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生产和污染排放。同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水质检测,制定奖惩管理办法,对按规定正常运行的给予一定奖励,对未正常运行且造成污染严重的养殖场,取消一切优惠政策,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