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营的走向:单干还是合作
——兼评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

2011-01-30 08:11:22张莉莉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1期
关键词:均衡点农场劳动

张莉莉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湖北武汉 430079)

苏联农业经济学家 A·B·恰亚诺夫 (А.В.Ч а я н о в,1888—1939)的《农民经济组织 》一书对 20世纪初革命前的俄国农村大量存在的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农场,即农民家庭经济组织内部运行机制进行了静态分析,并对其在当时环境中复杂多样的发展形势进行了动态分析。其中,对单个农民农场运行机制的静态分析更为精致,影响更大,引起的争议也更多。恰亚诺夫在本书中指出:农民家庭是农民农场经济活动的基础,而家庭经济 (他在此抽掉了产业界定,即并不仅指农民家庭经济为然)以劳动的供给与消费的满足为决定因素,当劳动投入增加到主观感受的“劳动辛苦程度”与所增产品的消费满足感达到均衡时,农场的经济活动量便得以规定。而由于生物学规律,家庭规模与人口构成中的劳动 /消费比率呈周期性变化,因而农场经济活动量也随之变化。正是这种“人口分化”而非“经济分化”形成农户间差别的主因。农场经济活动中各种均衡关系的实现依赖于土地、劳动与资本这三要素,这些要素的不同组合制约着农场活动的适度规模的实现与偏离。[1]12了解了农民农场的这些特性,就可以评价其发展前景——不是“大生产”消灭家庭农场,而是通过合作使家庭农场走向纵向一体化。

恰氏理论的农民经济微观理论提出近一个世纪,虽然是以对俄国革命前小农的深入研究为依据,但《农民经济组织》中的部分理论对于我国现今农村中的家庭农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中国家庭:规模缩小与居住分散

恰亚诺夫在一百年前就认为:农民家庭是农民农场经济活动的基础,此种说法在我国依然适用。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无论在城市还是乡村,家庭一直是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经济也在我国持续了两千多年。虽然在新中国成立初,曾经出现过以生产队为生产单位的小插曲,但是随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为家庭“正名”,归还其基本生产单位的“名分”,直至今日依然如此。

虽然家庭的基础地位没有改变,然而,与过去相比,中国家庭出现了另一个发展趋势,即家庭的规模在缩小。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绘制了农村居民家庭人口折线图(如图1),可以明显看出,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居民家庭人口呈逐年递减趋势,到2007年已经低至 4.03人[2],与此同时,家庭不再像过去呈现家族式集聚,而是分散开来。1985年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后,城乡二元体制略有松动,农民可以进城务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去城市寻找就业机会,在城里找到稳定工作的农民进而把家人接到城里生活,由此,旧式家族祖辈聚居在一个村庄的模式被打破,家族式大家庭分化为主干家庭、核心家庭,甚至是空巢家庭,并且可能散居在不同村庄甚至不同省份。

图1

中国家庭的规模缩小与居住分散将会给中国农民农场的发展带来一定影响。依恰亚诺夫而言,农民农场是农业中的一个家庭经济单位[1]64,大多数学者也认为农民农场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然而,目前中国的家庭规模在 4人左右,过去的家族式集聚也已几乎成为历史,即使机械化程度、专业化水平很高,一个家庭也很难独立管理一个农场,因此,中国家庭规模的变化会极大影响到“家庭”在中国农民农场中的基础地位。

二、家庭经济:保证生存与追求利润

恰亚诺夫指出家庭经济以劳动的供给与消费的满足为决定因素,进而提出“劳动—消费均衡论”,其基础是边际效用主义,即对于家庭的每一新增收入,都可以从其满足家庭需要的消费意义及获得它所花费劳动的辛苦程度两方面去认识,也就是说,农场经济的投入量,是以生产者主观感受的“劳动辛苦程度”与所增产品的消费满足感之间的均衡来决定。只要这两个因素之间的均衡未达到,继续投入劳动就是有利的,哪怕以降低劳动效率 ,甚至亏损为代价。相反,一旦达到均衡点,即生活需求已基本满足,那么任何进一步的劳动投入都是无意义的。

确如恰氏所言,家庭经济规模的下限是保证生存,家庭经济首先以劳动的供给与消费的满足为决定因素。当家庭经济不能满足家庭生存需要时,他的劳动投入量会不计效率的增加;但是,“劳动辛苦程度”与所增产品的消费满足感之间达到均衡时,并不像恰氏所言会停止投入劳动,理性的小农会改变为计算效率的继续增加投入,那时的劳动动机也随之升高到更高的层次——增加利润。类似于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当较低的需求得到满足时,会进而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

中国农村正经历着这一需求层次上升过程。经过战争洗礼过后,到 80年代中期,大部分农民温饱问题得以解决,农民步入“百元级”消费阶段,70年代的结婚三大件 (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开始大量进入农民家庭;到 90年代中期,农民消费已经稳步进入了“千元级”阶段,消费品结构中食品等基本生活消费比重下降,而文化娱乐用品等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的消费比重大幅度上升;直至现在,农民为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仍在四处奔波,转向城市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农民并未因为实现温饱而安于现状,事实告诉我们,保证生存,达到均衡点后,农民并不是不再投入劳动,而是将劳动投入到更有效率的地方,亦即说均衡点进一步升高,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均衡点的升高以“维持生存的劳动——消费均衡点”为界限,此均衡点之上的均衡点的实现不再是不计效率的,而是讲求效率的投入劳动,直至再次实现均衡。这一表述可以用图示方法表示 (图2):

图2

对于劳动——消费均衡理论,恰亚诺夫已经进行了详细的论述,笔者在恰氏的基础上对其图示进行了改动,横轴坐标为家庭年收入,纵坐标为生活水平,曲线 a为相应收入的边际效用,曲线 b为获得相应收入的劳动辛苦程度,曲线 a与曲线 b的交点 x为维持家庭生存的劳动——消费均衡点。当所投入的劳动没有达到满足基本生存时,农民会不计效率的投入劳动(如:过密化现象的产生),直至达到 x点;当达到 x点时,即农民已经实现了基本生存需求的满足,农民不会停止劳动,而是由于需求层次提高,继续计算效率的投入劳动 (如:放弃农业劳动转而进城务工),直至达到新的均衡点 x1,而在这个过程中,从人类的总体发展趋势看,均衡点呈上升趋势。

三、农民农场:生产合作与发展集聚

恰亚诺夫在最后一章对农民农场复杂多样的发展形势进行了动态分析,他指出农民农场可能的走向是采取合作形式的纵向一体化。恰氏的这一理论是建立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通过合作社联合组织和合作社联合会体系努力使每一个农民农场汇入计划经济的主流。[1]269其实,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民农场也在走向一体化,但是,似乎不是如恰亚诺夫所说的“农民农场一体化的最主要形式只能是纵向一体化”。[1]168在我国的表现是横向一体化与纵向一体化并存,而且纵向一体化是由横向一体化发展而来,其发展过程可以表示为:合作化——横向一体化——纵向一体化。

农民是生存小农,是理性小农,也是社会化小农,在保证生存之后,他们会追求利润,以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而现在农民家庭的现状促使农民生产向合作的方向发展,生产走向社会化集聚。首先,中国家庭规模呈逐渐缩小趋势,虽然现代农业的机械化水平高,户均 4人的规模也很难经营一个农场。其次,农业是低利润产业,笔者在前文已经提到,农民在保证生存之后还会讲求效率的继续投入劳动,解决温饱后,很多农民离开土地去城里打工,因为打工比种田会获得更多利润,农民的择业动机发生变化,这使原本缺乏劳动力的农民农场更加缺乏劳力。再次,即使把“家庭”的外延扩大,理解为“家族”,家族分散居住的趋势也使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民农场发展举步维艰。最后,中国农地条块分割,细碎化现象严重,户户有地,户户地不多,很难发展农场。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农民农场只能打破常规,因地域限制而走向合作化道路。在调查中可以看出,当前农村已经存在各种各样的合作组织,如养蚕协会、葡萄协会等。土地流转的现象也反映了农民之间的合作关系,因此,不需要计划,农民农场也会在利益的驱使下使农户走到一起,农民农场得以维持的做法就是走向合作化,这也是农村出现帮工、换工的原因之一。

中国农民农场的另一个现象是生产的集聚,对土地的利用如同城市的功能分区,呈现出居住区、种植区、养殖区、加工区分区集聚的趋势,这是横向一体化的发展态势,也可以称之为专业化分区。以河北省唐山市张庄户村为例,该村庄既有农业也有工业,农业主要是种植业、养殖业,种植水稻、小麦、玉米、蔬菜等;养殖鱼、猪等,而且不同的产业进行分区种植 (养殖),整个村庄分为四大区域:居住区、种植区、养殖区、工业区,各个区域之间自觉不自觉的聚集了相关产业。这种集聚的理由有四点:第一,自然条件,由于土质、水源、地形等自然条件使得种植业、养殖业聚集在一起;第二,便于共享基础设施,种植业要建立水渠,养殖业要建立房舍,工厂要有共同的电力设施,聚集到一起发展便于基础设施的共享;第三,便于管理与销售,分区集聚利于专业化管理,利于专业户之间交流沟通,也便于共同销售;第四,避免影响村容整洁,以养殖业为例,由于猪、牛等会散发恶臭味道,将其安置到特定区域可以避免影响村民生活。专业化分区并不是该村庄特有的现象,中国许多地区开始进行分区规划,建立养殖区、工业区、种植区,使得从事不同产业的村民聚集到不同区域从事相关产业。

在中国农村同样常见这样的现象,到了收获的季节,中间商就会奔波于特定的种植区或养殖区收购产品;为了获得较低的饲料价格,养殖户会集体大批量购买饲料;大规模的产区或养殖区都会有相应的客户群,直接进行订单式生产。由此可知,纵向一体化趋势在中国已经崭露头角,而且大部分出现在专业生产聚集区,由此可以推断纵向一体化很可能出现在横向一体化之后,专业化之后才会转向产业化。中国不再是过去的计划经济,而是市场经济,因此不用计划手段组织产业化发展,中国依然向着产业化方向发展。纵向一体化要以横向一体化为基础,设想村民处于一家一户单独生产状态,并且相对分散,如何吸引中间商将其纳入产业链条,这就如同蜜蜂采蜜,一片花总会比一朵花对蜜蜂的吸引力更大,农民是理性小农,是社会化小农,他们会自觉的聚集到一起吸引“蜜蜂”的到来。所以,专业化聚集发展是实现纵向一体化的前提,并不如恰氏所言“农民农场一体化的最主要形式只能是纵向一体化”。

四、结论

与新中国刚成立初期以及更早年代相比,中国农民已经走过了为生存而奔波的年代,现在进入了更高层次的为提高生活水平的阶段,因此,他们对劳动的投入不再盲目的不讲求效率的进行,而是要考虑是否能够带来更大的收益。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指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是由传统部门和现代部门两个经济部门组成。从生产方式上看,传统部门经济是“维持生计”的产业,而现代部门是“使用再生产性资本”以谋取利润者。传统的农业并不能给中国农民带来利润,农民自然不会把提高生活水平的“赌注”全部押在农业上,进而出现农村青壮年放弃农村务农而进城务工的现象。恰氏认为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工业城市中心超出了研究农业中的劳动农场的讨论范围似乎有些不妥,农村缺乏强壮劳力会直接影响农民农场的发展,研究农民农场不能忽略这一现象。农村家庭规模的缩小和居住的分散使以家庭为单位的农场的维持会愈加艰难,而村民间的合作是使农民农场继续发展的道路之一,当然,这并不排除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民农场的存在。

虽然农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和薄弱产业,刘易斯也认为农业是“维持生计”的产业,这并不意味着农业不能使部分农民发家致富,一方面,农业与其它产业关系密切,为二、三产业提供原料;另一方面,农业可以向其它产业转化,即农业的纵向发展。但是,依农致富不能是分散的小农经济,要实现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正如恰亚诺夫所言:农业生产单位的规模对其自身的生产组织具有根本性的影响。[1]254农民农场要通过合作走向集聚,通过集聚走向专业,通过专业走向产业。然而,我国农村土地的细碎化影响了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因此,中国农业的走向就是规模化的说法是不现实的,中国的现状告诉我们规模化是相对值,到底多大的规模算是规模化不应该是一个绝对值,要适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定,只要其规模实现资本对劳动的替代,再借助生产的分工和专业化的生产来实现社会化的结合即可[3]。

[1][俄 ]A·恰亚诺夫.农民经济组织 [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2]中国农村统计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

[3]吴晓燕.现代小农经济的一种解释——兼评恰亚诺夫的《农民经济组织》[J].生产力研究,2007(6):146-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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