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发展与对策

2011-02-02 06:06朱煌武王国荣
中国应急救援 2011年3期
关键词:汶川灾害救援

朱煌武 王国荣

地震应急救援是应对地震灾害的直接手段,是整个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球地震活动日趋活跃、地震预报远未过关而震灾愈呈严重的今天,地震应急救援不仅可以为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而且对于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巩固和提升政府的权威和国家的形象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从近几年我国发生的汶川和玉树大地震,再到智利和日本的特大地震,无不彰显了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跨入21世纪第二个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认真总结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的成效与不足,深入研究国内外地震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努力提升地震应急救援的能力与水平,无疑对于我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非常迫切的现实意义与重要的保障作用。

一、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展现状与能力

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始于1966年邢台地震,至今经历了地震应急概念的形成、地震应急对策的提出、地震应急工作的法制化和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的确立等多个发展阶段,基本形成了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地震主管部门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军警民共同参与的地震应急工作体制与运行机制,初步建立了以法律法规为保证、应急预案为基础、应急指挥机构为核心、应急技术平台为支撑、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应急设备物资场所为保障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地震应急法制框架已经确立。1995年国务院颁布《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1997年全国人大颁布《防震减灾法》,2008年又作了修订。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也先后出台了《防震减灾条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目前,全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总数达2.9万余件,全国100%省级、98%市级、82%县级人民政府都编制修订了地震应急预案,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也广泛制订了地震应急预案。具体情况见表1[1][2]。

地震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日臻完善。国务院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以及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政府均已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中国地震局设立了震灾应急救援司和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31个省级地震部门都成立了应急救援管理机构。

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不断壮大。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已在原有222人的基础上扩编为480人,并成为联合国认可、认证的国际重型救援队。31个省、市、自治区全部建立了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截止到2009年底,全国已建立国家和省、市、县、乡五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1835支,总人数为173768人(参见表1)。此外,电力、通信、交通、卫生、矿山、水利和石化等部门的专业救援力量也不断强化地震救援能力。

表1 各级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力量情况截止时间:2009年

各部门、各区域和军地间的地震应急联动机制初步建立。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普遍和总参、公安、武警、民兵预备役和安监等部门建立了地震应急联动机制,与测绘、气象、通信、铁路、民航和宣传等部门建立了合作联动机制。全国地震系统还建立了6大应急救援协作区域与联动机制,各地开展经常性的地震应急演练已达10万余次。

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和基础建设不断加强。至2009年底,全国各省已建立567支地震现场工作队共5500人,社区志愿者队伍3987支,总数达502783人。目前,我国地震台网速报时间缩短到10分钟内;灾情速报网络不断完善,人员计95238人[3],各省(市、区)都建立了12322应急短信灾情速报平台;全国已建有10个国家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成覆盖31个省(市、区)、227个市(地)的应急商品数据库;181个大中城市设立了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已达13520万m2;全国还建成50个国家级、70多个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1800多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基本形成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教育培训体系。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已经具备有效应对6级左右地震的应急救援能力,成功应对了近百次国内外破坏性地震,尤其是经受住了汶川和玉树两次大震的战斗洗礼和严峻考验,实施了积极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在抗震救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的成效与不足

综上所述,经过40多年的努力,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在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作为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之一的地震应急救援,更是获得快速发展,并且有效应对了2008年汶川8.0级特大地震和2010年玉树7.1级地震,同时也充分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与不足。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可以说,汶川和玉树两次大震是对我国应对突发性灾害事件能力的重大挑战,也是对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成效的全面检验。本文搜集了汶川、玉树地震的相关资料和数据,在表2中列出应急救援所涉及的22个要素和给出描述性对比,并重点就以下6个主要环节展开分析讨论。

(一)地震快速响应

地震灾害尤其是大震巨灾因其突发性和毁灭性,决定了地震应急救援必须强调时效性,这是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关键所在。要做到地震的快速响应,首先取决于灾情能否及时获取和决策是否科学。

表2 汶川、玉树地震应急救援情况对比一览表

续表

汶川地震后13分钟中国地震局作出速报,启动Ⅰ级响应,震后1个多小时国务院成立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玉树地震后11分钟中国地震局就作出速报,并启动Ⅱ级响应(震后1小时提升为Ⅰ级),震后不到1小时国务院即成立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应该说,两次地震的响应都比较快速及时,玉树地震则更为迅速。但不容否认,我国地震应急响应显然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关键在于灾后第一时间必须连续、准确、动态地获取灾情。目前,日本建有完善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震后2分钟即可通过电视等媒体发布地震灾情;1998年台湾南投地震速报的时间仅为2分钟。相比之下,汶川地震时地震部门的灾情获取手段单一落后,灾情速报网络未能发挥作用;通信系统大面积瘫痪,阻断了灾情报送,甚至5月13日才获知北川县城破坏严重的信息,加上我国缺乏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和卫星、空中侦察手段,严重影响了决策部门及时、准确地判断灾情。两年后的玉树地震,通信系统的进步和卫星遥感技术的运用,使灾情获取的速度和准确度都有了提高,但仍不能完全满足应急救援的需要。所以,能否及时获取灾情是实现震时快速响应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专业救援力量

一次大地震可以在瞬间释放出巨大能量,导致大量建筑物倒塌,同时又能引发众多次生灾害,从而给救援带来极大困难。显然,没有相当数量和训练有素的多灾种救援力量是无法胜任的。多年来,我国在应对各种突发性灾害事件中已经建立了50多万人的职业救援队伍,在地震、洪水、泥石流、火灾、矿难和危险化学品等灾害的应急救援中发挥了突击队作用。其中,我国地震专业救援队虽然组建时间不长,但凭借其先进的理念、精湛的技能和专业设备,成为历次地震灾害救援中的精锐之师。

汶川地震是对我国专业救援力量的一次最大考验。据统计,汶川地震中我国投入的职业救援人员高达2.6万人,包括国家和20支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41支矿山救援队和29支消防队,他们攻坚克难,应用科学救援技能和现代搜救工具,共营救出7439名被埋压在废墟中的幸存者,彰显了应有作用[5]。玉树地震中,国家和9支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迅速开赴灾区,其装备水平和救援效率都有了新的提高。但总体看,我国的专业救援力量还不能适应重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的需要:一是大多数职业救援队缺少地震专门训练和救灾设备,也缺乏实战经验;二是地震专业救援队伍总量仍然不足,不能在第一时间到达灾区,更无法在大震巨灾时对大量难以施救的被埋压人员展开大规模搜救;三是对高原山区和有毒有害等复杂环境的救援仍不尽人意。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地震救援力量上仍有差距,专业救援人员占总人口的比例仅为百万分之三,西部多震区的比例更小;各种职业救援力量的技术装备和训练水平不能适应现代复杂、困难条件下的救援需要。因此,进一步扩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大力加强职业救援力量的地震演练势在必行。

(三)民众自救互救

在地震灾害中,广大民众既是应急救援的直接对象,又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可以说,民众的自救互救是地震灾害现场的第一个应急救援行动。国内外的实践表明,大规模地震灾难中的生命抢救主要是靠自救互救完成的。1976年唐山地震时,市区约有86%的人员即60万人被埋压,其中,约有48万人是通过灾区基层组织和民众自救互救获得生命的,占被埋压人员总数的80%以上[6]。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早期靠民众自救互救脱险的人员约占被抢救脱险总人数的80%[7]。因此,在震后第一时间,特别是“孤岛”状态下,民众的自救互救意识和组织化程度,对于抢救生命、脱离险境十分关键。据有关资料显示,震后20分钟被埋压人员获救率高达98%以上,震后1小时救活率下降到63%,震后2小时还无法获救的人员中,窒息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58%,如能及时救助是完全可以获得生命的[8]。所以,灾区群众积极自救互救是减轻人员伤亡最及时、最有效的办法,因为邻里之间的救援,在时间上最为迅速,在空间距离上最为便捷,对居住环境最为熟悉。

在发达国家,动员民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社区救援组织作用是灾害应急管理的一大特色和亮点。比如,日本作为多震国家,十分重视全民动员和训练,把关东和阪神地震的发生日分别定为“防灾日”和“防灾和志愿者日”,每年定期举行全民防灾宣传和演练活动。在日本的3252个市町村中,有2472个拥有居民自主的防灾救援组织,总数接近9.7万个,全国有56%的家庭加入,建立了各种志愿组织。“9.11”事件后,美国为增强全社会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加强全民训练,如通过市民服务队对全国居民进行应急培训,要求每个家庭必须学习自救互救技能并准备三天的医疗设施、药物、饮水等[9]。相比之下,我国由于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远不够深入普及,尤其是广大农村、社区基层的地震应急训练普遍缺失,因此民众的地震灾害防范意识和实际应对能力都十分薄弱,自救互救的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太低,大多只能依靠徒手救援,因而在汶川和玉树地震中,我们不止一次地看到撕心裂肺、守候生命消逝的情形。所以,把民众组织起来,把地震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基层,广泛建立救援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自救互救技能的训练,这对于最大限度地减轻震时人员伤亡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四)地震应急预案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地震应急预案是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基础、应急行动的指南和应急指挥的纲领。国内外防震减灾的实践表明,建立科学完善和实战性强的应急预案,是高效有序开展地震应急救援的基本保证,是有效减轻地震灾害的重要保障。我国早在1988年就开始在部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推进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至今已形成了全国纵横结合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在历次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汶川地震中,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建各类指挥机构,有效开展了应急救援行动,保证了抗震救灾工作的秩序和效率。平时重视地震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的一些学校、医院、体育馆都在震时快速应对,大大减少了人员伤亡。玉树地震时由于借鉴了汶川经验,应急预案更加完善,在组织各类应急资源、抢险救援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指导作用。

但总体来看,我国地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协同性和全面性还存在明显不足:一是针对大震巨灾存在重大缺陷,缺少具体的灾害分级和与之相对应的措施,尤其是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远不能适应象汶川那样大震的应急需要;二是现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缺乏上下级、部门间的相互衔接,不能很好的互联互应,指挥部缺乏预案层面的权责约束;三是预案包含的要素不够全面,各种救援力量、志愿者队伍的跨区域组织协调和管理未纳入其中。汶川、玉树地震后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工作已经摆上各地、各部门的议事日程,今后必须加快进度并建立起动态的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和可操作性。

(五)地震信息公开

地震信息公开是地震灾害事件应对处理中一个十分重要和敏感的问题,及时、公开、透明地披露各种地震信息,不仅能使广大群众随时了解震情、灾情和政府的各项应急决策措施以及抗震救灾工作的进展,有助于稳定社会和增强公众信心,而且也是一种最直接、最迅速的社会动员和灾害应对教育,有利于促进公众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提高全社会的灾害心理承受和应对能力。

长期以来,在地震应急知识宣传、灾情报道特别是地震预警的信息披露上,我们较多的是采取传统的思维方式,对地震信息进行控制,以“内紧外松”的应对策略来达到社会稳定的目的。如果说这种做法在过去相对封闭,信息传播较慢的时代曾经起过一定作用的话,那么在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以及信息全球化、多元化的今天,它已越来越不适应现代政府信息公开和公民最起码的知情权要求,而且由于公众无法从正式渠道得到官方消息,各种谣言往往从非正式渠道迅速传播,引起人们的恐慌,使政府在应对灾害时陷入相对被动的局面。这在2003年“非典”期间暴露得尤为明显。

总结汶川和玉树地震的信息公开情况,应该说我国在灾情的披露和抗震救灾的宣传上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都在第一时间发布地震信息,媒体全天候进行报道,同时对境外媒体开放,微博、QQ群以及3G网络新技术得到应用,信息的公开、透明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对保障整个抗震救灾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汶川、玉树两次地震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一是由于地震预报信息实行“内紧外松”的严格管理,同时对短临预报倚重偏高,长期预报未向地方基层政府和社会公开发布,严重影响了其减灾效益和作用的发挥;二是由于日常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公共服务匮乏,基层群众大多不具备地震应急知识,不少公众也不能正确理解地震预报现状与理性对待地震事件;三是地震部门与新闻媒体间的工作协调机制不够完善,震后宣传报道总体处于被动局面,加上缺乏经验,未能充分发挥主喉舌作用。因此,改进和加强地震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报道,必须提到地震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

(六)管理机构体制

地震应急救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尤其是应对大震巨灾更是涉及国家层面和需要众多相关政府、部门甚至全社会共同应对的繁重任务,必须建立起强有力的应急指挥机构及其相应的联动协调机制,才能做到“指挥统一、反应迅速、行动高效、配合密切”,达到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目的。可以说,应急管理机构体制的科学与否往往直接决定了地震应急救援的成败与效率,是当前首先必须解决好的关键问题。

我国现行的地震灾害管理、指挥体系与运行机制基本上是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分灾种、行业垂直管理模式发展而来的,即由各级政府成立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和协调,震时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各灾种力量开展救援行动,办公机构设在地震主管部门。多年的地震应急救援实践表明,这种管理模式和体制机制存在着多头管理、效能不高、资源浪费等弊端,不仅在震前各部门彼此独立、分散运作,导致无法形成综合、相互衔接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能有效配置、利用资源,而且面临大震巨灾时其指挥体系和运行机制远不适应群灾并发的复杂救援需要。汶川地震初期,由于现场军地之间、各灾种救援力量之间缺乏统一指挥和协调沟通,未能有效协同开展工作,影响了救援效果。玉树地震由于实行军、地统一指挥,不再各自为政,因而大大提高了效率。

对比世界各国的灾害应急管理体制,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是设立各种灾害的综合应对机构实行统一指挥和协调,并且建有相应的事务处理平台。如俄罗斯设立联邦民防、预警和消除紧急状态部,下辖紧急状态行动指挥中心;美国在1979年放弃分灾种、分部门的单一灾害管理模式,专门设立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对民防和各种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协调,并在全国下设10个区域分部和相应的协调指挥中心;欧洲各国也均设有国家应急救援职能部门,下辖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等也都实行各种灾害的综合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可以说,上述做法代表了当今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紧急事务管理体制建设发展的方向,是比较科学也是最经济的管理体制,对于提高应急管理效能、减轻灾害损失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我们应当高度重视管理机构体制的创新,积极借鉴世界各国的灾害管理模式,紧密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进一步理顺完善地震应急管理体制,并从法律层面上赋予明确的职权,以适应现代灾害应急事务管理发展的潮流和大震巨灾应急救援的需要。

以上仅从地震快速响应、专业救援力量、民众自救互救、地震应急预案、地震信息公开和管理机构体制等六个主要环节,结合汶川、玉树地震的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并借鉴国内外先进国家的做法进行了对比分析。可以看出,汶川地震由于震级大、灾情重,我国年轻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经受了严峻考验,但问题也暴露得比较充分。玉树地震由于吸取了汶川的经验,应急救援相对更加迅速、科学、有序和制度化,彰显了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进步,当然也继续反映出在地震灾害的预防预警、灾情的快速获取、基层的地震应急能力以及专业救援队伍在高原等困难条件下作战与后勤保障能力等方面仍然相当薄弱。

三、新时期加强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的对策与措施

过去的10年是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逐步展开并取得显著进展的重要阶段。今后的10年,面临地震活动进一步活跃的态势和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将进入一个全面建设和健全完善的关键阶段。我们应当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战略机遇期,认真回顾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发展的历程,尤其是通过科学总结汶川、玉树地震应急救援的宝贵经验,找准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使之与发达国家的先进救灾理念、管理体制和技术装备接轨,更加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条件下大规模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根据对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的分析,通过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先进的减灾理念和应急救援经验,现对新时期进一步加强我国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建设提出以下四大主要对策和12项具体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地震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和协调联动能力。法制建设是根本,指挥机构是核心。当前,首要任务是必须高度重视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完善防震减灾的法规体系和配套制度,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管理体制,重点推进组织指挥机构的实体化,努力提高大震巨灾应急救援的统一指挥与协调联动能力。

(1)尽快修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要针对大震引发多种次生灾害的复杂困难局面,抓紧修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从应急准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协调联动、资源共享、抢险救灾、恢复重建等各个层面完善对策,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各地域、各部门、各种救援力量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分工,形成“指挥统一、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国应对大震巨灾的能力和效能。

(2)加快完善各级地震应急预案体系

要抓紧完成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注重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协同性,重点完善对大震巨灾的分类及其应急、保障措施。要按照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前后一致的原则,搞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相互沟通与衔接,使之更具实战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还应建立地震应急预案的备案、督查、评估与动态完善制度。

(3)重点推进各级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实体化

目前,各级政府已经建立了应急办公室,应该通过法律进一步明确其在重大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时的统一指挥协调权责,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技术平台,拥有完整的灾害数据库和行政区划资料、先进的通信联络手段和多灾种的专家咨询群体,能在最短时间内为政府的救灾决策提供咨询和方案,并有效组织协调各种救援力量实施救灾行动。与此同时,应强化地震部门作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作用,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各灾种救援力量之间的支援合作与协调联动机制,震时密切配合应急办,为其提供业务技术支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这是我国现今条件下完善和创新地震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可采取的比较切实可行的路径。

其次,加强技术装备训练建设,不断提高地震专业救援抢险能力。专业救援是骨干,装备训练是保证。为适应今后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地震应急救援需要,必须进一步扩大地震专业救援力量,并充分整合各类灾害救援资源,加强地震救灾技术装备的研发、配置和救援技能的训练,同时,建立和完善相互间支援协同作战的联动机制,全方位打造地震应急救援的新模式。

(4)进一步扩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

要合理规划布局,国家、各省(市、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应扩建和新建一批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努力提高队伍的覆盖率和作业点展开能力,同时,要不断完善各区域间、省市间地震灾害救援协作联动机制,建立相应的退役队员预备役制度,使之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5)强化各种救援力量的地震专业技能培训

要整合各类救援资源,把消防、林业、水利、矿山、石化、航运等十多个行业部门的职业救援力量纳入地震救援体系,加强日常地震专业救援训练,并建立相应的震时支援合作与协同配合机制。要充分发挥解放军、武警、预备役部队在救灾中的重要作用,配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并对其骨干开展地震救援抢险的基本技能培训,努力提高震时的救援效能。

(6)不断提高地震救援技术装备和训练水平

要抓紧引进和研发一批灾害救援技术、设备,不断装备各种救援队伍,重点加强直升机等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同时,要新建、扩建一批地震救援训练基地,对各灾种救援人员组织轮训,重点加强对高原山区、有毒有害、核泄漏等复杂环境下的救援演练,使之适应现代地震救援难度越来越大、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的需要。

再次,加强基层应急基础建设,尽快提高全社会的地震应急与自救互救能力。基层应急是基础,自救互救是关键。当前,我国地震灾害救援最薄弱的环节是农村、社区等基层应急能力低下,民众缺乏地震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当务之急是必须切实加强城乡基层尤其是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的地震应急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基层属地处置和民众就近救助的能力,发挥其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的应急救援作用。

(7)建立健全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和基层政府应急考核责任制

要充实加强现有市县地震工作机构,尤其是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市县应普遍设立地震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其在地震应急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各级市、县、乡人民政府应把包括地震在内的灾害事件应急准备切实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并建立起相应的考核责任制,真正落实到社区、街道、乡、村的最基层。

(8)强化全民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演习

要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有效机制,以中小学生为重点和突破口,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努力拓宽广度、推进深度、强化力度。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畅通宣传渠道,打造科普精品,努力实现防震减灾知识全面覆盖和家喻户晓。同时,要通过立法规定,每年利用“5.12全国防灾日”举行全民防灾演习,由各级政府统一组织城乡社区基层广大民众和志愿者进行以地震为主的各种灾害事故的防范和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全民的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9)积极推进地震志愿者队伍建设

要在我国现有各种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依托共青团、红十字会、志愿者协会等组织,广泛招募和建立形色多样的地震志愿者队伍,制订相应鼓励政策,逐步建立起政府支持、项目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地震志愿服务机制,充分发挥这支队伍在科普宣传、救助救援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地震部门可以设立志愿者指导中心,负责规划、推进、协调和指导地震应急志愿服务工作。

最后,加强信息系统机制建设,努力提高震情、灾情快速获取和信息公开畅通能力。灾情获取是前提,信息公开是保障。地震灾害尤其是大震巨灾的应急救援必须争分夺秒、快速响应、全民动员、共同应对。为此,必须在第一时间提供震情和快速、连续获取灾情,同时,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才能为政府的应急决策指挥和全社会的抗震救灾提供信息保障。

(10)进一步提高震情、灾情获取和速报能力

要结合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不断完善灾情速报系统,逐步配备先进的通信手段;要在大中城市、重要工程加快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和早期预警系统建设,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决策技术系统功能,不断提高地震速报和震害预测水平,力争在最短时间为政府的应急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还要积极发展空间、空中侦察地面灾害技术,建立和完善减灾卫星系统,加强空中灾情侦察手段,提高卫星、遥感技术在减灾中的运用能力,及时、连续、动态地获取地震灾害信息。

(11)确保震时通信网络畅通

要加快建设卫星移动应急通信系统,实现天地一体灾害应急通信的自动转接。要加固和提高无线通信网络基站的抗震能力,大力发展手机震灾速报、呼叫救援网络,为地震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保障。

(12)建立健全地震公共安全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

要认真研究如何提高地震长期、中期预报直到短期、临震预报的信息公开程度,并建立相应的地震公共安全预警机制与发布办法,同时尽快建立地震监测部门与电视广播新闻媒体的信息直通车,第一时间对社会发布震情、灾情。要坚持地震应急处置和新闻宣传并重,实行向社会开放、与公众良性互动的宣传策略,与宣传媒体建立平时合作与震时新闻发布机制,充分发挥网络等社会资源的优势,实现地震政务信息公开,搞好地震宣传舆论引导。

[1] 刘在涛,李洋.通过玉树地震解析中国地震应急响应机制.中国应急救援,2010(5):18-21.

[2] 中国地震局.中国地震局统计报告,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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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地震局.四川5.12汶川8.0级地震科学总结与反思总报告.2009.

[6] 王公学.国内外志愿服务组织概况及建立地震应急志愿者组织的设想.政策研究(中国地震局),2005(2):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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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王万富.积极促进吉林省地震应急体系建设满足社会需求.政策研究(中国地震局),2008(3):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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